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年工作意见

来源:卫生资格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年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关于开展“服务环境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以及省、市“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切实以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带动党风、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

  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既是重大的党性问题、政治原则问题,也是大是大非问题。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从去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信访举报件构成比例来看,反映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信访举报占检举控告类总数的64.9%,这充分说明我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开始走上违纪和违法犯罪的道路,都是从作风上打开缺口,放松学习和自我要求,脱离群众,作风霸道,最后发展到理想信念动摇,迷失政治方向这样一步步过来的。因此,各级党政部门,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从政治的高度,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促进党风、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着力从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八个方面,弘扬新风气,抵制歪风邪风,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

  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作为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通过转变作风,推进经济社会和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富裕、秀美、和谐的新山亭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措施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与“服务环境建设年”活动、“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自我教育、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建章立制为主,采取多种形式,注重实际效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六个一”活动为载体,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务求抓出成效。

  (一)开展一次大讨论。春节后,区委、区政府组织区几大家领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周边地区考察学习,一些原本与我们处在同一起跑线的地区,突飞猛进,竞相发展。考察团成员普遍深受教育、触动很大。近期,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在全区上下广泛开展“外地竞相发展,山亭怎么办?”、“建设富裕、秀美、和谐新山亭,需要什么样的领导作风作保障?”的大讨论活动,号召全区党员干部为山亭的发展献言献计献策。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踊跃参加讨论活动,六月底前每人至少撰写一篇体会文章,择优在区委《情况交流》、《山亭周迅》、“山亭廉政在线网”上发表,以此带动思想作风的转变。

  (二)开展一次大调研。各级党委(党组)要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学习。要坚持学以致用,培养良好的学风。要强化工作联系点制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2个村,定点帮扶,年内为群众解决1―2个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利用“无会月”的时间,围绕以下13个方面的问题全面开展一次调研活动:1、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2、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3、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4、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5、高标准规划建设山亭新城区。6、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7、千方百计加快镇域经济发展。8、加快生态区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抓好节能降耗。9、千方百计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10、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11、抓好10件惠民实事的落实。12、优先发展教育事业。13、执行国家工资改革政策。科级干部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县级领导撰写两篇以上调研文章,12月底统计并记入学习档案,择优发表或向上级推荐。

  (三)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近期,区委和各级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都要分别召开一次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党政主要领导要联系实际,带头做好中心发言。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己是否存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乐,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不良作风,并就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机关党工委全程跟踪监督,确保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四)组织一次知识测试。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加强作风建设知识测试活动。近期,区纪委将组织编印《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知识问答》、《反腐倡廉学习读本》、《廉洁从政党纪政纪及相关法规手册》,作为党员干部的学习参考。适当时机,由区纪委负责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进行加强作风建设知识测试,并选择部分单位和系统开展知识竞赛活动。

  (五)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要认真贯彻执行“无会月”制度,每年的4月、8月份,区委、区政府一般不召开全区性会议,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带头转变文风会风。上半年,区里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活动,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清理各类没必要下发的文件、简报和没必要召开的会议,该废止的废止,该规范的规范;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牵头,清理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备案审批制度;由区监察局、区经济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牵头,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到企业收费、检查、办班和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行为,对禁而不止的,要立案严肃查处;由区纪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牵头,清理用公款游山玩水、高消费娱乐等铺张浪费行为,严肃查办一批典型案件。

  (六)完善一套服务企业制度。党员干部服务全区大局、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是检验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企业制度,保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制。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牵头,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服务措施及成效,纳入主要领导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只要部门受到客商投诉,经纪检监察机关核实后,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当年受到客商一次投诉的,对被投诉部门主要领导给予效能告诫,并向全区通报;当年受到客商两次投诉的,该部门在年度考核时予以减分;当年受到客商三次以上投诉的,对被投诉部门主要领导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二是强化企业评议部门制度。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牵头,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分组到行政部门和企业开展民意调查和明查暗访,提高企业对部门的评判分值,按平时调查和年终问卷调查各占50%的比例计算民主评议行风综合得分,并对评议结果给予通报;对排在最后的部门,该部门在年度考核时予以减分;每年召开1―2次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对经济环境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疏理后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三是完善重点企业保护支持制度。①由区各重点项目组牵头,对重点在建企业,全程跟踪调度工程进展,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工程项目建设;对已经投产运营的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②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牵头,进一步加大执法执纪和查处力度。对“三乱”、“吃、拿、卡、要”、不作为、服务不到位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现象和行为,加大明查暗访和新闻媒体曝光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兑现落实惩处措施。③行政部门到企业检查,首先要到区经济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备案,并经区分管领导许可后方可进入。建立联合执法和检查制度,同一部门不得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一年内多次检查。提倡采取以书面和网上检查为主、实地检查为辅的检查方式。被允许进入企业检查的部门,不得随意查封企业帐户、拿走企业帐本,不得收取任何检查费用。④重新审定涉企收费项目,并编制成册向客商和企业发放,明确收费项目的标准和依据,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凡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还继续收费的或不按最低标准收取的,按乱收费查处,并责令把多收取的费用退还给企业。⑤各部门不得强迫客商和企业参加各类培训、购买指定设备、产品、保险、报刊等;不得将政府部门正常的工作职能转交给中介组织、开展有偿服务。⑥充分发挥经济环境领导小组七个工作组的职能作用,由区经济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牵头,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和调度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和被投诉部门的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向企业反馈。四是建立“客商约见领导”会面制度。由区经济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和区经贸局、区外经贸局牵头,不定期地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客商和企业在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倾听客商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并及时向各级各部门反馈;对客商提出要与领导见面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妥善作出安排,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向企业反馈。五是完善全程办事代理制度。对外来投资项目,从审批到落地开工建设、直至建成投产,一切手续由项目引荐单位全程代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和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承诺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机关办公楼的显著位置设立服务承诺公示栏,全面对外公布承诺的事项、内容、标准、程序等服务措施,并向投资者印发服务承诺手册,公布责任人和监督投诉电话。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把“作风建设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此,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区委书记董沂峰同志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李红民同志,区委副书记、区经济园区管委会主任刘志才同志为副组长,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机关党工委等为成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由程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和区机关党工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做好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形成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重点抓好目标分解、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任务要求贯彻到各项决策部署中,体现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个同志身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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