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党委书记廉政党课讲稿(汇编)

来源:税务师 发布时间:2020-09-10 点击:

 廉政党课讲稿

 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操守

 (2014年4月19日)

 党员领导干部如何行使好权利,怎样保持自身廉洁自律的操守,是我们党不断探索的严肃命题。长期以来,我们党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了与腐败现象的斗争。从解放初期对刘青山、张子善贪污犯罪行为的惩处,到近年来对成克杰、胡长清、王怀忠、陈良宇等重大贪污受贿案件的查处,一刻也没有放松过对腐败行为的预防和惩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此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颁布实施,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表明了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度关注,依靠制度反腐败的方向更加明确,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无疑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必定会受到党内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下面,我就“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操守”,从四个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

 反腐倡廉建设,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角度而言,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反腐倡廉不是一句口号,一个单独的存在,它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和人心向背。关系着我们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在十八大报告中将反腐倡廉建设从原来的党的五大建设的第五位,提升到了继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之后的第四位,由此可见反腐倡廉建设之重要。

 (一)反腐倡廉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要求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腐败水火不容。一直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一大批贪污受贿的领导干部被绳之以法,维护了党纪国法的尊严,也让老百姓对党和国家惩治腐败寄予了厚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是我们党面临的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在党的十八大期间,全党上下再一次将目光锁定在反腐败工作上,并提出“廉政三清”,即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反响。这是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打造一支清正廉明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清正廉明的政府,坚持清正廉明的中国特色政治走向。这是又一次对不正之风、腐败行为的强势宣战:清正廉明才是正途,反腐“利剑”决不留情,逾越雷池者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中国共产党执政60余年来的治国理政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共产党越是长期执政,越要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随着反腐倡廉工作领域逐渐拓展,并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党的执政基础才能更加坚实,党的执政地位必将更加巩固。

 (二)反腐倡廉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内在要求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信仰和精神动力。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党的最终目标,同时也是共产党人最崇高的理想信念。自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腐败行为也随之泥沙俱下。在市场经济中,一小撮经受不住腐朽思潮诱惑的腐败分子,无视党纪、政纪和法律,目无组织,胡作非为,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这一小撮腐败分子当中,比如胡长青、比如雷政富,都曾是我们党内的领导干部。对这种现象,有些人就说了,共产党没救了,中国没有希望了。面对这一问题,我们应当承认,我们党内确实存在着腐败现象,有的问题还比较尖锐。如果不承认,就不是实事求是,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但是,出现此种论调和认识,究其根源就在于理想信念不坚定。没有信念上的坚定,哪来金钱上的清白?没有利益上的廉洁,又怎么不会出现道德上的堕落?胡长清的事例就证明了这一点。胡长清曾对移居国外的子女说:“总有一天国内会不行的,有两个国籍,将来就有余地了,不行就跑。”由于对党心怀异志,他把权力作为满足私欲的手段,大肆索贿,疯狂敛财,为自己谋求后路,一步一步沦为阶下囚,最终成为人民的公敌。共产党人的前行过程,也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我们的党在革命战争中能取得胜利,在革命建设中能取得胜利,就是因为有无数对党忠诚、对信仰坚定的革命先辈,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并为之前赴后继、舍生取义。革命先烈夏明翰曾经说过“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我们只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抗住各种腐败诱惑的锐利武器,就一定能够经受市场经济的考验,在大风大浪中不迷失方向。

 (三)反腐倡廉是树立领导干部威信的现实要求

 “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威信的根本所在。只有清正廉洁,才能真正为民做主,为民办事,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领导者的地位也才能更牢靠,增强自己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说的是从政者应当身为表率,方能令行禁止。否则,虽有法令,不能推行。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一生为政清廉,生活俭朴;焦裕禄、孔繁生等许多优秀干部一生洁身自好,廉洁奉公。他们就是每一个领导干部的 “标尺”。

 执政之要,重在树威,而不在弄权。在长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领导干部都是在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在廉洁自律、公正无私,在做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中用实干树威,用行为立威。现在,少数领导干部有一种错觉,认为认为有权就有威,只在手中有了权力,自然就有了权威。特别是当他感到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帮,甚至一呼百应的时候,更加忘乎所以,久而久之,就摆出一副官架子,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这是极其错误的。领导权威大小取决于领导者在被领导者心目中的认可度、接受度。如果群众不认可,不接受,你地位再高,权力再大,也不可能有权威,相反,还会被群众所抛弃。尤其在廉政建设上,如果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必然会遭到大家的唾弃。所以,我们的领导干部,只有在一心为民、办事公道的同时,还必须做到洁身自好,在人民群众中才有权威,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由衷拥护和衷心爱戴。

 二、正确对待权力,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

 权力,既可以成就一番事业,铸就人生辉煌,也可以使人走向堕落,成为千古罪人。对领导干部来说,权力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为此,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从思想上行动上正确认识和行使我们手中的权力,勤政为民,无私奉献、清正廉洁。

 (一)增强权力有如烈火的敬畏感

 有句俚语叫“天干地燥,小心火烛”。火,当它为人们所掌握,为人们所利用,为人们所服务的时候,能够带给我们以温暖,给我们以光明。而一旦失去控制,无法掌控时,就会对我们构成极大的危害,给我们以生命、财产、尊严的损失和毁灭。权力就像火一样,失控的权力、没有监督的权力,有如烈火,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灾难。因此,作为一名领导干部,都应该把党的政策视为“生命线”,把党纪国法视为“高压线”,把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视为“警戒线”,切实增强权力就是烈火的敬畏感,行使权力时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牢记宗旨,谨慎用权。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抓起,从细微着手,加强自我约束,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感情所扰,不为圈套所困。要“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实,人活在世上,活的是一种精神,一种境界。只要保持思想上、灵魂上的干净、纯洁,就能一尘不染、高风亮节,只要心系一种信念,胸怀一腔正气,就能无私无畏、无坚不摧,做到水不能浸,火不能燎,否则必然会玩火自焚。所以我要告诫大家,一定要牢记不能火中取栗,飞蛾赴火,自我毁灭。

 (二)增强权力就是责任的使命感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关键是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一个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掌握了权力,同时也就有了不同于一般人的重大责任。因为他们的一个主意、决策甚至态度,往往关系到一项工作的成效,关系到一个单位的兴衰,并在全局上下产生重要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权力就是责任。

 目前,我们有些同志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与其所担负的职责不甚相符,只想着权力带来的地位、待遇、荣誉,忘记了自己应负的责任。有的工作敷衍塞责,习惯于大话空话,自以为会开过了,话讲过了,领导责任就算尽到了;有的工作出了问题,不是查找原因,吸取教训,而是上下周旋,左右摆平,千方百计地推诿;有的奉行好人主义,左右逢源,回避矛盾,“多栽花,少栽刺” ......“在其位而不谋其政,任其职而不尽其责”,不但会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也影响自己的发展进步。那些因失职、渎职而受到处分的干部,不就是最好的佐证吗?这种行为与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虽然不同,但同样玷污党的形象,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一些单位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原因固然很多,但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领导责任意识淡化,用在应酬上的时间太多,用在工作上的心思太少;对个人名利考虑太多,尽职尽责考虑太少。作为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克服当“太平官”、“清闲官”、“享乐官”的思想,无论干什么工作,在哪个岗位上,都要牢记职责,恪尽职守,高标准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每一项任务,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因此,我们要强化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人生追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切实担负起应有的工作责任、政治责任、历史责任。

 (三)增强权力就是服务的光荣感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一切权力的所有者,领导干部是被人民推选、受人民重托、代表人民来行使权力的。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运用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所有的领导干部只能掌权为民,绝不能以权谋私。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不过是受人民之托,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领导干部既然是人民的公仆,就要为人民服务。但是,有的人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特别是我们党在执政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一些党员干部对权力从何而来,为谁掌权、为谁服务、如何用权等问题上意识模糊,“官本位”思想严重,把升官发财当作自己的人生目的,倾心于“一朝权在手,便把利来谋”。认为“权力是个人奋斗得来的”,于是对“以权谋私”不以为然。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于是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

 这些都是十分错误的。权力一旦背离了人民群众这一主体,就必然走向腐败,这也是经过时间和实践证明了的铁律。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那么,它就只能无条件地服从于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只能为人民服务,而不能为所欲为,更不能以权谋私。江泽民同志指出:“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政风廉洁,从来都是赢得民心、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繁荣的重要一环。”因此,广大领导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心实意、一心一意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权力视为服务,把权力当作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教育系统的干部,在特定历史阶段为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了自己的才智,为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尽到了自己的职责,我们应该为之自豪,感到无尚光荣和无比幸福。

 三、他律与自律相结合,保持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一)要有规范权力运行的有效举措

 这些年,我们在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方面加强了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出台了《治理教育三乱“十禁止”“五规范”》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对一些新的指定地点定教辅资料,教师家中带生等方式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体制、机制,还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及时加以修改和完善。我认为,一是要通过理论学习、党内生活会、开展师德师风活动等形式,强化教师和党员干部的师德操守、民主意识、民主观念和民主作风,强化教师和党员干部民主集中制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操作规程的掌握,养成自觉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民主集中制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重要的人事任免以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会议决定。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三是还必须有规范的决策程序,在会议上要有民主、宽松的气氛,使与会者畅所欲言、自由讨论,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意愿发表看法和意见。在实行表决时要不折不扣的贯彻“一人一票”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从而保证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要有守得住廉政建设的道德底线

 我在今年的工作会上曾经说过,领导干部勤廉从政,政治上、工作上会得到组织上的信任。如果把握不住自己,从“公仆”到贪官有时只是一念之差,从功臣到罪犯往往只有一步之遥,从“座上客”到“阶下囚”也不过转瞬之间。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每个人都有自己稳定的收入。薪水如泉水,虽然不多,但能终身受益。外财如洪水,水势虽大,却会带来灭顶之灾。近几年我局发生的腐败案件可以看出,少数领导干部价值观扭曲,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滋生出贪欲,还存在着侥幸心理,以为人不知,鬼不觉。有的领导干部运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为配偶子女服务,为亲朋好友服务,须知,权力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只是看你怎么用。是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还是为亲属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利。不要认为社会上一些人贪污、受贿长期得逞,有的“软着陆”,有的“腐而不败”,没有受到法律追究,认为自己也不会出问题。事实上,腐败分子无论手法多高明、隐藏有多久,总会有“伸手必被捉”的那一天。侥幸心理是腐败分子滑向深渊的助推器,所以侥幸要不得,侥幸的结果往往是不幸。我说过的领导干部要学会“算账”,最根本的是要从“算账”中增强自律意识,克服不良心理。“做官不可像官,做人必须像人。”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越是仕途顺利,越要管好自己,注重名节。越是位高权重,越要抵制诱惑,警钟长鸣。越是即将退位,越要坚守防线,过好权力关、地位关和利益关,用模范言行奠人格之基、率风气之先、垂道德之范、尽施政之要。

 (三)要有廉洁自律的防范意识

 我们强调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这对大家是一种爱护,是一种提醒。作为党员干部,要做到自律,除了组织的教育,还要靠自己的防范,时刻做到“四慎”:一要“慎初”,谨防“第一次”。第一道“防线”被冲破了,往往会“兵败如山倒”,第一道“闸门”一旦打开,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在“不义之财”面前慎重对待“第一次”,果断拒绝“第一次”,不断提醒自己警惕“第一次”。如此,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就不容易被突破,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就很难找到可乘之机,才能真正做到珍惜自己,关爱家人。二要“慎微”,谨防积小恶成大恶。有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为单位、社会、国家做出这么大的贡献,多抽几条免费烟、多喝几瓶公家酒,逢年过节收受一点数额并不大的红包,是人之常情,是小节,无伤大雅。一些腐败分子正是在这种“小节无害”的心理驱使下,渐渐放松自我约束,滋长了放任心理,最后越陷越深,难以自拔。结果是“小节”不保,大节难守。党员干部都要懂得事物发展的辩证法,懂得小节不拘酿成大恶的生活法则,注意防微杜渐,见微知著,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三要“慎欲”,谨防放纵欲望。现在我们一些同志喜欢拿自己的低收入同少数人的高收入比,跟少数“暴富者”比,一旦攀比,思想防线就会变得非常脆弱,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追求暴利阶层的生活,就会去贪污受贿,最终会招致牢狱之灾、杀身之祸。欲壑难填呀,领导干部只有知足常乐,始终保持高尚的人格和淡泊的心境,才能以平常心,做正常人。四要“慎友”,朋友之间正常的感情,同志之间的友爱应该提倡,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需的一种品格。但这种感情绝不能凌驾于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之上。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结交朋友上要慎之又慎。因为有些所谓的“朋友”就是瞄着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而来,“送出一只鸡,牵回一头牛”,就是这些人的交换法则。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交友观”,近君子,远小人,多交道德纯洁的朋友、情操高尚的朋友、能帮助自己进步和提高的朋友。

 四、襟怀坦荡,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领导干部一要怕党,二要怕群众。这种“怕”,是指对组织和群众要有敬畏之心,时时把自己置于组织、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如果我行我素,为所欲为,那就难免被组织和群众所抛弃。习总书记指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他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一)接受组织的监督

 反腐倡廉的实践证明,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约束,更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打开“落马”官员的履历,发现他们大多有一个由好而坏的过程:刚刚上任,往往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居官日久,则渐生骄惰之心、日染腐败之气,以至于在堕落的路上一发不可收拾。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不论位有多高,权有多大,都要以党章和党内的各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都要有敢于接受监督的胸怀,都要习惯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这个问题上,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对这个问题存在认识不深刻、认识不到位的现象,总是认为上级组织的监督是和他过不去,群众的监督是和他有意见,导致抵触情绪、马虎了事、牢骚满腹的心态出现。我想这种心态是极不正常的,如果长时间下去,不加以扭转,就会造成不良后果。有些领导干部口头上说监督重要,欢迎监督,实际上却不愿接受约束,长此以往,就容易忘乎所以,最终走上歧途。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越需要组织的提醒和监督。

 说到这里,从我局的现状看,我认为有效的监督仍然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环节。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在加强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监督上狠下功夫、大做文章。为此,今年我局的纪检监察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如何来加强纪检监察力量。我们初步打算:一是调整充实市局纪检干部队伍,增设一名纪检干事;二是明确各单位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三是配备好各单位的专职纪检监察人员。通过一系列工作举措,使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走上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接受群众的监督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口碑是群众检验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运用手中权力的“试金石”。口碑好坏,关键看领导干部能不能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能否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是否敢于、善于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学会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将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善于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主动将自身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努力提高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大事的工作水平。要知道,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是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对于领导干部的问题,群众有权按照正当的程序向上级反映,提出批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对线索清楚、证据确凿的信访件,要从速彻查,不留隐患和疑案。对匿名诬告、陷害的举报信件,要对当事人及时予以澄清,对署实名举报的当事人要予以保护和奖励。当然,一个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领导,很可能会得罪一些人,也难免有人向上级告状。领导干部要胸怀宽广,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每个党员干部既是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作为被监督者,应该自觉接受监督;作为监督者,对其他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有权利、有义务进行监督。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只有去掉私心杂念,才能一身正气。

 (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人们参与社会、表达意见的方式,推动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快速发展。网络舆论监督已成为当今广受关注与好评的监督方式,成为推动社会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的最好途径。如在教育三乱领域中,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全省正在落实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暨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建设推进工作,目前我国针对领导干部财产公示还在摸索阶段,这也是反腐的一项社会监督措施。领导干部要突破传统思维,积极转变观念,勇于将群众关注的问题公开出来,特别是尽量将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事项公开出来,在群众面前“亮相”,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这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既是对自身工作和作风的检验,也是对个人品质的严峻考验。领导干部要有“正人先正已”的政治品格和坦荡磊落的革命胸怀,以务实的作风、谦虚的态度、好学的精神,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党员群众的所思所盼,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检查自己、剖析自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同志们,新征程上的反腐号角已经吹响,我们一定要牢记自己的使命,以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正确规范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工作权利,努力工作,尽心履职,通过自身的努力,无愧于人民、无愧于组织、无愧于家人,为XX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14年教育党委书记廉政党课讲稿

 2014年3月

 同志们:

 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要求每个党委领导讲一次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我也只能勉为其难,今天讲课是谈不上,主要把自己平时学习中积累的一些资料和体会,和大家做一个交流。

  第一、谈一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些论断,我认为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意义的非常深刻和准确概括。

 我国历史上历代王朝的更替,东欧巨变,苏联解体,虽然有各种各样深刻的社会根源,但有一个的原因相同的,那就是吏治的腐败。

 以前苏联为例。

 对苏共亡党的原因,我国理论界已谈得很多。如帝国主义的颠覆破坏和和平演变活动;苏共长期拒绝改革开放,坚持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导致的经济停滞和落后;还有后来推行错误的改革路线,背弃马克思主义原则,削弱党的领导等等。但还有一个不能忽略的重要事实,人们谈得相对较少,即苏联共产党不仅被国内外的反共势力搞垮,还被她一直代表的工人阶级和苏联人民抛弃。而这后一点,是导致苏共亡党的决定性因素之一。那么苏共为什么会被抛弃呢?我们通过下面的材料,可能会找到答案。

 十月革命初期,曾流传着一个动人的故事:粮食人民委员(相当于粮食部部长)瞿鲁巴因饥饿而晕倒在人民委员会会议上。在饥荒时期,瞿鲁巴拥有调拨几百万甚至几千万普特粮食的权力,但是,他却没有从中留下能填饱自己肚子的一小口粮食。他的崇高品质使在场所有的人无不动容。列宁得知后,亲自倡议在格拉诺夫斯基大街为病弱的国家机关人员设立“疗养食堂”,目的是要把这作为在饥荒年代保证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员承受超负荷工作重压的必要措施。这种做法,人民群众是完全能够理解和接受的。

 可是,苏联经济形势好转后,“疗养食堂”没有取消,反而逐渐演变为苏共干部的特殊食品配给和其他方面的一些待遇。起初,这类待遇还只限于少数高级领导人范围,差别也不悬殊,还属于比较正常的情况。但后来随着党政机关的不断扩大,配给面越来越宽,标准也越来越高。当高层和中层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相比享有越来越多的各种福利时“向上爬”的官本位意识也必然随之强化,搞到后来,苏共的特殊待遇甚至慢慢蜕变为特权,并向社会其他阶层保密,这就意味着党和国家的管理机关,开始把自己和人民隔离开来了。

 到了勃列日涅夫晚年,其主要注意力都集中在“稳定”干部上。一个是稳定权力,不断颁布各种条例、规定。这些条例、规定,很多都和人民的要求无关,而是为了使官僚阶层日益膨胀的利益要求,进一步固定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他们感恩戴德,成为当时领导集团的坚定拥护者。另一个就是稳定队伍,尽量提拔一些亲信,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别人再用当年赶赫鲁晓夫下台的办法来对付他本人。而下面的干部也需要勃列日涅夫这样“爱护干部”的领袖在台上,以维护自身的权力和利益。上下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具有特殊利益、却与群众越来越疏远的“共同体”。

 在这种情况下腐败必然盛行,而反腐败斗争却很难开展下去。例如乌兹别克老百姓给苏共中央写了大量的信,反映种种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问题。这些信都转到了乌兹别克共和国党中央,要求进行调查,但得到的回答千篇一律,或是说查无实据或是说己作了处理。然而,人们还是不断地往莫斯科写信,反映他们遭到了打击报复。1980年至1983年这短短4年时间里,苏共中央收到来自乌兹别克的这种信件,就有几万封。

 提拔亲信和保官的组织路线,导致大批庸人进入和滞留在领导层,造成党的总体决策能力下降;而脱离人民,无视群众利益,则进一步失去了作出正确判断的基础。和美国搞军备竞赛,用核导弹代替黄油,必然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招致群众不满。

 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特权、腐败作为决定性的原因,使苏共渐失人心,最终亡党亡国。

 苏共的失败,充分说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意义,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我们如果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严重的政治斗争,长期不懈的抓好,苏共的悲剧就可能在我国重演。

 第二、正确估价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1、 正确认识我国目前存在的腐败问题。

 正确认识我国目前存在的腐败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把握。

 (1)腐败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不是我国社会主义的独特产物。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都普遍存在。如:1992年席卷意大利全国的大规模“净手运动”,使7次出任政府总理,30余次担任内阁部长的朱利奥安德烈奥因被控与黑手党有幕后交易而下台。93年米兰因发现一起小贿赂案件引发受贿大案,使1000多人被捕,1000多人接受审查,其中包括150多名议员,800多名国家机关重要官员,1400多名企业家,900多名党派人士。在亚洲,日本几任高官要员因被查涉嫌贿赂被查,被迫辞职。韩国总统金泳三上台后推行“消除腐败,恢复经济,完善纲纪”的反腐败倡廉运动,在国人支持下,使4000多名滥用职权,行贿受贿,侵吞国家资产的官员被判刑、辞职、降职,被人们称为是“一场不流血的革命”。以上这些国家的经济比我们发达,法制化程度也比我们高,但还是出现了如此高规格、大面积的腐败现象,这一方面说明腐败作为一种社会顽疾,要想根除,绝非易事,另一方面也说明,腐败这一社会现象并不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固有的缺陷,它存在于各种社会制度。因此,我们绝不能因为我们目前存在腐败现象而否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丧失对社会主义的信心。要认识到这种社会现象的出现,只是社会主义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精神文明和法制化程度都不高的情况下出现的,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经历的历史阶段。要坚信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消极腐败现象就一定能得到遏制,并最终被消灭。

 (2)我们目前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虽然近年来,我们查处的腐败分子数量居高不下,社会上各个领域的消极腐败风气愈演愈烈,但我们不能一叶障目,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就此认定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全都腐化了。要看到我们大多数的党员干部是好的,他们紧紧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充分发挥党的各级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创造了不朽的伟业。正是因为他们的不懈努力,才使我国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正是基于此认识,我们一定要坚信,我们的事业一定能够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

 2、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一方面,当前在我国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非常艰巨。有些地方和部门违法纪律的问题还比较严重,重大违纪案件一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纪检检察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些现象,可以用一组数字说明。据统计,1988年至20xx年4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3万多件,结案70多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8万余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3954人,厅级干部1984人,省部级干部(不含军队)71人。20xx年12月至20xx年11月,共立案172649件,结案172571件,其中县处级干部6043人,厅(局)级干部441人,省(部)级干部21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的8691人,其中县处级412人,省部级干部6人。

 另一方面,随着我们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西方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的涌入,必然带来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变化,由此引发的一些不健康思想和生活方式,将使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的蔓延和发展。

 从以上两个方面可以看出,我们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异常繁重。

 第三、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中纪委三次全会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和要求都做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这里我把与我们联系比较紧密的内容再作以强调。

 1、学习教育方面的重点

  学习的重点内容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教育方面以权利观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2、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点

 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央做出的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①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④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利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⑦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⑧要求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3、 重点解决的几个突出问题:

 ①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②认真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③认真清理党政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④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⑤坚决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⑥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卷、支付凭证的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4、重点强调一下两个《条例》。

 去年12月份,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条例,是我们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中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这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因此一定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系统的学习,扩大宣传,认真贯彻落实。要认识到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是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四、几点要求共勉

 1、要善待人生。

 人生道路坎坷不平,艰难曲折,很不容易,因此一定要善待自己。“善”有两方面的认识,一种是无原则,无条件的满足自己的物欲,一种是严格要求自己,有制有节的生活。任何事物都应该有一个度,超过这个度,必须就走向相反的方向,这个度就是合理合法。无数落马的贪官教训告诉我们,追求无条件的物欲,必然导致一无所有的结局。因此,严格要求自己,有制有节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善待自己,才能使美好的生活长久。

 2、 要勤于学习。

 学习,是提升思想境界,增强本领,实现个人事业成功的阶梯。所有成功人士,无不是把学习做为生活的第一需要。在学习方面,要突出“谦”、“实”、“恒”三个字。“谦”就是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始终保持一个小学生的心态,保持强烈的求知欲望,向书本学习,向一切人和事学习。“实”就是要联系实际,一方面多学习与自己工作和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知识,讲求实效;另一方面在学习中要联系实际勤于思考,提高质量。“恒”就是要持之以恒。学习不能三分钟热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把学习作为生活的第一需要,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只有这样,才能学有所成。

 3、 要以德修身。

 对于一个人来讲,讲道德、讲公德是最基本的要求。而对于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还需要讲“官德”。修官德,需要“廉”,需要“静”,需要“诚”。“廉”就是要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当今世界,纷繁复杂,充斥各种诱 惑,这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大的挑战。我们一定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一方面做到“慎独”,另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借助外力来帮助我们抵制诱惑,保护自己。“静”就是要保持平静的心态,就是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身子,力戒浮躁,不图虚名,踏实干事,老实做人。“诚”有两层含义,一方面要对党忠诚,一方面要待人真诚。对待同志要以诚相待,开诚布公,做到胸襟开阔,虚怀若谷。

  4、 要实干为民。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作为党的干部,如何体现这一宗旨,就是要把群众的富裕作为第一目标,让所有的群众在致富路上有事可干,有业可为;把群众的情绪作第一信号,符合群众意愿和要求的就做,不符合的坚决不做;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既做“锦上添花”的事情,更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用真抓实干奉献群众。带领群众把经济搞上去,为人民干一番事业,把实干为民作为我们全部工作的落脚点,作为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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