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质量控制程序】审计中质量控制程序是什么
来源:监理师 发布时间:2020-03-22 点击:
审计质量控制程序
为严格质量控制,保证审计质量达到审计准则的要求,特制订本控制程序。
一、 业务承接的控制程序
1、 承接业务之前,必须按照“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主任会计师报告;
2、 由主任会计师或其代理人与委托人就审计约定事项进行商谈;
3、 将拟承接的业务报经主任会计师批准;
4、 由主任会计师或其代理人与委托人签定审计业务委托书。
二、 审计计划控制程序
1、 首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和评价;
2、 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进行分析性测试;
3、 评价审计风险;
4、 确定重要会计问题和重点审计领域;
5、 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
6、 编制审计计划;
7、 经部门经理和副主任会计师两级审查后,报主任会计师批准;
8、 将批准后的审计计划下达项目组全体审计人员执行。审计计划的修改也必须按程序报批,并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三、 现场外勤工作质量控制程序
1、 首先必须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组成项目组,承担审计任务;
2、 审计助理人员必须在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工作,其审计工作底稿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复核并签字;
3、 建立现场工作的逐级报告制度,凡重大和疑难事项必须书面报告质量控制监管部或质量控制委员会,质量控制监管部或质量控制委员会必须书面给予回复。往来报告及回复资料必须收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4、 按照“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尤其是项目经理的现场复核(一级复核),必须严格执行,并将复核意见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否则,不予签发审计报告。
四、 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程序
1、首先项目经理要收集、审核、整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差异汇总表;
2、就审计调整事项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并将交换意见的情况作出记录,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3、复核已审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了解被审计单位调整情况;
4、项目经理根据应调整事项及被审计单位调整情况,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分析判断,提出最终审计意见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
5、项目经理填制审计意见报批单,连同与客户交换意见记录表一并逐级上报审批;
6、项目经理根据经主任会计师审定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类型,撰写审计报告初稿;
7、项目经理填制“审计报告签批单”,逐级上报审批,最后由主任会计师审定签发。
五、档案管理质量控制程序
1、 审计项目外勤工作结束后,必须按照“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规范”和“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将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总结、审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编制清册,统一移交档案室管理;
2、 档案保管的期限分为永久性和一般性档案两类,永久性档案永久保存,一般性档案至少保存十年,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3、档案超出规定保存期限需销毁时,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并编制档案销毁清册。
4、严格做到“四不”、“五防”。即:不丢、不失、不腐、不损、防鼠、防蛀、防火、防水、防霉变、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5、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未经所领导批准,不得复印、复制档案。
6、调阅档案、必须先办理借阅手续,严禁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7、本所人员调离时,必须将所借用的档案资料全部清退,同时对暂由个人保管,但属于涉及本所业务机密的有关资料清理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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