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DOCX,40页)

来源:经济师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集团地面 35KV 及以上主供电系统安全可靠供电,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理主供电系统各类事故,维护矿区社会稳定,保障煤矿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地面主供电系统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供电安全管理,突出对突发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加强危机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供电系统缺陷,提高供电系统运行的可靠程度,有效防止重特大供电安全产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重特大突发事故处理、应急抢险以及快速恢复供电系统运行正常的能力。

 1.2.2 统一指挥。对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坚持“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力”的原则,在各级领导和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积极有效的开展对突发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系统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供电等各项应急工作。

 1.2.3 快速反应。在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故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1.2.4 、保证重点。遵循“统一调度、保证重要区域、重点用户保安用电”的原则,在突发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将保证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突发事故范围扩大,防止发生主供电系统大面积停电。在供电系统恢复中,优先恢复重要区域、重点用户和重要输变电设备,努力提高整个系统的恢复速度和效率。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江苏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集团本部地区应对和处理对地面 35KV 及以上主供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各类突发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集团 35KV 及以上主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周卫伟、鹿士明,副组长:王平、刘广民、王建华,组员:郑钢、孟宪郎、周新徐、刘龙顺、李德俊、刘立训、杨秋民、刘振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运科,由刘龙顺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供电处总值班设在电力调度室,作为应急指挥、协调、调度中心和信息接收平台,负责突发事故信息的接收工作。

  另设调度运行组、变电抢修组、线路抢修组、安全技术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用电管理组七个专业应急工作组。

  2.2 主要职责:

 2.2.1 组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督促制定并批准总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统一领导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恢复供电等应急工作;调集分配各种抢险救援力量,调集各种保障物资和交通工具,在特大突发性事故、事件处理中行使指挥权,发布和上报现场信息。

 2.2.2 副组长:负责组织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的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组织指挥输、变电设施的抢修以及电网调度运行工作;协助组长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2.2.3 组员:负责本部门职责管辖内事故抢修的组织及事故处理工作。

 2.2.4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负责供电系统运行的监督和调控,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

 2.2.5 调度运行组:组长由调度运行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工程技术人员和电力调度室班长、当值正值组成。主要负责根据现场当值汇报的各种停电事故现象、运行方式和《事故处理规程》进行分析判断,拟定正确的操作方案,及时准确的发布各种命令,采取各种方式隔离故障点,恢复矿井供电。同时将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正确、完整地做好事故记录。

 2.2.6 变电抢修组:组长由修试工区区长担任,组员由该工区工程技术人员和各班长、组长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集团公司 35KV 以上变配电设备的现场抢修,包括抢修的人员组织、材料、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准备及现场抢修方案和现场临时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布置等。

 2.2.7 线路抢修组:组长由线路工区区长担任,主要成员由该工区工程技术人员和各班长、组长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对 35~110KV 线路事故抢修工作,包括抢修人员的组织、线路材料的准备及现场抢修方案及临时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制定与布置等。

 2.2.8 安全技术组:组长由安技科科长担任,主要职责是现场抢修需要的各种技术资料、方案的准备和事故、事件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及现场安全技术问题的处置。

 2.2.9 物资供应组:组长由综合科科长担任,主要负责抢险所用物资材料备品备件、车辆及铁件加工的准备和现场抢修所用的急需品的采购。

 2.2.10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职责负责抢修人员现场救护和现场人员的生活安排。

  2.2.11 用电管理组:组长由用电管理科长担任,组员由该科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事故、事件应急抢险工作有关矿、厂的联系工作,现场事故原因的调查和整理填写事故报告。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警级别

  按照集团公司 35KV 及以上主供电系统内设备突发性事故严重紧急程度划分预警级别分为:

 3.1.1

 一般事故(对应应急状态为:事故预警)

  主供电系统发生单相接地、设备异常、保护发出预警信号等,短期内不进行处理,会诱发停电事故。

 3.1.2

 较大事故(对应应急状态为:一级应急)

  主供电系统单回路供电,故障回路预计停电持续时间在 4 小时以内的事故。

 3.1.3

 重大事故(对应应急状态为:二级应急)

  主供电系统单回路供电,故障回路预计停电持续时间在 4 小时以上的事故。

 3.1.4

 特大事故(对应应急状态为:三级应急)

  主供电系统双回路停电,短时间内不能恢复供电的事故。

  3.2 安全预防措施

 3.2.1 加强对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监控和研究,及时排查主供电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完善和处理。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力推“六化”技术改造,通过完善主供电系统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与电力调度监测控制系统的联网运行,提高主供电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水平,加强主供电系统建设,构建灵活可靠的主供电系统结构等措施,努力确保主供电运行安全。

 3.2.2 加强输、变、配电设备的运行、维护、消缺、检修工作,保证输、变、配电设备的健康、安全运行,35KV 及以上重要枢纽变电所应制定、完善“防变电所全所停电事故预案”,并落实反事故措施。

 3.2.3 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将事故限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主供电系统事故扩大化。

 3.2.4 加强特殊季节、特殊地区、特殊装备、特殊气候条件等特殊情况下主供电系统的检查维护,落实包机责任制,实现隐患闭环管理,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3.2.5 落实预警控制措施。在预警状态下,各单位、各部门应立即启动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预警控制措施。

 3.2.6 保证电网调度命令的正确、迅速执行。在紧急、事故状态下,为保证主供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保证重要区域、重点用户的供电,供电处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

 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级运行值班员必须服从供电处值班调度员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3.3 电力设施的保护

 3.3.1 为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3.3.2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任何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在架空电力线路、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作业或活动必须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3.3.3 为保障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闯入变电站,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破坏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或其他影响电网正常运行的行为。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启动程序

 4.1.1

 当值调度员是供电系统状况的直接监控人,当突发停电事故时,当值调度员应及时判断供电系统事故所处的状态(预警或一级应急、二级应急、三级应急状态),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汇报。

 4.1.2 接受到突发事故信息后,应急办公室立即召集办公室成员到达指挥中心,对突发事件进行初步分析后,根据事故类型向相关部门和专业应急工作组发布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命令。

 4.1.3 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型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应急领导小组确认事故等级,并向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4.1.4

 根据响应级别、突发事故的类型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

 4.1.4 .1 柳新变电所发生变配电设备故障,引起大面积停电、单回路供电,启动《110KV 柳新变电所事故应急预案》。

 4.1.4 .2 35KV 变电所一次及主变发生故障,引起大面积停电、单回路供电,启动《35KV 变电所一次及主变事故应急预案》。

 4.1.4 .3 地面 35KV—110KV 主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引起大面积停电、单回路供电,启动《地面 35KV—110KV 主供电线路事故应急预案》。

 4.1.4 .4 柳新变电所发生电气火灾事故,启动《变电所电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4.1.4 .5 检修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启动《检修施工现场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4.2 应急处理一般原则

 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组织事故抢修,快速恢复电网供电;各专业应急工作组协调一致,严密组织,尽可能减少停电带来的损失;在电力事故抢修过程中,要给予交通、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耽搁、阻碍供电系统事故抢修。

 4.2.1 重、特大突发事故

 4.2.1 .1 重、特大突发事故由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到达指挥中心,10 分钟内向所有部门和专业应急工作组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并宣布进入重、特大突发事故紧急状态。

 4.2.1 .2 宣布停止非涉及该应急事故的一切活动,10 分钟内通知全体处理人员,处理人员 20 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

 4.2.1 .2 物资专业组、抢修专业组人员将应急处理器材、机械、物资在 20 分钟内准备就位,并保证应急处理人员在 30 分钟内出发。

 4.2.1 .3 除现场应急处理人员之外,警报解除前,其他人员在指定的地点 24 小时待命。

 4.2.1 .4 物资专业组在在 20 分钟内调配好应急车辆,制定最佳行驶路线和方案,警报解除前,其他所有车辆和人员 24 小时待命。

 4.2.2 较大、一般突发事故

 4.2.2 .1 较大、一般突发事故由应急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生产副组长或应急办公室主任第一时间召集相关应急专业小组成员到达指定地点,10 分钟内向各专业工作组和部门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并宣布并进入较大、一般突发事故紧急状态。

 4.2.2 .2 十分钟内通知全体处理人员,处理人员 20 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

 4.2.2 .2 物资专业组、抢修专业组人员将应急处理器材、机械、物资在 20 分钟内准备就位,并保证应急处理人员在 30 分钟内出发。

 4.2.2 .3 除现场应急处理人员之外,警报解除前,其他人员在指定的地点 24 小时待命。

 4.2.2 .4 物资专业组在在 20 分钟内调配好应急车辆,制定最佳行驶路线和方案,警报解除前,其他所有车辆和人员 24 小时待命。

  4.3 应急结束

  调度值班员根据供电系统恢复情况,确认重要单位、重要区域已恢复供电,供电系统基本恢复正常运行,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无其他对供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因素,作出应急事故结束的判断。经汇报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确认后,宣布供电系统电网恢复正常状态,宣布解除紧急状态。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1.1

 集团公司所属各用电单位应结合主供电系统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各类突发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限制突发事故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产恢复措施。

 5.1.2

 经常性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反事故演习,定期组织应急抢修、停电抢修演练。制定重要用户和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抢险的保电措施,并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5.1.3

 加快供电系统技术改造,化化供电系统结构;及时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和事故紧急拉限电方案,为供电系统事故处理提供有效手段。

 5.1.4

 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各类突发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

  5.2 物资保障

 5.2.1 应保障突发事故应急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施工机械设备、保安设备、消防设备、电力抢险物资和器材、照明设备等配备,做好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物资的储备和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台帐,实现专人、专库管理。

 5.2.2 应及时提出应急处理需要的物资需求,审批后提交给物资部门进行采购。

 5.2.3 应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5.2.4 应及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补充、更新。

  5.3 人员保障

  应建立应急事故抢险抢修队伍档案,加强供电系统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 宣传

  加强全体员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集团公司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2 培训

  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6.3 演习

  应急领导小组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专业应急小组以及和用电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7 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8 后期处置

  8.1 事故调查

 8.1.1 大面积停电之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有关部门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8.1.2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8.1.3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8.2 改进措施

 8.2.1 大面积停电之后,应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供电系统应急预案。

 8.2.2 应及时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9.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 附件

  10.1 集团 35KV 及以上主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10.2《地面 35KV—110KV 主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0.3《110KV 柳新变电所事故应急预案》

  10.4《35KV 变电所一次及主变事故应急预案》

  10.5《地面 35KV—110KV 主供电线路事故应急预案》

  10.6《变电所电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0.7《检修施工现场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0.8《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通讯电话》

  10.9 集团各(厂)矿变电所电话

  附件一:

  集团 35KV 及以上主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工作流程图

  突发事故及抢修情况汇报

  徐州矿务集团应急领导小组

  下达指令

  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相应情况汇报

  下达指令

  相应情况汇报

  突发事故及抢修情况汇报

  调度运行组

  物资供应组

  变电抢修组、线路抢修组

  安全技术组安监科

 用电管理组

  负责抢险所用物资材料备品备件、车辆及铁件加工的准备和现场抢修所用的急需品的采购

 事故抢修,包括抢修的人员组织、材料、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准备及现场抢修方案和现场临时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布置等

  现场抢修需要的各种技术资料、方案的准备和事故、事件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及现场安全技术问题的处置

  负责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在关矿、厂的联系工作

  下达指令

  下达指令

  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

  及时发布各种命令

  采取各种方式隔离故障点

  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修人员现场救护和现场人员的生活安排

  附件二:

  地面 35KV—110KV 主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障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结合地区季节突发事故特点,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性供电事故,提高突发性供电事故的处理能力,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供用电,特制订集团主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仅适用于集团地面 35kv—110kv 主供电系统。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副组长:

 小组成员:

 三、主要职责:

  根据现场当值汇报的各种停电事故现象进行分析判断,研究制定总体突发事故处理方案,调集各种抢险保障物资、交通工具和救援力量,拟定正确的操作方案,及时准确的发布各种命令,采取各种方式隔离故障点,恢复矿井供电。同时将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在突发性供电系统事故、事件处理中行使调度指挥权。负责正确、完整地做好事故记录。

  四、事故处置的程序

  (一)上级电源系统停电

  1、相关变电所要立即向集团电力调度室(电调)汇报停电时间,进线电源名称。

  2、电力调度室:

  1)及时与上级调度联系,落实故障原因,尽快恢复送电;

  2)及时通知值班人员、相关单位和变电所,做好配合上级系统处理事故的准备工作;

 3)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处有关领导;

  4)若短时间内不能恢复供电时,则要及时通知相关生产矿井 35kv 变电所当值值班员,并向集团生产调度室汇报;

  5)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实时保持与上级调度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

  3、配合处理事故时,杜绝将事故扩大。

  4、尽快调度落实用户恢复送电情况。

  (二)本级系统事故处理程序:

  1、相关变电所要立即向集团电力调度室(电调)汇报。

  2、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和切除故障点。

  3、正确调度指挥,尽快恢复非故障部分的运行(或恢复系统热备用状态)。

  4、调度落实用户恢复送电情况。

  5、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和相关单位进行检查、抢修。

  6、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7、杜绝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将事故扩大。

  (三)

 35kv 变电所主供线路失电,备自投(BZT)动作失败的一般处理原则:

  1、立即脱离 BZT(因柳新、垞城、张双楼、三河尖 BZT 具有自适应功能,不需人工脱离),并分断开故障线路进线开关。

  2、迅速查明故障原因并切除故障点。

  3、确认备用线路带有电压后,迅速合上备用线路进线开关。

  4、恢复线路供电后,调度落实用户恢复送电情况。

  (四)35kv 变电所主变压器故障一般处理原则

  1、主变过流保护动作跳闸时:

  1)迅速查明并切除故障点(必要时分断下级母联开关),若故障点不明时应拉且所有 6KV 出线开关,对原运行变压器抢送电(一次),抢送成功则按负荷类别逐级恢复供电。

  2)若对原运行变压器抢送不成功,则立即投运备用变压器。

  3)恢复线路供电后,调度落实用户恢复送电情况。

 2、主变差动保护或重瓦斯保护动作跳闸时

  1)严禁抢送电,立即抢送备用变压器;

  2)恢复主变供电后,调度落实用户恢复送电情况。

  3、主变压器出现异常时

  1)快速、正确地判断异常原因。

  2)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检查、检修。

  3)缩短巡视周期、加强重点巡视,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4)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五)柳新变电所

  1、主供电源线路失电(BZT 动作失败)时:

  1)要立即分断主供电源进线开关(如母线故障则要分断相应的母联开关),查明故障原因,切除故障点。

  2)确认备用线路带有电压后,迅速合上备用电源进线开关。

  3)操作过程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电力调度室。

  2、主变差动保护、重瓦斯保护、零序保护(间隙零序、零序过电压或零序过电流)动作跳闸时

  1)严禁抢送原运行主变。

  2)立即投入备用主变。

  3)操作过程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电力调度室。

  3、主变过流保护动作跳闸时

  1)迅速判明并切除故障点(必要时分断下级母联开关)。

  2)抢送原运行主变(一次),如抢送失败,则抢送备用主变。

  3)操作过程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电力调度室。

  五、故障处理时,当值值班员(调度员)应做到

  1、切除故障点时必须考虑相关变电所 6kv 母线是否存有故障。

  2、切除故障点后,要做好安全措施,配合抢修,事故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记录,故障消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防范重点

  (一)调管辖部分的防范重点

  1、东部调管辖部分

 集团电力调度当值根据 35KV 变电所及 6KV 变电所汇报变电所确无电压的现象后,判断为 220KV 潘家庵变电所和夏桥 35KV 变电所系统故障引起,集团电力调度室当值积极向贾汪区调汇报矿井停电情况,迅速向贾汪区调了解系统相关情况,并及时将了解的情况向指挥部汇报,督促贾汪区调尽快恢复系统电源的供电。对在10 分钟之内仍不能恢复电源供电时,由电力调度室当值迅速将此情况汇报给集团公司生产调度室启动撤人预案。同时,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室应加强对韩桥、权台、旗山矿变电所当值的调度,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来电的监视工作。

  2、西部市调管辖部分

 西部市调管辖部分主要指 110KV 西郊变出线的卧牛、新河、义安环网系统。集团电力调度室当值根据卧牛和义安变电所当值汇报变电所确无电压的现象后,并询问市调为西郊变系统故障引起,短时无法恢复电源供电时,由集团电力调度室当值与市调联系后,临时调整赵马线出线保护定值,脱离王马二路 76#开关保护装置,分别拉切义安 83#、卧牛 63#开关,大刘矿拉切西刘线进线开关后,启用王马二路第三电源,返送王门 35KV变电所,继而对卧牛、义安、大刘等矿送电,送电前各矿井除风机和水泵外其他负荷一律压掉。

  3、西北部中调管辖部分 中调管辖的西北部系统主要指垞城电厂、110KV 九里山变电所。集团公司 110KV 柳新区域变电所主电源来自于以上两个场所,另外垞城矿电源直接来自于垞城电厂 35KV 出线。集团电力调度室根据柳新 110KV 变汇报变电所确无电压的现象后(包括 110KV 垞城 799 线、110KV 九柳 793 线),即向中调汇报柳新 110KV 区变停电的情况,并积极督促中调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柳新 110KV 变电所供电,当柳新 110KV 两路电源暂时均不能送电时,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室当值与中调联系,庞庄矿井启用 6KV 华美电厂联络线返送庞庄井负荷,作为紧急用,同时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室当值迅速将了解的系统情况向局生产调度汇报采取撤人预案。110KV 柳新变电所当值应严密监视两电源的来电情况,一旦某一电源有电即可恢复设备运行,保证柳新供电的各矿井安全用电。

  4、沛调管辖的孔庄系统部分

 因张双楼 35KV 供电系统较为复杂,加之井下涌水较为严重,故对供电的可靠性要求较高,集团电力调度室当值根据张双楼 35KV 变、张双楼西凤井 35KV 变当值汇报确无电压的现象后,判断为孔庄变系统故障引起时,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室当值迅速向沛县调度汇报张双楼矿的停电情况,并向该调度了解系统事故情况,积极督促该调度机构尽快恢复张双楼矿的供电电源。若在 15 分钟以上仍不能恢复张双楼矿的供电时,且沛调对何时能恢复没有确切地把握时,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室当值通过向集团公司生产调度室汇报,采取撤人预案。

  (二)本系统管辖设备的故障导致矿井停电的处置方法:

  当本系统管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矿井停电时,系统的操作由调度和变电所当值处置;故障设备的抢修由供电处修试工区或线路工区处置。

 1、对系统的操作处理:由调度当值根据变电所当值汇报的事故现象,按照集团地面 35~110KV 主供电系统应急预案的操作程序,尽快恢复矿井送电,当矿井双路电源均有故障导致矿井短时无法供电时,凡存在第三电源的(即与外系统联系的电源),要通过调度协调、联系,采取相应措施,启用第三电源()

  2、现场设备的抢险抢修处置:无论是单、双路电源故障(包括变配电设备),设备维护单位在接到调度电话时,应立即组织人、材、物进行抢修准备,迅速到达现场,根据现场事故状况,制定临时抢修施工方案和现场临时安全措施,对抢修施工方案特殊、复杂的应经处指挥小组批准,现场布置的临时安全措施,由安全监察科负责现场监督执行,防止发生意外。

  附件三:

  110KV 变电所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柳新变电所的安全运行工作,确保柳新变电所安全供电,特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柳新变电所急事故、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现场的事故现象,分析、判断事故性质、范围,制定现场应急处理操作方案,及时向调度部门汇报,尽快恢复柳新变电所的供电,保证西北地区矿井供电安全。

  二、柳新变电所全所失电时:

 变电所当值人员应首先观察 110kv 母线是否有电压,若有电压,全所失电可能是由于主供电源和上级系统能故障引起,且 110kv 备自投动作成功,已倒用到备用线路,变电所瞬间失电,处理方法如下:

  1、解除警报,

  2、将 799#和 793#开关复位,

  3、汇报电调。

  4、当值人员如果发现 110kv 母线没有电压,但备用线路电压,全所失电可能是由于主供电源和上级系统能故障引起,且 110kv 备自投动作不成功,引起变电所瞬间失电,处理方法如下:

  4.1 脱离备自投装置。

  4.2 拉开主供电源进线开关。

  4.3 合上备用线路进线开关

  5、当值人员如果发现 110kv 母线没有电压,两条进线无电压,35kv、6kv 母线均失压,当值人员应认为出现了严重的全所失电事故,由变电所的班长或值长立即组织全所当值人员对应急事故的处理:

  5.1 对当值人员进行分工,

  5.2 向调度汇报。

  5.3 检查 110kv 母线,确认是否变电所内部故障引起电源两回路跳闸。

 5.3.1 若是 110kv 母线故障引起,

  应立即隔离本段母线故障后,向调度再汇报,请求上级送非故障段电源线路。

 5.3.2 若不是本所故障引起,可能是由于两条电源线路或上级系统能故障引起,经检查后

 5.3.2 .1 向调度汇报;

 5.3.2 .2 停用 110kV 备自投;

 5.3.2 .3 拉开主供电源进线开关;

 5.3.2 .4 加强监视 799#、793#开关线路 PT 电压;

 5.3.2 .5 及时将来电的线路投入运行。

  6、主变保护动作跳闸的处理

  6.1 当运行主变发生差动和重瓦斯动作跳闸时,严禁抢送原运行变压器,立即投入备用变压器。

 6.2 当主变过流保护动作跳闸时,应立即对母线设备进行外部检查,迅速判明并切除故障点,对原运行变压器抢送一次,如抢送失败,则抢送备用变压器。

  6.3 当主变间隙零流、零序过压保护动作跳闸后,严禁抢送原运行变压器,立即投入备用变压器。

  三、110kV 主供电源失电时的处理

  1、当柳新 110kV 主供电源线路失电备自投动作时

  备自投装置动作,倒至备用线路。解除警报,将 799#和 793#开关复位,汇报电调。

  2、当柳新 110kV 主供电源线路失电备自投拒动时

  脱离备自投装置,拉开主供电源进线开关,合上备用线路进线开关(在操作前应验明备用线路确有电压)。

  3、当柳新变电所 110kV 两条电源线路同时失电时

  停用 110kV 备自投,拉开主供电源进线开关,加强监视 799#、793#开关线路 PT 电压,及时将来电的线路投入运行。

  四、主变保护动作跳闸的处理

  1、当运行主变发生差动和重瓦斯动作跳闸时,严禁抢送原运行变压器,立即投入备用变压器。

  2、当主变过流保护动作跳闸时,应立即对母线设备进行外部检查,迅速判明并切除故障点,对原运行变压器抢送一次,如抢送失败,则抢送备用变压器。

  3、当主变间隙零流、零序过压保护动作跳闸后,严禁抢送原运行变压器,立即投入备用变压器。

  五、35kV 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的处理

  1、根据 35kV 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和监控机上的报文查到接地线路。向电调汇报,经电调当值同意后,拉切该线路。

  2、如果报文不显示故障线路。向电调汇报,经电调当值同意后,依次拉开 35kV 柳夹一路 85#开关、35kV 柳楼一路 89#开关、35kV 柳庞二路 84#开关(拉开无变化后再合)。如果以上备用线路都试跳后没有发现故障线路,向电调汇报,经电调当值同意后,依次试跳 35kV 柳庞一路 83#开关、35kV 柳夹二路 86#开关、35kV柳张线 92#开关、35kV 柳楼二路 94#开关,当试跳某线路时系统恢复正常,该线路即为故障线路。

  3、必要时由电调下令分断下级母联开关进行查找。

  六、6kV 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的处理

  1、根据 6kV 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和监控机上的报文查到接地线路。如果故障线路为 6kV 柳新一路、6kV 东城一路或 6kV 东城二路,通知下级变电所转移负荷,然后切除故障线路;如果故障线路为 6kV 所用变二路,应将所用电倒至 400V1#总板运行,然后拉切该线路;其余线路可直接拉切,向电调汇报。

 2、如果报文不显示故障线路。除 6kV 柳新一路、6kV 东城一路、6kV 东城二路和 6kV 所用变二路外,可依次拉开其余出线开关(拉开无变化后再合)。如果依然没有发现故障线路,通知东城井、柳新矿转移负荷,将所用电倒至 400V1#总板运行,然后再试跳其它线路。当拉开某线路时系统恢复正常,该线路即为故障线路。

  3、必要时分断下级母联开关进行查找。

  七、直流系统故障

  当直流系统出现接地无法解除时,应立即向电调汇报。

  附件四:

  35KV 变电所一次及主变事故应急预案

  1.变压器发生故障

  1.1 主供电变压器发生故障跳闸时,应首先查明是什么保护动作,若是过流保护动作跳闸,应首先切除故障点,对变压器进行抢送电,若是差动及重瓦斯保护动作跳闸,应立即投入备用变压器运行,然后对故障变压器进行检查。

 1.2 当两台主变同时发生故障,且短时不能修复时,应立即通知各矿撤人,并尽快进行抢修,恢复矿井供电。

  1.3 当变压器出现异响、过热、放电或发出事故报警信号时,应仔细观察,准确判断,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2、开关发生故障

  2.1、主供电系统开关发生故障时,应查明原因,找到故障点进行处理。若是故障造成严重的电弧使开关触头熔化,使动静触头焊在一起无法分开;或是因灭弧室烧毁而导致分、合失灵。应立即投入备用开关运行,然后对故障开关进行检查。

  2.2 当主供电系统互为备用的两台开关同时发生故障,且短时不能修复时,应立即通知各矿撤人,并尽快进行抢修,恢复矿井供电。

  2.3 当负荷(隔离)开关出现异响、过热、放电时,应仔细观察,准确判断,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3、直流控制系统接地故障

  3.1、分清接地故障的极性,分析故障发生的原因。用分网法缩小查找范围,将直流系统分成几个不相联系的部分。

  3.2、对于不太重要的直流负荷及不能转移的分路,利用“瞬时停电”的方法,查该分路中所带回路有无接地故障。注意:瞬停直流电源时,应经调度同意,时间不应超过 3 秒钟,动作应迅速,防止失去保护电源及带有重合闸电源的时间过长。为防止保护误动作,必要时在顺断操作电源前,解除可能误动的保护,操作电源正常后再投入保护。

  3.3、对于重要的直流负荷,用转移负荷法,查该分路而带回路有无接地故障。查找直流系统接地故障,随时与调度联系,并由二人及以上配合进行,其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监视表计指示及信号的变化。

  4、当供电系统发生停电和设备事故时,工区领导接到电力调度室通知后,要立即询问、了解清楚事故情况、设备现状,及时判定事故处置方案,通知应急抢修人员配备相关工具、材料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事故情况,进行相关安全措施的布置和传达进行抢修,并及时向处有关领导汇报现场情况。

  附件五:

  地面 35KV-110KV 主供电架空线路事故应急预案

  1、指导思想:缩小停电面积,尽快更换已损坏电杆,缩短停电时间,及时恢复供电。

 2、主供电系统事故类型:线路常见故障:

  (1)导线损伤、断股、断裂;

  (2)因外力作用(杆基失土、洪水冲刷、外力撞击等)发生倒杆;

  (3)因氧化、腐蚀等原因产生接触不良,导致接头发热;

  (4)因气温升高、负荷电流过高或导线附冰,导致弧垂增大,引起导线对被跨越物放电;

  (5)单相接地、两相短路、三相短路、缺相;

  (6)气温、风、雨、霜雪、雷击以及污秽空气、树木生长等影响安全供电。

  3、应急预案启动:

  (1)电力调度室接到主供电系统事故报告时,应向报告人询问清楚事故发生地点、范围及原因。

  (2)电力调度室应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应急工作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①事故地点,②事故发生的线路名称及杆号、杆型,③事故造成的停电面积。

  (3)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启动本事故应急预案。

  (4)线路抢修组组长负责主供电线路事故处理的现场总指挥,组织本部门联系协调相关方进行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

  (5)线路抢修组安排人员(两人以上)携带安全工器具赶往事故现场,确定断开事故点电源方案,实施事故现场清理,做好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6)根据现场人员反馈的信息,物资供应组、线路抢修组负责事故抢修所需物资、材料的准备工作。备品材料不能满足事故抢修工作时,物资供应组负责事故抢危物资供应。

  (7)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办公室根据现场反馈信息,组织指挥事故抢修工作,线路抢修组负责线路事故抢修。

  4、事故应急程度

  4.1 事故巡查

 4.1.1 线路抢修组接到电力调度室线路发生故障、开关跳闸、组织抢修指令后,应组织人员到现场巡视查明事故原因。

 4.1.2 线路抢修组立即召集有关人员汇合工区,同时通知汽车班做好出车抢修准备。

 4.1.3 根据线路状况、地理位置制定巡视方案及措施,按排人员前往该线路进行全线巡视,查找故障点。

  4.1.4 巡视人员携带望远镜到达现场后,应核对线路名称,进行具体分工开展巡视检查,并交待巡视内容、标准和注意事项并保持通讯畅通。

 4.1.5 根据故障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巡视,检查应到位,逐基杆塔巡查,不得漏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巡视结束工作负责人应将巡视结果及时汇报处有关领导。

  4.2 事故抢修

 4.2.1 根据故障类别(单项接地、二相短路、三相短路、倒杆、断线、缺相、绝缘子闪络等故障),抢修领导小组应汇同有关人员制定抢修方案,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2.2 准备工具、物质、材料、配品备件装车,赴事故现场。

 4.2.3 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核对线路名称和杆号,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分析危险点,口头布置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和任务交底,进行具体分工

  4.2.4 由专人用合格的验电笔在作业地段两端进行验电,并设专人监护,确无电压后,在作业地段两端装设临时接地线。

 4.2.5 抢修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架空送电线路检修工艺规程》

 4.2.6 抢修工作结束,工区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工作负责人应清点工具、材料是否遗忘,杆上作业人员是否从杆塔上全部撤离,确无问题后,方可拆除两端临时接地线。

 4.2.7 工作结束恢复送电,抢修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汇报:抢修工作已结束,临时接地线已拆除,人员全部撤离,线路可以恢复送电。

  四、事故处理安全措施:

  (1)紧急事故处理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必须填写事故抢修单,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必须亲自检查安全措施是否齐全,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时加以补充。

  (2)按照现场确定的断开事故点电源方案,组织实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并恢复与事故点无关线路的供电。

  (3)做好参加抢修人员现场分工并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参加抢修人员不足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调用。

  (4)倒杆事故处理最重要和最耗时的是挖坑工作,第一组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首先确定新杆位置,进行挖坑。在确定新杆位置时,应考虑各种因素①“T”接杆、转角杆应在原位挖坑;②直线杆可选择在原杆大号或小号侧 两米 内挖坑,不能在线路外侧或远离原杆位选择新杆位。(注意事项:挖坑前应先观察现场环境,原杆未完全倒落或有危及挖坑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在现场清理后方可进行,不准在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入工作现场从事挖坑和任何工作。)

  (5)事故处理结束后拆除所有预设安全措施,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全面检查工作现场确认预设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查明所有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工作现场,方可下令恢复供电。

 (6)恢复供电时,安全监督员应现场监护,工作负责人应在事故抢修现场等待恢复供电运行正常后方可撤离。

  附件六:

  变电所电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变电站电气设施繁多,用电量大,极易发生电气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甚至造成大面积停电,引发煤矿井下一系列重、特大事故发生。

  1.2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火灾初始阶段,附近地点往往能闻到烧焦东西的糊味,继而可能看到烟气。一般地,突然闻到烧焦东西的糊味时,应引起可能要发生火灾的警觉;烟是最明显的火灾征兆,看见烟,意味着情况可能非常危险。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现场应急自救组织

  发生电气火灾时,火灾现场成立应急自救小组,其人员构成一般为:当值班组长、现场人员等。

  2.2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职责

  (1)现场应急自救小组:组织火灾现场的应急抢险,处置出现的紧急情况;与电力调度室保持联系,报告灾情,执行救灾指令等。

  (2)当值班组长:是现场应急抢险的主要组织者。负责应急小组成员分工,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的应急自救,向电力调度室报告情况,贯彻指挥部救灾指令。

  (3)其他成员: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应急抢险,完成自己承担的任务,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3、3 应急处置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事故一旦发生,现场负责人应保持冷静,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应当保持头脑清醒,迅速报警,并迅速采取以下救护措施:

  (1)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并迅速向电力调度室报警,同时向单位值班领导报告。

 (2)现场迅速成立应急自救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组织开展灭火抢险和自救行动。如果事态难以控制,应迅速向消防部门请求增援。

  (3)在自救行动中,应急自救小组调度保持联系,随时报告灾情变化和自救进展,贯彻指挥部救灾命令,引导救援人员赴事故地点救灾。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发生的初期,现场人员应抓住灭火有利时机,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立即采取措施全力扑救,将火灾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住火势。

  (2)断电灭火

  电力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如果没有及时切断电源,扑救人员身体或所持器械可能触及带电部分而造成触电事故。因此发生火灾后,应该沉着果断,设法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在没有切断电源时千万不能用水冲浇,而要用砂子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

  (3)火灾扑救人员在扑救火灾时,应当加强自身防护,尽量穿戴好防护用品,现场有条件的尤其不可忘记戴防毒面具,防止再发生中毒事故。对于抢救出的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在空气新鲜的地方,然后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4)灭火扑救应按照“先控后灭”的程序,先采取措施控制火势漫延,然后扑灭、消除火源,防止事故扩大。

  (5)当现场灭火条件不具备或灭火无效时,在救援人员未赶到现场之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3.3 报警

 3.3.1

 报警电话

  (1)电力调度室应急值守电话:20286,20287,

  (2)火警接警电话:

 119。

 3.3.2

 应急救援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联络方式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相关单位(部门、机构)通讯录见综合预案

 4 注意事项

  4.1 现场断电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强度降低,因此拉闸时应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操作。

  (2)先断开负载断路器,后拉开隔离开关。

  (3)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恰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火灾的扑救。

 (4)变压器油闪亮点大都在 130~ 140℃ 之间,有较大的危害性。如果只是容器外面局部着火,而设备没有受到损坏时,可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红卫 912、干粉等灭火剂带电灭火。如果火势较大,应先切断起火设备和受威胁设备的电源,然后用水扑救。

  (5)如果容器设备受到损坏,喷油燃烧,火势很大时,除切断电源外,有事故储油坑的应设法将油放进储油坑,坑内和地面上的油火应用泡沫灭火剂扑灭。

  (6)要防止着火油料流入电缆沟内。如果燃烧的油流入电缆沟而顺沟蔓延时,沟内的油火只能用泡沫覆盖扑灭,不宜用水喷射,防止火势扩散。

  (7)灭火时,灭火机和带电体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用四氯化碳灭火时,扑救人员应站在上风方向以防中毒,同时灭火后要注意通风。

  4.2 带电灭火

  有时为了争取时间,防止火灾扩大蔓延,来不及切断电源;或因生产需要及其它原因无法断电,则需要带电灭火(主要指 6KV 及以下系统)。带电灭火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选用适当的灭火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1301"、红卫 912 或干粉灭火机进行灭火。应指出的是,泡沫灭火机的灭火剂(水溶液)有一定的导电性,而且对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有影响,不应用于带电灭火。

  (2)在使用小型二氧化碳,"1211"、"1301"、干粉等灭火器灭火时,由于其射程较近,故人体、灭火器的机体及喷嘴与带电体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3)对架空线路等空中设备灭火时,人体位置与带电体之间仰角不应超过 45℃ ,以免导线断落伤人。

  (4)如遇带电导线断落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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