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全域推进“三清三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20-07-31 点击:

 XX 县全域推进“三清三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根据 XX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XX 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美丽 XX·幸福乡村”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全域开展农村“三清理三拆除”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根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逐步形成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的农村新风貌,为创建基本整治型村庄、设施完善型村庄、精品示范型村庄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开展农村“三清理三拆除”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以乡镇为主体,行政村(社区)为基础,以自然屯为基本单元,以点

 带面、连线成片、示范带动、全域推进“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工作,10 月底前优先完成对示范带村庄内不保留的危旧房进行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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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原则 .

 (一)坚持村民主体,共建共享。

 按照“政府指导、村屯主导、全民参与”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政策激励等形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到“三清三拆”工作中,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二)注重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根据各村基础条件、人口规模、区位特点等方面差异,以自然村屯为基本单元,循序渐进,不搞大拆大建,全面推进“三清理三拆除”环境整治工作。

 (三)坚持文化传承,留住乡愁。

 在开展农村“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工作中,对“清拆”中有价值的旧建筑材料(如石门柱、装饰物、砖、瓦、石板、石条、青砖、传统农具、生活用品等)加以利用,保留村庄原有风貌、乡土气息、乡愁乡恋的文化元素符号,对有保留价值的古建筑、古祠堂、客家老屋、古树名木等进行挂牌保护和妥善利用,要在充分尊重古建筑、古村落、古驿道的历史文化印记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修复和适当的改造,结合其历史文化遗产特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活化利用,并在改造加固中要注重维护原真性,为创建精品示范型村庄打下扎实基础。

 (四)

 坚持长效机制,巩固提升。

 建立健全以“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为主、村级环卫管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根据实际需求,将建设不少于 1 个垃圾中转站,按照每个自然村不少于 1 个以上垃圾收集点、1 个以上保洁员配备(含清运工具)。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和工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优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规模较小、边远自然村采用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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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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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批进行,全域推进 以自然村屯为基本单元,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

 1. “三清理”:一是清理村庄垃圾,查遗补缺垃圾桶和垃圾箱,落实保洁员和保洁经费,封存和有计划清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玻璃瓶等废弃物,清理村庄禽畜粪便,规范禽畜养殖; 二是清理乱堆乱放,落实建筑垃圾或者渣土填埋地点,清理村庄及周边的建筑垃圾并规范填埋,清理村庄道路障碍物并规范车辆停放,整理村庄和房前屋后建筑材料、农具、柴草杂物并规范堆放; 三是清理池塘沟渠,清理村庄及周边池塘、沟渠淤泥、漂浮物、障碍物,消除村庄的黑臭水体。

 2. “三拆除”:一是拆除乱搭乱盖,拆除村庄及周边的乱搭乱盖、违法违章建筑; 二是拆除广告招牌,统一规划广告、招牌的位置和标准,拆除非法违规广告、招牌,统一规范广告、招牌标准; 三是拆除废弃建筑,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拆除农村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和废弃建筑“残垣断壁”等。

 (二)拆旧赋权,建立台账 认真做好“拆旧赋权”工作,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鼓励各地探索以适当方式保留原农户土地使用权,对拆除旧房、危房、猪舍、牛栏、杂物房、废弃厂棚等,可按照拆除旧房的旧宅面积,由乡镇给旧房屋所有者确权,统一制作“权属凭证”。农户凭“权属凭证”可以在“一户一宅”住房建设规划中优先安置宅基地,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有偿置换或流转,作为将来村集体整合开发土地、发展集体经济的分红依据,或者用于村民共同商定的其他合法合规用途。各村驻村领导抓督促落实,驻村干部指导所驻村做好“三清三拆”所需相关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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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房奖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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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同意拆除主房和附属房的共给予 2000 元/每户的奖补,仅拆除主房或附属房的不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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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于主房已拆除且同意拆除附属房的共给予 500 元/每户的奖补。

 (三)对于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不给予奖补。

 (四)易地扶贫搬迁户拆除主房和附属房的共给予 2000元/每户的奖补。

 六、工作步骤 (一)主动参与,成立村民理事会。由乡镇负责牵头,各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组织自然村依法成立村民理事会。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

 ( (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村认真组织召开农村“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工作动员会,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开展全域推进农村“三清三拆”环境整治相关文件精神,由村制定本村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完成时限等相关内容。

 (三)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村务必要按照“三清三拆”工作任务内容(XX 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三拆”指导手册),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实情,掌握底子,制

 定方案,列出清拆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规划“三清三拆”范围,有序推进。

 (四)全面推进,落在实处。深入开展“三清三拆”集中攻坚行动,确保村庄村容村貌切实改善。要将“三清三拆”贯穿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作为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抓推进,不断掀高潮,结合长效保洁、文明户评比、美丽庭院建设、村规民约等多种形式,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卫生。

 七、验收内容及标准 (一)验收内容 1. 健全组织机构、调查摸底、公示情况、查看现场。

 (1)村民理事会是否按照规定程序组建,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章程;村民理事会固定议事是否完善;村民理事会宣传、开展工作是否到位。

 (2)各村定期公布“三清三拆”完成情况,公示产生费用。

 (3)按时按量完成“三清三拆”工作,实地查看现场,不存在该拆未拆。

 2. 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以自然屯为单位填报各屯“三清三拆”相关表格,整治完工后,其汇总表需在各屯显著地方张榜公示不低于 7 天,提供照片佐证,其中“三拆除”以户为单位,需提供《自愿拆除承诺书》等相关证明。

 (二)验收标准 1. 完成村屯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 清理。村屯巷道达到通行畅通,农户生产工具(如锄头、簸箕、犁耙、打田机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占道堆放;废弃的建筑材料及时全部清理,由各村屯指定临时堆放点,再由镇村统一集中处理,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堆放有序,不占用道路、公共场所,不影响通行。

 2. 完成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房前屋后的垃圾杂草等清理实行门前“三包”制,由各农户负责清理,达到干净整洁;村屯巷道无杂草杂物、积存垃圾,由村民理事会负责牵头落实,无卫生死角。

 3. 完成沟渠池塘溪河淤泥、垃圾漂浮物和障碍物清理。各农户房前屋后沟渠池塘的淤泥、垃圾漂浮物和障碍物清理由各农户负责,达到卫生清洁;其他沟渠池塘溪河的淤泥、垃圾漂浮物和障碍物清理由村民理事会负责牵头落实,达到清洁干净,无卫生死角。

 4. 完成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由乡镇政府、村两委干部统一指导,村民理事会管理,组织村民对各自的危旧房、残垣断壁、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进行拆除,并对有需求的村民提供挖掘机等设备进行清理。对拆除可利用的建筑材料进行收集堆放,被列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建筑、传统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古名居及可进行保护修缮的古建筑可进行修复。

 5. 完成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

 除。对占用公共道路、场所,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和有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由村(居)委会组织村民理事会予以拆除;乡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予以拆除;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由村两委干部组织村民理事会进行拆除。

 6. 完成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拆除。对乡镇范围内道路两旁标语、横幅等各类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拆除;对农村道路沿线电线杆乱拉乱挂的各类

 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以及村道两旁的建筑物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小广告,由各村委会牵头,村民理事会、驻村干部组织村民进行拆除清理。建筑物外观达到清洁美观,商业广告、招牌按相关规定要求统一规范有序。

 7. 完成垃圾乱扔乱放整治。全面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它卫生死角的各类垃圾。由各村委会牵头,村民理事会、驻村干部组织村民实施,做到户有垃圾桶、村有收集运输工具,有稳定的农村卫生保洁队伍,落实专人收集、专人清扫、专人运输;按标准完善村庄保洁机制和垃圾处理长效机制,配置垃圾屋和收集点。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不落河道、池塘、沟渠,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 100%。

 8.。

 完成污水乱排乱倒整治。推进厕所污水和粪便全面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排放暗渠化。房前屋后沟渠、排水、排污整治由各村委会牵头,村民理事会、驻村干部组织村民实施,与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同步进行,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优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规模较小、边远自然村采用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消除村庄黑臭水体,实现自然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9. 完成“三线”(电力、电视、通讯线)乱搭乱接整治。按照“依法办事、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到线杆架设整齐,路线布设有序,线路走向统一,无明显线路交叉。乡镇、村协助,由产权部门负责落实整治责任,对自己管辖的杆路、线路全面开展一次普查,统计造册,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能够重新立杆重架的线路应尽快立杆重架。

 (三)验收流程 为确保我县“三清三拆”验收工作顺利开展,将由县级组建验收小组,各村也要相应成立验收组,自然村屯完工后由村级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由行政村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验收,乡镇政府组织验收人员逐一查看现场,核对台账并将合格的村庄名单上报县乡村振兴办公室备案。县将组织人员对验收合格的行政村按 30%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拨付资金的重要依据。

 (四)奖补资金 各乡(镇)按县拨付的资金统筹使用,原则上每个村屯不超过上级制定的标准。工作启动后,乡镇可预拨部分资金到村,剩余资金乡镇将根据各村村庄大小(面积、户籍人口数)、

 推进清拆快慢及县级抽检情况进行差异化调整。按照“三清三拆”推进时限,未使用的剩余资金将由镇级调配使用。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乡村振兴办统筹管理“三清三拆”工作,各乡镇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以行政村为实施主体,各村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把开展农村“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乡镇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理事会成员包户,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实施乡村振兴驻乡镇工作队、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组认真指导村干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规划好拆除范围和指导村做好清拆整治的组织、核实统计、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保。

 障。各村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喇叭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外出乡贤作用,积极发动群众支持参与“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三)强化 督查考核。乡镇成立督查组,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村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每月还要进行一次核查台账,对各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村,将启动问责机制;县督考局要把“三清三拆”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以确保工作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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