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通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

来源:护士资格 发布时间:2020-10-27 点击:

 项目交通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

 第八十五条 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轻微事故:轻伤 1~2 人,财产实际经济损失小于 1000 元; (二)一般事故:重伤 1~2 人或轻伤 3 人以上,财产实际经济损失大于等于 1000 元、小于 30000 元; (三)重大事故:死亡 1~2 人或重伤 3~10 人,财产实际经济损失大于等于 30000 元、小于 60000 元; (四)特大事故: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或重伤 11人以上;死亡 1 人重伤 8 人以上;或死亡 2 人重伤 5 人以上,财产实际经济损失大于等于 60000 元。

 第八十六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制订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

 第八十七条 外租车辆必须购买保险,购买的险种包括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责任险,且第三责任险不应低于 20万元。

推荐访问:指导书 作业 安全管理
上一篇:置业顾问试用期工作总结例文
下一篇:交通局团委2020个人工作总结例文,,-,,-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