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制史讲义法国法

来源:监理师 发布时间:2020-11-12 点击:

 6 2016 年司法考试法制史讲义:法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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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国宪法

  1.《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

  法国革命开始后,国民会议便于 1789 年 8 月 26 日,经过激烈的争论,通过了著名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简称《人权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的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是建立资产阶级统治的纲领性文件。

  《人权宣言》提出的民主法制原则主要有:

  (1)宣布人权是“天赋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2)确立了“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

  (3)提出了资产阶级法制原则: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无罪推定及禁止非法控告;逮捕或拘留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人权宣言》不仅奠定了法国宪政制度的基础,而且是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2.几部有代表性的宪法。

  (1)1791 年宪法。

  法国于 1791 年 9 月通过了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以《人权宣言》为序言,正文由前言和 8 篇组成。基本内容是:

  ①以孟德斯鸠的君主立宪和分权思想为指导,宣布法国为君主立宪国,实行三权分立。

 ②确认资产阶级的各项权利。

  ③把公民划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

  ④继续维护法国殖民统治。

  这部宪法的制定和实施,结束了法国的封建统治,巩固了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成果,标志着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正式确立。

  (2)1875 年宪法。

  该宪法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1875 年宪法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即《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其基本内容是:

  ①宪法规定,议会是立法机关,由上院(参议院)和下院(众议院)组成。两院都有立法权和行政监督权。

  ②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出,任期 7 年,连选连任。

  ③宪法规定法国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是国家的最高管理机关,它由议会多数党组成,内阁成员名单由总理提出,以总统的名义任命。

  ④宪法还肯定了拿破仑一世创立的参事院这一国家机构。它既是咨议机关,对立法和行政方面的事务进行咨询,同时又是法国最高行政法院,是行政诉讼案件的终审法院。

  (3)战后宪法。战后法国先后制定了 1946 年第四共和国宪法和 1958 年第五共和国宪法。1958 年宪法经过四次修改一直实施到现在,是法国现行宪法。

  (二)法国民法典

  1.《法国民法典》的特点。

  从内容和形式相结合来考察,《法国民法典》具有以下特点:

 (1)它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早期的民法典。在法典中,与自由竞争的经济条件相适应,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立法精神。

  (2)法典贯彻了资产阶级民法原则,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

  (3)法典保留了若干旧的残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传统法律制度。

  (4)法典在立法模式、结构和语言方面,也有特殊性。

  2.《法国民法典》的主要原则。

  这部法典虽然篇幅庞大,条文很多,但是作为基本原则,主要有四个:

  (1)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

  (2)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权无限制和不可侵犯的原则。

  (3)契约自由的原则。

  (4)过失责任原则。

  3.《法国民法典的影响》。

  《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对法国以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产生深远影响,而且随着法国和在其影响下制定本国民法典的国家的扩张,法国民法典的影响又传播到美洲、非洲和亚洲广大地区。

  (四)法国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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