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文化中心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卫生职称 发布时间:2020-08-15 点击: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

 SDGP370322202002000168

 项目名称:高青县文化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采

 购

 人: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0 2020 年 年 8 8 月

  目

 录

 敬

 告

 …………………………………………1 1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4 4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7 7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21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27

 第五部分

 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29

 第六部分

 附件 -- 响应文件格式…………………………… 34

  1 敬

 告

 一、说明:

 1 1 、 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sdf.lkj creditsd.gov.cn)。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开标前、确认中标前、签订合同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标文件一并进行保存。

 (4)供应商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sdf.lkj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上述失信等行为,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 2 、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请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 资料原件扫描件用于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①其中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收的凭据; ③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

 2 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sdf.lkj//wenshu.court.gov.cn)查询验证。

 注: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3 3 、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请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上传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再需要现场递交。

 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各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

 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sdf.lkj //ggzyjy.zibo.gov.cn / ),登陆网上开标大厅在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淄博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

 400- - 998- - 0000 。

 请各供应商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供应商承担。

 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二、交纳保证金时间:无。

 三、投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四、报价表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本招标文件中“全权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 2、本招标文件中书面声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的采购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①《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②《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③上一年

 3 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商投标的,须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①《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②《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扫描件③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监狱企业提供); 6、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五、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 踏勘现场

 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七、各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采购代理机构会随时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发出的询标信息,请各供应商在信息发出后 5 15 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系统进行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等。

 4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高青县文化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322202002000168 项目名称:高青县文化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需求公示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1 高青县文化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50

 5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0 年 8 月 24 日。

  方式: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ggzyjy.zibo.gov.cn/)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 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企业会员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供应商)。咨询电话:7015133/7015135/ 7015138,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还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2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方式: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完成。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2.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1-8880-7619。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8 月 2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 :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

 请 各 供 应 商 在 开 标 前 登 录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6 (sdf.lkj//ggzyjy.zibo.gov.cn:8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青城路 47 号 联系方式:0533-6983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 9 楼 联系方式:0533-5207272、18560951946、18560951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枝、薛智城 电

  话:0533-5207272、18560951946、18560951943

 7 第二部分

 磋商 须知

 1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高青县文化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2 2 .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磋商小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成交供应商”系指参加本项目投标、被确定成交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

 2.5“供应商电子公章”指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的与供应商标准公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印章。

 2.6“电子响应文件”指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并使用电子签章生成的加密和未加密的响应文件。

 3 3 .供应商要求

 3.1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的限制条件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 3.2.4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3.2.5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

 3.2.6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如不具备以上条件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4 4 .磋商代表

 4.1 磋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

 5 5 .费用

 5.1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2 采购代理机构按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为:100万元以内按中标金额的 1.5%计取,100 万元—500 万元按 0.8%计取。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 开标后 2 2 日内 ,汇至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01129401421001495 开户行:齐商银行淄博新区支行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533- - 5203321

 此账号为代理服务费汇款账号。

 6 6 .踏勘现场

 6.1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6.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6.3 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6.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 7 .响应文件

 1 7.1 响应文件包括:

 (1 1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 .zbtf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2 2 )纸质版投标文件:不提供。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淄

 9 博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下载中心- -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注: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投标文件的过程稿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两种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

 2 7.2 响应文件的组成

 (1)磋商函 (2)磋商报价表 (3)报价明细表 (4)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小微企业提供)

 (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提供节能环保产品)

 (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8)服务方案 a、供应商根据勘查现场情况结合实际,提供针对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实施方案综合说明(包含但不仅限于整体设想、管理理念、管理思路、管理模式、工作目标及具体的工作计划安排等)

 b、针对本项目物业服务管理机构设立方案,运作流程、服务人员配备方案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工作人员汇总表 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c、物资装备管理配备方案(拟投入本项目物业管理的物资、相关设施等) d、针对本项目的全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服务方案及措施(包括监控设备、电梯设备、空调等公共设施)

 e、针对本项目卫生保洁管理服务方案、安保工作服务方案、消杀除虫服务方案 f、对所配备人员的在岗培训及管理方面的培训方案; g、根据项目实际,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包括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它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措施、对智能化设施应急维修等);

 10 h、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i、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服务开始及结束的交接规范和交接义务; j、针对本项目最快接管时间及相应保证顺利接管措施等。

 (9)合理化建议。

 (10)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扫描件; b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

 c 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d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复印件。且附中国裁判文书网(sdf.lkj//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途径: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sdf.lkj//wenshu.court.gov.cn),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案由,选择贪污贿赂,选择单位行贿,输入所查询单位名称,点击搜索。

 (11)类似项目业绩扫描件 (1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7.3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7 7 .3 3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第 2 7.2 投标文件的组成的规定。

 1 7.3.1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导入。

 2 7.3.2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3.3 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 7.3.4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的投标文件一份。

 4 7.4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印章、盖章等处均指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 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7.5.1.1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的上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销、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7.5.1.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7.5.1.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及有关材料的,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5.2 投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上传系统。逾期未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8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采用二轮(最终)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最终依二轮报价为准,。

 (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全权代表(或法人)签章(实行网上在线报价)。

 (3)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表进行报价,报价为一年的运行管理全部费用,其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人员劳保、人员福利、公众责任险、服装、警用器材、消防中控、消防维保(含检测费用)、工程维修、电梯管理、电梯维保(含

 12 检测费用)、所需各种工具、治安设备、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物料、工具与保洁耗材、易耗品、防汛设施、门窗,门锁的维修,厕所马桶,坐便器,等日常维修,洗手液,卫生纸等的日常提供,馆内场地及人员公共责任险、保安保洁、安全管理、空调维保、 水电费、交通管理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以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及以上完成项目承包范围的全部费用等,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设备保修期外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损耗的程度决定是否增加设备损耗费,同时最低人工工资标准调整,结算时可一并适当调整 。

 (4)报价范围包含完成采购项目内容的发生和涉及的全部费用,在充分考虑相关工作成本动态因素和自身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

 (5)招标人对由于供应商的失误造成的漏项,不再允许补列,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将据此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如发生任何漏报、少报、错报均视为让利给招标人。

 (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7)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方案,提供多个报价方案将做为无效投标。

 (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9 9 、开标 评标

 9.1 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在网上签到并解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

 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开评标系统是否正常,检查供应商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二次解密。

 后 解密时长:供应商应当在解密开始时间后 0 1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每次解密时长最多延长 2 2 次 。

 1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9.1.1公证员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公证。

 9.1.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9.1.3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9.1.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9.1.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9.2 磋商工作程序

 (1)供应商全权代表向磋商小组递交响应文件 (2)公开第一轮报价 (3)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采购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

 响应文件的装订方式、文件签署或印章、付款方式实质性要求必须与采购文件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及开标现场即时提供的有效证明资料,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4 (4)磋商开始,与供应商谈各项内容: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磋商。

 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磋商内容: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价格、其他条件等内容。

 ②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③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章。

 (5)各供应商进行报价:

 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全权代表签章。

 (6)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7)确定成交供应商。

 (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3 9.3 评审标准

 1 9.3.1 评审原则

 (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审委员会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报价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报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得分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得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取报价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15 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 9.3.2 评审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10 .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评审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组成,评审专家从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1 . 磋商纪律

 (1)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3)磋商小组采用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2 .无效报价情况说明

 12.1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 (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有多个响应报价;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 (5)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6)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16 (7)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8)投标有限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无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0)报价文件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1)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2)应提供而未提供、提供不全带标注的样品或者提供样品不合格; (13)对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小组认定与所报产品不符; (14)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16)磋商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 (17)报价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18)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19)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2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

 12.2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磋商视为废标: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在整个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活动; (3)供应商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 (4)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3.3 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包含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17 (2)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带或错带 CA 锁、忘记 CA 锁密码、CA 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5)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相同,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否决其投标的。

 (6)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7)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8)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9)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10)未全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13 .对响应文件的修正

 13.1 磋商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磋商时,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符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 成交公示

 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磋商小组成员。

 15 . 成交通知

  15.1 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

 15.2 当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他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未成交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8 15.3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 16 6 .合同授予

 16.1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补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6.2 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

 17 .磋商文件有效期

 17.1 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60 日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

 18 . 签订合同

 18.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并赔偿本次及再次采购所发生的费用。

 18.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9. 合同公示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0 .履约验收

 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1 .履约验收公示

 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将政府采购验收书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验收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2. 处罚和质疑

 22.1 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19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不按规定签约; (4)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说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投标供应商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7)在招标过程中,没有正当理由中止或退出投标的。

 22.2 投标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22.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22.4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公布评审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

 22.5 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向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

 22.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4)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5)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 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2.7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质疑书:

 (1)质疑人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20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质疑期限的;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2.8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2.9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质疑:

 (1)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1)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

 (1)其他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22.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22.11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2.12 质疑函递交,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石主任 联系方式:0533-6983067 受理单位: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 9 楼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8560951946

 邮编:255000

 21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标共一 个标段 ,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投标段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青县文化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2、服务地点:文昌阁内及周边 4、服务期限:一年。

 5、主要包括:

 水费、电费、文昌阁内及周边保安、保洁、消防中控、水电维修、空调维保、电梯维保等日常维修、管理服务及物业管理设备配备。

 二、人员最低要求

 (一)人员安排要求包括有项目经理、消防中控、保安、保洁、工程维修、空调维保、电梯维保等。

 (1)项目经理 1 人; (2)消防中控 2 人; (3)保安 6 人; (4)保洁 9 人; (5)工程维修 2 人; (6)行政办公室 2 人 (二)人员素质要求:

 项目经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 岁以下,具有 3 年以上物业项目经理经验,统筹管理文昌阁项目。

 中控员:消防中控室 24 小时值班。

 保安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60 岁以下,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岗位要求白班 4 人、夜班 2 人 保洁员: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共 9 人。

 工程维修:文昌阁机房巡检、泵房检修,水电维修、综合维修、空调维保、电梯维保 行政人员:负责日常收发文件、资料制作及整理、水电费缴纳等行政工作,熟练操作电脑软件。

 三、服务要求:

 22 1、负责文昌阁内日常用电维护及电梯管理等。

 2、负责消防中控、消防设备维保、维修、建筑维修、网络维护等,保证期正常运行。

 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设备使用、开启等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严格执行。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情况,采购人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应立即执行。

 4、按照国家行业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5、如果馆内有活动,物业人员要积极配合。

 四、 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交通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负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成交供应商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中标后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在工作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如因成交供应商保护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意外受伤或身亡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用工时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未按要求用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在保洁工作范围内,采购人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有关部门(环卫、城管等)进行处罚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由于成交供应商在日常保洁中不慎给采购人设施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5.日常所用全部清洁、安保等设备用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公共卫生间提供洗手液与卫生纸)。

 6.维修水、电、暖等需要的材料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负责维修、维护,因维修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游客所需的生活用品,价格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8.采购文件中未作要求但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到保证本项目物业管理正常运营及物业管理要符合的有关规定要求。

 9..中标两个月后文化局牵头将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不达标,抽查、检查、联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不及时的、有投诉的、媒体曝光及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问题的、影响比较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以后每半年检查一次,若不合格同上。

 23 附:最低岗位职责要求(必须遵守并不仅限于以下要求)

 一、(一)安全保卫 1、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秩序维护(保安)队伍,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纪律和岗位职责、操作规范,并按规定执行,做好各项工作运行、巡视记录。确保所管辖区域设施、设备及物资安全。

 2、负责日常执勤、巡视,负责整个建筑区域:包括停车场、公共区域、办公区域、设备区域、监控室等区域的秩序安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3、监控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建立监控制度,严格监控配电房及重要出入口,对整个责任区域实行 24 小时巡逻,并按规定保留好监控资料。

  (二)设备管理 1、在日常设备运行中建立交接班、运行数据记录等等级制度。

 2、制定设备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档案资料包括: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各项制度、流程、记录、图表、函件等。

 4、在电梯、空调、强电、弱电、消防系统要配置熟练、专职、有上岗证及资格证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维保。

 5、负责设施设备的维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排水、供水系统、消防设施、空调设备、灯光音响设备、电气设备、安保设备等。负责对需要进行修理或更新的设施和设备提出方案和预算,报采购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6、根据消防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物业公司对消防系统的管理要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培训费用列入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负责),实施方案(包括演练方案)。制定本部门的有关工作制度及专业操作规定,建立岗位责任制。

 7、对日常工作制定运行管理制度:定人、定时开、关设备,及时发现设备和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隐患并进行维修、保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突发事件,及时解决。

 8、负责与设备维护单位保持联络,监督完成维保任务,并审核维保费用预、决算情况。

 9、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包括设施设备、道路、室外排污、排雨水管道,地下管网、雨水井、污水井等。

 10、负责装修管理和日常设备管理工作。

 (三)环境保洁

 24 1、负责整个责任区域日常的室内、外保洁:楼道、公共区域、办公区及所有卫生间、室外广场、建筑物外墙等。公共区域地面要定期养护,确保地面不被污染,光洁如新。

 2、制定本部门的有关工作制度及各专业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好本部门员工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训。

 3、保证责任区域立面、公共楼梯、楼内外活动空间、道路等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

 4、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做到按指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特别对卫生间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保洁。

 5、负责垃圾的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污水排放通畅,定期清理化粪池、排污管道。

 7、物业公司人为损坏的物品,由物业公司承担;反之由采购人负责购买材料,物业公司负责免费维修更换。

 (四)负责院落绿化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允许中标供应商转包专业性较强的物业项目(玻璃幕墙清洗等),但转包单位需经采购人考察指定单位。

 (六)消防中控要求 6.1 消防中控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6.2 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应提前 10 分钟上岗,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6.3 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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