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洁服务社会化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银行从业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

 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洁服务社会化项目采购

 (招标编号:ZJCG2020-066;采购核准号:ZJ-202006-30017-0031)

 招标文件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020 年 9 月 8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

 3 3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 ................................

 6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

 15

 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

 34

 1

 投标书 ....................................................................... 35 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 36 2

 投标报价表 ................................................................... 37 3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 38 4 单项业绩一览表 ............................................................... 39 5

 信誉文件 ..................................................................... 40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1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 42 8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 ..................................................... 43 11

 质疑函(范本)

 .............................................................. 44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 .......................

 46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用户手 册

 ................................ ......

 56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1、 、 项目基本情况:

 1 1 、项目名称: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洁服务社会化。

 2 2 、 招标编号:ZJCG2020-066; 采购核准号:ZJ-202006-30017-0031 3 3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4 4 、预算金额:1999459.71 元 5 5 、合同履行期限:1 年 6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了网上注册报名。

 三、报名及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及招标公告期限:2020 年 9 月 8 日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

  2 、 投 标 人 须 登 陆 湛 江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sdf.lkj//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进行注册报名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请查阅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3、投标人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未按时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网上注册报名时集中采购机构不对报名资料进行任何审查,由潜在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

 五、投 标签到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室。

 九、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五楼; 3、邮政编码:524000; 4、项目咨询:

 0759-3585816(华生);

 5、投标保证金咨询:0759-3585815(李生); 6 6 、有关本项目的补充( ( 更正) ) 通知和招标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 // sdf.lkj gdgpo.gov.cn/ 、 湛 江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sdf.lkj/ // / ggzy.zhanjiang.gov.cn/

 十、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 :

 1 1 、采购人: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 2 、联系人:王生 ;联系人电话:13802825602 3 3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华路 1 号 ;邮政编码:524000 十一、电子投标系统联系方式:

 1、电子标书系统问题及注册事项相关咨询:

 联系电话:0759-3585867 QQ 群:593745956

  2、CA 办理相关咨询电话:0759-3585827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9 月 8 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洁服务社会化项目。

 二、预算总价:1999459.71元 三、服务期限:1年 四、服务地 点: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五、服务内容: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洁实行全院整体承包保洁。

 六、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配备人员不少于 45 人。

 (二)工作要求:

 1、卫洁要求 (1)服从公司管理员的领导及分工,在各病区主任、护士长的指导下工作,按质量完成任务,无差错,无投诉。

 (2)执行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岗、窜岗、迟到、早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仪表端庄,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语言要文明有礼貌,不得与病人或其家属争吵。

 (3)负责院内的清洁保洁工作(包括:门诊部、住院部、产后康复中心、VIP 病房、儿童康复科、办公楼、供应室、会议室使用前后的清洁、摆布,值班室、电梯及机房、各楼天台、院内环境、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污水处理房、第一层窗台以下外墙:所有地面、过道、门窗、内墙壁、厕所、屋内物品、天花板、大厅、花圃、保持排污管道的二米以内。)

 (4)负责各科大型液体、物品的运送和空瓶回收,保证各科大型液体的供应,做到帐物相符。

 (5)负责各科被服布类的收送更换(将明显污染的病人衣被、一般病人衣被和婴儿衣被分类放置,并在指定的地点清点被服),做到纪录交接清楚。

 (6)负责垃圾收集清理及运送到指定地点及转运交接(每日至少二次)。

 (7)发生盗卖医疗废物、盗窃医院公物和公司用品的、扣罚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

 (8)治疗室、病房、卫生间、走廊扶梯等应有专用清洁工具,并标记明确,分开消毒、清洗、悬挂。

 (9)每天用 1%消佳净(消毒液:水=1:99)拭抹各诊室、留观室、换药室、床、椅;办公室各楼层卫生,每天扫地 1 次,供应开水 2 次,楼梯每周拖地一次,扶手、门窗每周 抹一次,每月大扫除天花板,每季换洗窗帘、床窗(包括各科室、病房)。逢一、四更换诊台布和被服(包括值班室)。

 (10)

 负责各科便盆、痰盅、污物桶(箩)、换药弯盆、镊子、压舌板清洗浸泡消毒

 工作。

 (11)每周给输液架、氧气架、推车、手术床、产床、麻醉机,各种仪器吸痰机,治疗车、救护车、平车消毒等,属不锈钢材料的,表面抹不锈钢保养剂一次。

 (12)每天用消毒液抹拭及紫外线消毒电梯一次。

 (13)负责门诊部、住院部、办公楼、供应室等开水供应。

 (14)负责检验科器皿清洗及废弃标本的处理工作及供应室医疗械的下收送和清洗工作。

 (15)医疗废物暂存间、垃圾桶每天用含效氯 1000mg/L 消毒液清洗 1 次。

 (16)送检标本到中心医院病检。

 (17)每年工作人员最少健康体检 1 次,其中运收运医疗垃圾的工作员每年最少体检2 次,并将体检报告单交给甲方备案(签合同后 2 个月内提供)。

 (18)医疗废物应遵循《医院废物管理制度》进行处置。

 (19)每周安排人员对保洁员工作质量进行质控检查并签名。

 2、工作要求及标准 (1)每天开窗通风上、下午各 2 小时,保持病房空气清新。

 (2)地面每天两扫一湿式拖地,必须在上班前完成,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立即用 500-1000mg/L 有效氯消毒剂清洁和消毒。但感染高风险的部门的地面,如(手术室、产房、人流室、阴道镜室、供应室、新生儿室、儿科病房、检验科、口腔科、急诊、产前介入穿刺室、传染病病房等)必用 400mg/L~700mg/L 有效氯的消毒液拖地。每拖一间病房更换一桶水,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无卫生死角,无杂物堆积、无污垢。

 (3)病房床、床头柜、桌、椅等室内物品每天湿抹一次,严格执行一巾一用一消毒制度,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但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室、产房、人流室、阴道镜室、供应室、新生儿室、儿科病房、检验科、口腔科、门急诊、产前介入穿刺室、传染病病房等)的物品表面,必用 400mg/L~700mg/L 有效氯的消毒液擦拭、作用 30min。

 注意事项:地面和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当遇到明显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消毒,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4)做好出院地后床单位的终末消毒。布类按规定分类送洗,棉被、床垫、枕心、毛毯日光暴晒 6 小时以上或红外线照射 30 分钟至 1 小时。(手术室手术结束后,立即用含有效氯 500mg/L 消毒剂清洁消毒)。

 (5)每周抹拭墙壁、门窗及室内物品如(牌匾、风扇、挂钟、电视机、空调机、消毒机、消防器材等)一次,保持墙壁、门窗清洁光亮。

 (6)每月大扫除一次,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等,保持清洁,无蜘蛛网。

 (7)治疗室、换药室、办公室每天抹台、柜、椅、诊床等两次,拖地两次,每天清洁污物不少于四次,保持污物桶清洁无垃圾堆积。

 (8)婴儿沐浴室、柜、台、洗婴板、洗婴池、游泳池等每天洗 婴工作结束后用含有效氯 500mg/L 消毒剂清洗消毒,地面每天湿拖 2 次,水箱每天清洗 1 次。

 (9)更衣室、值班室每天通风、拖地抹拭台、椅、柜一次,每周擦洗门窗、墙壁、床一次。逢周一、四上午更换床上用品。

 (10)库房保持清洁无尘、空气清新,各类物品分类放置整齐,棉被每年 5 月及 9 月份各暴晒一次。

 (11)开水房保持房内清洁、无尘、无杂物,每月清洗开水器一次。每天上、下午各送开水一次(观察室四次),新入院病人随到随送,保证病人需求。需要时送热水浴游泳室。

 (12)厕所保持畅通、干净、无臭味,厕所、下水道如有堵塞应初步疏通,确不能通时报告甲方主管部门处理,瓷盆干净无污垢,每天用 2%消佳净擦洗 2 次。

 (13)便器、痰盅以及各种窥器、玻片、器皿用用 1000-2000mg/L 含有效氯消毒剂浸泡 30-45 分钟,冲洗干净晾干备用,无污垢,浸泡消毒液每天更换 2 次。

 (14)每天两次发放小胶袋给病人收集垃圾,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开放置,分开收集并且加盖。医疗分类包装、封口、贴标签,放到指定地点,严格交接手续。每天上下午各清理垃圾一次,保持污物间无垃圾堆积,室内清洁、整齐。

 (15)医疗废物接受、运送、过秤、签字、保管,生活垃圾清理工作符合医院规范要求。

 (16)楼梯每天扫 2 次,拖一次,扶手每天湿抹一次,随脏随扫,天面、电梯机房每周清扫拖一次,保持无尘、无蜘蛛网。

 (17)散水坡、第一层窗台以下外墙壁要清洁卫生,无污垢、垃圾。

 (18)清洁区、半清洁区,污染区的清洁工具要绝对分开使用,分开存放,有标记。

 (19)要节约用水、用电,完成工作任务即关水电。

 (20)凡有拖鞋的科室(如产房、手术室、妇科人流室、PCR 实验室、产前介入穿刺室等),每天至少清洗拖鞋 1 次。

 (21)负责消毒所需消佳净的购置。

 (22)无菌物品柜、一次性物品柜、抢救车每天用 500mg/L 有效氯消毒剂抹拭一次。紫外线灯管逢周一用 95%酒精抹拭一次(酒精由甲方提供)。

 (23)要按国家质量标准购置合格的消佳净。

 3、清洁用品的消毒 (1)手工清洗与消毒 a、擦拭布巾:清洗干净,在 250mg/L 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b、地巾:

 清洗干净,在 500mg/L 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 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2)自动清洗与消毒

 使用后的布巾、地巾等物品放入清洗机内,按照清洗器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清洗与消毒,一般程序包括水洗、洗涤剂洗、清洗、消毒、烘干,取出备用。

 (3)注意事项

 a、布巾、地巾应分区使用。

 b、治疗室、病房、卫生间、走廊扶梯等应有专用清洁工具,并标记明确,分开消毒、清洗、悬挂。

 (4)医疗废物应遵循《医院废物管理制度》进行处置。

 七、结算方式:

 每月按实际到岗人数结算。每月 25-30 日由中标人提供正式税票,次月 10 日前采购人按中标人提供的公款账号通过银行付款结算。

 八、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缴纳人: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交履约保证金金额:

 贰

 万元整(人民币

 20000

 元整),存入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定的账户。

 2、 缴交时间:中标人与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签约前

  3

  个工作日内。

 3、 缴纳方式:由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4、 退还政策:

 合同期满且能完成下期合同正常交接之后,采购人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中标人;合同期间如履约保证金有部分款项被扣除,中标人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部分补齐以保证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

 5、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及扣减:

 5.1 未满 1 年经营期限,中标人自行终止合同执行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赔偿

 采购人一切经济损失。

 5.2 在 1 年经营期限内,中标人将此项目转包给其它独立法人、组织或个人的,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并赔偿采购人一切经济损失。

 5.3 在 1 年经营期限内,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利对物业管理服务经营管理进行突击检查,若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有权利从履约保证金中以罚金形式扣除人民币

  10000

  元,作为处罚措施;如果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人民币

  5000

 元的,则按实际经济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以罚金形式扣除。

 a、中标人未执行在投标文件中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方法及要求方面的承诺。

 b、中标人未严格执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成本控制方案、管理制度,存在重大偏差的。

 c、中标人在经营管理中有重大失误的。

 d、 本合同在解除或终止时,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与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的退场交接手续。

 5.4 本合同在解除或终止时,中标人在办理退场交接手续时,必须保证稳定安全交接,到期后拒不离场产生骚乱的,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有权没收其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湛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经济或声誉损失的,除扣履约保证金外,保留追究法律责任。

 5.5 由于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当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扣减履约保证金,扣减金额不得少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5.6 在 1 年经营期限内,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评,采购人有权按质量考评结果进行相应处罚。

 附件一:服务质量检查评价表

 检查人员签字:

 部门主管签名:

 年

 月

 日

 项

  目 要求标准 分 值 扣分标准 扣 分原因 得分 一、屋顶、天台 目视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明沟畅通

 2 有垃圾扣 0.5 分,陈旧垃圾扣1 分,明沟不通有污渍扣 1 分

  二、地 面 1.室内公共场所、病区地面每天两扫两拖,巡回保洁,无垃圾杂物、污渍、黏附物、水迹。

 2.办公室地面每天两扫两拖,保持干净无污

 8 缺做一次扣 1 分 一处不洁扣 0.5 分 陈旧污迹扣 1 分 病房及厕所有积水扣 1 分

 渍。

 3.宿舍区公共地面每天清扫两次,无垃圾杂物、污渍、黏附物。

 4、室内地面无积水。

 5、无卫生死角。

 有无卫生死角扣 1 分 三、墙壁 无明显灰尘、无污渍 、无非法广告纸 3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 陈旧污迹扣 1 分

  四、天花板 无蜘蛛网,无明显灰尘 3 一处有灰尘扣 0.5 分、蜘蛛网扣 1 分

  五、灯罩、烟感、吹风口、应急灯等 目视无明显灰尘,无污渍

 2 一处不洁扣 0.5 分

 六、玻璃门窗 光洁明亮、清洁无污迹、 4 一处不洁扣 0.5 分

  七、室内家具 病房桌面、柜面每天擦试一次,保持清洁、无蟑螂、蚂蚁、无卫生死角、不锈钢家具无锈渍,每月上油保养一次。

 8 缺做一次扣 1 分 一处不洁扣 0.5 分;有一处蟑螂、蚂蚁、卫生死角扣 1 分

  八、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收集清运 1.分类袋装处理,日产日清。

 2.收集垃圾车要分清,车内垃圾不漏不露。

 3.清理垃圾的工作人员要穿防护工作服,带口罩、手套,保证工人的健康。

  5 没有按要求处理扣 2 分

  九、洗手间 1. 洗手间每天彻底清洗一次,公共卫生间每小时保洁一次。

 2.地面、墙面瓷片、洗手盆清洁无污渍、镜面明亮。

 3. 便器无污垢,排泄通畅无异味。

 4. 地面无积水。

 8 缺做一次扣 1 分 一处有污渍扣 1 分,排泄不通不及时疏通扣 1 分 卫生间有异味扣 1 分 其余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 地面积水扣 1 分

  十、候诊椅消防栓、、标志牌、楼梯扶手、栏杆等 1.候诊椅每天湿布擦一次,保持清洁、干燥无污渍。

 2.消防栓、标志牌、目视无污渍。

 3.楼梯扶手、栏杆每天湿布擦一次,纸巾擦无灰尘,目视无污渍。

  4 缺做一次扣 1 分 候诊椅有污渍、灰尘扣 0.5 分 陈旧污渍扣 1 分

 十一、病房污梯(包括手术室污物梯口)

 应每天清洁一次,喷洒消毒液消毒一次,保持清洁无污渍、黏附物、无异味。

 2 缺做一次扣 1 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 有浓重异味扣 1 分。

  十二、 窗帘、隔帘保洁 每季度拆洗一次(有记录备查),有明显污渍时应随时拆洗。

 2 不按要求拆洗一次扣 1 分 有明显污渍不拆洗扣 1 分

  十三、输液架、治疗车、病床、运送患者的工具 1.清洁、无污渍、车轮无毛发、杂物栓绕。

 2.车轮每月上油一次。

 3.不锈钢家具每月保养一次,无锈迹。

 2 一处不符扣 0.5分

 十四、周边公共场所(门前三包范围)

 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明显污渍。

  4 有垃圾扣 0.1 分;有陈旧垃圾或污渍扣 1 分;路面有较大面积渍水(超过 50cm2)扣 0.5分

 十五、路面 路面无垃圾、杂物,无明显泥沙、尘土 2 一处不符扣 0.5分

 十六、 垃圾箱 1.垃圾内容物不得满超桶口,至少每天清倒; 2.桶箱无臭味、无污迹、无黏附物; 3.外表无污迹、无黏附物

 3 一处不符扣扣 0.5 分

 4.无蚊蝇滋生 十七、 垃圾中转站 1.垃圾斗无散落垃圾,无大面积污水、污渍。

 2.医疗垃圾有专用储存间,每日清洗消毒至少一次。

 3.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类放置。

 4.垃圾及时清走、用具每天清洗一次。

 5 一处不符扣扣 1 分

  十八、 沙井 排水通畅、井底无垃圾堆积,盖板无明显污迹

 2 井底有垃圾堆积扣 1 分;盖板有明显污渍扣 0.5 分。

  十九、 污水沟 水流畅通,无沙石杂物沉淀

 3 水流不通畅扣 1 分

  二十、标志牌、宣传栏 目视表面无明显灰尘,无污迹

 2 有明显张贴痕迹扣 0.1 分;有灰尘或污渍扣 1 分。

 二十一、 车库、在下室 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墙壁目视无积尘、无污迹

 2 地面有垃圾或杂物、积水扣 1分;墙壁有明显灰尘或污渍扣1 分。

  二十二、 阳台、楼顶 1、阳台、楼顶无垃圾 2、排水管口无杂物堵塞,排水通畅 2 一处有垃圾扣0.5 分 雨后阳台、楼顶积水扣 1 分

  二十三、 消毒隔离 1.工人掌握相应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2.清洁用具清污分类、并贴有标识 3.拖把干净无臭味 4.擦桌布做到一桌一巾一消毒,保持干燥洁净 5.便盆清洁,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无污垢,浸泡液符合要求 6.对出院病人的床单位进行终末处理消毒、桌子内部、柜子内部清理干净,病床保持干净无污渍. 7. 保洁工人不得使用临床科室手套。

 12 1.工人不掌握相应消毒液使用扣 2 分; 2.用具清污不分扣 1 分,不贴标识扣 1 分; 3.擦布没做到一桌一巾 1 分; 4. 擦布用后未消毒扣 1 分; 5.擦布没有保持干燥洁净扣 1分; 6.便盆一项不符要求扣 1 分; 7.没有做出院病人的终末处理或工作中使用临床科室手套扣1 分;一处不洁扣 0.5 分。

  二十四 供应开水 每天帮病人打开水二次、供应新入院病人开水 2 在病人未拒绝的情况下未帮病人打开水,一次扣 0.5 分

  二十五 开水箱、电 梯轿厢 每月清洗一次,开水无水垢,有登记、每天清理电梯槽的杂物;擦拭电梯轿厢,及时上油保持光亮;逢周二、五消毒电梯一次 3 未做扣 0.5 分

  二十六 安全 拖地、地板打腊、清洁公用卫生 间时,应放上“小心地滑”的牌子。

 清洁员在工作时不要将工具任意 堆放,应靠墙壁或墙角放置,以至影响其他人员工作或引起道路堵塞。

 清洁员在工作中不得任意拨去任 何医疗器械或办公室的电源插头。

 清洁员工作时,不要动用桌上的 文件及医疗用品。

 4 一处不符扣 0.5 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有关说明

 1.1 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投标人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及相关附件资料。

 1.3“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本文件《项目需求》中所涉及的“用户、使用单位、采购单位、业主”等若无特别说明,均指采购人。

 1.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1.5“采购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

 1.6“投标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报名的供应商。

 1.7“合格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缴交投标保证金、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确认的投标人。

 1.8“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9 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0 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1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人须遵循以下规定:

 (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

 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4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和 投标书上共同签字盖章和共同授权全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2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中标人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

 1.13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

 1.14 投标文件所指的公章若无特别说明的,是指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署。

 1.15 招标文件涉及的“日期、天数、时间”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

 1.16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17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若招标文件表述未注明电子投标文件的均指纸质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采购的服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招标文件由下述六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1 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告,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招标文件的质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存有任何疑问或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质疑人提交的质疑书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包括:(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招标项目的名称和编号;(3)质疑事项所依据的具体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4)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传真电话. 3、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 以手写形式亲笔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全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的,须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 质疑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质疑书派专人送达,送达时间以递送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对涉及政府采购程序内容的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解释,对涉及采购预算、投标人资质资格、方案设计、技术指标、服务要求、交货(竣工)时间、付款方式和合同等内容,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质疑书送达地点:(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五楼窗口);联系人:华生;电话:0759-3585816。(2)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本项目《投标邀请函》。

 7、集中采购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集中采购机构书面复函以通知领取或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质疑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

 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投诉。

 六、投标文件格式 6.1 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以 A4 版面统一编制(自行编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资料等。

 七、投标文件编写及组成

 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从而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7.3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7.4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 (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3)投标报价表; (4)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5)经营业绩一览表; (6)信誉文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的副本);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 (10)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12 )信用中国网站sdf.lkj//sdf.lkj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有关规定

 8.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正本及副本(项目采购预算总价1000 万以下的,提交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项目采购预算总价 1000 万以上

 (含 1000 万)的,提交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七份),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8.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sdf.lkj//ggzy.zha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必备软件及用户手册),生成电子签章及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lenc 的加密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机构 CA 电子签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则须用自然人 CA 进行电子签名。

 8.3 纸质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证实,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4.1《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签章、加密。

 8.4.2 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导入电子投标文件,故投标人必须携带数字证书(CA)到开标会现场,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4.3 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每一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每一密封的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

 “收件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按投标邀请函填写)

 投标文件 正本或副本 招标编号:

 (按投标邀请函填写)

 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详细地址)

 投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姓名)

 本项目开标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

 8.5 投标时间截止后,纸质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8.6 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集中采购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和投标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十、投标报价要求

 10.1 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10.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附件)格式填写报价,报价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单价与总价)。

 10.3 投标人所报项目报价必须是唯一的,多报、漏报均视为无效投标。

 10.4 报价表中报价项目如投标人的报价如出现空白,视为未响应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0.5 报价采用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10.6 投标人的报价被视为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投标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

 10.7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10.8 本采购项目若以分包形式进行招标采购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所有的分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或两个以上的分包进行投标报价。但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所投分包项目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该分包的投标将视为无效。

 10.9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文件以可调整价格提交的报价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1.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函。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sdf.lkj//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时将无法上传,其投标被拒绝),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所有纸质投标文件派专人送达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开标室(详见投标邀请函),在项目签到表上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以及签到,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均被拒绝。

 11.3 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45 分钟开始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提前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1.4 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1.5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名而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接收。

 11.6 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投标人少于 3 家的,本项目废标,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根据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1.7 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间。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十三、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0 10000 元。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帐、支票(必须同时提交两联的银行进账单,否则该保证金提交无效)、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上票据以原件提交)。

 13.2 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在用途注明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并以单独信封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未中标的投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后 2 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服务窗口取回。中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后 1 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服务窗口取回,并于中标结果公告后 1 个工作日内兑付到达集中采购机构银行账户(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营业部;帐号:759900243510201),投标人必须以投标当天投标人所提交的原票据兑付,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处理。

 13.3 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他投标人代为缴交,根据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选择银行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进行缴交(具体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缴交时须备注项目名称,否则会影响按时退款)。

 13.4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3.5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6 中标人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送集中采购机构后,其投标保证金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集中采购机构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形式的通知。

 14.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4.3 从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五、投标费用

 1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六、开标

 16.1 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规定的地点、时间公开开标。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以其他的证件代替身份证的视为无效)原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16.2 开标时,将由提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的前 3 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在确认全部文件均密封完好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正本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或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16.3 集中采购机构对唱标报价等做出书面记录,并由各投标人代表及采购人开标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16.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

 十七、投标人资格审查

 17.1 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开标代表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并出具审查意见。

 十八、评标委员会

 18.1 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18.2 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为 5 人以

 上的单数。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8.3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8.4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8.5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8.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说明情况。

 18.7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九、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19.1 集中采购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评审纪律和回避规定等相关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成员从专家代表中推荐评委主任(评委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评委会各成员的意见,使之合理、合法,代表评委会向投标人提出质询意见和转达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意见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程序分为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人等。

 19.2 符合性审查:

 19.2.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

 19.2.2 对照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有关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重大偏离。

 (1)投标文件如出现所报单价与总价计算不符,则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异,则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2)实质上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采购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不真实、不正确内容

 的除外。

 (3)投标人在开标后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应以书面形式列出理由依据。以便投标当事人对被列举事实核证、澄清。

 19.3 比较与评价:评委对照评标原则及方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并独立评分。

 二十、废标条件与处理以及无效投标的认定

 20.1 废标条件与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接财政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的; 符合上述 1-3 条其中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20.2 无效投标的认定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约定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4)投标文件未盖法人或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代表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及未附有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和全权代表在投标单位任职有效外部证明材料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未明确的; (6)投标文件正副本均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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