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市纪检监察驻机构改革

来源:村官 发布时间:2020-09-25 点击:

  浅谈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

 我市实施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制度的改革,对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人员力量,增强监督职能,加强对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都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要进一步发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需要纪工委监察分局自身做出积极努力,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加强领导和协调,还需要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的支持配合和加强自身建设。

 一、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管后的初显成效

 (一)有效强化了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

 统管前,各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上由派驻纪检组或纪委承担,基本上存在所有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以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放手让纪检组开展工作,而自身被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管后,各部门(单位)党政班子没有了纪检组的坚实后盾,作为部门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主动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得到有效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部门或单位的责任主体地位显得更加突出,也对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地要求。

 (二)有效突出了派出机构工作的专职职责。

 统管前,纪检组、监察室既要抓纪检监察工作,又要按照分工抓好其他业务工作,且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了抓其他业务工作,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甚少。统管后,纪工委监察分局专司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地履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查办案件等工作职责,强化了纪检监察的专职意识,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其负责单位的独立监督权和检查权得到根本保证。

 (三)有效增强了全市纪检监察的工作力量

 统管前,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与市纪委监察局及内设处室联系较少,虽时而也有抽调联合工作,但未形成较强大的整体力量。也存在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处在派驻部门与市纪委监察局之间的夹缝中生存,纪检监察的作用发挥不够显现。统管后,市纪委监察局以及纪工委监察分局形成了整体力量,纪检监察系统将在全市形成了政令畅通、纪律严明、勤政高效、务实为民的良好氛围。

 二、纪工委监察分局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是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与派驻机构处于磨合期,协调配合机制未建立,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不通畅。

 二是派驻机构的制度不健全,工作方式也不规范,除有专门任务外,纪工委到分管单位的巡查、督察的工作还未进入常态化。

 三、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作用的努力方向

 (一)纪工委监察分局需要加强的工作

 一要大胆创新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找准职责定位,正确把握好监督与协助的关系,重点与全面的关系。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探索新成立机构对所负责部门的有效监督途径,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大胆工作、开拓创新,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和发展的思路研究新举措、探索新对策、解决新问题。

 二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要找准工作着力点,对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事项实施、大额开支、行政审批事项管理、人事任免、重大信访问题、重大项目建设、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工作等重要事项实施监督。同时要列席会议、现场调查、报送专题报告等措施和方法切实加强监管。

 三要尽快进入常态化工作。通过日常监督、巡查、案件调查等方式掌握的辖管部门存在的工作纪律、工作效能、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经验做法,并及时提出口头或书面告诫、提拔与暂缓提拔、奖惩与暂缓奖惩、改进工作建议、巡查建议书、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处理意见,并对下达处理意见书的部门(单位),纪工委监察分局要跟踪督办,确保处理意见落实到位。

 (二)市纪委监察局需要加强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和督促指导。市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派出机构的领导和督促指导,确保派出机构全面履职。坚持把对派出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从适应现实工作需要出发,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注重调研,积极探索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

 二是加强机关处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紧密配合。机关处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工作中既要防止工作职能交叉带来的矛盾,又要找准、抓住二者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纪工委相当于委局内设综合机构,按照委局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委局处室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并接受委局处室的业务指导。要使纪工委和机关处室形成协调配合、独立运行、优势互补、高效运转的统一体,避免因职能重叠和任务重复而带来的工作交叉问题。

 三是协调纪工委与市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关系。市直机关纪工委承担着领导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机关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职能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如何与市直机关纪工委相互配合,共同抓好市直机关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因此,需要市纪委加强纪工委与市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协调,做到工作不重复,不遗漏,各有侧重点,相互补充完善。

 (三)各驻在部门、联系单位要加强的工作

 一要各部门(单位)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是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趋势。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大监察力度”的要求,充分认识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体制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现实选择,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成功之举。

  二要发挥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的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带头廉洁自律,管得住自己,管得住领导班子。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形成人人有责任目标,个个有任务,齐抓共管,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了党的建设的新的总体布局,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明确了反腐倡廉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抓好、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各项部署、要求的执行、落实,是基层党支部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的根本要求。因此,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二者结合起来,做到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 1 -

推荐访问:驻厅纪检监察组长 纪检监察 浅谈 我市
上一篇:浅谈岗位培训工作难点和对策
下一篇:教师综合素质大赛总结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