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新园校园文化设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09-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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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0612- - 1541D1020389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幼儿园新园校园文化设计服务项目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5 2015 年 年 9 9 月

 温馨提示

  1.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2. 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相关投标资料、证明文件。为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3.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

 4.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名称必须对应。

 5.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6.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和目录。

 7.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

 8.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公司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9. 为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的号召,请投标人尽量采用双面打印投标文件(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

 3 3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 .....................

 7 7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

 18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 ..............

 29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 ....................

 3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

 4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幼儿园新园校园文化设计服务项目(采购表编号:计:2015186)(采购项目编号:0612-1541D102038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可在 sdf.lkj//sdf.lkjzhongshancz.gov.cn/cgzx 下载)公示期为 2015 年 9月 10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16 日止。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541D102038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幼儿园新园校园文化设计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财政资金,采购预算:49万元 四、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品目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品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无效);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开标时须提 交原件核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并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六、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 年 9 月 10 日至2015 年 9 月 16 日期间,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 22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 区采购部窗口。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 5 号颐和中心 708 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 区采购部窗口登记报名后,凭交易中心出具盖章的报名回执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6、 登记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下载方式: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他文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4900.00 元,保证金须在 2015 年 9 月 22 日 17:00 前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并到达以下任意一个账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 1 )

 、户名:中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账

 号:

 443105010408888870000020196

 2 2 )、

 户名: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19865924823

 3 3 )、

 户名: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

 9558852011000011803

 4 4 )、

 户名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中山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440017803520591881882162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 年 9 月 29 日下午 2:30-3: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 22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9 月 29 日下午 3:00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 年 9 月 29 日下午 3:0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 22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gdgpo.gov.cn)、中国政 府 采 购 网 ( sdf.lkjccgp.gov.cn )

 、 中 山 政 府 采 购 网(sdf.lkjzhongshancz.gov.cn/cgzx)、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sdf.lkjchinaguangdongbiddi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吴小姐、谢先生 采购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幼儿园 联系人:谢老师 、骆老师 电话:0760-88819798 电话:15323900868、13590705803 传真:0760-88817068

 联系地址:中山市兴中道 5 号颐和中心 708 室 联系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第一幼儿园 邮编:528400 邮编:52840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一支行

 账号:360200010900032644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9 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幼儿园新园校园文化设计服务项目 2、地理位置:广东省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对面。

 3、项目规模:

  总用地面积 1750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3750.8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13298.4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3298.4,地下室建筑面积 452.4,占地面积 4358 平方米,容积率0.76,建筑密度 24.9%,建筑层数 4 层,建筑高度 19.8 米,绿地率 35.29%。

 总建筑面积明细:一层房间面积 3735.9 平方米,走廊面积 1079 平方米,容积率面积 3880.7 平方米;二层房间面积 2854 平方米,走廊 899 平方米,容积率面积 3741.9平方米;三层房间面积 2975.2 平方米,走廊 966 平方米,容积率面积 3731 平方米;四层房间 1772 平方米,走廊 93 平方米,容积率面积 1944.8 平方米。一至三层为教学活动室,四层为办公区域。

 二、 设计目的

 为了更好地提升育人环境,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第一幼儿园拟对新园园区文化 VI视觉形象、室内装饰环境布置及户外景观等方面进行设计。

 中标设计单位要对全园的校园文化进行设计,并进行后续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跟踪服务。

 三、设计范围及内容

 本次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室内装修;室外景观;园文化。校园文化建设系统:包括理念识别系统(MI)、行为识别系统(BI)、视觉识别系统(VI)、环境文化规划系统(EI)。

 四、设计要求

 (一)整体要求

 1、本园定位:全省一流,非奢华的高品质幼儿园。

 2、根据幼儿园需求,结合原本文化特点,合理利用空间,把各活动室、功能室、走廊、办公等空间进行深化设计,在设计风格方面要彰显本园文化、满足本园个性化需求。户外环境也要立足本园的办园理念并结合“安吉幼儿园”设计模式进行精心打造。在规格、比率、尺寸大小等方面应符合幼儿园规范要求,尤其强调所有用房的采光、通风、抗震、耐火等级等要求。设计方案要具有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材料来源、投资金额等方面的可行性。

 3、细节考虑周全。确保安全、环保、处处有教育。尽可能考虑用环保节能材料。设计要保证水、电、插座等配套及安全。

 4、本精装设计任务书根据需要可能会作适当的调整,设计方要全程保证方案的修改及完善。并要在后期的施工中进行技术配合,至工程验收完为止。

 5、对原来不适用的室内外配置、布局、结构等进行修改,做出新方案。

 (二)室内空间功能用房及建筑改造等要求

 室内空 间功能用房及配置要求:

 1、大厅及楼梯。

  大厅应综合考虑主通道、家长等待、全园综合展示、幼儿驻足逗留等功能。设计及成品须体现幼儿园现代化风格、浓郁的教育戏剧艺术气息和独特的幼儿教育气息。

 2、幼儿活动用房(25 个)。

  每个班级单元活动用房,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设置相应年龄段的活动区、用餐区、午睡区、书包衣帽鞋伞具等幼儿生活用品储藏区及盥洗室、厕所、幼儿衣物晾晒区,(小班要有生活劳作区)各区应相对独立,同时考虑多功能使用。大、中、小班活动室具有不同的风格,活动室内外空间要求合理利用,有家园联系栏和幼儿教育宣传栏,主题墙和幼儿作品展示区,幼儿睡床、各类生活物品储物柜等、各个主题活动区域设计科学,动静分开。睡室、盥洗室及厕所内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厕所成人区、工作区和幼儿区有隔断,有洗衣机位、清洁物品储物专用壁柜、污洗池等卫生洗涤配备。幼儿毛巾挂放区、刷牙、漱口杯、茶杯柜摆放区。有立体多功能柜,能容纳毛巾消毒柜、水杯消毒柜和饮水系统等。洗手区、喷淋区、入厕区要合理设计区域,保证地面常干、安全,入厕区易冲喷、隔断高度要便于老师随时观察幼儿。设计要保证水、电、插座等配套及安全。储物间、睡室、活动室等区域的储物柜合理设计。

 3、专用活动用房。

 专用活动用房的形状、内部结构、设计风格必须体现幼儿教育的功能特性、实用性。

  构建室(1 个):设自由构建区、集体构建区、工具设备体验区、劳动生活工具设备展示柜、交通工具体验区等;

  科学探索室(1 个):设视觉体验区、听觉体验区、触觉体验区、嗅觉体验区、空间知觉和时间知觉体验区等;

  美工创意室(2 个室内,1 个开放空间):设自由绘画区、集体绘画区、绘画教学区、陶艺区、手工区、平面作品展示、立体作品展示、角色游戏区等;

 阅读室(绘本馆 1 个):设自由阅读区、集体阅读区、电子阅览区(含电脑教学区)、音像阅览区、图书阅览区,要有电源插座供 5-10 台电脑及其他设备使用,要有网络线路。

  生活劳作室(生活体验馆 2 个):设食品加工区(饼屋或甜品屋)、食品展示区(小超市)、食品烹饪区、用餐体验区、食品教学区等;

  音乐室(1 个)满足班级日常教学活动的设计、有大型墙面镜,练功把杆;有乐器柜等; 音体室(1 个)满足体操训练和班级日常教学活动的设计,可安置体操器械、有大型墙面镜,练功把杆;收纳柜等;

 幼儿电脑室(1 个); 多功能活动厅(1 个):将活动室与音体室打通,要求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并形成独特的观景视角,有融入自然的感觉,让幼儿身心愉悦。需要有音响设备、灯光设备,有音源控制室。舞台位置要合理布局,有电动幕布、可收放阶梯凳、兼练功房、大型墙面镜和练功把杆。

 幼儿盥洗室(成人厕位 2 个);

  走廊、共享区(一至三层):改造走廊、共享区等,避免雨水泼进。合理规划各个走廊和共享区域,三层楼道设有不同主题的游戏区,各种棋类、角色游戏、结构游戏、陶艺区、编织、木工、剪纸、作品展示区和宣传区、导视等。

 4、服务用房。包括:

  教师办公室(3 个):级组教保研究室兼资料室、办公电脑桌靠墙布置、休息区与饮水装置协调设计。

  会议室及展示室(1 个):容纳 100 人以上,会议桌、荣誉展示区和电子工作区等要合理规划。

  园长室(1 个):简洁、实用、雅致、布局合理。

  行政室(3 个):简洁、实用、雅致、布局合理。

  财务室、总务室各 1 个,财务室要有防盗系统,总务处要设小型常用资源区。

 资料室(1 个):教科室兼科研资料室,有办公自动化系统;有全园资料查询自动化系统。

 档案室(1 个):合理规划档案储存空间,设置档案柜,存放幼儿园各类档案。

 教具室(1 个):存放全园教学用玩具。

 服装间(1 个):存放全园各类服装。

 教工之家(餐厅):集进餐、娱乐、接待、会议等为一体。雅致、舒适、实用。

  杂物间兼修理工作室(2 个),分成生活日用品仓库和教学用品仓库两类。立体使用。

  洗衣房(3 间):洗衣房要有洗衣、烘干设备。

  厕所(4 个),设计储物保结间和壁柜。

  停车场、车棚:重新规划园内外停车位,保证有 100 个小车停放位。和 50 个摩托车位等,建议利用社区资源。

  大门、门卫室:门、门卫室重新定点和设计。

  四楼灯具:四楼办公区域的灯具和布局重新设计。

  改造公厕(3 个):坐厕改蹲厕,洗手台修改。

 厨房:厨工更衣室、饮水间、化验室和公布栏。

 (三)室内装修要求

 1、室内装修设计范围:所有室内区域的内装修设计,包括天、地、墙、门、隔墙及固定家具。

 2、基本要求:充分考虑使用对象的需要,在空间布局、材质选用、色彩搭配、光影效果等方面均要呼应本园定位。

 3、希望遵循“安全环保、自然有创意、展示空间足”的原则。

 4、清楚标注选用材质、色彩、尺寸、价位。

 5、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各项标准。

 (四)室外改造与景观设计要求

 结合园区原来的设计和原有的大型器械进行修改设计。包括一楼户外和顶楼阳台等空间,设计要满足孩子走、跑、钻、爬、跳、投掷等活动。规划出玩具和体育器械摆放区,顶楼设计艺术防晒搭棚。操场要有艺术防淋雨通道和宣传橱窗等。

 设计要凸显本园文化,遵循“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的原则。将户外空间划分为不同的功能组合,“点”“面”“体”结合,实现功能互补与联结,使户外空间既有生态园林(含休闲区)的教育功能,又是孩子喜欢的游乐园,并兼顾人文景观及基本通道等功能,处处转得通,景景相穿插,创设自然与生活和谐一体的教育氛围。景观应与周围环境协调融合,同时应考虑园内交通路线的设置与规划,即满足消防等规范要求,又能够符合幼儿的游戏空间设置需要。

 (五)配套设计

 1、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家具、各活动家具、功能室家具、洁具选型、灯具选型、装饰材料样板、窗帘布艺、画、盆景、门五金、卫生间五金、门牌标志等。

 2、校园文化设计要与园已有水电系统、饮水设备、消毒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等各种接口相协调。

 (六)校园文化建设系统 SIS

 包括理念识别系统(MI)、行为识别系统(BI)、视觉识别系统(VI)、环境文化规划系统(EI)。

 1、校园文化理念识别系统(MI)

 是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其作用在于引导、规范、激励师生的价值追求,深化、规范、提升学校的办学理念,科学定位学校的发展方向,铸就学校的文化品牌。

 2、校园文化行为识别系统(BI)

 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细化管理项目,策划专题活动,使学校的运行机制合理化、系统化;通过规范师生行为特征,塑造学校良好的行为形象,是校园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3、校园文化视觉识别系统(VI)

 是学校文化识别系统(SIS)最为直观的组成部分。是学校的视觉形象工程,通过个性化、标准化、系统化的设计方案,对以校徽、标准字、标准色为主的基础要素和 160多个应用要素进行规范,塑造独特的视觉新形象。兼顾学校内部不同的功能需要,以校徽、标准字、标准色为核心,涉及教学、办公、指示、公关等 100 多种应用元素,通过个性化、系统化的视觉方案使学校的办学理念得以规范呈现,从而塑造学校良好的视觉形象。

  具体规划内容:

  1)核心元素:校徽、标准字、标准色。

  2)实用元素:办公、服饰、公关、运输、指示、环境系统等设计元素。

 3、校园文化环境文化系统(EI)

 是学校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其对学校功能区进行系统规划,确定文化建设主题,营造个性文化氛围。主要以“六化”为指导原则包括:走廊文化、教室文化、办公室文化、会议室文化、宿舍文化、道路文化、景观文化等。做到校园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

 具体规划内容:

 1)教学区的环境规划与设计:包括楼宇命名、教室及走廊等的文化设计。

 2)办公区的环境规划与设计:包括楼宇命名、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及会议室、接待室等各种功能室)及走廊等的文化设计。

  3)生活区、活动区、校园景观区的环境规划与设计:包括景观(雕塑、喷泉、假山、小品、园景小区和绿化带等)、运动场、道路(道路的设计、命名和释义)等的文化设计。

 五、设计周期及设计成果文件递交

 设计方案分为初稿(文本内容包括设计构思理念,主要创意点,设计风格,平面功能布局图,主要室场效果图)、调整稿(根据招标单位会审初稿后提出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调整,调整稿直到招标单位满意)、汇报稿(在调整稿确认的基础上归总出可正式汇报的稿件)。

 初稿上交时间为签订合同后,一个月之内;调整稿、汇报稿为园方提出修改意见后,十五天之内。

 六、成果要求

 ( ( 一) ) 设计成果文件内容要求

 1、方案设计综合说明(包括设计构思、功能分区、方案特点、装饰装修风格、平面布局、整体效果、设施配备等)。

 2、方案设计包括全园设计图纸及效果图,以及各功能区结合图纸做设计文字说明。

 3、设计方案的投资估算(包括所选用主材的品牌、规格、型号、价格、主要性能及色彩说明)

 4、其他必要的文字说明、图纸。

 5、设计费用明细。

 (二)各阶段设计成果数量要求

  初稿、调整稿要求均为一式一份,汇报稿要求为一式三份及成果内容的电子光盘一份。

 七、关于限额设计

 本次设计为限额设计,设计方案的估算造价必须控制在招标实际价格以内,如中标方案深化后,工程招标的标底价超过限额价格,招标单位将不支付任何设计费,同时如因此造成工程延误,招标单位有权向中标单位索赔。

 八、关于知识产权

 (一)投标设计方案版权均属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使用投标设计方案全部设计成果。

 (二)设计者保证设计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

 任。

 (三)若设计者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九、关于设计商业保密

 (一)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是否中标,均全部由投标单位自理。投标文件不退回,但招标单位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保密。

 (二)设计投标单位有义务和责任对本招标书的商业机密内容进行保密。投标单位有责任保护本项目设计的知识产权。在本工程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竣工验收之前(停建、缓建情况除外),如投标单位需要向除招标单位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展示有关本项目设计的任何内容,必须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否则招标单位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中标后的设计单位需完成的其他工作

 1、配合招标单位做好装修工作的招标工作; 2、配合招标单位做好现场验收工作; 3、配合招标单位做好装修材料样板的确认工作; 4、配合招标单位做好整个装修工程的设计变更工作; 5、参加装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6、参加由招标单位主持的需由设计人参加的相关工程会议。

 7、校园文化设计要与园已有水电系统、饮水设备、消毒设备、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等各种接口相协调、配合。

 ★8、中标单位须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必须在中标公示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十 一、设计验收依据

 1、《幼托机构设施卫生保健基本要求》、《广东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手册》、《三星级绿色建筑技术方案》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装饰设计规范》 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6、《建筑装饰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9、《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J133-90)

 10、《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1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18589

 2001)

 十二、I VI 系统设计项目明细表

 类别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A A .标志

  标志设计 款 1

 B B .基础系统

  标志释义

  套

  1

 标准制图法及不可侵入范围规范(通用版)

 灰度及单色标志(通用版)

 标准制图法及不可侵入范围规范(横版)

 单色标志(横版)

 标准制图法及不可侵入范围规范(竖版)

  标准色

  背景关系

 背景关系(黑白明暗)

 背景关系(彩色明暗)

 标志和广告语

 标准字体(中文)

 标准字体(英文)

 辅助图形基础元素

 辅助图形延展组合

 C C .吉祥物

  吉祥物造型设计 款 1

 每款动作延展 款 1

 D D .应用系统

  总平图

 一级导视 (园区内户外导视)

 二级导视 (室内每层楼总导视)

 导视系统 三级导视 套 1 室内分分岔路口指示标志 四级导视 班、功能室、办公室、厕所标识等门牌类

  办公用品类 名片

  套

  1

 信纸

 信封

 便笺

 文件袋

 档案袋

 工作证

 学员证

 来宾证

 徽章

 门禁卡

  公关用品类 纸杯

 套

  1

 马克杯

 手提袋 纸袋、背心袋、环保袋 专用雨具

  雨衣、雨伞、太阳伞 贺卡

 邀请函

 标识灯箱

 形象类 儿童成长手册

  套

  1 封面及内页版式 儿童素质评价手册 封面及内页版式 奖状 A4 横竖版各一款 制服 (男女教职工、男女学生冬夏款设计)运动服及礼服 书包

 校旗 标准旗帜、桌旗、吊旗各一款 校牌

 宣传栏类 户外宣传栏

  套

  1

 室内常规宣传栏

 一周食谱栏

 收费标准栏

 一日作息栏

 办园理念栏

 后勤保健栏

 家长工作栏

 园务公开栏

 团队介绍栏

 幼教理念栏

 教育戏剧课程栏

 安全教育栏

 工会活动栏

 教研互动栏 大、中、小级组办公室各一 教工进餐管理栏

 十大优秀员工宣传栏

 儿童作品栏

 安全警示类 厨房工作流程图 套 1

 消防疏散图 款 1

 安全警示牌 套 1

 提示小配件 洗手流程图 款 1

 厕所文化宣传

 文明用语宣传 套 1

 温馨提示牌 套 1

 玩具、器械存放处 套 1

 植物名牌 款 1

 说明:以上项目的设计都要让使用方满意为止。也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有所改动或增减。

 十三、 付款方式

 设计 汇报稿完成后,付合同款的 50%。在后期的施工中进行技术配合,至工程验收完后付完全部款项。同时要遵照当地财政的付款方式,中标人要提供相应的发票等。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明

 1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幼儿园。

 2.2 “监管部门”是指: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 关键条款: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为关键条款,对这些关键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废标。本项目加注“▲”的内容为重点评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对该标识项目按照要求进行真实应答描述。

 4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 5 5 .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须知 4) 开标、评标、定标 5) 合同书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 8 .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 9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自查自评表 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资格性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如要求提交授权书时选用)

 8)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部分 1)商务条款响应表 2)投标人概况

  技术部分 1)技术条款响应表 2)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3)设计方案 4)采购人配合条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适用)

 6)政策适用性说明

  价格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详细报价清单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

 投标人有义务按照以上构成要求将投标文件编上唯一的连贯页码、编排详细目录并装订成册,不得出现重页或缺页。

 10.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3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4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5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 《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 联合体投标

 13.1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4.3 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执行财库1 [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下称“本办法”),投标人需按本办法第二条要求提供本企业为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

 14.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1 [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5 [2004]185 号)的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 ” 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

 // sdf.lkj ccgp.gov .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sdf.lkj //hzs.nd

 rc.gv.cn/ )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 sdf.lkj // sdf.lkj cqc.com.cn/。

 )上发布。

 14.5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意见〉》(财库0 [2006]90 号)的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sdf.lkj // sdf.lkj ccgp.gov.cn/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 sdf.lkj // sdf.lkj sepa.gov.cn/ )、中国绿色采购网( sdf.lkj // sdf.lkj cgpn. cn/ )上发布。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 投 标保证金为¥0 4900.00 元,保证金须在 5 2015 年 年 9 9 月 月 2 22 日 日 0 17:00 前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并到达以下任意一个账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

  1 1 )、户名: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账

 号:

 443105010408888870000020196

 2 2 )、

 户名: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19865924823

 3 3 )、

 户名: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

 9558852011000011803

 4 4 )、

 户名: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中山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440017803520591881882162 16.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在90日历天内有效。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其投标文件有效期顺延至合同有效期,同时其投标文件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8.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在征得投标人同意后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

 19.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含电子文件光盘一套)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

 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office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9.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0.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0.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1.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1.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六、询问、质疑、投诉

 22. 询问

 22.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3. 质疑

 23.1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提出质疑:

 1)

 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 5 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合法的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3.2 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署名(加盖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

 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包括证据资料); 3)

 提起质疑的日期; 23.3 质疑人进行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

 在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4 质疑联系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山市兴中道 5 号颐和中心 708 室(邮编:528400)

 电

 话:0760-88819798,传

 真:0760-88817068 联系人:吴小姐 24. 投诉

 24.1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4.2 监督管理机构: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0760-89893807 24.3 下列情形投诉将不予受理:

 1)

 投诉人不是参加所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2)

 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 3)

 所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的; 4)

 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 5)

 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 6)

 同一投诉事项已经采购人上级部门投诉处理的; 7)

 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人逾期不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投诉书的。

 24.4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5. 合同的订立

 25.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5.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合同副本壹份备案。

 25.3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来书面函退出的,则采购人视为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或推荐符合采购要求且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26. 合同的履行

 26.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6.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26.1 条的规定备案。

 26.3 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由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6.4 有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更多细节请见《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第二部分的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

 八、适用法律

 27. 采购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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