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来源:四六级 发布时间:2020-09-03 点击:

 事业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行政事业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切实落实好《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XX〕24号),财政部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并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XX〕11号),为做好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XX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评价。XX年9月底前,各市级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本部门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本部门为企业单位且无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不需要开展此项工作;本部门为企业单位并有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只需组织下属单位填报并汇总),各区县财政部门应在做好自身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同时组织本地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部门应该及时掌握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情况,并汇总上报本部门、本地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评分数据,做到统筹规划、督促指导。

  基础性评价工作要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XX〕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

  (二)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见附件3)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XX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本级和所辖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所辖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应加强对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

  (三)报送工作报告。

  1.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部门将所辖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的《评分表》进行汇总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汇总表》(附件4),并于XX年11月30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汇总表》和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可从“天津会计”网()“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部门(区县)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

  2.为及时了解各单位内控工作进展情况,把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工作进度,请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部门确定本部门(区县)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落实责任部室及负责人、联系人,填写并报送联络表(附件5),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审计局关于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会〔XX〕27号)规定的内控建设三个阶段(推广准备、制度建立、自我评价),于XX年8月15日、XX年1月15日、XX年4月15日前分别报送本部门(区县)阶段性工作报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工作报告应包括组织实施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果等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指单位为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等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XX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为做好我州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州财政局拟定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自查并认真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州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督促各单位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

  在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于XX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全面启动,通过“以评促建”,加快我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年底实现工作目标。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XX】24号)文件精神,以及《文山州财政局关于上报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的通知》(文财会【XX】12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对我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及监督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现就内控制度贯彻实施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控制度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工作。自XX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以来,在坚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等原则的前提下,我局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形成了《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守则》,分总则、工作守则、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共五章,内容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财务管理、会议、差旅、接待、固定资产及车辆管理等58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办法。通过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有章可行,有据可依。

  二、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内控制度执行

  我局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责任,切实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党组会研究通过)及会签制度。重点关注经费预算、资金收支、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及合同管理等业务层面的经济业务风险。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及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措施,业务经办、审核及审批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专用章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由本人或授权人员保管。按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按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建设项目及合同控制等内控措施,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有序运行。按《会计法》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并实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轮岗制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三、切实开展检查,强化内控制度监督

  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才能保障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规范运行,并达到合理保证经济活动合法法规、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近两年来,我局由社保基金监督科(内审)牵头,规划财务科配合,开展对社保、就业和医保等经办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内控专项检查及各项资金专项检查;由局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配合开展廉政风险、岗位风险专项排查,确保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监督,切实防范内部控制运行风险。

  同时,我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也存在制度更新不及时、执行力不到位和监督乏力等问题。今后,我局将适时关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改革动向,根据人社事业发展变化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调整、完整我局内部控制工作规则、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得到有效控制、相互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科学性,使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得到充分发挥,将内控意识和内控文化纳入人社文化建设中,使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成为每一位职工的自觉行动。另外,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分批培训,推动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促进各部门各项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推荐访问:行政单位内部控制评价 基础性 工作总结 内部控制
上一篇:对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研究
下一篇:2020年基层干部党支部党课——争做新时代基层好干部(精品党课讲稿19页)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