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硕士(MBA)任课教师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09-21 点击:

 工商管理硕士(MBA)任课教师 聘用及管理办法 MBA 课程教学在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对保证课程教学的质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为保证和提高 MBA 研究生培养质量,打造安徽财经大学 MBA 品牌,根据全国 MBA 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结合我校 MBA 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徽财经大学 MBA 任课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 任课资格

 (一)MBA 的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的职称和学位条件是:教授职称,副教授职称和硕士学位,讲师职称和博士学位,同时必须具有MBA 教学的经验或企业管理培训的经历。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学生评教为优秀,或参加教学竞赛成绩优秀者优先聘用。

 (二)MBA 任课教师要熟悉和了解 MBA 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以及 MBA专业学位的特点和要求,所授课程的内容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 MBA 研究生的特点,在教学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倡案例教学,并深入实际,组织和指导学员一起编写案例。MBA 任课教师要关心 MBA 研究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以身作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三)MBA 任课教师要有坚实专业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学科知识,能够独立胜任一门以上 MBA 主要课程教学;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

 读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了解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MBA 任课教师要能够认真吸取发达国家培养 MBA 研究生的教学经验,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 MBA 教学方法,提高和促进 MBA 教学质量。

 (四)MBA 任课教师要教学经验丰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好;并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投影仪等现代化教学设备进行教学活动。

 二、 聘任方式

 (一)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1)应聘申请表;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3)实践证明材料;4)课程教学大纲及分电子版讲义。

 (二)MBA 教育中心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课程试讲,试讲通过者有资格进行授课。

 (三)授课教师第一次所授课程经评价合格后,报学校 MBA 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合格后,方可签订聘任协议。

 三 、教学要求

 (一)任课教师要自觉按照 MBA 教育中心的工作安排,协调好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积极参加课程组组织的各项教学教改活动,确保教学精力充沛。

 (二)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在两周内向 MBA 教育中心推荐教材(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并由 MBA 教育中心审定、采购。MBA 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 MBA 教育中心制订的教学计划,编写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上课所用案例、讲授课程的多媒体课件,于开课前一周交 MBA 教育中心存档。

 (三)教学内容要结合 MBA 研究生的特点,突出本门课程的实用性,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及课程计划,如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需要调整,应提交调整报告,待 MBA 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MBA 教学课程表是综合了各种教学因素、活动安排,与任课教师沟通后,为合理组织课堂教学而制订的,其稳定程度是衡量教师教学意识强弱及中心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保证教学课表的平稳运行,提高学员的满意度,教学课表一经网上公布后,原则上不允许变动。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按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不随便调课或请他人代课,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课、停课,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 MBA 教育中心主任批准,由 MBA 教育中心通知办理。严禁教师个人寻找它人代课。每学期无故或未经批准调课超过两次以上即取消 MBA 任课教师资格。

 (五)为保证 MBA 研究生的上课出勤率,任课教师应严格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每次上课实行点名制度,对缺课累计超过三分之一课时的学生,不准参加该门课程考试,必须重修。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将出勤表交 MBA 教育中心办公室,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六)任课教师所承担的每门课程要布置一定数量的课后作业、练习,并认真批改、打分和记录。提倡作业形式创新,如写调查报告等。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批改、打分的学生作业交 MBA 中心存档。

 (七)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全国 MBA 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定核心课程至少四分之一时间用于案例教学,其它课程至少五分之一时间用于案例教学。任课教师应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多地采用案例教学,把案例教学作为整个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一环,组织学生举行案例分析演讲、

 撰写案例分析报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撰写的案例分析报告进行批改。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批改、打分的案例分析报告交 MBA 教育中心存档。

 (八)课程考试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可采用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的,任课教师应于每学期课程结束前两周将 A、B 两套考试题送交 MBA 教育中心,由中心选定一套作为期末考试卷。考查是根据平时考核和作业完成质量(包括思考题、课堂讨论、课程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综合评定。

 (九)任课教师应合理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课程考试均按百分制评分,采用结构记分法,分别由出勤(20%)、课堂表现(30%)、作业(20%)、期末考试(30%)三部分构成。课程考试成绩 70 分以上为及格。

 (十)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将成绩登记表连同试卷交 MBA 教育中心存档备查。评定成绩应注意拉开档次,成绩分布应当合理。

 四 、 考核评估

 (一)每学期期中或期末,MBA 教育中心组织学生对各门课程进行一次评估。具体形式为:由学生填写 MBA 课程教学效果考评表;组织学员座谈会。任课教师应与 MBA 教育中心保持沟通,了解学员的意见和要求,根据评估意见,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

 (二)MBA 任课教师考核成绩达不到 MBA 教学要求,尤其学生和专家普遍反映较差者,经 MBA 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将暂停其任课资格。对出现严重教学事故以及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者,将取消 MBA教学任职资格,3 年内不能承担 MBA 教学任务。

 (三)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 MBA 教育质量,MBA 教学实行课后评估制度和教学督导制,根据学生对任课教师各教学环节的评估意见以及 MBA 教育中心对任课教师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情况的检查结果,对在 MBA 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 、 受聘待遇

 (一)MBA 课程任课教师课时费用给付标准不低于校内其他专业研究生课酬,目前为 120 元/课时,并实施基于办学效益的动态增长机制。

 (二)MBA 教育中心为任课教师提供参加国内外课程培训的机会和相关费用。

 (三)MBA 教育中心每年为课程组提供课程建设经费支持,用于任课教师购买教学辅导资料、制作电子课件和其他教学材料等。

 (四)中心鼓励任课教师采用自编案例进行教学,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例,参照《安徽财经大学 MBA 任课教师案例编写奖励办法》执行。

 (五)任课教师应认真履行《安徽财经大学 MBA 任课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教学要求;如,教学大纲、课程计划、教学案例、多媒体课件等教学文件提交齐备、及时;试卷、成绩登记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等。

 六 、 解聘与 续聘

 (一)正式聘任的 MBA 教育中心任课教师,若两次教学评估不合格、无特别原因不能接受 MBA 中心工作安排、因课程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下一年度未发出聘任邀请,自动解除聘任协议。

 (二)经过一定时期的工作提升,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考核,解聘教师可以重新聘用。

 七 、 其它相关事宜

 (一)该条例的起草、审议、修改与解释由安徽财经大学 MBA 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

 (二)安徽财经大学 MBA 教育中心负责该条例的具体执行。

  安徽财经大学 MBA 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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