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规范性文件吗 [**区农业局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
来源:网络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3-12 点击:
**区农业局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实体内容的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农业局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下发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反复适用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的总称。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内容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用语简洁准确,具有操作性。 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要按照职责、负责业务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包括提出计划、制定草案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起草送审稿和制定说明、准备相关的送审材料等。 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或者征求意见的,应当征得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意见采用书面形式,必要时采用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和听证会的形式。
起草说明应当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制定的依据,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情况作出说明。 送审稿需要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否符合《立法法》的原则,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
(二)是否符合本行政机关的职能规定,体现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三)是否征求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是否还存在重大分歧意见;
(四)是否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要求; (五)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进行审查。对需要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由农业局明令废止或宣布失效。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项目名称
制定或修订的必要性(所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的分歧意见及其处理办法)
拟采取的措施或将要实施的制度
项目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表一 规范性文件项目审查表
起草站(所) 报备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起草处室 送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政策法规处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表二 规范性文件审核表
文件 名称
起草 单位
送审时间
政策法规处审核意见 承办人意见:
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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