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2015年接收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09-10 点击:
郑州大学法学院2015年接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优先接收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注重接收国内有影响力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法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成立法学院接收推免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三、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校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有利于我校学科发展)。
3.其他相关学业要求:
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成绩一般在本科专业排序中名列前15%,本科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一般要求达到3.0以上;
②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或其它奖励;
③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新计分标准425分以上),或TOFEL成绩70分以上(两年有效),或雅思6.0以上(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000分以上(五年有效);
④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较强。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在学期间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⑤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
⑥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科学学位
科学学位推免生的材料,由各个二级学科负责接收。2014年9月30日前,各个二级学科按照《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2014年9月30日前,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应当按照《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7天;
2.对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对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审,通过者方可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内容包括:
①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③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④自取得拟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3.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接受推免生工作监督和复议
1.法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的监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对复试结果和录取情况进行投诉申诉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法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异议,由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3.监督电话:0371
郑州大学法学院
201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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