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秋冬卫生应急防疫物资储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3743

来源:卫生职称 发布时间:2021-04-16 点击:

 1 采购编号:5132242020000726

  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 年秋冬卫生应急防疫物资储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12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6

 第三章

 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21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23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25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32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3

 第八章

 评审方法 .......................................... 51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62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委托,拟对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 年秋冬卫生应急防疫物资储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32242020000726 2.采购项目名称: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 年秋冬卫生应急防疫物资储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 年秋冬卫生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一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 1 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 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方式 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 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4 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若响应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响应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若采购产品为消毒产品,且响应产品属于国产产品的,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响应产品需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7.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sale.scbid.net)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1 年 1 月 4 日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

  5 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1 年 1 月 4 日 13 时-2021 年1 月 4 日 13 时 30 分)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 月 4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栋 17 层开标厅。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

 址: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新区政务中心二号楼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99042160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2 号楼 22 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257 传

 真:028-87793161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54.878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54.87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3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 、 节能、 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 、 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257 11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257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张女士 。

 联系电话:028-87793103/87796339/87797837转1。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号楼22楼。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257 标书售卖系统注册及网上报名询问电话:028-87793117、028-87797837 转 802 标书售卖系统技术问题询问:

 028-83166773 转 734 服务质量投诉:甘女士 028-87793117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 66号航兴国际广场 2 号楼 22 楼。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93103/87796339/87797837转820/725。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号航兴国际广场2号楼22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松潘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7-7231168 联系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北街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成交服务费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10000元。

 注:服务费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902001419933591。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9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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