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来源:护士资格 发布时间:2020-11-03 点击: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文

 件

  综合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试行范本

 (4 2014 年版)

  招标编号:

 信成招【 2017 】4 114 号

 项目名称:

 莆田科技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楼(三期)改扩建项

 目工程 施工监理

 招

 标

 人:

 福建省 莆田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人: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

 期:

 7 2017 年

 月

 日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

 评标标准 (七)

 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工程技术规范及监理要求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五部分

 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六部分

 参加开标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4.2 工程名称 莆田科技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楼(三期)改扩建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2 4.3 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3 4.4 建设规模 投资概算约 1600 万元 4 5.1 承包方式 固定费率包干(含不可预见费)

 5 5.2 质量标准 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6 5.3 招标范围 以施工图纸为准(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7 5.4 要求工期 施工前 15 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8 6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9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资格要求

  1、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丙 级及以上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且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2、须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名录库中的企业; 福建省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应按照(闽人防办【 2015 】4 64 号 )的有关规定做好入闽从业备案登记工作。

 3、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己承接莆田市辖区内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完工的项目要及时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 http://www.fjgczl.com网上撤消,如因投标人未在开标前办理认定手续而被投诉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在中标公示期间经检察院发现中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 责人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2 15、16 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17 年 8 月 27 日 17:00 时前登录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将疑问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 17:30时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答疑或修改的内容。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3 9.1 投标有效期 为: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19.1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5 17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6

 技术标 无 17 25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总监和投标人业绩信誉及监理大纲除外),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签字、盖章)及身份证原件。

  18 2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

 时间:2017 年 9 月 14 日 8 时 30 分 19 29 开

  标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

 20 41.2.1 监理预付款 本工程施工监理预付工程监理酬金为中标监理酬金的 10%,于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支付; 21 45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办法确定中标人 22 76.1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备

 注 1、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于截标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鉴于福建省莆田科技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拟建莆田科技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楼(三期)改扩建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本招标项目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3. 利益冲突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招标工程 项目说明 4.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莆招投标办〔2013〕2 号文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4.4 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5. 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

 5.1 本招标工程项目承包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

 5.2 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

 5.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5.4 本招标工程项目要求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6.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7. 现场踏勘

 7.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7.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和施工条件。

 8.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9.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公布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

 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11.招标人将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提出资格后审申请。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12.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 9 项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

 13.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招标文件

  14. 招标文件

  14.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施工图纸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4.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 招标 文件的澄清

 1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招标工程项目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但必须指出其依据)。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 日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公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6. 招标文件的修改 16.1 招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及其它规定的媒介同时发布招标文件。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 不 一致 时以 网上的 招标文件为准。

 16.2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应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6.3 所有招标答疑内容于截标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可在公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市发展服务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点索取书面答疑材料。开标截标时间需变更的,在截标 1 日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公布。

 17.工程监理费用 17.1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按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及闽价服【2013】260 号文件执行。

 17.1.1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1.0(专业调整系数)× 0.85(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以上系数按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相应附表确定); 17.1.2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的基价按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相关规定及其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确定,以本工程施工单位签约合同价为计费额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7.2 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50%;

  17.3 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为固定总价(含不可预见费),不因工期变化或造价增减等而调整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延期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的相关费用。

 4 17.4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延期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增加的相关费用。

 18. 投标工期及质量

 18.1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施工监理总工期为施工前 15 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18.2 本招标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上。若因监理人原因导致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 合格

 标准以上,监理人须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3000 元及以上。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帐户:

 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 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账号:9040210010010000022949 开户行 2: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13441501040000998 开户行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账号:100158585880012396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截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

  账情况,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应当将查询结果及时通知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评标完成后次日起,招标人应当向除中标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后无息退还。

 19.2 投标人己按《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4]6 号)及《关于莆田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莆招标办[2014]7 号)文件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100000 元)的投标人视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己缴交。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19.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负责其真实性,招标人开标时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单位中标后经查询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追究法律责任,且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与银行保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9.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20.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文件、投标申请资料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组成。

 2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1.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1.2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 投标函。中文打字,有要求采用纸质材料的须装订成册。

 23.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3.1 投标函及投标文件(含资格标和商务标)

  23.1.1 投标函 23.1.2 投标函附录 23.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1.5 拟用于本监理招标工程项目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23.1.6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 23.1.7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信誉一览表 23.1.8 投标人企业业绩信誉一览表 23.1.9 承诺书 23.1.10 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资料 23.2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和信誉、投标人企业业绩和信誉须提供复印件一式叁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成册。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规定的地点提交。同时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上述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以备随时核查。

 23.3 本项目不进行监理大纲评判和总监答辩。

 24.投标人投标时须保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信息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25.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提交截止时间

 26.1 投标人须携带已激活的福建企业 A CA 数字证书(用于开标时解密各自的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 未携带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2 网上投标文件及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投标人没有提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不作废标处理,但由此可能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监理大纲及总监的业绩信誉和投标人的业绩和信誉,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的地点提交。

 26.3 投标单位利用莆田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最终投标文件,再利用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陆到企业信息库中,选择项目将制作好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递交。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操作手册》,其中莆田市投标专用工具在以下网址可以免费下载 www.ptfwzx.gov.cn/pyhy。

 27. 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

  绝接收。

 28.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会时间和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9.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福建CA 数字证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福建 CA 数字证书。

 29.3 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在截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全部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5 人单数组成。评标专家按照有关规定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抽取记录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存档。

 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负责主持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商务等进行评审。

 29.4 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5)投标人不属于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名录库内的企业; (4)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人超过 20 家的,随机抽取 20 家进入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程序;若投标人少于 20 家(含 20 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查验投标人及

  其代表的身份程序;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网上递交文件先后顺序依次抽取顺序号(开标时,投标人不按时参与抽取顺序号的视为放弃,不参加下一轮抽取);第二轮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20 个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第一轮产生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所抽的号码与 20 个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截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现场签到的投标人与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核对。若投标人有现场签到,但未提交网上投标文件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后继程序)。

 (5)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6)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监理工期、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30. 评标

 30.1 评标委员会审查网上投标文件,确定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投标人相关证件、信息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为准,若发现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存在虚假信息,投标人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30.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质量、工期、报价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采取的基本措施、保障手段和关键合同条件方面的内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还享有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权力、义务和评标纪律。

 30.1.2 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可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评标不受任何干预,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主观部分的分值评定说明理由,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

 30.1.3 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30.1.4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并认真评审所有的投标文件。

 30.1.5 评标委员会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议,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 表决。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和理由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0.1.6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应当向监督部门反映。

 30.1.7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

 30.1.8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30.1.9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0.1.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

 30.1.11 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负责协助招标人整理评标专家的评分结果,并由评标专家签字确认。

 30.1.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道德、纪律或法律责任。

 30.2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30.2.1 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30.2.2 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和提交资料; 30.2.3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30.2.4 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投标的,投标函中填报的总监理工程师与参加开标会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 30.2.5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工程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0.2.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工程项目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0.2.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0.2.8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标准的; 30.2.9 投标人总监不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 30.2.10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0.2.11 投标文件缺少下列内容之一的:(仅指大项内容,不包括每项中具体内容不完整,具体由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规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其它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表格。

 30.2.1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1. 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31.1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 评标委员会只对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方法及标准为: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及手段、监理业绩信誉等叁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31.1.1 综合评标法

 (一)评标分项分值分配 投标满分值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iA 满分值 仪器设备及 手段iC

 满分值 企业业绩和资信iD满分值 100 分 75 分 10 分 15 分

 (二)评分标准 1.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项评分标准

 分项 子

 项 评

 分

 标

 准 评分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iA(满分75 分)

 总 监理 工程 师(满分25分)

 基本素质 (满分25分)

 (1)近五年(从 2012

 年 8 月 1 日算起)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得基本分 24 分。

 (2)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有以下情形者进行加分或扣分。

 近五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获得市、省级优质工程或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优秀监理工程师等称号的,加 1 分。

 近一年(从

 2016 年 8 月 1 日算起),其所监理的项目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扣 1 分。

 (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或 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的,作废标处理。

 其它监理 人员配备 (满分 50 分)

 (1)监理人员配备人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 50 分。不符合的,该项不得分。

 (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含总监)未达到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的,每人次扣 15 分;监理员未达到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的,每人次扣5 分。

  2. 仪器设备及手段分项评分标准

 分项 评

 分

 标

 准 评分 仪器设备及手段iC

 (满分 10 分)

 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水准仪游标卡尺等仪器设备的得基本分 8 分,未配备不得分。在此基础上,配备如全站仪等的另加 2 分。

  3. 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

 分项 子

 项 评

 分

 标

 准 评分 企业业绩和资信iD(满分15分)

 质量保证体系 (满分 1 分)

 设立有质量保证体系且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单位认证,得 1 分; 未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得 0 分。

 监理业绩 (满分 12 分)

 近五年(从2012年8月1日算起)投标人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或以上工程项目,得基本分 10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加 1 分,最高加分为 2 分。

 监理企业信誉 (满分 2 分)

 近一年(从 2016 年 8 月 1 日算起)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扣 1 分,最高可扣 2 分。

 有以下情形的,另行加分,最高可加 2 分:

 近三年(从 2014 年 8 月 1 日算起)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市、省级优质工程、文明工地(“壶山杯”“闽江杯”“鲁班奖”等)或近三年获得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及市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每项加 1 分。

 (三)投标报价评判标准 分项 评分与标准 评分 是否废标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只作为符合性评判。投标报价应符合监理收费标准规定,否则按废标处理。

 □ 是 □ 否

 (四)投标得分的计算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评分细则,分别对各投标人的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及手段、企业业绩和资信等四项指标进行评分,去掉投标人各指标所得的最高评分和最低评分后,对各指标其余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求得投标人各指标得分iA 、iB 、iC 、iD 。对各指标得分进行算术求和,得到投标人的投标得分iQ ( i =1,2,3…;指投标人)。

 评

 委

 指

 标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指标得分

 ( ( 去掉最高、最低分

 后进行算术平均) )

 项目监理机构

 及人员配备iA

  iA

  仪器设备及手段iC

  iC

  企业业绩和资信iD

  iD

  投标得分计算iQ

  公

 式

 投标得分iQ

  投标得分iQ = =iA + +iC + +iD

  各投标人须认真阅读以上评分标准,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相应的承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从信息库中挑选相应的材料,证明材料均应体现与信息库的链接,未链接的或资料提供不全的该项不得分。监理业绩以项目验收报告为准。

 31.1.2 监理费总额在 300 万元以下(不含 300 万元)的工程项目不采用评判监理大纲和进行总监答辩。有要求提交监理大纲的,监理大纲采用纸质文件密封提交。监理大纲的内容不得有体现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标识,否则监理大纲的得分值为 0 分。监理大纲的外包装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监理大纲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本项目不进行监理大纲评判和总监答辩。

 2 31.2 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31.2.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详细评审后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按照各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推荐排序在前的 10名投标人进入随机抽取程序,随机抽取一家为中标候选人。若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单位评标总得分相同且并列于第 10 名以内(含第十名)的,则全部进入抽签程序。

  31.2.2 采取三轮抽取法,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网上递交文件先后顺序依次抽取顺序号(开标时,投标人不按时参与抽取顺序号的视为放弃,不参加下一轮抽取);第二轮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个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第一轮产生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1.2.3 若投标人为 3-10 家(含 10 家),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程序,按照 31.2.2 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3 31.3 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

 4 31.4 经过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家(不含 3 家),则可直接定位流标。

 4 31.4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随机抽取:

 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 ②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申请书内容弄虚作假的;

 ③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

 32. 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1 32.1 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1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将有关评标结果的事项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公示内容至少应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被确定为废标及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2 32.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逾期不予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同时,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的损失。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

 32.3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示。

 32.4 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收回中标通知书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33. 附则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六)

 评标标准

 34.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投标人只有在各方面满足全部必要条件标准( ( 附件 1 1、 附件 2) 时 ,方可定为中标人。

 35. 招标人可临时根据拟实施项目的需求,推荐 3 3 家以下国内有实力的工程监理企业进入名录库. .

 36 评标结果公示后签订监理合同前,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配备人员相关书面资料给招标人。

  37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七 ) 授予合同

 38. 合同签订 和备案

 38.1 招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应在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后十五日内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8.2 中标人如不按本文件上述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废除投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8.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监理,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监理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38.4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9. 投诉处理

 39.1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9.2 投诉书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39.2.1 超过公示期投诉的; 39.2.2 没有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39.2.3 投诉书采用邮寄,而不是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寄出的;或采取专人递送,而递送人不是投标企业派出的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人的; 39.2.4 没有参与投标活动或无法证明与投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投诉的; 39.2.5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的。

 39.3 若中标人因投诉或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附件 1:

 资格后审必要条件标准

 序号 号号 项目内容 合

 格

 条

 件 1 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法人资格。

 2 市场准入资格 1、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同时没有处于被停业、停标(停接任务)状态。

 2、须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

 福建省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应按照(闽人防办【 2015 】4 64 号)的有关规定做好入闽从业备案登记工作。

 3、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己承接莆田市辖区内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累计达到 3 个(含 3 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完工的项目要及时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http://www.fjgczl.com 网上撤消,如因投标人未在开标前办理认定手续而被投诉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监理资质条件 具备有效的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 丙 级及以上 资质 和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4 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财务能力 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资金。并对上述作出书面承诺。

  6 施工监理仪器 设备能力 投标人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仪器设备应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相关具体内容的要求,并对上述作出书面承诺。

 7 信 誉 、 履 约 情 况 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近三年内(即递交资格后审申请书当日与上三年度同月同日)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以下严重违约:

 (1)同一项目因投标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到位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不善或其它不履行投标承诺的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三次及以上的; (2)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 (3)因投标人不履行投标承诺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的; (4)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承诺标准或工期延误 3 个月及以上的; (5)因拖欠监理职工工资款被有关部门通报的。

  附件 2: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

 项目内容 评

 审

 标

  准 项 目管理 班子 配备 总监理工程师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应取得经年检期内年检有效的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应同时为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

 并取得相应 资格证书,其中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核发国家《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核发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和国家《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其他 人员 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职

 位 最低数量 要求(人) 职称、岗位资格要求 备注 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房屋建筑专业,水电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各一个 监理员 1 取得上岗证或由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 可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替代 备注:附件 1 和附件 2 相关材料说明:

 ①、相关证件需年检的应经年检有效。

 ②、申请人应当对项目班子其他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③、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须为申请人本企业在职职员,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

 ④、专业以岗位或资格证书注明的为准。

 ⑤、上述证书、证件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为准。

 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要求配备。

 注:投标时需要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和信誉、投标人企业业绩和信誉等材料,无需提供书面材料,但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里的材料为准。

  备注:1、根据闽建建[2014]25 号文规定“取得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培训证书的人员可以担任相应岗位的工作,但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

 2、根据闽建建[2014]25 号文规定“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新承接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以上项目数的计算依据为项目监理合同。” 3、中标人在配合建设单位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须按福建省人防办的有关通知(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修改《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2014 年 6 月25 日)的规定配备能够满足本工程人防工程监理需要的人防工程监理人员。

 4 4 、人防工程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具体详见《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修改《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

 40. 履约担保、监理预付款 40.1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0.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收到返回履约保证金申请函后 7 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40.3 投标人没有完成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0.4 招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对等的监理预付款(合同金额的 10%)。

 41.监理费支付方式如下:

 41.1 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7 条规定。

 41.2 工程监理费用分期支付如下:

 41.2.1 第一次支付:本工程施工监理预付工程监理酬金为中标监理酬金的 10%,于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支付; 41.2.2 第二次支付:基础完工后按其工程量完成比例支付相应监理费用。

 41.2.3 第三次支付:施工项目主体封顶后按其工程量完成比例支付相应监理费用,预付款金额将在此部分支付时给予一次性抵扣。

  41.2.4 余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本工程全部监理资料(含质量评估报告)后 10日内付至本工程合同签约酬金总额的 90%;工程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及工程经财政审核结算后10 日内付至合同签约酬金总额的 95%;余下 5%工程监理酬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 10 日内付清。

 42.开标后经查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莆田市建设工程名录库管理办法》规定,给予一次性扣分 8 分处理:

 42.1 企业登记在莆田市建设工程名录库中的在册有效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配备标准的; 43.非中标人原因监理项目不能如期开工或停工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招标人应暂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中标人有权更换监理项目班子成员,但更换后监理项目班子标准不低于原投标时的监理项目班子标准。待项目实施时,中标人再重新缴纳履约保证金。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1、本工程施工采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GF- 2012 - 0202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福建省莆田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_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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