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公共英语 发布时间:2020-09-02 点击:

  烟台理工学校“双师型”教师

 认定及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是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调动专业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专业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教学、实训、实习等各项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力争我校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到2015年达到90%。

 二、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取得初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3、掌握职业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基本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能较好地完成专业技能训练指导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量;

 4、近五年来,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5、近两年来,有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锻炼的经历。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具有三级(高级工)以上相关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考评员资格证书(如测试员、考评员、培训者培训证书)等;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实践技能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3、指导学生参加地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励者;

 4、在专业课教学、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方面成绩突出,获得莱州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

 5、取得科技发明设计专利或参加莱州市级及以上较大工程项目设计或技术改造项目攻关者;

 6、经有关部门评定,其他与专业教学、技能培训有关的莱州市级及以上荣誉获得者。

 三、认定程序

 学校按照个人申请、专业部推荐、学校认定三个步骤每年认定一次。

 1、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均可自主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

 (1)学历证书

 (2)职称证书

 (3)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

 (4)参加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含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证书)

 (5)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评比获奖证书

 (6)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的结题(或中期验收)证明材料

 (7)其他能反应教师业绩水平的佐证材料

 2、专业部推荐。各专业部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选排序,确定推选人报教务处。

 3、学校审定。教务处、人事处、实习处组成评审小组,对各专业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人选提报校党委审议,无异议后发文确认。

 四、职责与待遇

 (一)“双师型”教师的职责

 1、必须承担本专业理论教学、实训指导、工学交替、产学研结合等工作任务且满工作量。积极承担学生技能大赛辅导任务。

 2、进行教学与实训模式的研究活动,带头上好理论教学和实训指导研究课、示范课。

 3、带头参加学校、莱州市及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武。

 4、两年内确保在企业顶岗实践达到二个月以上,参与企业技改攻关项目研究。

 5、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主动参加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参与市级以上教改或科研项目,主持1-2个专业理论和实践教学研究课题或校本课程开发。

 6、发挥传帮带作用,承担对青年教师教学与实训的指导任务,每年至少帮带1名青年专业教师或青年实习指导教师。

 7、不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或本专业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技术能力证书学习与培训。能够站在行业、专业领域前沿,对同行教师起到前瞻性的引导作用。

 (二)“双师型”教师的待遇

 1、对评审通过人员,学校统一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只有获得校级“双师型”教师的人选才能参评莱州市级双师型”教师的认定。

 2、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双师型”教师的典型经验,同时为“双师型”教师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

 3、学校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双师型”教师,并择优推荐参加莱州市优秀“双师型”教师的评选。

 4、优先选派“双师型”教师到省内外、国内外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地区或教育机构考察、培训。

 5、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学校给予奖励。

 6、参加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取相应证书者,由学校全额报销考证鉴定费。

 7、教师下企业锻炼期间享受在校工作待遇,并给予一定的差旅补助。

 8、同等条件下,在晋升职称、评先选优等方面对“双师型”教师予以优先推荐。

 五、考核

 建立“双师型”教师动态管理制度并实行“年审制”,考核结果载入本人业务档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以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双师型”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实绩、成果及所反映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学校人事处核准,报校党委审定,取消其相应资格:

 1、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

 2、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双师型”教师资格者;

 3、各种原因离岗者;

 4、未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者;

 5、发生重大教学(实习)事故,造成明显负面影响者;

 6、业务工作、教学效果差,师德失范,教职工(学生)反映强烈者;

 7、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定量积分法,各项评分累计之和为考核总分。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由本人填写《烟台理工学校“双师型”教师任期考核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2.综合评定。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由业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对专业部的考核按专业教师人均分数排序评定。

 (四)考核标准:见附件3

 附件1:烟台理工学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

 附件2:烟台理工学校“双师型”教师考核表

 附件3:烟台理工学校“双师型”教师考核标准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

 烟台理工学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籍贯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学历 技能等级 学位 职称(职务) 任教专业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教育教学主要成果、实绩

 (近五年) 获得时间 成果、实绩名称 所在专业部推荐意见

 专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双师型”教师任期考核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行政职务 教师职称 专业部 现任教课程 原申报专业 参加何学术

 团体、任何职务 任期内获市级以上各类先进情况 获奖日期 授奖单位 奖励内容

  年度考核情况 任期内继续教育及到企业实践情况 起止年月 院校、企业及实践内容

 

 任期内论文(校本教材)发表、获奖或交流情况 公开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情况 指导学生技能竞赛获奖情况 参加职业技能

 竞赛情况 讲授课程情况讲授课程名称时间周课时数授课对象及

 学生数 任期内其他成果取得情况

 个人总结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双师型”教师考核标准

 专业:姓名: 年 月 日

 项目 分值 说明 得分 师德师风(10) 10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师德失范行为者记5分,获校“学生最喜爱教师”加3分, 专业教学(25) 5 1、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中层正职4—6节,中层副职6—8节,教师14节。每少一节扣0.5分,扣完为止。 10 2、能胜任专业理论课教学并能独立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教学,学生满意率高。优秀8—9分,一般5—8分,较差1—5分。 5 3、主持(或主要参与)学校专业实训室(基地)的建设或生产服务。优秀4-5分,一般2-3分,较差为1分。 5 4、参与学校优秀教案、课件等评选活动。优秀4-5分,一般2-3分,较差为1分。 企业实训(15) 5 1、组织学生参加企业工学结合活动有成效,优秀4-5分,一般2-3分,较差为1分。 5 2、按计划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并完成相关材料,优秀4-5分,一般2-3分,较差为1分。 5 3、参与企业生产革新,优秀4-5分,一般2-3分,较差为1分。 教研科研(10) 5 1、承担烟台市级以上课题,及时完成开题、调研、研究、结题等相关材料。优秀4-5分,一般2-3分,较差为1分。 5 2、主持(或主要参与)学校专业应用技术的研究且有成效,或编著相关专业校本教材且有实用性。优秀4-5分,一般2-3分,较差为1分。 技能证书(10) 10 已经获得任教专业高级工等级证书得7分,获得技师证书得10分;同时获得其他工种的证书按等级加10%。 辅导技能大赛(15) 15 1、辅导学生参加市、省、国家技能大赛按1、2、3等奖分别加分,上限15分。 教师技能比武(15) 15 参加市级比武活动按1、2、3等奖分别加10、8、5分,省、国家级比武类比额外加分,上限为15分。 科技发明设计专利 10 按成绩额外加分,上限为10分。 总分 说明:总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至79分为合格,80分至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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