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钻孔桩监理实施细则

来源:税务师 发布时间:2020-08-14 点击: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 钻 孔 桩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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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理项目部 年 年

 月

 日

 目

  录

 1、钻孔分项工程 ........................................................... 1 1.1

 钻孔前准备 .......................................................... 1 1.2

 钻孔 ................................................................ 2 1.3

 清孔 ................................................................ 3 2、钢筋分项工程 ........................................................... 4 2.1 钢筋检验 ............................................................ 4 2.2

 钢筋加工 ............................................................ 5 2.3

 钢筋连接 ............................................................ 6 2.4

 钢筋安装 ............................................................ 7 3、混凝土分项工程 ......................................................... 8 3.1

 混凝土原材料 ........................................................ 8 3.2

 配合比设计 ......................................................... 10 3.3

 混凝土施工 ......................................................... 10 3.4 商品混凝土 ......................................................... 13 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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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1 、钻孔分项工程

 钻孔分项工程包含钻孔前准备、钻孔和清孔三个工序。钻孔灌注桩成孔通常包括旋转钻机成孔和冲击钻机成孔。

 1 1 .1 钻孔前准备

 1.1.1 监理要点 1、钻孔前应设置坚实不漏水的护筒。应在护筒四周回填黏土,并分层夯实。可用锤击、加压、振动等方法下沉护筒。

 2、钻孔桩钢护筒的筒壁厚度一般为 4~8mm; 3、护筒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当使用旋转钻机时应大于 20cm,使用冲击钻机时应大于 40cm。

 4、护筒顶宜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 2.0m,并高出施工地面 0.3m。其高度尚应满足孔内泥浆面高度的要求。

 5、护筒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黏性土、粉土不小于 1m,砂类土不小于 2m。一般情况埋置深度宜为 2-4m.当表面土层松软时,宜将护筒埋置在较坚硬密实的土层中至少 0.5m。

  6、护筒允许偏差:顶面位置为 5cm。护筒斜度为 1%。

 7、在砂类土、碎石类土或黏土砂土夹层中钻孔应用泥浆护壁。

 8、泥浆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正循环旋转钻机使用管形钻头钻孔时,入孔泥浆比重一般地层 1.05-1.2,易塌地层 1.2-1.45。

 ★黏度:人孔泥浆黏度,一般地层为 16~22s,松散易坍地层为 19~28s。

 ★含砂率:新制泥浆不宜大于 8%-4%。

 ★胶体率:不应小于 96%。

 ★pH 值:8-10。

 9、泥浆原料宜选用优质黏土,有条件时,可优先采用膨润土造浆。为了提高泥浆的黏度和胶体率,可在泥浆中投入适量的烧碱或碳酸钠,其掺量由试验决定。

 10、造浆后应试验全部性能指标,并填写泥浆试验记录表。

 1.1.2 一般项目 1、钻孔桩护筒应坚实不漏水,护筒埋深应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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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

 2、泥浆指标应根据钻孔机具、地质条件确定。对制备的泥浆应试验全部性能指标,钻进时应随时检查泥浆比重和含砂率。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泥浆试验记录、进行泥浆比重和含砂率试验。

 1 1 .2 钻孔

 1.2.1 监理要点 1、安装钻机时,底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和沉陷。钻机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拉紧。钻头或钻杆中心与护筒顶面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 5cm。

 2、开钻时,宜低档慢速钻进,钻至护筒下 1m 后,再以正常速度钻进。

 3、钻机钻孔时,孔内水位宜高于护筒底脚 0.5m 以上或地下水位以上 1.5~2.0m;在冲击钻进中取渣时和停钻后,应及时向孔内补水,保持一定的水头高度。

 4、钻进时,起、落钻头速度宜均匀,不得过猛或骤然变速。孔内出土,不得堆积在钻孔周围。因故停钻时,孔口应加护盖。有钻杆的钻机,应将钻头提离孔底 5m 以上,其他钻机钻头提出孔外。

 5、在钻进过程中,应经常注意土层变化,对不同的土层采用不同的钻速、钻压、泥浆比重和泥浆量。在砂土、软土等容易坍孔的土层宜采用低档慢速钻进,同时提高孔内水头,加大泥浆比重。

 6、钻进中,应随时检验泥浆比重和含砂率。

 7、钻孔应一次成孔,不得中途停顿。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对孔位、孔径、孔深和孔形等进行检查,并按本规范附录 D 填写钻孔记录表。孔位偏差群桩不应大于 10cm,单排桩不应大于 5cm。

 8、钻孔异常处理 ★钻孔中发生坍孔后,应查明原因和位置,进行分析处理。坍孔不严重者,可加大泥浆比重继续钻进;严重者回填重钻。

  ★出现流砂现象后,应增大泥浆比重,提高孔内压力或用黏土作成大泥块或泥砖投下。用冲击法造孔时可投黏土块,用钻头冲击黏土块挤人流砂层,加强孔壁,堵住流沙。

  ★弯孔不严重时,可重新调整钻机或卡杆孔继续钻进。发生严重弯孔、梅花孔、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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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头石时,应回填修孔,必要时反复几次修孔。冲击法修孔,应回填硬质带角棱的石块。并多填 0.5m。

 ★出现缩孔时,可提高孔内泥浆面或加大泥浆比重采用上下反复扫孔的方法,恢复孔径。

 ★发生卡钻时,不宜强提。应查明原因和钻头位置,采取晃动大绳或钻头以及其他措施,使钻头松动后再提起。

 ★发生掉钻时,应及时摸清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处理。如钻头被埋住,应首先清除泥砂,再进行打捞。

 9、出现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予以记录,严重时应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不得隐瞒。

 1.2.2 主控项目 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必须核实地质情况。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

 1 1 .3 清孔

 1.3.1 监理要点 1、钻孔至设计高程经过检查后,应即进行清孔。

 2、清孔可采用下列方法:

 ⑴抽渣法:适用于冲击钻机或冲抓钻机造孔。

 ⑵吸泥法:适用于冲击钻机造孔,但土质松软孔壁容易坍塌时,不宜使用。

 ⑶换浆法:正、反循环旋转钻机宜使用换浆法清孔。抽渣或吸泥时,应及时向孔内注入清水或新鲜泥浆,保持孔内水位,避免坍孔。换浆法的清孔时间,以排出泥浆的含砂率与换入泥浆的含砂率接近为度。

 3、不得用加深孔底深度的方法代替清孔。

 1.3.2 主控项目 孔径、孔深和孔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和用检孔器或成孔检测仪器检查。

 1.3.3 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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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浇筑水下混凝土前应清底,桩底沉渣允许厚度为:摩擦桩不应大于 300mm,柱桩不应大于 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并填写记录。

 2、钻孔桩钻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护筒 预面位置 50mm 测量检查 倾斜度 1% 2 孔位中心 群桩 100mm 单排桩 50mm 3 倾斜度 1%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2 2 、钢筋分项工程

 钢筋分项工程包含钢筋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和钢筋安装四个重要工序。

 2 21 .1 钢筋检验

 2.1.1 监理要点 1、钢筋的种类、型号、直径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是否齐全。

 2、对焊条、焊剂检查: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及在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型钢构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钢筋表面清洁、不得带有颗粒状或鳞片状老化锈蚀,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曲折。

 4、钢筋在运输、加工和贮存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并按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堆放地是否有遮盖措施。

 5、平行试验频度:单位工程中不同规格各抽检 20% 6、当试样中有 1 个试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应另取 2 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项目作第 2 次试验。当仍有 1 根试件不合格时,则该批钢筋应判为不合格。

 6、经检验合格的钢筋在加工和安装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如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时,应作化学成分分析。

 7、当对钢筋质量或类别有疑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样鉴定,并不得用于主要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2.1.2 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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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钢筋进场时,必须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l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 60t 为一批,不足 60t 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 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每批质量证明书和进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2.1.3 一般项目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抽查。

 检验方法:观察。

 2 2 .2 钢筋加工

 2.2.1 监理要点 1、从事钢筋加工和焊(连)接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钢筋正式焊(连)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连)接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

 2、钢筋调直和清除污锈: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油渍、漆皮、鳞锈;钢筋应平直无折弯;成盘的钢筋应调直;加工后的钢筋,表面不应有削弱钢筋截面的伤痕。

 3、钢筋的弯曲成形应在常温下进行,不允许热弯曲,也不允许锤击或尖角弯折,弯钩和论折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规范规定。

 4、对焊条、焊剂检查: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及在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型钢构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2.2 主控项目 钢筋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拉热轧光圆钢筋的末端应作 180° 弯钩,其弯曲直径 dm 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2.5 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 3 倍的直线段。

 2、受拉热轧光圆和带肋钢筋的末端,当设计要求采用直角形弯钩时,直钩的弯曲直径 dm 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5 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 3 倍的直线段。

 3、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10 倍(光圆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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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或 12 倍(带肋钢筋)。

 4、用光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作不小于 90°的弯钩,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钢筋编号各抽检 10%,且各不少于 3 件;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数量为施工单位抽检数量的 20%,且各不少于一件。

 检验方法:尺量。

 2.2.3 一般项目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名

 称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受力钢筋全长 ±10 尺量 2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3 箍筋内净尺寸 桥梁±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钢筋编号各抽检 10%,且各不少于 3 件。监理单位抽查。

 2 2 .3 钢筋连接

 2.3.1 监理要点 1、焊接接头形式、焊接工艺和技术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焊接规范要求。

 2、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一般按相同条件试焊 6 根,3 根做抗拉试验,3 根做冷弯试验,合格后方能正式施焊。

 3、拉杆中的钢筋不论其直径大小,均应采用焊接接头,仅在确认无条件施行焊接时,对直径 25mm 及以下的钢筋,方可采用绑扎搭接。

 4、钢筋接头采用搭接或帮条电孤焊时,宜采用双面焊缝,双面焊缝困难时,可采用单面焊缝。

 5、焊接接头应在清除焊渣后进行外观检查,并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 200个接头制作抗拉,冷弯试件各一组。

 6、直螺纹接头应符合直螺纹连接的有关规程。

 2.3.2 主控项目 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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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钢筋接头的技术要求和外观质量应相关标准的规定。钢筋焊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钢筋接头的外观质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级别、同规格、同接头形式每 200 个接头为一批,不足 200 个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 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钢筋接头外观检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观察和尺量。接头力学性能检验,施工单位做拉伸试验,闪光对焊接头增做冷弯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力学性能试验报告并进行平行取样检测。

 2.3.3 一般项目 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配置在“同一截面”内受力钢筋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连)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 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 25%; 2、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 25%,在受压区不得大于 50%; 3、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10 倍; 4、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不得超过一个接头。

 【注:两焊(连)接接头在钢筋直径的 35 倍范围几不小于 500mm 以内、两绑扎接头在 1.3 倍搭接长度范围且不小于 500mm 以内,均视为“同一截面”。】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抽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2 2 .4 钢筋安装

 2.4.1 监理要点 1、检查钢筋所有的交叉点是否用铁丝扎牢。

 2、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

 3、钢筋笼主筋与加强箍筋必须全部焊接且宜整体吊装人孔。当条件因难时,可分段入孔,上下两段应保持顺直。

 4、钢筋笼人孔后,应牢固定位。

 5、清孔后应立即抓紧吊放钢筋笼及灌注水下混凝土。如间隔时间过长,应复查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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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渣厚度,超过规定应重新清孔。

 2.4.2 主控项目 安装的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2.4.3 一般项目 钻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钻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钢筋骨架在承台底以下长度 ±100mm 尺量检查 2 钢筋骨架直径 ±20mm 3 主钢筋间距 ±0.5d 尺量检查不少于 5 处 4 加强筋间距 ±20mm 5 箍筋间距或螺旋筋间距 ±20mm 6 钢筋骨架垂直度 ±0.5% 吊线尺量检查 注:d 为钢筋直径,单位为 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3 3 、混凝土分项工程

 混凝土分项工程包含原材料检验、配合比和混凝土施工三个工序。

 当使用商品混凝土时,其质量也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3 3 .1 混凝土原材料

 3.1.1 监理要点 1、对新选原料产地、同产地更换矿山或连续使用同一产地达两年的粗、细骨料应做选料源检验。检验内容包括:颗粒级配、坚固性、有害物质含量和碱活性检验。

 2、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

 3、钢筋混凝土桥跨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不得掺用含氯盐的外加剂。

 3.1.2 水泥主控项目 水泥进场时,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质量、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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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逾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逾一个月)时,必须再次进行强度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当使用具有潜在碱活性骨料时,应要求厂方提供水泥中碱含量值,并选用碱含量符合要求的水泥。

 水泥的初凝时间不应早于 2h。

 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 500t 为一批,袋装水泥每 200t 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 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并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

 3.1.3 细骨料主控项目 拌制混凝土所用的细骨料,应按批进行检验,其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含泥量、泥块含量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的规定。

 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导管内径的 1/4 或钢筋间距的 1/4 (仅有单层钢筋时,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钢筋间距的 1/3)且不宜大于 60mm。

 检验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细骨料,每 400m3 或 600t 为一批,不足 400m3 或 600t 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平行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 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3.1.4 粗骨料主控项目 拌制混凝土所用的粗骨料,应按批进行检验,其颗粒级配、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骨料,

 每 400m3 或 600t 为一批,不足 400m3 或 600t 也按一批计。施工单

 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 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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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3.1.5 外加剂主控项目 混凝土外加剂进场时,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现行国家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 50t为一批,不足 50t 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 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3.1.6 拌合水主控项目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同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水质分析;监理单位检查水质分析报告。

 3 3 .2 配合比设计

 3.2.1 监理要点 1、混凝土强度应按交通部《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的规定检验评定,其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选定配合比。

 3.2.2 主控项目 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并通过试拌调整后确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

 水下混凝土的配制强度应较普通混凝土的配制强度提高 10%~20%;水泥用量不宜小于 350kg/m3 ;当掺用外加剂、掺合料时,水泥用量可减少,当不得小于 300kg/m 3 。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同强度等级、同性能混凝土进行一次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配合比选定试验;监理单位检查配合比选定单。

 3 3 .3 混凝土施工

 3.3.1 监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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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1、柱桩在浇筑水下混凝土前,应射水(或射风)冲射孔底 3~5min,翻动沉淀物,然后立即浇筑水下混凝土。射水(风)压力应比孔底压力大 0.05MPa。

 2、水下混凝土的导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导管内壁应光滑圆顺,内径一致,直径可采用 20~30cm,中间节长宜为 2m,底节长 4m。

 ⑵使用前应试拼、试压、不得漏水,并编号及自下而上标示尺度。导管轴线偏差依孔深、钢筋笼内径与法兰盘外径差值而定,不宜超过孔深的 0.5%,亦不宜大于 10cm;组装时,连接螺栓的螺帽宜在上;试压的压力宜等于孔底静水压力的 1.5 倍。

 ⑶导管长度可根据孔深、操作平台高度等因素决定,漏斗底至孔口距离应大于一中间节导管长。

 ⑷导管接头法兰盘宜加锥形活套,底节导管下端不得有法兰盘。

 ⑸有条件时可采用螺旋丝扣型接头,但必须有防止松脱装置。

 3、水下混凝土的坍落度应采用 18~22cm,细骨料宜采用河砂,粗骨料宜采用卵石,其粒径可采用 2~3cm。

 4、水下混凝土封底,必须有隔水栓,隔水栓应有良好的隔水性能并能顺利排出。

 5、混凝土的初存量应满足首批混凝土人孔后,导管埋人混凝土中的深度不得小于1m,并不宜大于 3m;当桩身较长时,导管埋人混凝土中的深度可适当加大。

 6、水下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不得中途停顿。

  7、水下混凝土浇筑面宜高出桩顶设计高程 1.0m。

  8、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设专人经常测量导管埋人深度,并作好记录。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全程旁站,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详细施工记录。

 9、浇筑过程中,当因导管漏水或拔出混凝土面、机械故障、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断桩事故时,应予重钻或会同有关单位研究补救措施。

 10、桩的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每根桩作混凝土检查试件至少一组。

 ⑵结构重要或地质条件较差、桩长超过 50m 的桩或设计有要求者,可预埋 3~4 根超声波检测管对水下混凝土质量做超声波检测。必要时可适当加大检测管直径。

 ⑶对质量有疑问的桩,应钻取桩身混凝土进行检测。

 3.3.2 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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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1 1、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弹性模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其试件的取样与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抗压强度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与留置:

 ①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

 ★ 弹性模量试件的取样与留置应按设计要求和实际需要确定。

 ★ 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养护方式和留置数量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对标准条件养护试件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 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试验报告并进行平行检验。

 2、水下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浇筑初始阶段,水下混凝土应在导管底端形成锥体。浇筑钻孔桩时导管下口埋入混凝土内的长度不宜小于 1.0m;浇筑封底混凝土时导管下口埋人混凝土内的长度不宜小于 0.8m。继续浇筑的混凝土不应再与水接触。

 ⑵水下混凝土顶面的流动坡度宜在 1:5 以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

 3、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下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必须符合设计强度等级的 1.15 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得少于 2 组。每个桩基础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数量为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且不少于 2 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和进行平行检验。

 4、桩身顶端浮浆应清理,直至露出新鲜混凝土面。桩顶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的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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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

 5、钻孔桩桩身混凝土应匀质、完整。

 6、桩承载力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设计要求数量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静载试验;监理单位见证试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4 3.4 商品混凝土

 3.4.1、商品混凝土的管理 1 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时,商品混应检查凝土供应商的资质及地方核准证明。

 2 检查施工单位向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采购混凝土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供应。

 3 商品混凝土运到工地后,检查混凝土的配合比单,测定混凝土坍落度。

 4 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制作混凝土试件。

 3.4.2、商品混凝土的运输检查 1 商品混凝土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不得漏浆并防离析;夏季混凝土运输应采用遮盖以防气温过高,坍落度损失过快过大。

 2 混凝土搅拌出机后,不准任意加水。

 3 混凝土从搅拌机出料后至浇筑完毕的允许最长时间,由试验根据混凝土初凝时间及施工气温确定,并应符合下表 4 要求。

 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min)

  表 4 混凝土强度等级 气

  温 不高于 25℃ 高于 25℃ 不高于 C30 120 90 高于 C30 90 60 4 4 、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在钻孔桩工程监理中常见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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