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公开招标采购公告5765

来源:成人英语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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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金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7 2017 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

 小金川河(小金县)袁家沟小流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5132272017000240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

 小金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7 2017 年 年 1 12 2 月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8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39 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 ............................................................................................... 4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43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 53 第九章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 53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小金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委托,拟对小金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2017 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小金川河(小金县)袁家沟小流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5132272017000240 二、招标项目:小金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2017 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小金川河(小金县)袁家沟小流域材料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2565493.20 元人民币。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 1 个包,详见第六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 殊条件:

 2.1 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含有销售:建材、花卉苗木、种子。

 2.2 苗木必须满足适应项目 3000 米海拔以上气候环境条件,并提供育苗基地所在地林业部门苗木满足适应项目 3000 米海拔以上气候环境条件证明原件(盖鲜章)。

 2.3 投标人需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六、 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带上招标文件特殊资格条件中所规定的所有资格证书原件, (复印件 1 份存档)。

 4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招标文件自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0日 10:00-16:00(节假日除外)成都市西体路 2 号奥林花园 5 楼 B4-B5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 1 月 4 日 11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 开标地点:成都市西体路 2 号奥林花园 5 楼 B4-B5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小金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7-2782425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喇嘛寺政府大楼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西体路 2 号奥林花园 5 楼 B4-B5

  联 系 人:

 韩老师

  联系电话:

 028-87652220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小金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 采购项目名称 小金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2017 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小金川河(小金县)袁家沟小流域材料采购项目” 4 采购项目编号 5132272017000240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6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2565493.20 元人民币。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2565493.20 元人民币。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7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9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

 6 为无效处理。

 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如适用)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6%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1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 天。

 7 17 投标保证金 金额:25000 元。

 交款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收款单位: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28904020210265 开户行:招商银行西体北路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3 日下午 16:00(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8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缴纳至采购人指定的财政专户。

 19 采购文件、开评标工作咨询咨询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52220 20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52220 地址:成都市西体路 2 号奥林花园 5 楼 B4-B5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1

 供应商询问、质疑 供应商询问、质疑问由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52220 2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23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4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5 招标代理服务费 人民币 44200 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6 付款方式 招标方与中标方签署合同后,在中标方将项目货物交付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在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经招标人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的 15 日内向中标方支付 90%款项,扣留 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中标方。

 8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小金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并且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

 9 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2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及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0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13 3. .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1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12 注: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非投标产品(带★号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涉及); (6)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7)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8)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9)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10)商务应答表; (11)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16.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招标人,并足额交纳中标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退还延迟,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

 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 正本 1 1 份、副本 4 4 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

 14 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 (左侧胶装)成册并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如有)。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如有)。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3 递交投标 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一份加盖鲜章的保证金退 还 申请表,以便尽快退 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仅作为退 还)

 保证金使用)。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15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7 开标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 1 )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以外,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签字、盖章;

 (2 2 )没有提供单独递交用于开标的“开标一览表”的。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16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5 5 )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 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 .开评标过程存档

 1 24.1 。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4.2 第 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4.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详见第六章 3.2 )

 24.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 24.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 .7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 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

 18 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签订的合同编号按照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上的编号执行。

 27.5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

 28.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服务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 合同转包 (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19 31.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如适用)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2.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结果”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0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质疑和投诉

  37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21 九、其他

 38.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2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23 一、投标函(实质性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投标报价为。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我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我方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我方提供虚假资料; (5)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 份,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24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实质性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1 1 )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 2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 :

 法 定代 表 人投标 而非 委托代 理 人投 标 适 用。

 26 四、开标一览表

 注:

 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投标人全称

 投标总价(元)

 元(小写)

 元(大写)

 27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材料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8

  六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9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30

 八、商务及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服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服务条款

 偏离说明

 注:

 1. 投标人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服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 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31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32 十、投标承诺函(参考)

  致: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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