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公安局阿坝州公安局公安业务智能枪柜(一期)项目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6585

来源:托福 发布时间:2020-10-20 点击:

 项目编号:

 5132202017000877

 阿坝州公安局公安业务智能枪柜(一期)项目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安局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 ( 成都 )

 7 2017 年 年 1 12 2 月

 1 目

 录

  第 1 章

 投标邀请 ........................................................ 2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 5 2.1 投标人须知附表 ................................................. 5 2.2 总

 则 ......................................................... 9 2.3 招标文件 ...................................................... 11 2.4 投标文件 ...................................................... 12 2.5 开标和中标 .................................................... 19 2.6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22 2.7 投标纪律要求 .................................................. 25 2.8 询问、质疑和投诉 .............................................. 26 第 3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8 3.1 资格性审查文件格式 ............................................ 29 3.2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格式 .............................. 36 第 4 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53 4.1 采购内容 ...................................................... 54 4.2 项目技术要求 .................................................. 54 4.3 商务要求 ...................................................... 59 4.4 报价要求 ...................................................... 61 第 5 章 资格性审查 ...................................................... 62 第 6 章 评标办法 ........................................................ 65 6.1 总则 .......................................................... 65 6.2 评标方法 ...................................................... 65 6.3 评标程序 ...................................................... 66 6.4 评标细则及标准 ................................................ 71 6.5 废 标 ......................................................... 73 6.6 定标 .......................................................... 74 6.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74 6.8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75 6.9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75 第 7 章 拟签订合同草案条款 .............................................. 77

 2 第 第 1 1 章

 投标邀请

 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安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阿坝州公安局公安业务智能枪柜(一期)项目采购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5 5 132202017000877

 二、 项目名称:

 阿坝州公安局公安业务智能枪柜(一期)项目采购

 三、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资金计划表 :州级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品目名称:警械设备,项目属性:货物采购, 采购预算金额:6 146 万元。

 最高限价:146 万元。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安局采购公安业务智能枪柜(一期),共 1 个包件。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智能手枪柜、智能长枪柜、智能弹柜、智能枪弹一体柜、管理系统平台、服务器、短信收发器、指纹采集仪、发电机等内容。

 详细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见第 4 章。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投标人;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成都信用”网站等渠道(任选其中一个)查询,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的网上截图,截图应能明确体现投标人的主体信用情况。

 3

 (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声明,中标后提交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代理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17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 93 号 6 楼(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购买。招标公告期限:2017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现金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1)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经办事项等,并加盖单位鲜章);(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查验原件)。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8 年 年 1 1 月

 4 日 日 9 9 时

 3 30 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等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 3 93 号 号 6 6 楼(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九、本投标邀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sczfcg.com )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

 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马江街 208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7-283127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 93 号 邮

 编:610031

 4 联 系 人:陈女士、胡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01706 传

 真:028-87701706 监督机构: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7-2831520

  2017 年 12 月

 5 第 第 2 2 章

 投标人须知

 1 2.1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6 146 万元 。

 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为 :6 146 万元 。

 本项目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50%或者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90 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 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4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

 6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告采购结果时,将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内容一并公告。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0 1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 万圆整)

 交款方式: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一)转账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成都银行西北桥支行 银行账号:100

 130

 000 008

 3234 交款截止时间:

 2018 8 年

 1 月

 3 3

 日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二)投标保函:

 1、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受益人为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函原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送达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保函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投标保函原件应单独递交采购代理机构,请勿密封包装在投标文件内;2. 投标保函复印件附在资格性审查文件中)。

 注:

 1.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

 2 2. . 联系人:何女士、陈女士,联系电话:

 028- - 87700270 。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8 8 年

 1 1

 月

 4 4 日上午 9 9 时 时 3 30 0 分(北京时间)

 7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 93 号 6 楼(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 开标地点 8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9 投标文件 份数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审查文件和 技术 、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 两部分,其中:

 资格性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技术 、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另附 开标一览表一份。

 10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详见投标人须知 2.4.11。

 11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注 详见投标人须知 2.4.12。

 12 合同签订地点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安局 13 履约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 2.6.5。

 14 退还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 事项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3、以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径退还;以投标保函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保函原件退还至投标人。

 4、若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如投标人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5、办理退还保证金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中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政府采购合同原件 1 份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3)以保函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保函原件退还至投标人(退还保函原件时投标人应提交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

 温馨提示:为便于及时退还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联系人:何女士、陈女士,联系电话:

 028- - 87700270 。

 15 采购文件咨询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等内容咨询:

 采购人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7-2831276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除技术参数以外的内容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陈女士、胡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01706 16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28-87701706 17 中标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持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经办事项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以及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到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

 8 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万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01706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 93 号 6 楼(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8 供应商询问、质疑 1、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采购人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7-2831276 2、对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的询问、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并由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陈女士、胡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01706 19 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 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 。

 联系电话:

 0837- - 2831520

 地址:

 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县团结街 2 12 号

 邮编:

 624000 20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备案。

 21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1)中标人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2)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标准下浮 10%)收取代理服务费,以实际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

  22 中标供应商违约情况及处 1 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 5 5 ‰以上 10 ‰

 9 理 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 1 至 至 3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 2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 1至 至 3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 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 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第 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 1 1 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3 1、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和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本项目已做需求论证。

 2 2.2 总

 则

 1 2.2.1 适用范围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

 2 2.2.2 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安局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的组织方。

 三、“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10 四、“投标人”“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五、“中标候选人”根据投标单位实力及评标结果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进行推荐并按顺序排名的前三名。

 六、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3 2.2.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4 2.2.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2.2.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一、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智能手枪柜、智能长枪柜、智能弹柜、智能枪弹一体柜、管理系统平台、服务器、短信收发器、指纹采集仪、发电机。

 二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11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四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2.2.6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文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含建材)若属于节能、环境标志清单中的,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如有涉及政府强制节能产品清单目录内的,投标人需提供最新一期强制节能清单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并提供清单网络截图等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如不涉及则不需提供。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文要求,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7 2.2.7 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以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目的。

 3 2.3 招标文件

 1 2.3.1 招标文件的构成

 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2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资格性审查

 (六)评标办法;

 (七)拟签订合同草案条款。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 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3 2.3.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一、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二、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本项目不进行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联系人:陈女士、胡女士,联系电话:028-87701706。

 4 2.4 投标文件

 1 2.4.1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2.4.2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 2.4.3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4 2.4.4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5 2.4.5 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四、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6 2.4.6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性审查文件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及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性审查文件:

 14

  1 1 、关于投标人资格申明的函

 2 2 、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 3 、 投标人未参与前期服务的承诺函

 4 4 、声明

 5 5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在有效期内;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法人登记证书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4.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法人登记证书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2.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6 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1.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可为供应商内部或第三方出具),也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7 年任意时段(至少 1 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1.复印件加盖公章;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含投标人承诺))。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7 年任意时段(至少 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成都信用”网站等渠道(任选其中一个)查询,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的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截图应能明确体现投标人的主体信用情况;

 (7)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8)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保证金金额、交纳

 15 方式符合要求;3.银行转帐回单复印件或保函复印件;4.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部分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

  1 1 、投

 标

 函

 2 2 、承诺函

 3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

 5 5 、开标一览表

 6 6 、分项报价明细表

 7 7 、投标人基本情况 表

 8 8 、投标产品技术 参数应答 表 9 9 、商务条款偏离表

 1 10 0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1 、实施方案 1 12 2 、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1 13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14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 15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 16 6 、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

 17 、其他资料 7 2.4.7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将按照无效标处理。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投标人可自行编写。

 8 2.4.8 投标报价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项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6

 (3)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并以修正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

 (5)根据财库[2011]181 号第 5 条、财库[2014]68 号文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若为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参与投标,则此处的报价按照:最后报价×94%进行折算评审。如投标供应商均为微小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则不必进行折算。

 (6)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8)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得再对其以价格加成方式进行惩戒。

 9 2.4.9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二、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以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径退还;以投标保函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保函原件退

 17 还至投标人。若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如投标人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办理退还保证金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 1 )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 2 )中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政府采购合同原件 1 1 份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3 3 )以保函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保函原件退还至投标人(退还保函原件时投标人应提交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

 温馨提示:为便于及时退还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联系人:何女士、陈女士,联系电话:

 028- - 87700270 。

 0 2.4.10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一、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三、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18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 2.4.11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资格性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 资格性审查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三、电子文档 U U 盘一份,电子文档用 U U 盘的形式提供,并单独包装密封。

 四、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笔书写。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 [ 注: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 五、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六、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 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除外(实质性要求)。

 七、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说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八、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表、图及证件可以除外)。

 2 2.4.12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注

 一、 资格性审查文件,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分别单独包装、密封和标注 。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文件或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或电子文档, , 以及“

 年

 月

 日上午

 (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二、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提供“开标一览表”一份,并单独包装密封,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9

  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字样, ,以及“

 年

 月

 日上午

 (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2.4.13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 1 章投标邀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二、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按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修改的时间递交。

 三、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四、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等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4 2.4.1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一、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总则第 2.4.11、2.4.12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三、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 2.5 开标和中标

 1 2.5.1 开标

 20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二、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时应有监督人员对开标现场进行监督,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三、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五、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六、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采购人、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七、投标人不足 3 3 家的,不得开标。

 八、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九、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 2.5.2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21 投标人不足 3 3 家的,不得开标。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二、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三、介绍开标现场工作人员。

  四、监督人宣布开标纪律。

  五、投标人代表检查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确认完后宣布投标文件密封检查情况。

  六、唱标人唱标,记录人作记录。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七、介绍本项目的评标原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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