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办案工具包(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355

来源:程序员 发布时间:2020-09-27 点击: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办案工具包(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互联网 线上邮箱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年 8 月 1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SW-JCBAGJB-202001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办案工具包(第二次)

 预算金额:373.4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高税务稽查办案工具配备水平,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为稽查系列 4 个单位采购稽查办案工具包。

 合同履行期限:2 年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鼓励开展信用担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绿色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下文要求进行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与投标。

 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年 8 月 3 日,每天上午 8:30 至12:0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互联网 线上邮箱方式 方式: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互联网在线邮箱方式发放。

 1. 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先向指定邮箱(ccsw2020@126.com)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人的授权文件等资料。

 2. 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采购文件。

 3. 通过审核供应商应及时通过邮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领取招标文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人的授

 权文件)。

 4.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5766 号 长春市税务局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18日8:3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海航名门酒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 4501 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5766 号 联系方式:0431-80505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松岩

 孙梦辰 电 话:0431-8050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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