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与传真管理制度|电话使用管理制度

来源:税务师 发布时间:2020-03-20 点击:

        爲规范各部门电话与传真的使用,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需求申报

      一、 各部门电话与传真的需求申报由该部门经理负责。

      二、 电话的与传真的需求申报由部门经理填写《办公用品需求申请表》,根据表格规定的内容填写。

      三、 部门经理负责将填写完毕的《办公用品需求申请表》呈报中心总监,中心总监从中心的实际需求需求角度考虑并在《办公用品需求申请表》进行批示。

      四、 部门经理负责将中心总监批示的表格送交人力资源部经理。

      五、 人力资源部经理对表格的内容进行初审後呈报总经理进行批示。

      六、 总经理同意采购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指派行政专员负责询价、采购。

      使用管理

      一、 各部门电话与传真的使用由该部门经理或由部门经理指定人员负责。

      二、 上班时间禁止利用公司电话进行私人聊天、炒股等非业务活动。

      三、 各部门电话与传真在不使用长途功能时要调至 "加锁"状态,钥匙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保管。部门经理出差要及时移交他人保管,但直接责任由部门经理承担。

      四、 员工因业务需打长途电话,需在"长途电话记录"上签字,并经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指定的电话人签字同意。

      五、 员工因私需打长途电话应向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说明,并在《长途电话记录》上签字,经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签字同意。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由人力资源部在其当月工资内扣除。

      六、 员工所发传真应使用公司统一的封面与格式,内容应经部门经理审核无误後再传真,部门经理不在可以直接由中心总监进行审核。公司员工不能将未经审核的文件传真出去,否则,造成的後果完全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七、 各部门应在每月25日将本部门的《长途电话记录》送交人力资源部。

      八、 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各部门的《长途电话记录》备案,并根据记录内容,计算员工应当扣减的话费。

      维修与报停

      一、 各部门电话与传真的报停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负责。

      二、 电话或传真出现故障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应马上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部门非专业人员维修导致机器报废或主要部件人爲损坏的,由当事人与该部门经理共同承担责任。

      三、 各部门长途电话或传真需要报停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提前3天通知人力资源部经理,由人力资源部指定行政专员处理。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总经理批准即日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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