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防治打疫苗可不查两对半_99%的人感染乙肝会自愈

来源:程序员 发布时间:2019-05-30 点击:

  我国2005年公布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去年底重新修�,此番修�的最大更改亮点是:无论成人、青少年儿童还是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都“可以不”筛查两对半,无需知道“前身”是否曾感染过病毒。此外,性工作者、吸毒者、同性恋等高危人群,未来有望免费接种疫苗。
  
  新生儿有无感染乙肝都可接种疫苗
  
  “从1983年开始为新生儿进行乙肝疫苗接种,现在已接种过亿新生儿,没有发现严重不良反应,可以说,乙肝疫苗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最安全的疫苗之一。”中国工程院院士庄辉教授介绍说,对于新生儿,无论其是否因母婴传播而感染有乙肝病毒,都不会进行两对半筛查,直接予以接种。
  
  感染后接种也不会对身体有损害
  
  “这样的方式效果非常好,1992年到2006年,全国两次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儿童感染乙肝病毒人数减少8000万人。而且临床发现,有没有携带肝炎病毒,都可以接种乙肝疫苗,并不会因为已经感染而接种就出现不良反应或对身体有损害。”庄辉教授表示。
  
  从卫生成本效应角度考虑成年人无需筛查
  
  但这只是对新生儿“开恩”,从儿童到成人,我国很多地方还是习惯先查查两对半。“以往不少地方连幼儿园入学都要筛查,看有没有乙肝。自卫生部要求入学、招工不许检查乙肝后,这类检查就停止了。现在就算要补种乙肝疫苗,也没必要进行筛查。”庄辉教授说。
  
  筛查比种疫苗还要贵
  
  这样做不仅是为了严格遵守反歧视,也是从卫生成本效应角度考虑,不进行筛查也的确更明智。“筛查两对半要花70元左右,而接种疫苗只要十几元。”专家解释说。
  另外,乙肝疫苗“保险期”长短不一,有些人只能保数年,很多婴幼儿时期接种过疫苗的成人,再次检查时就发现已经过了“保险期”,抗体已经转为阴性,此时就需要进行补种。
  “很多医生的观念也还没转变,不筛查出没感染的结果就不敢为成人接种;其实有没感染都可接种,且抗体转没转阴也都可以接种,安全系数非常高,对人体没危害。”庄辉教授表示。
  
  职业病诊断难题有望解决
  王亦君 崔丽
  
  为适应已经到来的职业病集中爆发期的需要,酝酿已久的《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于6月27日首次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劳动者有望自选医院
  
  从2007年10月到2009年1月,张海超先后到河南省和北京市多家医院就诊,均被告知患上了“尘肺病”。然而,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
  草案明确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使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都可以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增加劳动者自主选择诊断机构的机会。此外,草案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的名单。草案同时规定,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用人单位须提供诊断所需材料
  
  张海超后来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他曾经就职的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随后,经过多次上访,张海超才于2009年5月12日去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但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他把多家医院的诊断结果拿给郑州职防所的医生看,但没有得到认同。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资料,并对用人单位隐瞒、损毁与职业病诊断相关资料或者不依法提供上述资料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的,诊断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等,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
  
  政府防治不力将被追责
  
  草案明确和强化了政府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甚至开除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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