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院物业管理(保洁、洗涤、安保等),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10452

来源:安全师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三政采竞磋( 2018 )6 6 号

 项目名称:

 医院物业管理(保洁、洗涤、安保等)

 采

 购

 人:

 三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中国·四川(绵阳市三台县)

  2018 年 10 月 12 日

 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三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印制

 第 1 页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缴纳保证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等无法通知到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为此,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等将不可能进行书面通知。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tggzy.my.gov.cn)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之前注意查看相关网站,或登录系统查阅项目专区“补遗答疑项目”,以免错漏重要信息,若投标人没有及时查阅、领取、下载相关内容,后果自负。

  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第 2 页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组织机构)受 三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医院物业管理(保洁、洗涤、安保等)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

 项目编号:三政采竞磋( 2018 )6 6 号 二、

 项目名称:医院物业管理(保洁、洗涤、安保等)

 三、资金来源:年初预算资金

 四 、 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 、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竞磋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文件获取时间及方 式:

 在 在 8 2018 年 年 0 10 月 月 5 15 日至 8 2018 年

 0 10 月 月 9 19 日 日 17:00 (北京时间)之前 ,在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tggzy.my.gov.cn )按“网上投标指南”提示完成采购项目报名手续。

 网上支付工本费金额为 0 0 元。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应从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系统里交纳并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单”(包括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收款银行、单号、交款金额、交款状态、交款成功时间),作为

  第 3 页 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报名依据备查。报名资格不能转让。未通过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的供应商,为无效报名。

 、 八、: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8 2018 年 年 0 10 月 月 5 25 日 日 3 13 时 时 0 30 分 分(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地点:

 三台县北坝镇梓州干道政务大楼六楼 (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地点见中心 LED 显示屏。

 十 、 本 次 磋 商 邀 请 仅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 - sichuan.gov.cn )、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tggzy.my.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对其余媒介发布的采购项目信息的准确性,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法律责任)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三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

 三台县南河路

  联 系 人:

 王女士

  08165228166

 采购代理机构:

 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三台县梓州干道政务大楼六楼

 网络报名、文件下载、保证金缴退、中标通知书

 王先生 0816-5660906 磋商文件:

 黄女士

 0816-5229670

  组织评审:

 曾先生

 0816-5223270

 传 真:

 0816-5223270

  第 4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项目名称 医院物业管理(保洁、洗涤、安保等)

 2

  采购文件编号

 三政采竞磋(2018)6 号 3 资金来源

 预算资金

 4 最高限价 78万元 5 采购方式

  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6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的方式进行惩戒。

 3、采购文件载明对供应商失信行为进行处理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评定方法 综合评分法 8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第 5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9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0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注: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的内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 http:/www.sczfcg.com )、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tggzy.my.gov.cn )上发布更正公告。请相关磋商供应商在开标之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或登录系统查阅项目专区“补遗答疑项目”,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 响应文件份数、密封及装订等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具体装订及密封等要求见后)。

 12 响应保证金

 (1)

 金额:

 13000 元(人民币)。

 (2)

 时间及缴款方式:

 在 2018 8 年 10 月 22 日1 17 7时0 00 0 分之前登录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第 6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站(http://stggzy.my.gov.cn)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所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开标时以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电子招标系统打印出的记录表为准。(为确保响应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供应商特别是采用跨行账户付款方式的应预留足够的资金到账时间)。

  (3)对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4)本次磋商保证金仅对本次磋商有效,如出现二次招标等情形,供应商需重新缴纳 。

  (5)我中心已实行保证金自动退还制度。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3 响应有效期 磋商后90天。

 14 备选响应方案、报价 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和多个报价 15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16 是否重新招标 若报名及缴纳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将重新招标。请供应商在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查看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tggzy.my.gov.cn )政府采购版块“重新招标项目”栏或登录系统查阅项目专区里的“重新招标项目(报名少于三家)、重新招标项目(缴纳保证金少于三家)”。

 17 履约保证金

  成交总金额的 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登录系统缴纳履约保证金 (详见网上投标指南中的履约保证金操作指南 )。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经使用单位签署验收意见后,五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第 7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8 交货时间、地点 交付时间:

 合同约定 交货地点:合同约定 19 询问与质疑 1、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质疑的提出: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及资质条件、采购需求、评分标准、付款方式、合同主要条款等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向采购人 ( 三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提出;供应商对有关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文件格式性条款(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和投标文件格式)、开标过程以及采购结果等方面的询问或质疑向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二、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及注意事项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使用该批货物(服务)的本次采购的单位。

  2.2 “组织方”系指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3 “磋商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规定资质和能力,向采购方提交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4 “货物”系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须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技术手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2.5 “服务”系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须由卖方承担的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其它售后服务的义务。

 3.参加磋商费用

  第 8 页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响应文件的编写

 1.要求:

 1.1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1.2 响应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涂抹或改写; 2.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构成: 2.1 竞磋函( 第五章格式附件 1 1 )

 2.2 证明文件:

 2.2.1 资格证明文件(第一章 五、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所列)具体包括以下:

 1、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 第五章 格式附件 9 9)

 )规定所作出的承诺函原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不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不提供); 4、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如磋商代表不是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须附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5、提供 2018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当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 6、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以 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系统里打印的 的 “保证金交纳回执单” 为准)

 。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 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原件备查,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响应文件的审核和评定结果。

 2.2.2 补充性文件:

  第 9 页 2.2.2.1 所报产品(如涉及)的节能、环保证书复印件; 2 2.2.2.2 磋商供应商 简介、 历史、背景和 近两年 主要业绩介绍等 ;

 3 2.2.2.3 项目实施 组织方案、设备( ( 人员)配置清单、产品 (如涉及)

 的品牌及服务方案等相关资料;

 2.2.2.4 关于产品质量(服务)的承诺(包括质量、完工时间及售后服务的承诺); 2.2.2.5 能证明供应商实力的其它书面材料; 2.3 报价表( 格式见附件)

 报价表上货物(服务)的价格是交货(服务)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人员工资和保险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价格。

 2.4 采购需求响应表( 格式见附件)

 2.5 如有以下文件自拟并自行添加至响应函中:

 2.5.1 要求需方提供的配合; 2.5.2 其它(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 3.磋商要求:

 3.1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3.2 响应文件由磋商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3 如无特别说明,磋商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3.4 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磋商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竞磋报价(磋商最终价)为含税价(包括设备、运输、安装、税费等全部费用),是指标的物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并验收完毕后开发票的价格。

 3.5 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6 3.6 报名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第 10 页 (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4. 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4.1 未按规定交纳响应保证金的; 4.2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4.3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4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 4.5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 4.6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7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4.8 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4.9 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4.10 不同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4.11 不同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4.12 不同磋商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磋商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4.13 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4.14 不同磋商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报价的; 4.15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4.16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响应文件要求: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以及 磋商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壹

  第 11 页 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须提供身份证明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注:横线部分除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外,在递交响应文件时还需现场单独提交一份。

  1.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注明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报价人名称等,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1.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在规定签盖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1.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宣传资料等彩页可不编码);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实质性要求)。

 1.5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纸制作。

 2.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2.1 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副本可按份分别封装),所有外层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响应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磋商供应商名称,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2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同时在密封袋上方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2.3 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报名签到截止时间前由各参加竞磋的供应商代表现场递交。

 过时递交或未按 要求密封响应文件以及非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递交者,将被拒收。

 2.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四)磋商程序

 1.磋商、评审工作由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

 2.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第 12 页 3.响应文件的审查 3.1 报价表内容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3.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 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磋商、评审程序 4.1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4.2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4.3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4 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评审委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

  第 13 页 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6 磋商小组讨论、确定磋商程序和磋商内容。

 4.7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

 4.8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4.9 如果磋商后供应商最终总报价高于或低于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4.10 中小企业优惠及失信企业价格加成(详见第四章)

 4.11 成交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经磋商后符合性检查的有效响应文件,根据成交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tggzy.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原因不做解释,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磋商资料。

  第 14 页

  (六)废除磋商

  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废除磋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报价人或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不足三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以为 2 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七)

 磋商纪律

 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磋商或与磋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竞磋的资格。

 3.对各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磋商供应商。

 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八)

 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详见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投标指南”中的“三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投标指南)。

 2.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已实行保证金自动退还制度。采购活动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由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将保证金上缴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

  第 15 页 商文件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资格或者放弃成交的,成交供应商不在法定时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因供应商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准时提交磋商文件或在磋商活动中无正当理由退出,导致采购活动失败或终止的。

 3.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金额的 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登录系统缴纳履约保证金(详见三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投标指南”中的“履约保证金操作”)。

 4.安装调试完毕(完成服务)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凭验收合格报告到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

 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5.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采购合同

 1.合同签订:

 1.1成交人接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具体时限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竞磋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需报县财政局采购监管股审核备案。

 1.2 磋商文件(含磋商补充文件)、成交人的磋商文件(含澄清文件)及磋商记录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3 采购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有权对货物的数量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 10%。

 1.4 成交人自接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不签订采购合同的,由采购人

  第 16 页 报同级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2.合同执行:

 2.1 供需双方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2.2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供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书面告知需方和同级财政部门,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2.3 如需变更合同磋商物,供需双方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协商之后再定; 2.4 无特殊原因供方拒不履行合同,由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违约及赔偿责任。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2.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及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参数和资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由采购人按规定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格式性条款、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或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按规定作出答复。

 注:由于网络报名的保密性,供应商在磋商前提出质疑时须出示其为该磋商项目直接参加当事人的依据。

  第 17 页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

 基本情况

 三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一所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是省级文明单位,国家爱婴医院,孕产妇急救中心。承担全县妇幼保健服务和医疗保健服务;承担全县计划生育宣传与指导工作。现有占地面积共 4600 多平方米,业务用房 8800 平方米,现开放 93 张。一级科室包括: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妇女保健科、门诊妇产科、儿童保健科、健康教育科、基层保健科、中医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手术室、麻醉科等,二级专业包括:围产期保健、乳腺专科、宫颈专科、内分泌科、计划生育科、产后康复科、集体体检中心(妇女、儿童)、产前筛查中心、儿童早教中心、儿童生长发育科、儿童口腔保健科、儿童五官保健科、儿童营养门诊等。

 二、服务项目

 ㈠ 环境保洁管理项目(含清洁、保洁和相关物品运送)。

 ㈡ 协助医疗废物暂存点的收放转运工作。

  ㈢ 协助供应室消毒物品的运送工作。

 ㈣ 医院所有布类的洗涤。

  ㈤ 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项目(含停车场管理、“医托”、“医闹”清理处置、消防监控管理、门岗等 24 小时轮班制管理),独立设置,参加值班。

 三、各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㈠ 环境保洁管理 ⒈ 环境保洁管理服务内容及范围(保健院本部、梓州干道将门诊、马望路一期)

 ⑴ 负责医院住院楼、门诊楼、停车场、室外清洁卫生(包括天花板、顶棚、内墙、玻璃、通风口、地面、室内家具、楼梯、走廊、通道、窗户、门、桌、椅、床、柜、宣传栏、洗手间、公共通道)和医院院落、外围的保洁工作,生活垃圾及医用垃圾的收集,以及绿化带内垃圾的捡拾清理;红线范围内的公共场所、道路、停车场、垃圾堆放及沙井、雨水井的杂草杂物清洁卫生。

 ⑵ 房屋建筑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包含以下范围:外围、大

  第 18 页 厅、设备房、医院办公室、各科室、病房、值班室、楼梯、扶手、公共通道、公共设施、景观、公共洗手间、垃圾桶、院内医用垃圾收集(不含清运外包),及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同时,安排专人负责非正常工作时间做好保洁工作。

 ⑶ 协助科室做一些非技术性工作 ⒉ 医疗废物(包括外弃物)暂存点工作: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管理,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存放、记录、协助转运,做好暂存点的清洁、消毒工作。

 ⒊ 消毒供应室运送工作:协助供应室做好全院消毒物品的回收和已消毒物品的运送工作。

 ⒋ 安全保卫管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负责全院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院内交通及停车场的管理、“医托”和“医闹”的清理、处置。

 注:“医托”和“医闹”的清理处置、不设专门安排岗位,视具体情况而定。门诊楼层内、住院楼层内的上、下巡逻包含检查各科室门窗、大厅及通道玻璃门是否锁牢、关闭,是否固定拴好,夜间无人值班科室内电源电器的关闭,后门定时开关及其他异常情况等。

 ㈡ 环境保洁项目服务要求 ⒈ 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必须实行分类严格管理,按医院院感科的相关要求进行分类、打包、收集和储存。

 ⒉ 按要求清洁各楼层洗手间,并按时巡视,随时清理,保持洗手间清洁、干燥、无异味。

 ⒊ 每天按要求干拖、湿拖地面。为避免尘土飞扬,防止交叉感染。

 ⒋ 保洁所需的清洁剂、洗涤剂、消毒剂、地面保护等材料均由成交人提供,所有物料须符合医院消毒隔离要求。

 ⒌ 为防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内的清洁工具须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并按院感科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

 ⒍ 公共环境卫生必须达到创卫要求,确保甲方在各类创卫检查中合格。

 ⒎ 承担甲方的除“四害”工作,如喷洒除“四害”药物,并做好消杀记录; 做好甲方绿化带内的花草修剪、鼠洞的阻塞等,保证除“四害”

  第 19 页 检查过关。

 ⒏ 严格按照医院的工作要求进行服务,接受医院的考核管理。

 ㈢ 安全保卫项目服务要求 ⒈ 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值班记录、报警记录纸、安全保卫、灭火器材等物品。

 ⒉ 治安管理:24 小时双人值班制,按照平安医院的创建标准,维护正常医疗制度,保障医院、医务人员及患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⒊ 作好 24 小时来院来访者的出入记录,执行大宗及贵重物品凭证出入登记制度。

 ⒋ 检查巡视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就地采取措施。

 ⒌ 负责收发报刊至各科室,物件不得丢失。

 ⒍ 消防监控:

 ⑴ 监控管理:对重点区域的监控;一般区域的监控;协助治安管理。

 ⑵ 报警系统管理:火灾报警的现场管理;应急管理措施的运行与管理。监督消防、保安设备专业合同执行情况,包括:保安监控、火灾报警、消火栓系统、手提灭火器等。

 ⑶ 设备巡查:检查系统运行状况,检查消防通道及门窗有无堵塞,检查器械有无缺损、脱落、移位等,检查器材、设备的使用期性能、其他异常情况。

 ⑷ 定期组织参加消防演习及消防培训。

 ⒎ 清理“医托”、处置“医闹”,保障正常医疗秩序。

 ⒏ 负责疏导大门车辆和人员进出,保持大门畅通有序,负责车辆定点停放,安全管理;确保停车场设施完整,标识清楚,车场内无安全隐患。对院内车辆及时疏导,维持院内交通顺畅,确保行人及车辆安全。停车场的设施由院方提供。

 ⒐ 巩固无烟医院的创建成果,定时巡查并做好记录。

 ㈣ 洗涤服务项目 ⒈ 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服、各科工作室及值班室、住院部、手术室等所有布类由乙方负责收、洗、晾洒,不留存货,保证医院正常使用。除洗涤下收、下送以外,还应承担缝补、订扣子。

 ⒉ 所有布类按照洗衣房工作制度分类存放、分类浸泡消毒、分类洗涤,洗涤后的布类必须干净、折叠整齐。所有布类、洗涤器

  第 20 页 械不得丢失、损坏。否则要按实际价值赔偿损失。

 ⒊ 洗涤肥皂、洗衣粉、浸泡消毒液、除血剂等洗涤用品由乙方提供,并达到洗涤和消毒要求。

 四、 对招标有关项目的说明 ㈠ 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相关项目的服务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地运转。

 ㈡ 成交人的报价须包括与现有后勤服务公司交接工作的各项费用,并做好所有交接工作,医院不在该部分增加任何费用。

 ㈢ 成交人对医院的项目管理配置相关人员的装备及其保洁设备、物料等。

 ㈣ 成交人的各岗位员工要统一着装。所有上岗人员须提供健康证明,保安人员须持证上岗。

 ㈤ 成交人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发包。

 ㈥ 成交人须提供足够的作业机具,自行解决后勤管理服务时所需的日常工具和劳保用品,并根据医院的行业形象要求及规范,保证文明工作。

 ㈦ 成交人有责任配合医院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须的材料。

 ㈧ 成交人的各岗位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医疗等各项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发放和依法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违法责任由乙方负责。

 ㈨ 成交人应教育员工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并自行承担承包期间员工所涉及的安全事故责任、政治、社会经济、刑事及民事法律责任。如各岗位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概由成交人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㈩ 在合同期间,成交人按创建要求(院内、卫计系统、文卫口、县创建办)实行全天保洁。创建检查时,按创建标准要求全面清扫保洁,不留死角,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人手,确保各级检查中不影响发包人创建工作,否则,按县、口、局、中心创建奖惩办法予以处罚。

 (十一) 在合同期间,如成交人各岗位员工发生因未严格履行职责,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所造成的发包方及来院病员群众的财产、人员伤害、刑事责任由成交人负责,经济损失按公安机关认定责任

  第 21 页 予以赔偿。

 (十二) 其它要求 ⒈ 配合医院其它后勤科工作。

 ⒉ 参加医院现场如漏水、防汛、消防、传染病暴发等应急处理工作。

 四、 报价要求:

  管理服务费用的报价要求 ㈠ 报价方式:以服务面积和人相结合按年计费报价,按月出具发票收取费用。

 ㈡ 人数要求:根据医院的现场情况和服务要求,在完成各项服务项目的前提下,人员总数不得少于 22 人。

 ㈢ 管理服务经费包括内容:实行费用包干制。保洁、治安管理等所需设备、工具、物品、制服等材料费用均由中标方提供。

 ㈣ 行政费用(含员工工资、保险费、管理费、福利、加班费、服装费、培训费、特殊人员体检费、安全卫生劳动措施费、办公费用等)。

 ㈤ 环境保洁及相关服务费用。

 ㈥ 管理服务费用。

  ㈦ 法定税费。

 ㈧ 不可预见费用(含合同期内法律、法令规定的最低工资、节假日及日常加班工资、社保福利待遇调整、各种意外、纠纷等)。

  五、 服务年限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第一年预算为 78 万元。

 其他要求:

 1. 签订合同日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 2. 服务人员到岗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 3. 服务的地点:三台县潼川镇南河路,北坝镇梓州干道、马望路; 4. 付款方式:每月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表,向采购人提出资金支付申请,采购人按照医院资金管理办法予以支付。

  第四章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和失 信企业报价加成

  第 22 页 一、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投标价格的 6%、2%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1、 享受价格扣除的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 ③、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投标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3、 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证明货物制造企业为中小、微企业的声明函(加盖鲜章,否则无效)。

  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请供应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 工信部联企业〔 2011 〕0 300 号) ) 】规定的划型标准据实声明。

  第 23 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此表随报价表一并递交)

 1 2 3 4 5 6 7 8 合 同 包号 品 目号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全称 投标报价(元)

 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 8=栏目 7×6%(小、微企业);栏目 8=栏目 7×2%(联合体)。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第 24 页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扣除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投标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的方式进行惩戒。

 3、采购文件载明对供应商失信行为进行处理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第 25 页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1

 竞 磋函

 三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三政采竞磋(201X)

 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本次竞争性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我方同意本采购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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