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教学组长任职条件和职责

来源:卫生资格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护理教学组长的任职条件和职责

  为了规范护理教学管理和提高临床护理大专、本科实习的教学质量,培养出实用型、高素质护理人才,制定如下规定:

 (一)任职条件

 具备护理大专或以上学历的主管护师、护师;要求护理教学组长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临床经验丰富、专业技能熟练;热心教学,能严格管理和爱护学生,为人师表;表达、沟通、组织能力强,可胜任本专业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安排,善于学习、总结和创新。

 (二)职

 责

 协助护士长进行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参加具体的教学活 动;定时检查护生的实习效果,了解存在的问题,检查教学计划实施情况;负责本科室护生实习计划及教学讲课的安排;负责本科室实习护生出科前的理论与操作考核;制定年度教学计划和年终教学总结。

 (三)考核标准

 护理部定期对临床护理教学组长进行一次综合技能考核;定期检查小讲课的教案和教学效果,抽查护生出科前考核成绩;护理部定期征求护生、护理人员、护士长对临床护理教学组长的工作意见,并进行量化考评;每人撰写护理论文至少一篇,特别是临床护理教学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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