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楣装修安全承诺书

来源:银行从业 发布时间:2020-09-07 点击:

  门楣装修安全承诺书

 篇一:04-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书(式样) 2

  万科广场(2012JP05地块)07子地块

  (3#、4#楼及周边地下室)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书

  项目名称:万科广场(2012JP05地块)07子地块三期(3#、4#楼及周边地下室) 项目地址:厦门市厦门北站斜对面,集美北大道以北、圣岩路以西、岩内路南、厦安高速以东的交汇处

  我公司有幸中标承建由厦门市万科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万科广场2012JP05地块07子地块(含3#、4#楼及周边地下室)工程,为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该工程顺利进行,我公司及项目经理河山向相关方,现就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由以下责任人按照各自责任范围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单位孙光华为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李书涛承担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责任人;

  成立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河山同志担任组长,技术负责人林华湘同志担任副组长,组员有李俊庭、谌宗辉、黄剑、陈永仁。

  二、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力争无死亡事件、无重伤事故、无中毒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坍塌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100%。

  四、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

  1、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适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及时审查、签证、支付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2、施工、监理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明确鼓励争创省、市建设工程优良样板工地,明确对荣获省、市优良样板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的工地予以奖励,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的工地予以处罚。

  3、项目安全管理资料使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4、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一线作业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安全培训的信息记录。

  5、按照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按照以下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1、严格遵守.JGJ59-2011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

  2、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制度健全,资料齐全,安全责任到人,安全措施落实。

  3、设置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总平面图挂设安全标示牌。

  4、抓好安全三级教育和日常安全防事故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5、施工用电规范,采用TN-S系统,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使用标准电箱,电线、开关、漏电保护器等使用合格产品。

 6、按规范搭设外脚手架,使用经过检测合格的安全网,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明确各楼层防护责任人。

  7、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有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施工外用电梯、塔吊、桩基安装拆卸方案,有完备的验收、检测手续,不使用没有安装防护罩、超过使用期限及没有保险装置的卷扬机,不使用单根钢丝绳的井字架,按规定搭设独立卸料平台。

  8、健全防护制度,落实防火措施,配足防火器材,不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气炉等,不在在建建筑物内居住或办公。

  9、严格遵守安全监督程序,按规定完成达标验收之后才进行施工。

  10、按规定编制各项特殊专项作业安全组织设计或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六、按照以下标准规范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1、按照JGJ59-2011标准和省建设厅有关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搞好文明施工。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大门坚固、美观、门楣书写企业、项目名称。

  3、施工现场布局合理、规范,六牌二图及各种标牌齐全,挂设整齐美观。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出入口、材料堆放场、宿舍、办公场所、仓库、厨房、厕所实现硬地化,施工现场卫生、整洁、排水通畅;材料实行分类堆放、整齐有序、标示规范。

  5、宿舍采用砖墙铁皮屋顶或其它安全实用的金属结构活动屋,不使用石棉瓦及树皮搭设。

  6、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槽,冲洗干净离开现场的车辆,防止环境污染。

  7、饮食及用水合格卫生标准,食物做到生熟分开,厨房设置纱门纱窗,有厨房卫生许可证及炊事员健康证。

  8、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工作,不引起周围居民投诉或纠纷。

  以上承诺为本企业及项目经理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有违反,愿接受相关方依法或依照约定给予处理,本承诺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年月日

 篇二:项目安全保证书

  篇一: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太仓市科教新城区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目标预控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以下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工程概况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起本项目施工的安全责任。1、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 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 安 全 员:证号: 联系电话:

  4、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2、向施工前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遵守jgj59——99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每月30日前填写现场隐患排查报告报送科教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2、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3、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当主要责任。

  5、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制度。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7、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

 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

 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9、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10、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11、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大门坚固、美观,门楣书写企业、项目名称。现场布局合理、规范,五牌一图及各种标牌齐全,挂设整齐美观。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周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2、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3、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5、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按规定登记使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先产权登记、安装前进行告知、办理使用登记、拆除前拆卸告知、办理注销登记

  16、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7、严禁辖区内的建筑工人及工程管理人员到天镜湖游泳。

  四、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中型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

 9、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10、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五、其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应提供相关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

  2、施工超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

  3、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和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六、各方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履行相关义务,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

  2、如实提供相关备案资料,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予以积极篇二:施工安全保证书

  施工安全保证书(范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

 用。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

  八、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九、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

 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一份留建设单位,一份留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月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日 日篇三:施工安全保证书

  施工安全保证书

  (仅适用于大港区)

  我公司在承揽户外广告及灯箱牌匾的制作安装施工中,严格遵照天津市灯光工程有关施工条例的标准实施,不违反大港区市容规划有关文件规定。施工过程中做到如下承诺:

  一、开工前协助客户及时到市容委申报相关手续,待行政准予下达后,进场施工。

  二、设计阶段保持与市容委沟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市容规划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三、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按操作规程施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不野蛮施工;加强现场管理,设专人负责监管,不占道、不扰民、不破坏环境卫生。

  四、注重安全措施工作,开工前对员工进行安全交底,提高其安全保护意识;注意用电安全,提高防火意识。

  五、施工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或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失的,本公司负全责。

  六、对本公司安装的广告牌定期进行检查,对设置时间较长的广告牌及时加固维护或建议客户更新或拆除。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美辰广告部

 篇三:装 修 施 工 协 议 书

  装 修 施 工 协 议 书

  甲方:南昌百力佳家居建材MALL

  乙方:

  为了确保能够规范、安全、快捷地完成装修工程,同时在装修 施工过程中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南昌百力佳家居建材MALL《商户装修施工管理手册》中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属商场内楼展位进行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至,双方同意遵照以下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力义务:

  一、装修场地围挡:

  施工队进场应先对装修展位建立完整地装修隔离围挡,围挡选用轻钢龙骨加石膏板、喷绘布,喷绘布悬挂整齐平整,上下用龙骨包边固定,进出口做门,门口摆放底垫,起到防火、防尘、美观作用。喷绘制作由商场企划部审定,围挡悬挂平整由商场物业部监督管理。

  二、装修施工规范:

  1、电线必须使用阻燃线;空气开关必须使用有CCC认证的知名品牌。

  2、装修必须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如必须使用非阻燃材料,须报商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但必须做好防火处理。防火涂料需达国家标准的品牌产品。

  3、原则上必须全封闭吊顶,如遇特殊情况(如:不吊顶、局部吊顶、局部铝格吊顶)。必须提前与商场协商解决。

  4、所有电路不得跨越防火分区(防火卷帘门)。

  5、消防通道绝对禁止私自改变设计用途。

 6、展位与过道相邻处采用通透处理,严禁完全使用整面实体墙。

  7、两道大梁之间最少预留一处检修口,全封闭吊顶顶部开关箱、表箱、阀门、空调风道口下方必须预留封口孔、检修孔,检修孔尺寸不小于60cm×60cm。

  8、柱子规格为60cm×60cm。

  9、门楣宽度为60cm,厅门宽度不小于2.4米,门厅及出入口如采用玻璃,必须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

  10、单个控制箱额定容量为5kw,总开关使用带漏保空气开关,插座使用16A双极漏保空气开关;单回路使用10A空气开关,单回路额定容量不超过1kw,灯头数量不超过20个;主电源线采用6平方单芯阻燃线,空气开关跳线为6平方阻燃线,各分支回路采用3×2.5平方阻燃线,灯具电源线采用3×1.5或3×2.5平方阻燃线;插座每只按100W计算,单回路不允许超过五只,超过五只按实际数量计算负荷,并另增加回路;轨道射灯安装为每0.5米一盏射灯,每单支回路只能控制6只导轨;严禁安装遥控器、面板开关控制灯具。

  11、靠过道须开门,方形图案为开门处。

  12、防火卷帘两侧预留不小于10cm的空间。

  13、所有TS灯具必须带接地线,不能使用非一体化灯具(含:超出薄型电子灯具、简易环形日光灯具、简易电子灯具、环形灯管、单头牛眼射灯);灯箱超过300w必须加装排风扇进行散热。

  14、严禁设置任何形式的跃层、阁楼、办公室。

  15、装修的施工队必须持有“有效的装修资质”证明。

 16、展位地台必须使用轻质材料,严禁使用砖、黄沙、石子堆砌;展位原则上不允许做水池或鱼池,如需使用,须报商场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设计、施工,但必须做好防水措施。

  17、装修材料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有环保标识。

  18、吊筋直径不小于8mm;吊顶龙骨:主龙骨壁厚不小于1.2mm,副龙骨壁厚不小于0.8mm;木龙骨需经商场特别批准后方可使用;板材、细木工板必须达到环保标准,有环保合格证方可使用;密度板禁止使用;特殊造型经商场总经理批准后可限量使用其它板材。

  二、装修期间:

  1、施工人员必需服从商场管理并佩戴安全帽和施工出入证。

  2、每天8:30可进场装修,18:00后需继续作业的,由施工负责人于17:30前到市场部办理加班手续。

  3、装修队进场施工前,由物业工程部电工制定电表,提供电表编号,商户凭表号到财务领取用电磁卡,预购电量不少于100度用于装修用电。

  4、装修临时用电必须配置临时用电箱,总开关不得超过20安培,必须带漏电保护,必须使用三芯护套软线或防水线,临时线必须架空布设,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8米;临时线接头不能超过2个,且必须错位连接。

  5、临时用电必须由商场电工负责接电,禁止施工队私自接电。

  6、需动火作业的,由楼层主管带领施工负责人到物业安保部办理动火手续,由物业安保部派监护员到场后方可施工,每日动火作业时间

 9:00---17:30。电焊(气割)工作场所,必须有防火设备,焊接(气割)点周边半径5米以内,必须清除所有易燃物。

  7、所有装修材料必须经安保、电工人员确认后方可运进商场使用。

  8、必须采用铁质线管布线(含照明、电话、网线、音箱线),必须使用阻燃线,地面预埋线管可采用pvc线管或铁质线管进行防腐处理后铺设;所有线管直径不得小于20毫米,壁厚不得小于1毫米。

  9、商户内如设有库房,库房内只允许安装防爆灯,禁止安装配电箱、插座、面板开关。

  10、除灯具展位外禁止使用面板开关、遥控开关,灯具展位如使用上述开关需经商场总经理特批。

  11、禁止商场结构梁钻孔、安装吊杆,禁止借助商场消防管道、通风管道、桥悬挂临时线、吊顶、吊灯等任何物品。

  12、自 月 日起,所有未完工商户必须建造、使用喷绘布+轻钢龙骨+石膏板围挡,喷绘布图案可使用商户展品或商场企划部指定图案,开设出入口,设置脚垫,禁止使用彩条布围挡。

  13、商户装修垃圾统一装袋,每日施工结束后全部运至商场指定堆放点,不准遗留在施工现场。

  14、禁止在公共区域堆放物料或进行加工作业。

  15、运输材料必需使用带充气轮胎的车辆,车体支架与地面接触部分必需使用柔性材料包裹。

  16、禁止在公共区域树立铁质梯子,脚手架必须安装轮,无轮与地面接触部分必需使用柔性材料包裹,厚度不小于1公分。

 17、必须按照商场消防、设备、电工要求开设检修口,检修口尺寸不小于600*600mm。

  18、隐蔽工程(吊顶、隔断、灯箱)完工后,必需经市场部、物业安保部和工程部对电工、设备、消防检验合格、照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商场有权采取破坏性检验方式补检。

  19、使用油漆、香蕉水、强力胶、稀料等易燃易爆材料,应按当日使用量带入商场,完工后必须全部带出商场,不准在现场存放。

  20、 月 日前,商场内卫生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 月 日后,禁止施工人员携工具进入卫生间。

  21、禁止在商场内住宿、烧饭,禁止吸烟,禁止给电瓶车充电,违者罚款100元/次。

  22、商户装修整体完工后,向市场部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场部联系企划部、物业部共同参与验收。

  三、上样期间:

  1、 月 日起,凡验收合格的商户均可安排上样。

  2、上样截止时间至 月 日18:00; 月 日后,每日上样时间8:00-9:00;17:30-21:00,其它时间段禁止上样。

  3、上样运输时,必须服从商场工作人员指挥,按顺序上下,禁止拥挤、争吵。

  4、上样期间,商户必须在本展位内拆包装,禁止将货品及包装物堆放在公共通道、消防楼梯内,所有包装物由商户带出商场。

  5、禁止使用观光电梯、扶梯上下货物,扶梯停止运行时,禁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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