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6336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

  招标编号:

 5101012017003143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共同编制

 7 2017 年 年 1 11 1 月

 1

  目

 录

 第 1 章

 投标邀请 ........................................................ 2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 5 2.1 投标人须知附表 ................................................. 5 2.2 总

 则 ........................................................ 12 2.3 招标文件 ...................................................... 13 2.4 投标文件 ...................................................... 14 2.5 开标和中标 .................................................... 21 2.6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24 2.7 投标纪律要求 .................................................. 27 2.8 询问、质疑和投诉 .............................................. 28 2.9 其他 .......................................................... 29 第 3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0 3.1 资格性审查文件格式 ............................................ 30 3.2 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格式 .............................. 36 第 4 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53 4.1 项目概况 ...................................................... 53 4.2 技术要求 ...................................................... 65 4.3 商务要求 ...................................................... 66 4.4 报价要求 ...................................................... 68 第 5 章

 资格性审查 ..................................................... 69 第 6 章

 评标办法 ....................................................... 73 6.1 总则 .......................................................... 73 6.2 评标方法 ...................................................... 74 6.3 评标程序 ...................................................... 74 6.4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 78 6.5 评标细则及标准 ................................................ 78 6.6 废标 .......................................................... 88 6.7 定标 .......................................................... 88 6.8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89 6.9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89 6.10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90 第 7 章 拟签订合同草案条款 .............................................. 91

 2 第 第 1 1 章

 投标邀请

  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人)委托,拟对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

 5101012017003143

 二、 招标项目: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采购

 三、 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号:(2017)3567 号,品目名称:其他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属性: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300 万元。

 最高限价:300 万元,其中:包件一 28 万元、包件二 80 万元、包件三 134万元、包件四 58 万元。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采购,共 4 个包件,其中:

 包件 1 为法院科技法庭运维服务(负责法院本部审判法庭内全部科技法庭以及2018 年新增设科技法庭软硬件设备及相关系统的运维)

 包件 2 为法院软件系统运维服务(含法院审判综合系统运维、公文系统运维、数据运维)

 包件 3 为法院信息化弱电系统运维服务(含基础弱电系统运维、安全运维、核心设备运维、部分相关小型软件运维、数据库运维)

 包件 4 为综合管理运维服务(统一负责院本部、知识产权法庭、花牌坊第二办公区和各执行分局四个运维板块的信息化软硬件系统运维)

 说明:(1)投标人可竞投包件 1 到包件 4 中的任意一项及几项。

 (2)上述服务内容,中标方需安排技术人员常驻市中院提供运维服务,所涉及的系统设备的维修更换及耗材费用不在本项目报价范围内。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成都信用”网站等渠道(任选其中一个)查询,供应商须提供查询结果的网上截图,截图应能明确体现供应商的主体信用情况; (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声明,中标后提交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代理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4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于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现金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1)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等);(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查验原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

 八、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93号6楼(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一)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00 至 10:00。

 (二)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10:00。

 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等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 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 93 号 6 楼(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sczfcg.com )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4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 109 号

  联 系 人:陈正霞

  联系电话:028-8291523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 93 号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胡女士

  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01706 传

 真:028-87701706 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5 第2 2 章

 投标人须知

 2.1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0 300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2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0 300 万元。

 包件一 8 28 万元、包件二 0 80 万元、包件三 4 134 万元、包件四 8 58 万元。

 超过各包件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6章)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90分钟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告采购结果时,将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内容一并公告。

 7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 包件为人民币 2000.00 元 (贰仟圆整),2包件为人民币 8000.00 元(捌仟圆整),3 包件为人民币

 7 13000.00 元(壹万叁仟圆整),4 包件为人民币 5000.00 元(伍仟圆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一)转账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成都银行西北桥支行

 银行帐号:100

 130

 000 008

 3234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

 注:

 1.、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

 包件号。

 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3.

 联系人:何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28- - 87700270

 (二)投标保函:

 1、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受益人为四川天力招标 有 限 责 任 公司 ,投标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按投标包件分别出具投标保函并写明包件号)、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函原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送达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保函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保函应单独递交,请勿密封包装在投标文件内)。

 9 开标时间 2017 年 12 月 12 日 10:0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 93 号 6 楼(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 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 12 投标文件 份数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审查文件和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开标一览表一份。

 13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详见投标人须知 2.4.11。

 14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注 详见投标人须知 2.4.12。

 15 合同签订 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6 履约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 2.6.5。

 17 退还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3、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以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径退还;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保函原件退还至投标人。

 9 办理退还保证金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中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政府采购合同原件1份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3)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银行保函原件时投标人应提交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查原件)。

 温馨提示:为便于及时退还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联系人:何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28- - 87700270 18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胡女士

 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01706 19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万先生

 联系电话:028-87701706 20 中标通知书 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持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以及经办事项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以及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到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张女士

 万先生

 联系电话:028-87701706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 93 号 19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和评分标准的询问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和评分标准以外的询问答复。供应商询问应当以书面形式(含纸质、电子邮件)提交。

 采购单位联系人:

 陈正霞

 10 联系电话:028-82915230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女士

 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01706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 93 号 邮编:610031

 20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和评分标准的质疑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和评分标准以外的质疑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含纸质、电子邮件)提交。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正霞

 联系电话:028-82915230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胡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01706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 93 号 邮编:61003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 366 号 邮编:610000 2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备案。

 11 23 招标代理 服务费 1、由中标人支付(各包件中标人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形式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各包件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 (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各包件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各包件代理服务费不足8000 元(捌仟圆整)时按 8000 元(捌仟圆整)收取。

 24 供应商违约情况及处理 1 1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 5 ‰以上 10 ‰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1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2 )

 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3 )

 与采购人、其他 供应商或者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4 )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5 )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1 1 )至(5 5。

 )项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

 2 2 、中标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 1 至 至 3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 (2 2 )将中标后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 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 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 3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4 1、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2、本项目已做需求论证。

 2.2 总

 则 1 2.2.1 适用范围

 一、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二、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

 2 2.2.2 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的组织方。

 三、“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四、“投标人”“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五、“中标候选人”根据投标单位实力及评标结果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进行推荐并按顺序排名的前三名。

 六、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13 3 2.2.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4 2.2.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及样品制作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2.2.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一、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二、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2.2.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以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目的。

 2.3 招标文件 1 2.3.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4 1、 投标邀请;

 2、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文件格式; 4、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5、 资格性审查; 6、 评标办法; 7、 拟签订合同草案条款。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 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二、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于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联系人:胡女士

 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01706 3 2.3.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一、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二、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本项目不进行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4 投标文件 1 2.4.1 投标文件的语言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15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2.4.2 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 2.4.3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4 2.4.4 联合体投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5 2.4.5 知识产权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四、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6 2.4.6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及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审查文件和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审查文件:

 (1 1 )关于投标人资格申明的函;

 16 (2 2 )

 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

 或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正本或 副本)

 ( 1.在有效期内;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3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正本或副本)

 ( 1. 在有效期内; 2. 复印件加盖公章;3. 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或“三证合一”法人登记证书 的可不提供)

 ;

 (4 4 )6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 6 2016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 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1. 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可为供应商内部或第三方出具)

 ,也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2. 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5 )供应商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 6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正本或副本)

 ( 1. 在有效期内; 2. 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 “三证合一” 法人登记证书的可不提供)

 ;

 (7 7 )

 供应商缴纳 7 2017 年任意时段(至少 3 3 个月)

 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 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1. 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含供应商承诺)】

 ;

 (8 8 )

 供应商缴纳 7 2017 年任意时段(至少 3 3 个月)

 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

 (9 9 )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要求是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即可, 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10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 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成都信用”网站等渠道(任选其中一个)查询 ,供应商须提供查询结果的网上截图,截图应能明确体现供应商的主体信用情况(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 11 )

 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 1.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 保证金金额、交纳方式符合要求; 3. 银行转帐回单复印件或保函复印件 ; 4. 复印件加盖公章);

 ( 12 )

 供应商未 参与前期服务的承诺函 ;

 ( 13 )

 声明。

 (二)

 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

 (1 1 )投标函 ;

 17 (2 2 )开标一览表;

 (3 3 )分项报价明细表;

 (4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

 (6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7 7 )

 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 ;

 (8 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 9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10 )运维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 11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服务及其他人员情况表;

 (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3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1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5 )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

 7 2.4.7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 3 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投标人可自行编写。

 8 2.4.8 投标报价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项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以下原则处理,并以修正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修正后的价格须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进入评审,投标人拒绝或不

 18 确认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 2.4.9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二、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四、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五、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以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径退还;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保函原件退还至投标人。

 办理退还保证金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中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政府采购合同原件1份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3)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银行保函时投标人应提交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查原件)。

 温馨提示:为便于及时退还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联系人:何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28- - 87700270

  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9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0 2.4.10 投标有效期

 一、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三、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 2.4.11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 投标人应当准备 资格性审查文件和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 各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开标一览表”壹份;电子文档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 “ 资格性审查文件”或“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 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表、图及证件可以除外)。

 四、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笔书写。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 [ 注: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

 20 章( 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 五、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六、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 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 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除外)。

 七、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说明: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八、本项目投标文件应按每个包件进行分包印制和签署。

 2 2.4.12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注

 1 2.4.12.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1.资格性审查文件和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文件一个包装、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一个包装)应分别密封包装。

 2.每一个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 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 “ 资格性审查文件”或“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 字样, 以及“

 年

 月

 日上午

 (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2.4.12.2 开标一览表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分开单独包装,投标时同时递交。

 2.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包件号、 投标 人名称、“开标一览表”字样, , 以及“

 年

 月

 日上午

 (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2.4.12.3 电子文档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1. 电子文档以 U U 盘形式提供,并单独包装,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 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电子文档”字样, , 以及“

 年

 月

 日上午

 (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12.4 本项目投标文件应按每个包件进行分包包装、密封和标注。

 21 3 2.4.13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1章投标邀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二、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按更正文件书面通知修改的时间递交。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四、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未按2.4.12进行包装、密封、标注的投标文件。

 (4)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等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4 2.4.1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一、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总则第 2.4.11、2.4.12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三、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5 开标和中标 1 2.5.1 开标

 一、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并签到

 22 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时应有监督人员对开标现场进行监督,且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三、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五、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六、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联系人:张女士

 万先生

 联系电话:

 028- - 87701706 2 2.5.2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二、 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三、 介绍开标现场工作人员。

 四、 监督人宣布开标纪律。

 五、 投标人代表检查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确认完后宣布投标文件密封检查情况。

 六、 唱标人唱标,记录人作记录。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七、 介绍本项目的评标原则和方法(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八、 告知投标人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查阅评标结果。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将通过短信、电话等任一方式通知未通过资质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如需投标人澄清,联系人将与投标人代表联系,如联系不上,则视为自行放弃,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九、主持人宣布本项目开标会结束。

 联系人:张女士

 万先生

 联系电话:

 028- - 87701706 3 2.5.3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4 2.5.4 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5 2.5.5 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 2.5.6 评标情 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联系人:张女士

 万先生

 联系电话:028-87701706 7 2.5.7 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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