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促进夜间商业消费实施方案

来源:程序员 发布时间:2020-09-24 点击:

 XX 县促进夜间商业消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夜间商业发展,繁荣夜间经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加快推动经济恢复、增加就业、保障民生,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市场主导、分类培育”原则,着力丰富发展夜间商业消费业态,加强社会公共服务配套,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营造开放、有序、活跃的夜间商业环境,打造具有区域知名度的夜间商业地标,促进夜间消费,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助推我县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茶文化、牛产业文化、活力时尚、城智更新、跨界融合等主题,打造 X 个县级、XX 个镇乡级夜间消费圈示范点,大力发展具有创新引领和品牌吸引力的夜间商业消费业态,吸引消费者。到 2022 年底,在全县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间消费街区,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三、工作任务

 (一)策划夜间促消费活动。在 XX(经营范围:步行街至 XX 街)、体育馆、XX 社区(经营范围:XX 至 XX 车站)、华盛街、XX 牛街(经营范围:XX 街至 XX)、XX 广场(经营范

 围:XX 广场至 XX)、XX 和各镇乡打造一个夜市消费圈,利用重要节假日组织商家开展美食、购物等夜间促消费活动。鼓励夜间商业经营主体合理延时经营,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开设 24小时便利店。(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管局、县卫健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二)推出 2 条深夜特色餐饮街区。在嘉兴牛街和体育馆开展深夜特色餐饮创建工作,布局牛排宴、羊排宴、羊肉粉、烧烤、琊川凉粉等当地美食,引进知名连锁餐饮企业,丰富餐饮消费业态。打造“黔凤名菜”“一镇一菜”等特色菜,开展名宴、名菜、名优小吃评选认定,宣传推广 XX 美食。(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市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

 (三)培育 1 个特色精品夜市。在夜间消费集聚区周边,开展以文化、购物、餐饮等为主题的夏季、周末或节日精品夜市活动。在有条件的区域规划布局一定数量的地摊、移动餐车,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管局;责任单位:龙泉镇人民政府)

 (四)打造夜间消费“文化 IP”。支持 XX、XX 公园、XX、体育馆、XX 广场、XX 景区等区域完善夜间休闲业态,推出茶文化、牛产业文化等夜间主题活动。鼓励延长开放时间,逢重要时间节点、传统节日开放夜场参观,举办夜间文化、旅游活动。大力发展特色精品民宿和主题文化酒店,打造“夜宿 XX”

 品牌。(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龙泉镇人民政府、永安镇人民政府)

 (五)引导夜间体育消费新风尚。积极引进重大体育赛事在凤举办,在公园、广场增设体育健身设施和活动场地,在体育场馆开展夜间群众性体育健康活动。(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育局,龙泉镇人民政府)

 (六)点亮夜间消费场景。支持夜间经济街区夜景亮化、美化工程改造提升,完善夜间标识体系、景观小品、休闲设施、灯光设施、公共厕所、环卫设施、环保设施、公共 Wifi 及 5G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各镇乡人民政府)

 (七)优化夜间公共服务。做好夜间公交、夜间治安岗等夜间服务保障工作,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车辆调配,划定和增加出租车专用候客停放区域、车位,合理增加朝夕停车位,在县城非核心路段适度放宽夜间停放规定。完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各类夜间突发事件。(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市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乡人民政府)

 (八)编制《XX 县夜间商业消费指南》。统筹 XX 县夜间商业、旅游、文化、体育健身、娱乐休闲、大型赛事活动以及交通设施运营保障等信息,编制《XX 县夜间商业消费指南》,通过新媒体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夜间商业宣传推广工作,促进夜间商业消费。(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县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建立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市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文体旅游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县应急局、县教育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 县促进夜间商业消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促进夜间商业消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贸局,由县经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镇乡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促进夜间商业消费工作,并明确重点夜间商业街区管理机构,做好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商业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夜间特定时段相关摆卖管制、允许规范下的占道经

 营,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对部分路段的夜间商业街区配套进行规范充实。经市管、住建等有关部门审批许可后, 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活动。(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县住建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镇(乡)两级财政安排相应规模的专项资金,重点加大对夜间经济经营企业因延长营业时间增加的水、电、人工等成本费用的补贴力度。对发展夜间经济的市场主体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减免。支持运营商集中结算、统一核算,对纳入统计部门限上统计的给予一定资金扶持。为美化街景设置的公共照明和装饰照明设施等非经营性用电可接入县级公共配电网,相关费用由各镇乡财政承担。(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税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XX 供电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四)坚持规划引领。邀请专家团队,根据现有县城商圈的发展基础,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县夜间商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夜间消费集聚区和夜间商业业态。(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

 (五)加强督导检查。将促进夜间商业消费工作作为全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举措,纳入县级重要

 事项进行督导检查。各镇乡、相关部门要分别在 9 月 25 日、12 月 25 日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到县促进夜间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电话:XX;邮箱:XX@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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