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德格县财政局德格县财政局财务网络核算监督管理平台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7083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采购编号:

 以网上自动生成的编号为准

 德格县财政局财务网络核算监督管理平台政府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商 文 文 件 件 中国·四川(德格)

 德格县财政局

 德格县政务中心政府采购办

 共同编制 2018 年 年 11 月 月

 我单位已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进行了需求论证,本采购文件经我单位审核确认,同意发布。

 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

 公章:

 时间: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4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7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18 第六章

 采购项目要求„„„„„„„„„„„„„„„„„„„„20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变动的内容„„„„„„„„„21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21 第九章

 评审方法„„„„„„„„„„„„„„„„„„„„„„28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34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德格县政务中心政府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受 德格县财政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德格县财政局财务网络核算监督管理平台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以网上自动生成的编号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德格县财政局财务网络核算监督管理平台 3.采购人:德格县财政局。

 4.采购代理机构:德格县政务中心政府采购办。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财政资金 60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 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1 日 09: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德格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德格县更庆镇茶马上街)获取。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免费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为有效报名;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或编号错误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报名无效。

 获取询价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自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1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德格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德格县更庆镇茶马上街)现场报名。经报名成功后,获取:①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共同盖章后的询价文件;②清单;③报名回执单。

 八、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上午 11:00(北京时间)。

 九: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上午 11: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0 1700 号环球中心 6 W6 区 区 1 721 号。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甘孜州德格县财政局 地

 址:德格县更庆镇雍珠路 邮

 编:627250 联 系 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13678368876 (二)集中采购机构:德格县政务中心政府采购办

 地

 址:德格县更庆镇茶马上街政务中心三楼 邮

 编:627250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6-6818088 (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甘孜州德格县财政局

 地

 址:甘孜州德格县更庆镇雍珠路 联系电话:0836--8222001

 2018 年 11 月 18 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或3家以上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6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6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 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金

 额:1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

 交款方式:汇款(汇款时请注明投保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德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 户 行:农行德格县支行。

 银行账号:22-584101040003857。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21 日 17:00 之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9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 10%。

 交款方式:转账支付。

 收款单位:德格县财政局。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3678368876。

 11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15793753。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履约及质量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到德格县政务中心政府采购办领取成交通知书。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15793753。

 地址:德格县更庆镇茶马上街。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①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015793753.地址:德格县更庆镇藏医街 。

 ②采购人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3678368876。

 地址:德格县更庆镇文化街。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德格县财政局。

 联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6)8222001 联系地址:更庆镇雍珠路 邮政编码:62725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邮政编码:62725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甘孜州德格县财政局备案政府采购合同。

 17 进口产品(如采购内容中涉及货物采购的)

 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的报价。磋商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18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9 本项目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要求对复印件的原件查验的,供应商须按照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到磋商小组现场,否则磋商小组可以不认可该复印件的内容;如磋商小组要求采用其它方式提供原件的以磋商小组为准。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或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德格县财政局。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德格县政务中心政府采购办。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

 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0.节能环保

 10.1 采购节能产品对于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节省财政资金,推动企业节能技术进步,扩大节能产品市场,提高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0.2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

 10.3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节能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中按类别确定实行政府采购的范围,并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的形式公布。

 10.4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zhb.gov.cn)和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为节能清单公告媒体。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10.5 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价格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三、磋商文件

 10 .磋商文件的构成

 10. .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

 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 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按照 本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 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6. 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 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 合 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在结果公示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 XXXX 到 XXXX 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

 查询)。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0. (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

 41.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2.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7 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询价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3)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 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 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为复印件)

 (2)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保证金复印件; (5)提供 2018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税收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第八章承诺函原件); (6)提供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月的,可提供经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 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介绍:

 本次采购为甘孜州德格县财政局财务网络核算监督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清单如下: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模

 块 备

  注 平台管理 平台软件(系统管理)采用 B/S 结构,客户端只需 IE 等浏览器(可智能安装客户端)即可以进行相关业务的操作。

 对单位、人员、账套集中管理,支持多单位、多角色、操作员分级授权模式,用户的功能权限应能够具体到系统中的各功能模块上,用户的范围权限可以灵活设置。

 支持系统操作日志查询及导入导出功能;能在全县各站点终端上实现自动升级。

 财务处理系统 1、会计科目。支持政府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立医院、基层医疗等多套会计科目,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规范会计科目后各预算单位通过系统直接引用到各预算单位的核算账套中,如遇科目要统一调整可通过调整模板自动下发到这单位,经济科目可根据单位需求自行增加三级、四级明细。

 2、辅助核算项。可自由任意定义辅助核算项,用于对账务科目进行更细致的核算统计。辅助项要支持单位、个人、部门、项目管理、自定义辅助核算等。通过辅助核算功能以一览表的形式直接查询出每个项目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3、期初余额装入。期初余额要求跟凭证相同,软件初始化时,对科目规范后,具体操作人员可以不用先录期初余额,而是先录当月凭证,等空的时候再录期初余额。能直接将原有政府会计制度科目余额转换到新政府会计科目中。具有初始调整凭证录入功能,通过初始余额加初始调整凭证数据生成 2019 年政府会计制度年初余额。

 软件 模块 站点数 数量 网络版 平台管理系统、账务处理系统、报表处理系统、固定资产系统、数据分析平台 49 许可 1 套 单机版 平台管理系统、账务处理系统、报表处理系统、固定资产系统 1 许可 31 套

 4、凭证。凭证录入支持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对应,凭证录入时,选择财务会计相关科目能自动带入对应的预算会计科目,并可以预算会计、财务会计单凭证或多凭证保存并支持离线凭证,较好避免网络中断风险。

 5、年末转账。可以根据年底收支结转的需要,用户可以自定义结转方案,将收支类科目余额自动转出到相应结余会计科目,灵活性强。支持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分别结转。报表等取数可剔除结转凭证数据。

 6、账证输出。可以随意选择查询组合条件动态输出各种账表。包括余额汇总表、总分类账、明细账、日记账、日报单、辅助总账余额表、辅助明细账等。凭证未记账均能进行这些账本的查询。可以实现“余额表”联查“科目明细账”联查“凭证”,随时可以将相关账薄导出至 EXCEL,方便用户做财务分析。支持自定义报表,用户可以从数据库中抽取数据,生成自已想要的账务查询数据。能实现从账簿到凭证的穿透查询。账簿查询需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或全部查询。

 7、年底账本打印。年底账本打印要求做到方便、快速。账本格式要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实现会计账簿的一键打印,保证账簿的规范性,减少工作量。

 8、 提供政府会计分录模板,当满足条件时触发相对应的模板自动生成相应的预算凭证和财务凭证。

 9、出纳管理:按财务制度要求,能满足出纳业务需要,实现会计和出纳在系统中对账。

 报表处理系统 1、报表设计。按新会计制度设置规范的会计报表,可以对报表的种类、各种报表的显示和打印格式以及报表的取数公式进行定义。

 2、报表的下发。主管单位可以把各单位相同的报表统一做成模板下发给下属单位,既减低下属单位的工作量,也避免了下属单位随意修改报表格式,造成报表格式不统一。下属单位也可以自定义自己单位的报表。

 3、报表实现方式。对设有公式的报表,系统直接从账务中取数,自动生成报表,支持成批生成报表、成批打印。

 4、报表汇总。对于需要进行报表汇总的管理单位可以通过定义应报信息、汇总功能,把所有下级的上报信息全部收集汇总,并进行多角度查询(如按行政、事业汇总、按上报报表汇总、任意期间、并以自定义汇总方案)。所有报表数据的查询可通过本报表系统查询实现。

 5、指标分析。可以对同一报表不同日期的数据进行指标分析,也可以对不同报表同一日期的数据进行分析。

 6、树状报表管理。报表以树状形式展示,方便用户管理更多报表。

 7、报表上报。可以对各预算单位的报表的上报情况生成上报情况一览表等。

 8、每年终,根据当年部门决算报表要求,设置报表模板并导出支出明细表,能直接复制粘贴到部门决算报表 05—1 和 05—2 表上。

 固定资产系统 1、卡片项目。除预置的常用卡片项目,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需要自定义卡片项目,增加系统的适用性。

 2、自定义资产类别。可以根据单位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定义一套固定资产的分类标准,每个类别对应一种已定义的卡片样式。

 3、自定义折旧方法。预置多种常用折旧方法。

 4、卡片管理。资产卡片根据使用日期分为原始卡片和新增卡片,分别对系统启用前已有资产和启用后新增的资产进行管理,保证核算单位资产管理的连续性;可以实现卡片的录入、查询、采用卡片登记簿、卡片变动登记簿、折旧登记簿等方式进行卡片管理,并支持多种查询条件,细化查询结果。

 5、折旧计提管理。系统自动计提折旧,折旧数据记入...

推荐访问:德格县 财政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
上一篇: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集中控制指挥中心系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169
下一篇: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北京机场投放视频广告单一来源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17603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