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财政政策应对

来源:成人英语 发布时间:2020-07-31 点击:

 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财政政策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财政政策的应对

  摘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为抗击疫情,稳定经济运行,财政政策应当且能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实现更精准调控。面对财政减收增支的压力,需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为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更好保障疫情防控、为企业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两手抓。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会对我国经济造成较大的阶段性冲击。面对疫情防控的重要任务,应当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同时辅之于货币政策提升总需求,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一、应对 2003 年非典的财政政策回顾

  2003 年抗击非典疫情期间,财政政策主要采用增加疫情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减税降费、财政贴息等方式进行了应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在支出端增加疫情支出,压减一般支出

  2003 年为了应对非典疫情,各级财政共支出***亿元,占当年公共财政支出的**.*%。其中,***亿元用于设立“中央财政非典防治基金”,***亿元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非典防治资金;***亿元用于中央财政在疫情结束后的下半年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疫情期间相关支出主要用在对患者实行免费医疗、对医疗人员以及医疗物资的补助补贴、对中央大型民航和旅游企业短期贷款给予 5个月的财政贴息等。同时,为节约财政资源,压减一般支出。“除抗击非典型肺炎应急等各项必需保障的重点支出外,严格控制其他支出”,主要是压减政府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

 (二)在收入端,对相关行业实施减税降费

  非典防控期间,在财政收入端的举措,主要是对疫情防控行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实施暂时性减税降费。包括对捐赠、补贴、防护物资的税费优惠,以及针对“SARS 灾难行业”(包括餐饮、旅店、旅游、娱乐、民航、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实施税费减免。

  二、新冠肺炎疫情下的财政政策任务安排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2 月 23 日中央召开“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会上,中央对经济做出了明确判断:“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会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综合起来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基于该判断,中央会议精神明确,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特别要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

  新冠疫情虽然对经济造成短期冲击,表现为需求中断、延迟、转移,全球供应链转移,但是疫情过后需求依然会接续、恢复、反弹,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在一年的时间维度上,完全有能力、有条件将疫情的负面冲击对冲掉,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这种信号的释放也有利于稳定预期,维护政策声誉和政府公信力。

  (二)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

  2 月 23 日中央会议明确指出:“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灵活适度,用好已有金融支持政策,适

 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

  国际经验表明,在应对外部冲击时,财政政策明显优于货币政策。这是因为货币政策更多作用于总需求,而财政政策还可以作用于供给端,发挥结构性调节作用。因此,需要财政政策更好发挥供给侧的结构性调控作用,有针对性、阶段性的帮扶行业企业个人,并且要尽可能引导市场化手段发挥各微观组织的作用。货币政策作为辅助,通过出台更加灵活的金融政策,支持在总量上提升总需求。

  (三)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注重结构调整

  实际上,早在去年 12 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就已定调了今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也就是说,今年尽管维持了积极财政政策基调不变,但政策取向从减税降费调整为支出结构调整优化。

  根据财政收支数据,2019 年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实际收支与预算相比,呈现“短收超支”,财政运行整体处于“紧平衡”状态。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给企业生产带来困难,进一步造成财政增收压力,同时为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财政政策还要持续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财政贴息等措施。今后一段时间,财政整体上依然面临减收增支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单纯靠扩大财政支出规模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行不通,必须向内挖潜,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更好支持保就业、保民生。

  三、财政政策应对疫情防控的具体举措

  2020 年 1 月下旬至今,为应对疫情防控,财政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在财政支出端,持续加大疫情防控相关财政补助补贴,见面医疗费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财政贴

 息。财政收入端,实施税费减免,主要涉及境外捐赠、民航企业、重点防控物资生产和运输企业、农产品供应组织以及医护人员奖补,此外还普遍性的减免中小微企业社保、医保、缓缴公积金等。

  表 1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财政政策梳理

  发布日期

  政策类型

  文件/会议

  具体措施

  1 月 22 日

  财政补贴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

  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于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

  1 月 25 日

  财政补贴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

  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财政按照规定的标准安排经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中央财政视情予以补助。

  1 月 27 日

  财政补贴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疑似患者(含异地就医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对异地就医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就医地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对就医地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予以补助。

  2 月 1 日

  减税降费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 月 1 日

  财政贴息

  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对 2020 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 1 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如果为患者,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 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2 月 5 日

  减税降费

  财政贴息

  国务院常务会议

  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

 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加大对药品和疫苗研发的支持;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

  2 月 6 号

  减税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 月 7 号

  财政贴息

  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

  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 1 年。

  2 月 11 号

  新增政府债务限额

  提前下达 2020 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提前下达 2020 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2***亿元。

  2 月 14 日

  减税降费/财政补贴

  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国省级农担公司再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用。中央财政将通过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持水稻、小麦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草地贪夜蛾防控,对湖北省适当倾斜。中央财政在测算分配 2020 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转移支付时,将向湖北省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倾斜,适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恢复农业生产。

  2 月 18 日

  减税降费

  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实施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

  资料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自 2020 年 1 月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门根据疫情态势和防控需要,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医疗费用补助、医护人员及医护设备补助、疫情防控企业财政贴息等。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2月24日,各级财政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1**.*亿元。

  图 1 各级财政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安排

  数据来源:财政部网站

  (二)继续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疫情发生以来,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快速密集出台,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及个人渡过难关,促进疫情防控、更好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比如,减免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交通、旅游、住宿等行业的税收,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同时,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对企业及个人等社会

 力量的捐赠,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等。除此以外,国常会还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医保费、社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以稳定就业。该项政策并没有限制特定行业,力度大,涉及范围广。

  财政部部长刘昆指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关键是把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落实到位。2019 年财政部实施了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这些政策将在今年继续发力,产生更大的叠加效应,进一步助力企业轻装上阵。除此以外,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吸引高端人才、促进出口增长等,也将继续研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

  (三)扩大地方债务规模

  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内需下降、出口也受到影响,为了稳定经济运行,三驾马车当中,可能需要从拉动投资方面发力,从财政政策角度出发,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就成为重要的稳经济选项。

  去年 11 月,财政部提前下达 2020 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 1 万亿元;今年 2月 11 日,财政部又提前下达 2020 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亿元。至此,财政部共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18***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该限额已至提前批上限 (占 2019 年当年新增债务限额**.*万亿元的**%)。同时,专项债务限额也已至提前批上限。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也相应提前。1 月份,财政部已发行专项债7***亿元,占专项债提前下达额度 12***亿元的**.*%。河南、四川等多地已相继完成 2020 年首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可以看出,财政政策通过加快地方政府债、专项债的发行节奏,并尽快安排基础设施等重点重大项目开工复工,尽早对经济

 形成有效拉动。

  四、需进一步采取的财政政策措施

  (一)减税降费落实落细,扩大行业范围

  在经历 2018、2019 年连续两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再考虑到疫情防控对财政减收增支形成的压力,预期与疫情不相关的、规模较大的新增减税降费措施的出台将更加谨慎。财政部表示,将于 2020 年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特别是针对新冠疫情的影响。以此看来,2020 年进一步减税降费的空间有所收窄,主要工作重心为落实落细前期政策,以及为疫情影响较重行业减负。借鉴 2003 年经验,预计后续减税降费措施将从当前以“疫情防控”为主的行业向“受疫情严重影响”的行业扩围,例如餐饮住宿、旅游、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可以看到,财政部已经在五险一金缴纳方面出台了大力度、范围广、不限行业的减免优惠政策。此外,在小微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及扣除、营业税、补贴和生活救助等方面可以出台更细化的政策,以稳定就业和内需。

  (二)加大重点行业财政贴息政策的运用

  近期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财政部门主要是对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了财政贴息扶持。相较于 2003 年经济高速增长的经济形势,当下企业停工停产,同时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债务付息支出压力明显提高,财政贴息政策的运用更显重要。为了更好缓解企业债务压力,财政贴息政策可以在当前主要运用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行业企业覆盖范围,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在银行优惠贷款的基础上再进行一定的贴息扶持。

  (三)借助专项债、专题债等工具缓解赤字压力

 伴随减税降费、房住不炒带来的土地财政收入有限、国企上缴利润规模扩大相对有限,财政赤字又面临**.*%的赤字率约束。考虑到专项债不计入赤字,且是基建稳增长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可以通过加大专项债额度、加大基建投资力度来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政策手段之一。借鉴历史经验,特殊时期也可以通过发行特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等特殊财政工具,不影响赤字率的同时,还能够有效拉大基建投资,稳定经济运行。

  另外,还可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等广义财政工具以对冲疫情风险。目前,政策性银行发行的疫情防控专题债作为准财政手段,有望进一步发力,以缓解财政赤字压力。2 月初,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依次披露发行文件,拟发行针对新冠疫情防控的专题债券,规模上限合计达***亿元。

  (四)优化支出结构,向公共卫生等民生领域倾斜

  这次新冠疫情暴露出我国公共医疗支出不足的突出问题。财政部数据显示,2019 年卫生健康支出 1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根据世界银行数据,截至 20**年,中国医疗卫生支出占 GDP 的比重不足 5%,低于墨西哥的**.*%、韩国的**.*%,较日本**.*%和美国**.*%相差更远,而**%是全球平均水平。同时,本次疫情也反映了劳动力流动性过高以及背后的城镇化建设不足的问题。据交通运输部估算,2020 年返城农民工有 3 亿人。要解决上述问题,就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向公共医疗领域以及教育、基层社会服务等民生领域转移。这也要求在对地方官员的考核机制上,适度弱化对经济增长的考核,增加民生服务领域的权重,加快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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