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网络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7-23 点击:

  中国银行扬州分行

 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总行党委关于建立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发展战略,建立完善“岗位培训、脱产集中培训、自我开发”三位一体的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使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总行《中国银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全辖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

 第二条

 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培训、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行应制定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使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我行的业务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培训为业务发展、为管理服务的方向,注重提高培训质量,降低培训成本,防范培训风险。

 三、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并重原则,把爱行敬业、员工守则、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渗透到各级各类培训之中。

 四、改革创新的原则,利用高科技手段,新颖活泼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培训。

 第二章

  各级教育培训的职责 第三条

 市行人事教育部在省行人教处、市行党委和市行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全辖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行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辖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计划、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对全辖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

 各支行人事教育部门负责对支行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管理。负责对辖内分支机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处级以上行领导的任职培训由总行负责。市行本部科级主任、科级支行(含城区支行)行长及网点负责人的任职培训,新入行大学生基础培训由省行负责。

 第六条

 各市行负责辖内网点负责人适应性培训及编外员工的基础培训。

 第七条

 市行本部科以下任职培训和适应性培训,由省行(为主)和市行共同负责。

 第八条

 各市、县行应根据自身人员及业务发展状况设立相应的培训基地或教学场所。

 第三章

  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各行要明确一名行领导分管教育培训工作,各支行人事教育部门要明确一名经理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并结合本行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配备专职教育培训干部。

 第十四条

 举办各类培训班均列入各行的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因工作需要临时办班的,应提前报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或对系统外举办培训班。

 第十五条

 各行要及时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工作的经验、成果、优秀教材和先进的教学手段。

 第十六条

 各支行每年 1 月底和 11 月底前分别将本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上报市行人事教育部。每月 22 日前,各支行当月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行人力资源部。

 第十七条

 海外培训工作按照总行中银人(2000)80 号《中国银行海外培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银行海外培训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章

 员工培训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人员应积极参加行里举办的种类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各行可实行“调训制”,强制安排员工参加培训。

 第十九条

 新入行员工(大学生、编外员工)上岗前必须参加基础培训,经结业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凡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

 一般员工到新岗位前,应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即进行岗位和技能培训,以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业务水平,达到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目标。经考试合格,取得从事本岗位工作资格。

 第二十一条

 管理人员任职前应参加岗位任职培训。即进行以提高综合素质,管理能力为目的的培训,以达到任职要求。参加任职培训的管理人员必须达到总行规定的要求,并取得考试,考核合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行要大力开展对各级种类人员的以新业务、新知识、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适应性培训,可采取脱产集中培训、岗位培训、业余培训及员工自学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适应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参加系统外举办的培训班,应事先报所在行人事教育部门批准。未经同意,各有关单位或部门不得安排。

 第二十四条

 员工每年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 5 天(40 小时)。其中:人事教育部门负责2 天(16 小时),员工所在部门负责 3 天(24 小时)。处级人员每 5 年累计脱产培训不少于3 个月。

 第二十五条

 倡导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对口专业知识,参加社会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五章

  教师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行要重视和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省行培训中心负责省行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行兼职教师应从行内优秀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或行外专家、学者、优秀教师中选聘,并积极为兼职教师创造培训、进修机会。

 第二十八第

 兼职教师的聘期一般为两年。聘期届满时要根据聘期内授课数量、质量、考核结果及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第二十九条

 各行要建立师资档案。对教师备课、授课应提出要求,审核教案。对外聘教师应要求其按照我行提供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授课,不得放任自流。教师授课后应有授课情况记录,要定期组织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将结果记入师资档案。

 第五章

  教材管理 第三十条

 省行培训中心负责辖内教材的规划、编审及管理。各行培训班原则上应使用总行人力资源部、省行培训中心及有关业务部门指定的教材。

 第三十一条

 为保证教材的规范和标准,未经总行、省行同意,各行自编教材不得向辖外省、区、市行征订和发行。

 第六章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行应将教育培训经费列入行内预算以保证其有稳定的来源。

 第三十三条

 市行培训的费用管理按照《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培训中心会计核算办法》执行。

 第八章

  培训班考核管理 第三十四条

 列入考核管理的培训班是指各行年度计划内的培训班,以及经批准的计划外培训班。

 第三十五条

 各行要根据总行《培训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行的实际,制定培训班

 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对培训班情况进行考核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培训承办单位为每期培训班安排班主任负责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评估等工作。班主任要坚持跟班听课,及时做好学员与教师之间的沟通。

 第三十七条

 培训承办单位在培训班结束时组织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师授课及教学组织安排情况等进行评估。

 第三十八条

 培训班结束后 1 个月内,培训承办单位应将培训情况总结、课程计划、学员名单、考试(考核)成绩表、培训班费用报各行教育培训主管部门。

 第三十九条

 凡举办两天以上的脱产培训班,培训承办单位要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参加总行及省行举办的培训班学员,应按照总行要求,填写《学员培训登记表》。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省行及各二极分行在此之前下发的有关规定、办法与本《暂行规定》有相抵触的,按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由市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国银行扬州分行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规定

  为做好培训班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每期班的存档资料,要求培训班档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办班通知 2、培训班教学计划或课程安排表 3、作息时刻表、点名册 4、教学书籍、讲义名称或目录 5、学员登记表 6、学员成绩、考勤、考评汇总表 7、中途请假、退学报告 8、结业试卷 9、评教意见 10、办班各项费用开支情况表 11、教师酬金一览表 12、学员及教师通迅录 13、结业证书编号记录 14、培训班总结 15、其他有关资料 培训班档案资料要按规定及时整理、登记和装订,妥善保管,不得失丢。档案经管人员变动时,应做好交换工作。

  教材、资料管理制度

 1、培训中心所管教材、讲义,主要用于市行培训中心办班所需,也可适量发给辖内职工学习,由部门领导审批、专人订购,专人发放与保管。本行教材(特别是自编教材)仅供内部使用,不得外传。

 2、凡培训中心办班所用各类教材,必须按计划留足。辖内各行预订的教材均按原定计划发放,特殊情况,一般不做计划外改动。非教学工作需要,不得将教材发给个人。

 3、发给辖内各行的教材均须按实际成本收回教材费用。每期培训班教材费用于办班结束时收取。平时发给各行的教材,一般每年年底一次收取费用。

 4、各种教材进出库数量必须准确,及时登记入帐,做到进出平衡,帐实相符。并定期检查、清点,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各类教材放置分门别类,堆放有条不紊,保证入库及领用方便。

 5、人教部分发给各业务部室的学习用书、资料及有关赠书一律加盖“公用图书”或“中国银行扬州分行赠书”图章。

 音像带、光磁盘管理规定

  1、教学录音、录像带、光磁盘只能用于教学培训,与教学无关的一律不予购置、翻录。

  2、购置音、像带、光磁盘必须切实从实际需要出发,需经行、部领导核实批准后方可购买。

  3、音、像带、光磁盘由专人购买,由培训部门专人负责保管,分设总帐、明细帐管理。做到帐帐一致,帐物一致,总帐由购买人记载,明细帐由保管人记载。购买人与保管人要办好实物移交、签收、帐目过户手续。所有音、像带、光磁盘应登记入帐,领导凭总帐及购置发票审批报销经费。

  4、音、像带、光磁盘应妥善保存,存放处应通风、阴凉、干燥、避免高温、潮湿和阳光直射。音、像带、光磁盘用后,应立即存放于包装盒中,以防沾染灰尘。长期保存在音像带、光磁盘,应定期试放,以免粘连。

  5、教学音、像带、光磁盘不得随意翻录,不得外传,本行教学有关人员要求翻录、借用,应书写报告或借条,由部领导批准并履行必要手续。要求借用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壹个月,不按时归还者,下次不得再借,借用带子如有损坏、丢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6、原版带一律不外借,录像带、光磁盘不借个人。

 中国银行扬州分行

 本部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为加强兼职教师管理,提高我行培训工作的质量,根据省总行下发的《中国银行兼职教师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扬州分行本部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兼职教师的条件和选聘 (一)

 兼职教师必须热爱中行,热心教学,责任心强,乐于奉献。

 (二)

 兼职教师应具有一定的金融知识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好的教学组织和口头表达能力,至少能教授一门专业课程。能编写讲议或教案,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效果较好。

 (三)

 市行人教部负责市行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人教部根据上述条件和已往授课效果提名人选,在充分征求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的意见后,确定人员,并与受聘人签订教学合同,颁发聘书。

 (四)

 兼职教师的聘期一般为两年,聘期届满后由人教部根据聘期内授课数量、授课

 质量、考核结果及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未续聘者自动解聘。续聘者与培训中心重签合同。

 第二条 兼职教师的职责 (一)

 兼职教师应尽力接受聘方的教学任务。要妥善处理好教学和工作关系,积极配合培训部门做好授课时间安排和有关协调工作。

 (二)

 兼职教师要为人师表,注重师德。教学思想端正,态度严谨,责任心强;尊重学员,诲人不倦,教学相长,教书育人。

 (三)

 按教学大纲认真备课。原则上应授课前向培训部门提交授课提纲、教案或教学讲议,或推荐教材。自备教学资料和教具;布置并批改作业。拟定试题(含答案),例题恰当,注重实效,认真评判试卷和论文。

 (四)

 按教学计划保证授课时间,上满规定的课时,确保教学进程。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因人施教,循序渐进。每年承担的教学课时不少于 18 课时。

 (五)

 认真组织教学活动,注重学员理论和实际业务能力的提高。结合本行实际,遵循成人教育规则,尽量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等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力争培训质量、培训效果俱佳。

 (六)

 认真接受有关师资培训,积极参加有关教研活动,努力学习教学理论和现代化教学方法。尽量使用现代化的教学设施,重视教学产品开发、教学效果跟踪和教学后评价,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第三条 兼职教师的待遇 (一)

 兼职教师一经接受培训部门的教学任务,所在业务部门应妥善安排其工作,尽可能地给予备课准备时间,出扬州市教学的按出差处理。

 (二)

 兼职教师可优先参加省行有关业务和师资的培训、研讨。人事教育部将优先考虑对市行兼职教师的职称评聘,并积极选派兼职教师参加总行组织的出省、出国(境)培训。

 (三)

 培训部门应妥善安排兼职教师的食宿,并原则上承担因授课需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

 兼职教师应享受课酬、稿酬和资料费的补贴,具体如下:

 1、 课酬:

 (1)

 网点主任以上的管理干部培训班任课的兼职教师:高级职称、处级干部 80 元/课时;中级职称、科级以下干部 60 元/课时。

 (2)

 在业务部门自行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任课的兼职教师:高级职称、处级干部 60 元/课时;中级职称、科级及以下干部 40 元/课时。

 (3)

 各部门自行举办的、未经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培训,教师课酬由各部门自行解决。

 2、 资料费:根据兼职教师年授课量和教学考评情况酌情发放,最多不高于 300元。

 3、 稿酬:兼职教师编写种类培训教材和讲议经省行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印刷、发行后,对编写者按 20—30 元/千字标准发放。

 4、 外聘教师的课酬标准:

 (1)

 中行系统内教师课酬(按总行规定):总经理级以上干部不高于 150元/课时,处级及以下干部不高于 100 元/课时。具体发放数额视教学效果而定。

 (2)

 外聘地方院校的教师课酬:著名教授 600 元/半天,正教授 500 元/半天,副教授 400 元/半天,讲师 300 元/半天。其他专业人员和行政干部可比照执行。

 第四条 兼职教师的管理 (一)

 适时组织兼职教师的培训、教学研讨和参观学习。

 (二)

 开展对兼职教师教学后的评价工作,向兼职教师反馈教学意见,协助做好教学跟踪活动。

 (三)

 督促兼职教师根据反馈意见,认真分析总结,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水平。

 (四)

 由培训中心建立兼职教师档案和制定考评办法,实行淘汰竞聘制度,每两年一次,并评选和表彰优秀兼职教师。

 第五条 附则 (一)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辖内各行可参照执行。

 (二)

 本规定由市行人教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银行扬州分行兼职教师聘任合同

 甲方(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培训工作需要,同意聘任乙方为中国银行扬州分行兼职教师, 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严格履行双方职责。

  一 甲方职责:

  1.建立兼职教师档案,记录每次授课的课时,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他们的教学成绩。

  2.根据教学需要及授课教师要求,推荐选送兼职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进修,鼓励教师提高业务及教学水平。

  3.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授课酬金。并根据授课课时与教学情况, 按年度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教学资料补助费。

  4.对兼职教师档案编写的教材、讲义,积极帮助印发给学员。

  二 乙方职责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按大纲要求备课,编写教材或授课提纲,按时按质完成教学任务。

  2.为人师表,重视政治思想教育,关心学员成长。

  3.参加培训部门有关教研活动,协助培训部门搞好工作。

  三.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二 OO

 年----二 OO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培训班管理规定

  第一条

 参训学员应在指定日期按时报到, 认真填写“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如有特殊情

 况不能报到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征得人教部同意。

  第二条

 培训期间,全体成员应自觉遵守培训班各项规章制度, 刻苦钻研中行各项业务知识,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第三条

 严格遵守课堂纪律,钻心听讲,认真记笔记;对教师有礼貌,尊重教师的辛勤劳动;课堂上不准闲聊、抽烟、看报纸,不准看与专业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准随意离开教室;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课间休息后按时回教室。

  第四条

 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得作弊,一经发现, 所考学科以不及格论处。

  第五条

 遵守公德,注意学习环境安静、整洁,平时不大声喧哗, 注意环境卫生,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打扫教室,打开水,离开教室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第六条 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学员因病、事、公等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条

 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出勤考核分事假、公假、病假、迟到、早退、全勤,分别记录。每天上、下午各考勤一次,并定期将考勤情况汇总向学员所在单位反馈。

 关于加强教育培训管理的规定

 为实现对市行机关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按照“满足需求、注重质量、统一管理”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培训计划管理

 (一)人教部对培训项目实行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人教部根据每年省行对培训工作的要求和“十五规划”的安排,以及业务发展对培训的需求和职工队伍的实际状况, 每年统一编制“中国银行扬州分行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市行个各部门的办班计划)报行长室批准。

 (二)市行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提出本部门办班计划,同时填制“年度培训需求计划表”(附后)于每年2月15日前报人教部。人教部审核后统筹安排,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三)经行领导批准的办班计划,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取消或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培训班或变更计划的,需提前一个月与人教部协商。

  (四)凡总行各培训中心、省行各部门举办的国内外培训班的通知, 办公室在批办文件时要主送人教部,由人教部通知相关业务部门选派学员。

  (五)市行各部门主办的培训班下发办班通知前,需经人教部会签,并将通知主送各县(市)行人教部门通知业务部门选派学员。

 二、培训费用的管理

  (一)市行机关的教育培训经费每年按职工工资总额 2.5%提取专款专用,使用时须由人教部审核,方可予以报销。凡涉及特别教育培训经费,专项报行长室审批。

  (二)凡纳入年度计划的由各部门自行主办的培训班,需要人教部协助解决的有关事宜要提前通知人教部,有关费用按人教部规定办理。

 三、选派人员参加培训的管理

 (一)各部室要本着有选择有针对性的原则,同教育培训部门协商后, 积极妥善地安排本部门员工参加本行、省行及总行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二)对中行系统外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凡目的不明确、针对性不强、 收费高的培训班,不应派人参加,如确需参加的,也要事先与人教部协商,确定人选。

 (三)经批准后参加培训而发生的有关费用,要先由学员派出部门领导签字,再有人教部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凡未经人教部签署意见的,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四)培训班所发的有关资料、录音带已经报销的应归学员所在部门使用和保管。

  四、培训质量管理

  (一)各部门与人教部合办或自行主办的培训班,要充分做好办班前的准备工作,提前一各月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授科对象和授课教师名单报人教部,需要协助解决的事宜要提前通知。

 (二)人教部按教学管理的规定和程序,做好教材准备、教学考评和学员学籍管理,严格考勤、考试、考核制度

 。每期培训班结束,都要写出书面小结。

 (三)外出参加总行、省行或行外系统培训后,每个学员必须写出书面小结,一是向本部门领导汇报,二是报销费用时,交人教部备案。

 (四)凡参加出国(境)培训实习后,每个学员必须按规定填写《出国(境)培训、实习人员信息反馈表》。

 关于征订、分发教材及业务参考书的规定

 第一条

 培训教材及业务参考书,应由人教部统一征订,以向中行及金融系统内部征订为主,征订数量首先保证培训班教学需求,也可适当考虑有关部门的业务用书及辖内培训用书,凡未经教育出处归口,自行订购的教材、资料一律不得从教育经费开支。

  第二条

 辖内各部门的零星用书,须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

  第三条

 各部门应指定兼职图书管理员 ,负责业务用书的管理, 并建立登记簿,建立专柜,履行借、调书面手续。

  第四条

 人教部所发书籍一律加盖“中国银行扬州分行赠书”及" 公用图书“图章。

  第五条

 办理外出培训人员发放的各类业务书籍的登记、移交手续。

  第六条

 人教部定期对各部门的图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关于教材、资料及教学器材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人教部所置教材、资料,主要用于培训及辖内职工业务学习所需,由部领导审批,专人订购,专人发放和保管。本行教材( 特别是自编教材)仅供内部使用,不得外传,非教学工作需要,不得将教材发给个人。

  第二条

 各种教材进出必须准确、及时登记入帐,并定期检查、清点,做好统计汇报工作。各类教材放置分门别类,存放有条不紊,保证领用方便。

  第三条

 人教部所存资料仅供专、兼职教师借阅,一般不外借,以保证资料完整。

  第四条

 教学器材由专人购买、专人保管、专人操作,工作人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加强设备的保养维修,保证设备完好。

  第五条

 教学器材为教学专用设备,不提供对私服务,不提供教学工作以外的服务,不外借。如行内有关部门需用,借方需提前提出申请,经人教部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并履行借用手续。用后应按时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方照价赔偿。

  第六条

 翻录音、像带必须从实际出发,与教学无关的音、像带一律不予购置、翻录。

  第七条

 音、像带由专人购买、专人保管、妥善保存,音、像带用后,应立即存放于包装盒中,以防沾染尘灰,长期保管的音、像带应定期试放,以免粘粘。

  第八条

 教学音、像带不得随意翻录、外传。本行教学有关人员要求翻录或借用,应递交报告或借条,由处领导批准并履行必要手续。对要求翻录音、像带者,收取一定的费用。借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不按时归还者,下次不得再借用。借用带子如有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第九条

 原版带一律不外借,录像带不借个人。

  第十条

 教学器材必须切实做好防损、防火、防盗工作,所有器材不用时,应装箱入柜,上锁。

  职工参加业余学习的规定

  为适应我行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多更好地培养人才,现对市行在职职工参加业余学习作如下规定。

  一、业余学习是指职工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不占用工作时间(考试除外)所参加的业余院校、函授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的学习。

  二、参加业余学习 条件

  1、必须具有两年以上行龄,安心中行工作,表现良好者。

  2、所学专业必须与本职工作对口或密切相关者,如国际金融、银行

 会计、电脑软硬件、外汇英语等。

  三、报名手续和时间

  1、报名职工须由本人填写“业余学习申请表”并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任务情况和个人表现,择优推荐,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统一交由人教部审批;部门负责人要求报考的,须向分管行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行长批准后,向人教部备案。

  参加人数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10%左右,对连续三次获基本功三级以上能手或省劳模称号,总行级单项先进需深造的,不受10%限制,优先安排。

  2、对参加业余学习 的职工,其所在部门可视情况给予全年不超过4天的公假,作为复习考试时间。按学校规定有时占用工作时间上课者, 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半天,也可用公休假折抵;经批准超过半天的部门按事假处理,对弄虚作假请病假上课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享受的学习待遇。

  四、学费报销条件和报销手续

  1、参加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者,其学费方可报销:

  履行规定手续报考参学者;

  各科考试成绩及格自学高考取得单科结业证书者;

  每学期除特殊情况外,无旷课现象者;

  在学期间,能遵守纪律,工作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者。

  2、学员一律先自垫学费,在学期一个月内,持学期考试成绩单或单

 科结业证书,学习出勤情况卡和学费收据以及有关负责人对其在学习期间的表现签署意见到人教部审批报销。

  五、奖励

  1、参加自学考试的学员,在取得六门单科结业证书后,给予每门 15 元的奖励;考试全部合格,获中专毕业证书的奖励 100 元,获大专(大学)毕业文凭的奖励 200 元。

  2、参加业余院校学习的职工,获得中专、大专、大学毕业、 硕士研究生文凭的,分别给予 100 元、200 元和 300 元、400 元的奖励。

  六、其它

  1、参加各类业余学习,职工的所有书籍、用具、杂费、管理费、考试辅导费等一律自理。

  2、每个学员业余学习费用每学期报销额为 100 元,研究生为学费的三分之一,超出部分自理。凡外单位调入人员的调入前学费不予报销。

  3、参学人员应在规定学制内学完课程,非因病因公延期学习者,不再享 受学习待遇;擅自中途退学未能毕业者,其已报销学费如数扣回。

  4、参学人员毕业后,应将所学知识用于调离本行本行工作和建设,八年之内不得要求调

 离本行,如欲调出,应退还本行为其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

 关于大中专毕业生来我行实习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我行对外服务的良好形象,保证各项业务顺利有序的开展,加大教育管理的力度;现对大中专毕业生来我行实习管理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

 实习工作有教育部统一管理,各单位不得擅自安排人员实习,

  第三条

 大中专学校集体组织来我行实习,必须事先与人教部协商,经人教部同意后,进行安排,并需交纳实习费用。

  第四条

  除安排集体实习工作外, 对个别零星人员要求来我行实习,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予安排。

  第五条

 我行单人临柜及要害岗位一律不允许安排人员实习。

  第六条

 学习人员上岗时,必须佩带实习人员工号牌,严格遵守我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第七条

 学生实习结束后,由所在实习部门写出实习表现,教育处签写学习评语。同时,根据各实习部门承担的实习人数情况,市行将发给一定数额的实习生辅导费。

  第八条

 外来人员来行的培训工作,须先经人事部同意后,由人教部共同安排。

 电脑培训班管理制度

 一、全体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 认真记笔记,不闲聊、不抽烟、不允许打开寻呼机、手机,不随意离开教室。晚上两小时晚自习,学员应自行安排预习、复习、做作业和上机操作。

 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得作弊,一旦发现,所考学科以不及格论处。对教师有礼貌,尊重教师劳动。

  二、严格执行培训基地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有关住宿、就餐和作息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课间休息后按时回教室。

  三、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学员因病、公、事等原因需请假者,必须事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去。批假权限按省行有关规定办理。学员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不上课或随意离开培训班,作违纪旷课论处。

  四、 严格执行考勤考核制度。出勤考核分事假、公假、病假、 迟到、早退、全勤分别记录,每天上下午各考勤一次。学员经各方面考核合格,发给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统一印刷的.《计算机基础培训证书》。

  五、遵守公德,注意学习环境安静、整洁,平时不大声喧哗,不随意到其它部门走动。维护环境卫生,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负责打扫教室、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电脑教室管理规定

  一、教室内保持清洁卫生,进入教室必须换拖鞋,用完后放回原处。

  二、爱护教室内的电器设备和其它公共设施,节约打印机用纸。

  三、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要领操作电脑,工作结束后,及时关机。

 四、不准私自携带软盘上机使用,以防带入病毒。

  五、注意用电安全,培训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离开教室时关闭电源总开关。

  六、教室内不准吸烟,不得将水杯带入内不得大声喧哗。

  七、不准随意拉帘、开窗,以免灰尘进入。

  班主任工作操作规定

  为使每期培训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班主任的职责除进行教与学的沟通外,主要应加强对学员的管理,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班主任的具体分工如下:

  一、学习班主任的工作程序

  1、办好学员入学报到注册手续。

  2、制定座位表和点名表,办理学员请假手续。

  3、落实建立班委分工责任制,建立党团小组。

  4、宣讲本期教学计划,有关制度和纪律规定。

  5、召开学员及教师座谈会,及时收集反映信息。

  6、定期组织黑板报,并收集文稿。

  二、生活班主任工作程序

  1、做好生活管理工作,安排学员住宿。

  2、落实建立班委分工责任制,建立党团小组。

  3、安排日常伙食、加餐以及教师住宿、用餐。

  4、检查教室环境卫生。

  5、经办培训费用开支,分发伙食补贴及收付学杂费等。

  6、领用有关学习、生活用品、联系出车及购买奖品等事宜。

  7、协助写好办班小结。

 教员操作规定

  1、教员应端正教学思想,树立学员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努力培养金融业务人才。重视学员思想教育,重视理论联系实际

 。

  2、教员应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深度广度要确当,重点难点要明确。课程内容就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以利提高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教员必须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精心设计教案,认真执行教学计划,重视课堂效率,强化实践环节,及时评讲小结。

  4、教学过程务必安排合理,授课方法力求科学,重视组织教学。注意循序渐进和新旧知识的衔接连贯:讲课不要照本宣科,要讲清政策要求和、基本概念和原理,强调业务的中心环节、流程和要素;注意及时反馈,布置适当的课外作业和思考题。

  5、课堂应注意提问明确得当,板书清楚合理,教态、仪表自然大方,教学语言简洁、清晰,音量,速度适当,力求讲普通话。

  6、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组织考试(考核), 命题应注意理论和时务内容比重,严格考场纪律,认真评阅试卷和论文。

  7、尊重学员,诲人不倦,谦虚热情,教学相长。

推荐访问:培训工作 管理暂行规定 银行
上一篇:党委“以案促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两则,1
下一篇:个人简历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