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讲,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国际税收征管合作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第五节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一、关联申报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2.关联关系 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关联关系:

 (1)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25% 以上。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 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2)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1)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 50% 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 10% 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3)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1)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4)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1)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 控制。所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5)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6)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第(1)至(5)项关系之一。

 (7)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

 除第(2)项规定外,上述关联关系年度内发生变化的,关联关系按照实际存续期间认定。

 【注意】仅因国家持股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存在上述第(1)至(5)项关系的,不构成此处所称的关联关系。

 【例题·多选题】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的下列关系中,构成关联关系的有(

 )。

 A.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 B.虽持股比例未达到 25%的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 30%以上 C.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D.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占双方各自半数以上的 【答案】AC 【解析】选项 B: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 25%的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 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 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选项 D:仅因国家持股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存在规定关系的,不构成所称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类型 主要包括:

 1.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

 2.金融资产的转让。

 3.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

 4.资金融通。

 5.劳务交易。

 二、同期资料管理( P577 )

 企业应当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同期资料包括 主体文档(体现全球业务整体情况)、 本地文档(体现关联交易信息)和 特殊事项文档。

 (一)主体文档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1)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 0 10 亿元。

 2.主体文档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整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多选):

 (1)组织架构; (2)企业集团业务; (3)无形资产; (4)融资活动; (5)财务与税务状况。

 (二)本地文档 1.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多选):

 (1)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 2 2 亿元; (2)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 1 1 亿元; (3)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 1 1 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 0 4000 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计入上述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关联交易金额范围。

 2.本地文档主要披露企业关联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概况; (2)关联关系; (3)关联交易; (4)可比性分析; (5)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注意】提供同期资料的时限及其他要求 1.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 2 12 个月内准备完毕;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 次年 6 6 月 月 0 30 日之前准备完毕。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 0 30 日内提供。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 0 30 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2.同期资料应当使用中文,并标明引用信息资料的出处来源。

 3.同期资料应当加盖企业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章。

 4.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的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 0 10 年。企业合并、分立的,应当由合并、分立后的企业保存同期资料。

 5.企业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提供同期资料及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补征税款时,可以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收利息。

 【特别提示】豁免提供同期资料的情形:

 (1)企业仅与 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2)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例题·单选题】发生下列关联交易的情形,可免予准备关联交易同期资料的是(

 )。(2015 年)

 A.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B.除成本分摊和预约定价安排外,年度发生的除关联购销外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在 4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C.外资股份低于 50%且仅与境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D.除成本分摊和预约定价安排外,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在 2 亿元人民币以上 【答案】A 【解析】同期资料的豁免情形包括:(1)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2)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三、转 让定价调整方法 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以及税务机关审核、评估关联交易均应遵循 独立交易原则,选用合理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合理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合 理 的 转 让定价方法 含义 适用范围 可 比 非 受 控价格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 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再销售价格法 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 通常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形、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购销业务 成本加成法 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 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或资金融通的关联交易 交易净利润法 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率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 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以及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利润分割法 利润分割法根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利润分割法分为一般利润分割法和剩余利润分割法 通常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销售一批货物给乙企业,该销售行为取得利润 20 万元;乙企业将该批货物销售给丙企业,取得利润 200 万元。税务机关经过调查后认定甲企业和乙企业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将 220 万元的利润按照 6∶4 的比例在甲和乙之间分配。该调整方法是(

 )。

 A.利润分割法 B.再销售价格法 C.交易净利润法 D.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答案】A 四、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能力等级 2 2 )

 税务机关有权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税务检查的规定,确定调查企业,进行转让定价调查、调整。被调查企业必须据实报告其关联交易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隐瞒。

 (一)转让定价调查 1.转让定价调查应 重点选择以下企业:

 (1)关联交易数额较大或类型较多的企业; (2)长期亏损、微利或跳跃性盈利的企业; (3)低于同行业利润水平的企业; (4)利润水平与其所承担的功能风险明显不相匹配的企业; (5)与避税港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 (6)未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或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 (7)其他明显违背独立交易原则的企业。

 2.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二)转让定价调整(不同情况的调整程序 P585)

 税务机关分析、评估企业关联交易时,因企业与可比企业营运资本占用不同而对营业利润产生的差异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须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三)跟踪管理 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后,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 5 5 年内实施跟踪管理。在跟踪管理期内,企业应在跟踪年度的次年 6 月 20 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供跟踪年度的同期资料。

 (四)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转让定价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转让定价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应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税务机关可以进行调整。

 2.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企业提供其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以及证明交易真实发生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相关资料备案。

 3.企业向未履行功能、承担风险,无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4.企业因接受境外关联方提供劳务而支付费用,该劳务应当能够使企业获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利益。

 5.企业使用境外关联方提供的无形资产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当考虑关联各方对该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贡献程度,确定各自应当享有的经济利益。企业向仅拥有无形资产法律所有权而未对其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6.企业以融资上市为主要目的,在境外成立控股公司或者融资公司,因融资上市活动所产生的附带利益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7.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0 10 年内,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五、预约定价安排 APA (能 力等级 2 2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可以与税务机关就企业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预约定价安排。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与执行经过预备会谈、谈签意向、分析评估、正式申请、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 6 个阶段。

 预约定价安排的基本规定如下表:

 要点 主要规定 类型 预约定价安排包括 单边、双边和多边 边 3 种类型 受理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即指负责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税务机关 适用期间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 3 至 5 个年度的关联交易 企业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与预约定价安排适用年度相同或者类似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可以将预约定价安排确定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追溯适用于以前年度该关联交易的评估和调整。追溯期最长为 0 10 年 适用企业 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 3 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0 4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预约定价安排管理规定的有(

 )。

 A.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和双边 2 种类型 B.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全部经营期间关联交易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和监控管理 C.追溯期最长为 10 年 D.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 3 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4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答案】CD 【解析】选项 A: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 3 种类型;选项 B: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不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不适用预约定价安排的年度及关联交易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和监控管理。

 第六节

 国际税收征管合作

 一、情报交换(能力等级 1 1 )

 税收情报交换是我国作为税收公约缔约国承担的一项国际义务,也是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之间进行国际税收征管合作以及保护我国合法税收权益的重要方式。

 情报交换通过税收协定确定的主管当局或其授权代表进行。我国主管当局为国家税务总局。

 情报交换的类型包括 专项情 报交换、自动情报交换、自发情报交换以及同期税务检查、授权代表访问和行业范围情 报交换等。

 我国从缔约国主管当局获取的税收情报可以作为税收执法行为的依据,并可以在诉讼程序中出示。

 税收情报应作密件处理。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 年)

 A.税收情报应作密件处理 B.税收情报涉及的事项可以溯及税收协定生效并执行之前 C.我国从缔约国主管当局获取的税收情报可以作为税收执法行为的依据 D.税收情报交换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进行 【答案】ABCD 二、 海外账 户税收遵从法案(能 力等级 1 1 )

 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简称 FATCA,其主要目的是追查全球范围内美国富人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美国国会于 2010 年 3 月通过 FATCA。FATCA 要求外国机构向美国税务机关报告美国账户持有人信息,若外国机构不遵守 FATCA,美国将对外国机构来源于美国的所得和收入扣缴 30%的惩罚性预提所得税。

 美国公布以政府间合作方式实施 FATCA 的两种协议模式:模式一为通过政府开展信息交换,包括 互惠型和非互惠型两种子模式;模式二为金融机构直接向美国税务机关报送信息。

 目前,国际社会对以政府间合作方式实施 FATCA 的模式已基本达成共识。

 2014 年 6 月,中国按照 FATCA 模式一中的 互惠型子模式与美国签订政府间协议。FATCA 在中国的实施将使中国金融业运营产生较高的合规成本;也将倒逼中国金融领域和税收领域的改革取得突破。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6 年)

 A.仅通过政府开展信息交换 B.中国按照《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的非互惠型模式与美国签订政府间协议 C.根据《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被认定为“不合作账户持有人”将被扣缴 40%的预提所得税 D.《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规定举证责任最终由纳税人承担 【答案】D 【解析】选项 A:《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分为两种协议模式:模式一为通过政府开展信息交换,包括互惠型和非互惠型两种子模式;模式二为金融机构直接向美国税务机关报送信息。选项 B:中国按照《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中的互惠型子模式与美国签订政府间协议。选项 C:根据《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被认定为“不合作账户持有人”,将被扣缴 30%的预提所得税。

 三、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受 G20 委托,OECD 于 2014 年 7 月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以下简称 AEOI 标准),获得当年 G20 布里斯班峰会的核准,为各国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

 AEOI 标准由《主管当局协议范本》(MCAA)和《统一报告标准》(CRS)两部分内容组成。

 MCAA 是规范 各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之间如何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的操作性文件,以互惠型模式为基础,分为 双边和多边两个版本。CRS 规定了金融机构收集和报送外国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信息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即:MCAA规范的是国家间的合作程序,而CRS规范一国内税务主管部门对该国金融机构在如何获取满足MCAA交换要求的信息的程序。

 金融机构应当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办理注册登记,金融机构应当汇总报送境内分支机构的非居民账户信息,并注明报送信息的金融机构名称、地址以及纳税人识别号,并且于每年 5 5 月 月 1 31 日前按要求报送。

 【例题·单选题】下列国际组织或机构中,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是(

 )。(2017 年)

 A.联合国 B.世界银行 C.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D.世界贸易组织

 【答案】C 登上了山顶,可能是伤痕累累,但看到的却是无限风光。

 本章小结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这一章汇集了跨国纳税人跨国经营涉税规则,包含有相关的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考生应关注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我国所得的税务管理规则、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境外所得抵扣税款计算、国别报告、预约定价安排,国际税收征管合作的 CRS 在我国的实施。

 我们走过了基础班 95%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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