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739

来源:护士资格 发布时间:2020-10-14 点击:

  项目编号:九寨沟公资采[2018]129 号

  九寨沟县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我单位已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进行了需求论证,本采购文件经我单位审核确认,同意发布。

 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

 公章:

 时间: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6 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 .................................................... 6 一、适用范围 ....................................................... 9 二、磋商文件 ....................................................... 9 三、响应文件 ...................................................... 11 四、签到、评审和成交 .............................................. 11 五、合同签订、履行和项目验收 ...................................... 12 六、支付货款 ...................................................... 13 七、质疑和投诉 .................................................... 13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14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2

 一、资格证明文件 ...................................................... 26 三、响 应 函 ......................................................... 28 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 30 五、供应商的承诺函 ................................................... 31 六、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32 七、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 33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34 九、服务应答表 ....................................................... 35 十、服务计划及承诺 ................................................... 36 十一、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36 十二、拟派项目人员情况表 ............................................. 36 十三、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编制的审计方案 ................................. 37 十四、其他资料 ....................................................... 37 第五章

 评审办法 ..................................................... 38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45 九寨沟县审计局聘请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 45 合

 同 ............................................................... 50

 2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 九寨沟县审计局(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九寨沟县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一、项目编号:

 九寨沟公资采9 [2018]129 号

  二、项目名称:

 九寨沟县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 2 家社会中介机构,每个公司提供 3 人审计服务,共 6 人审计服务; 2.全省注册造价师 1 人;800 元/天,具有审核资格的造价员 1 人;600元/天,中级会计师资格 1 人;700 元/天 ;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具有资质等级为甲级,具备对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省级(含省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资格证书,行业协会综合评级 A级。具备审查会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的能力,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审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涉及经济案件审计,绩效审计评价等专项审计和鉴证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 8、投标人在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招标文件自 2018 8 年

 7 7 月

 6 16 日至 2018 8 年

 7 7 月

 3 23 日 日 1 10 7:30 在九寨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九寨沟县永乐镇人社大楼 302 办公室)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一)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应出示:1.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并保持畅通;2.授权代表身份证、单位资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前述第 1 项提交原件收原件;第 2 项提交复印件收复印件。前述要收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字确认已购买该项目采购文件。

 (三)已在九寨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的供应商将以上资料加盖鲜章扫描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政府采购办公室邮箱:jzgxggzyjyzx@163.com(供应商在发送报名资料时需在发送主题中写明所报项目全称、包件号及公司全称,否则我办将不予受理),2018 年未在我办备案的供应商请及时到我办现场备案、报名。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8 2018 年

 7 7 月

 7 27 日 日 1 14 4 时 时 0 30 分 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评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

 成都写庭阁圣马罗酒店五楼宁静厅(金牛区蜀汉路189 号)

 5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采购人:

 九寨沟县审计局 联系人:补先生

 联系电话:18990422060 十一、采购组织机构: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九寨沟县永乐镇人社大楼 302 办公室 邮

 箱:jzgxggzyjyzx@163.com 联 系 人:田先生

 郑先生 联系电话:0837-7729398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16 日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九寨沟县审计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3 项目名称 九寨沟县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4 项目编号 九寨沟公资采[2018]129 号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6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全省注册造价师 1 人;800 元/天,具有审核资格的造价员1人;600元/天,中级会计师资格1人;700 元/天)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7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7 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

 8 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11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2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3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严格按国家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14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

 16 磋商保证金 无 17 磋商文件、评审工作咨询 补先生

 联系电话:

 18990422060 18 成交通知书领取 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19 供应商询问、质疑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依法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书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0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九寨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7-7732011 联系地址:九寨沟县政务中心三号楼四楼

 9 邮政编码:6234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1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2 备选磋商方案和报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

 23 政策法规(如适用)

 1、若所列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政府最新一期的节能清单。

 2、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

 一、适用范围 1 1 .磋商文件的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二、磋商文件 2 2 .磋商文件的构成

 2.1 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磋商公告;

 10 (二)磋商须知; (三)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响应文件格式; (五)评审办法; (六)合同主要条款。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3.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个工作日之前,以更正公告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不足 5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进度,更正 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供应商发现磋商文件不合理或者有误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3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没有书面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

 4 3.4 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查看澄清(更正)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 三、响应文件 5 5 .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5.1 响应函 5.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3 资格证明文件 5.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 5.5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6 服务应答表 5.7 技术方案及后续服务措施 5.8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9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5.10 最后报价表 5.11 其他材料 6. 磋商保证金

 无 7.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四、签到、评审和成交 8 8 .签到

 8.1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并进行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 开标现场,供应商相互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情况检查,并在密封情况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12 8.3采购代理机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表格移送至评标室供磋商小组组织评审及磋商。

 9 9 .评审

 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10. 成交

 10.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人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在九寨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部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10.2 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合同签订、履行和项目验收 11. 合同签订

 11.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1.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1.4 磋商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对此,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13 11.5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经监管部门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2 . 履行合同

 1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3. 验收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支付货款 14.1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支付采购资金。

 14.2 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出具验收结算书和支付采购资金,并将验收情况反馈至同级财政部门。

 七、质疑和投诉 15.1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

 15.2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分细则、采购结果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容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配合采购人处理质疑。

 14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服务要求(本条为实质性要求):

 (1)服务内容;对全县重建项目完成年度计划、项目推进、资金管理等总体情况和审计年度计划的 9 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2)服务量;九寨沟县“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2018 年度跟踪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审计内容。

 (3)服务期限;完成九寨沟县“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2018年度跟踪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审计内容。

 (4)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具有资质等级为甲级,具备对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省级(含省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资格证书,行业协会综合评级 A 级。具备审查会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的能力,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审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涉及经济案件审计,绩效审计评价等专项审计和鉴证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

 (全省注册造价师

 1

 人;800 元/天,具有审核资格的造价员

  1 人;600 元/天,中级会计师资格

  1 人;700 元/天 )

 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量、服务期限详见附件:九寨沟县“8 8 ·8 8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8 2018 年度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15 附件:

 九寨沟县“8·8”地震 灾后恢复重建 2018 年度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为做好“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2018 年度跟踪审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跟踪审计目标

  对九寨沟“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重点重建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揭示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在灾后重建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和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损失浪费、违法违规问题,查找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制度执行不严格、政策措施不落实、要素保障不到位的原因,提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的建议,保障灾后重建顺利推进和 2018 年阶段目标按期实现。

 二、跟踪审计对象及范围 跟踪审计对象:县发改、财政、住建、国土、交通、旅游、民政、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以及涉及的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延伸到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跟踪审计范围:重点跟踪审计省审计厅确定的九寨沟县农村基础设施、漳扎镇小学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玉瓦中学异地迁建(第二初级中学)、第二人民医院(国际旅游应急医疗保障中心)、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文化艺术中心、农村住房重建、城镇住房重建

 16 等 9 个项目。同时关注全县 124 个项目的灾后重建进度推进情况,项目的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灾后重建 2018 年度规划实施、政策落实情况,灾后重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情况。

 三、跟踪审计内容与重点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7〕56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2018 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8〕31 号)的有关要求,调查掌握截至跟踪审计时全县项目资金筹集使用、项目推进、政策措施落实等总体情况和取得成效,结合在省重建办项目直报系统取得的灾后重建基本情况,对灾后重建项目开工、项目推进、资金筹集到位及管理使用、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揭示在项目推进、要素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灾后重建项目推进情况 1.项目开工和有效推进的总体情况。在掌握上半年截至 5 月末、下半年截至 11 月末计划开工数和实际开工数,计划投资额和实际投资额等灾后重建项目总体推进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上级下达的计划开工、计划完成投资与业主单位上报相关数据和在省重建办项目直报系统反映的有关数据,通过对比,分析查找下达任务、报送数与项目直报系统反映的数据三者存在差异情况及原因;揭示项目上报开工、完成投资不实,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名义上开工但尚未形成实物工程量,未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灾后重建阶段目标任务的问题。

 2.重点项目有效推进情况。按照《“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

 17 建—2018 年计划实施跟踪审计项目》(以下简称“跟踪审计计划表”)对上述项目有效推进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截至 5 月末、11 月末已开工项目进度情况,包括工程形象进度、投资完成情况等,揭示未达到计划形象进度和计划投资额要求、项目进展缓慢和违反基建程序开工的问题;对未开工的项目要检查开工前立项审批、环评审批、土地预审、资金筹集方案、施工图方案审批等前期工作的落实情况,揭示未按期开工的问题。分析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强化相关单位协调推动、提高项目资金、土地要素保障,促进重建项目顺利推进的建议。

 (二)重建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1.检查资金筹集到位情况。检查截至 5 月末、11 月末资金筹集、到位情况,对本级灾后重建资金筹集情况和跟踪审计计划表中项目资金筹集、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揭示资金存在缺口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加快、足额筹集到位灾后重建资金的审计建议。

 2.检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坚持重建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踪到哪里,对财政部门重建资金筹集、安排、管理、使用和结存进行全面检查,强化资金监管。检查灾后重建项目是否按照《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重建资金管理办法,有无实行专账核算。重点检查跟踪审计计划表中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揭示未按有关规定要求使用中、省专项资金,超付工程款、到位建设资金闲置 3 个月以上未使用等资金支付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挤占、挪用转移项目建设资金、私设“小金库”,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方面的问题。

 18 (三)灾后重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掌握总体情况。收集并掌握各级出台的灾后重建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财政、金融、土地、生态修复保护政策及基础设施政策等,以及受惠的建设项目数量;重点摸清城乡住房维修加固、住房重建直接补助、省级项目审批下放市(州)县等政策出台后,当地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和政策措施对灾后重建产生的积极作用,揭示优惠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审计建议。

 二是检查重点项目贯彻灾后重建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跟踪审计计划表中的项目灾后重建政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计,检查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是否对涉及的政策有充分的掌握,是否对政策足够重视,是否安排专人跟进,揭示政策措施执行未落实,影响项目推进的问题,并对执行政策情况进行评价,提出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的建议。

 (四)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

 一是掌握总体情况。从总体上摸清灾后重建项目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包括县有关部门出台的有关加强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制度办法及执行情况,收集掌握灾后重建项目在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方面出现的问题,以及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情况等。

  二是检查基本建设程序情况。重点对跟踪审计计划表中的项目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一是项目招投标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批要求,揭示应招标未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问题;二是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管控机制是否健全有效,揭示因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或履职履约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存在重大争议影响项目正常推进或重大损失浪费的问题。

 19 三是检查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重点对跟踪审计计划表中项目参建单位现场管理及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一是施工单位履约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情况,现场人员资质和配置情况,施工机具设备保障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按合同履行承诺,是否认真执行建设单位和监理指令、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揭示违法分包、转包以及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充好等问题。二是监理单位履约情况。审查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和职责履行情况,现场人员资质和配置情况等。重点检查对工程隐蔽验收和进度质量安全的现场监督、合同管理、变更签证审核以及进度款支付等监理工作是否认真履职履约,揭示存在聘用不具备监理资质人员、转包监理任务、串通施工单位弄虚作假以及其它导致项目重大损失的问题。

 四是检查投资控制情况。对跟踪审计计划表中的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审查。重点检查对设计变更的审核把关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现场签证程序是否合规、签证要素是否齐全;业主单位、施工和监理是否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履职到位,揭示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履职履约不到位、施工单位违规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予以纠正。

 五是检查项目工程质量。对跟踪审计计划表中的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审查在建和已建工程项目质检报告,质量检测资料,检查检测不合格材料、施工的整改情况;深入工程现场,采用可行的方式方法,如测距仪、回弹仪、钢筯扫描仪等对工程的完成量、外观及内在质量进行抽查,揭示工程质量不合格并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

 四、组织实施分工与时间安排

 20 (一)组织分工 在县审计局“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领导小组负责与县重建办及相关部门对接,掌握总体情况及项目推进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负责制发县灾后重建跟踪审计通知书,按照要求分别对本级跟踪审计情况及结果进行公告。成立二个审计组,分别对全县重建项目完成年度计划、项目推进、资金管理等总体情况和 9 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各组负责开展跟踪审计、报表填报、编报工作动态、出具跟踪审计报告。

 (二)时间安排 上半年:一是于 3 月 30 日前进点开展跟踪审计审前调查,于 4月 10 日前进场后,首先对工作方案中“一、灾后重建项目推进情况、二、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并于 5 月 8 日之前向州审计局上报一期阶段性审计情况及成果;其次于 6 月 10 日前结束上半年审计现场工作,并将所有审计内容检查情况汇总形成跟踪审计报告报送州审计局。下半年:一是于 8 月 10 日前进点开展跟踪审计审前调查,8 月 15 日前进场后,首先对工作方案中“一、灾后重建项目推进情况、二、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并于 10 月10 日之前上报一期阶段性审计情况及成果;其次于 12 月 5 日前将所有审计内容检查情况汇总形成跟踪审计报告报送州审计局;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每 15 天汇总跟踪审计情况,上报一次工作动态。

 对跟踪审计计划表中项目的跟踪审计原则上是连续进行,年度实施不少于 3 次,但填报数据和出具审计报告以本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和口径为准。

 21 五、工作计划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本次灾后重建跟踪审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灾后重建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审计助力灾后重建的具体体现。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省厅的要求,搞好统筹协调,除各级审计人员外,应辅以抽调专业人员、聘请专家和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整合、加强跟踪审计力量,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深入项目现场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年度跟踪审计工作,全面贯彻投资审计“三个转变”要求,确保年度灾后重建跟踪审计任务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确保审计质量。认真领会陶志伟厅长在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积极深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横向嵌入、纵深挖掘等“穿透式”审计的有效方法,结合本地区灾后重建的具体情况,搞好审前调查。工作中要点面结合,在掌握本地总体情况和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要加大对项目推进,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政策措施落实等重点内容的审计力度,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对贪污腐败、侵占老百姓利益的行为“零容忍”。加强问题原因分析,从制度机制,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对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审计机关,应切实加强对社会审计力量的全过程指导和监管,确保审计质量。加大审计成果的运用,以信息或专报的方式将审计成果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为确保灾后重建有力有效推进当好参谋助手、发挥审计的保障作用。

 (三)加强沟通协调,如实上报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加强与县灾后重建牵头和实施部门、业主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灾后重建项目情况的定期报送制度,及时收集灾后重建相关信息资料,充分了解情

 22 况和听取意见。加大对各项目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负责监督项目的指导和检查。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到报实情、报实账,每 15 天汇总跟踪审计情况,上报一期工作动态。

 (四)严格遵守纪律,依法文明审计。严格遵守审计机关《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廉政、工作和保密等各项纪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布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严格按照“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要求,以严谨细致的作风,扎实开展跟踪审计,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23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封 面 格 式

 正本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包

 号 :

  供

 应

 商 :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 )

 投标截 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4

 封 面 格 式

  电子文档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包

 号 :

  供

 应

 商 :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 )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5

  目

  录

 一、资格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响应函 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五、供应商的承诺函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七、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九、服务应答表 十、服务计划及承诺 十一、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二、拟派项目人员情况表 十三、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编制的审计方案 十四、其他资料

 26 一、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应提 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 2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①可提供 2016 或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 2016 或 2017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3 3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 4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提供 2017 年 10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的请提供遵守税法的承诺函。)

 (5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提供 2017 年 10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以缴纳的银行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的请提供遵守社会保障法的承诺函。)

 (6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7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可提供承诺函);

 (8 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

 27 函); (9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 10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上述检察机关网上平台查询下载的告知函或承诺函)

 (11)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不需要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员的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

 说明:

 1 1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 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 2 )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8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采购项目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竞争性磋商过程、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制。

 三、响 应 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 据贵方

 项目, 项目编号为

 的磋商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29 (1) 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日。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 同意按磋商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5)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6)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0

 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

 本 单 位

  ( 供 应 商 名 称 )

 参 加

  (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承诺:

 我单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

 1.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

 31 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供应商的承诺函 致 :

  采购代理机构

 :

 本 单 位

  ( 供 应 商 名 称 )

 参 加

  (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单位在磋商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五)本单位在磋商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32

 注:

 1.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2.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3.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六、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33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七、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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