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风险控制部部门职责
来源:监理师 发布时间:2020-09-04 点击:
商业银行风险控制部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拟定本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模型,计量、监测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
(二)负责全行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以及科技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负责组织科技信息系统风险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对本行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守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行各项政策、决议、规定、规章、制度、流程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四)负责本行业务制度的梳理、修订和完善工作;
(五)负责授信业务与市场风险业务的全面检查与报告;
(六)负责总行各部门相关制度、流程、规定的一致性、协调性审查;
(七)负责本行的法律事务、诉讼管理工作,负责全行、法律合规管理和培训,促进本行经营管理工作合法规;
(八)负责全行的授权管理与考核,起草授权书与转授权书;
(九)对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定期进行合规风险;
(十)负责本行授信业务及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事项的法律法规审查,确保所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合法有效;
(十一)负责对国家法律法规、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等发布规章与指引的传达、学习,组织业务制度、操作规程的学习与考核;
(十二)负责本行客户信用评级和授信额度的审查、审批;
(十三)对授权范围内大额授信业务进行贷前材料审查,督促和检查授信业务发起单位落实授信条件和要求;
(十四)负责对全行贷款的监控,每月对贷款结构、贷款形态、贷款增减、贷款质量等变化进行分析并写出专题报告,每半年对贷款进行后评价;协助主管行长每季召开一次不良贷款分析会议;
(十五)负责全辖不良贷款的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控制信用风险,下达不良贷款盘活任务,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
(十六)对本行大额授信业务适时进行监控、管理、预警分析;
(十七)负责本行发放后贷款的检查工作,对本行贷款进行五级分类管理;
(十八)负责对信贷综合业务系统的管理;
(十九)负责信贷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信贷审查委员会意见的落实与检查;
(二十)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审查报请审批的各类材料;
(二十一)负责清收已剥离、核销与遗留的不良贷款,分类管理。加强不良贷款清收的考核,落实年度清收盘活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完成年度清收盘活目标。做好每类不良贷款的台账登记、报请会计账务处理、按照规定接收抵债资产、盘活处置抵债资产;
(二十二)负责所管理贷款当年、历年积存的诉讼案件,做好案件的执行工作;
(二十三)负责对抵债资产的接收、管理、维护、租赁、变现工作;
(二十四)负责有关金融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有关监管数据、材料的上报工作;
(二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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