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物料的管理规定【员工特殊奖励管理规定】
来源:公共英语 发布时间:2020-03-24 点击:
员工特殊奖励管理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为奖励员工中作出突出贡献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二级法人公司及事业部。
第一章 奖励原则
第三条 特殊奖励是奖给在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或重大贡献者。
第四条 特殊奖励的颁发形式为实物奖。
第二章 奖励种类
第五条 特殊奖励的种类有:
1、 住房
一室一厅或二室一厅
2、 汽车
二十万元以下、手续齐全
3、 股份
原始股赠送或扩股时红股、配股赠送
4、 人身保险
一年期的人身伤害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或住院爱心保险
第三章 奖励资格
第六条 荣获特殊奖励的员工必须具备的资格:
荣获住房奖励资格:
1、 总监级员工连续在岗为公司服务满5年;
2、 部门经理级员工连续在岗为公司服务满8年;
3、 工作可以量化的员工年产值或销售回款额超过计划指标的5倍者,
4、 工作没有具体计划指标的员工由于自己的努力,为公司作出重大突出贡献者。
荣获汽车奖励资格:
1、
总监级员工连续在岗为公司服务满4年;
2、 部门经理级员工连续在岗为公司服务满6年;
3、 工作可以量化的员工年产值或销售回款额超过计划指标的3倍者,
4、 工作没有具体计划指标的员工由于自己的努力,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者。
荣获股份奖励的资格:
1、 员工连续在岗为公司服务满3年;
2、 工作可以量化的员工年产值或销售回款额超过计划指标的2倍者,
3、 工作没有具体计划指标的员工由于自己的努力,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者。
荣获人身保险奖励的资格:
1、工作可以量化的员工年产值或销售回款额超过计划指标的1倍者,
2、工作没有具体计划指标的员工由于自已的努力,为公司作出显著成绩者。
第七条 以上资格具备其中任何一条者均可获得材料报送资格。
第四章 奖励办法及发放
第八条 集团公司部门经理将具备奖励资格者材料于每年一月十日前整理成书面材料,经系统总监阅示后报总裁审批。
第九条 各二级法人公司和事业部将具备奖励资格者材料于每年末整理成书面材料,经系统负责人阅示后呈报总裁审批。
第十条 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由相关负责人整理出书面材料,经系统负责人阅示后在事件结束后呈交总裁审批。
第十一条 总裁批阅材料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酌定奖励种类、奖励级别、奖励具体数额。
第十二条 特殊奖励获得者名单于每年3月31日前确定、张榜公布并发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以上年限从本制度施行之日算起。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总监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报总裁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相抵
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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