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遇到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二)

来源:银行从业 发布时间:2020-07-23 点击:

 【必读】遇到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二)

 本篇主要介绍受害方在事故发生后应注意的问题:

  一、责任划分。事故发生后,除了治疗,最重要的事就是事故责任划分。虽然说定责是交警的职权,但实践中交警往往要求双方协商,确定责任后,再出事故认定书。了解交警定责的基本原则对定责以及后期赔偿会有很大帮助。如事故定责对伤者有利而车主不服提起复核,这时可以尽快提起民事诉讼,因依道交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一旦事故赔偿进入诉讼程序,则复核立即中止。

  二、收集事故车辆以及保险的基本信息。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可能交警不会复制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和保险信息,伤者应要求交警予以复制,为后期诉讼索赔做好准备。很多案子,等治疗终结再起诉时苦于找不到被告以及保险公司信息而耽误了很多时间。

  三、保留好看病所花费的所有票据,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请护工的护理费等。对有需要购买的其他器具比如拐杖等要开具发票。另外,办理出院时把用药清单和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保留好,如果后期需要继续治疗的,还要开具后期治疗医疗费证明。

  四、如果事故可能造成身体残疾,要咨询律师或法医伤残情况。定残的时间很有讲究,评残早了可能伤残级别高但影响误工期限,评残晚了可能恢复得比较好导致没有伤残。

  五、诉讼时效。按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一年。但这一年从哪一天开始起算,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院掌握也较宽松,一般来说,如果有伤残,最后的起算点是评残结果出来后,如果没有伤残,那从最后一次就诊或最后的建议休息证明到期时开始计算。因此,不要久拖不决,最后因为超了诉讼时效而败诉。

  六、如果有财产损失,要要求保险公司定损,未经定损可能导致财物损失主张得不到支持。如果车辆要维修,要开具维修发票。如果是手机或衣物等财物要提供购买发票并保留好毁坏的原物。

  七、起诉地点的选择。依民诉法规定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一般就是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包括保险公司所在地和驾驶员所在地(如果存在雇佣关系的则为雇主所在地)。因最高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赔偿的基本原则是适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标准,这里的法院所在地一般以省为单位,但宁波这样的计划单列市除外。因此,在哪里起诉就显得由为重要。同样的案子,在浙江,在上海和在贵州,赔偿金额可能相差好几十万。当然,很多案子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是在同一个地方的,并不存在多个管辖法院的问题。

  八、起诉时间的选择。因如上所说,最高院的规定,赔偿标准是适用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的标准。而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新一年的赔偿标准肯定是高于去年。这时什么时候起诉就体现了律师的专业性。

  九、如果伤得较重,尽量不要在交警队调解结案。一般交警队会通知保险公司和伤者进行调解,这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给出的调解赔偿标准是非常低的,这正是保险公司掌握了伤者想快速处理拿钱的心理而压低了赔偿标准。一旦案件进入法院诉讼,即便调解结案,赔偿标准也明显高于交警队时的赔偿标准。这就是同伤不是价在这类案件当中的体现之一。

  再就是尽量请有这类办案经验的律师。交通事故案子是一类具有一定专业性的案件,在处理当中除了城农标赔偿问题,还有误工费计算,责任划分的计算,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分割计算等都具有专业性。经验丰富的律师能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随着车辆的普及,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也越来越多,所以,在遇到交通事故时,我们一定知道怎么做,以下内容可帮我们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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