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探测合同
来源:村官 发布时间:2020-08-03 点击:
管
线
测
量
合
同
工 程 名 称
管线探测工程
合 同 编 号
测绘证书编号
委托测绘单位
测 绘 单 位
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
2017 年
月
日
地下管线探测合同
委托单位 (甲方):
承揽单位(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地下管线探测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第二条
工程任务及内容:
管线测量。
第三条
执行的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第四条
工程费用及支付方式
1、工程费用:
本合同采用总包干价:(大写)
圆整,¥
.00
元。
2、支付方式:
提交正式成果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甲方委派专人负责本工程的协调检查工作;
3、应当保证乙方的施工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
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完成本工程任务;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
4、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成果报告,并对成果质量负责。
第七条
履行期限:
十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及全部资料。
第八条
提交成果资料:
该项目雨污综合管线图、工作报告及全部资料(电子文件)。
第九条
由于天气、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
第十条
违约和纠纷解决
1、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发生合同纠纷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磋商未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可向法院提出仲裁。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委托单位(甲方):
承揽单位(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 户 银行:
帐
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访问:管线 探测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