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

来源:经济师 发布时间:2020-03-13 点击:

  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关于“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要求,根据甘肃省林业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甘林计函〔2016〕447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生态护林员项目计划的通知》(庆林规字〔2017〕74号)精神,现就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镇原县位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南部,东经106°44′-107°36′,北纬35°37′-36°16′之间,东临庆城县、西峰区,西接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南界泾川县、崆峒区,北靠环县。南北长91.24公里,东西宽78.3公里,总面积350330公顷。镇原县共辖19个乡(镇),8个国营林场,6个国营苗圃,215个村民委员会,1991个村民小组。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57.4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16.3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7.1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人24536.9元,比上年增加1796.1元,增长7.9%;农民人均纯收人7192.6元,比上年增加563.7元,增长8.5%。

 (二)贫困人口基况

 2017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3686户,88594人。其中因病致贫占15.95%,因残致贫占7.54%,因学致贫占9.56%,因灾致贫占0.82%,缺土地占0.26%,缺水占0.04%,缺技术占29.26%,缺劳力占11.34%,缺资金占16.39%,交通条件落后占2.18%,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占6.65%,因婚占0.07%,其他因素占9.82%。贫困户人均纯收入3031元。贫困户主要经济来源为家庭种植收入。

 (三)森林资源及管护情况

 1.森林资源基本情况

 全县有林业用地面积142924.05公顷,占全县总土地面积350330公顷的40.8%,非林地面积207405.95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59.2%。2016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为14.05%。

 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49067.49公顷;疏林地面积15618.34公顷;灌木林地面积435.36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2584.32公顷;宜林地面积59980.91公顷;其他林地60.83公顷。

 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798247立方米。其中国有林蓄积量18421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2.23%;个人林木蓄积量779826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97.77%。

 2.森林资源管护情况

 2017年,镇原县森林管护面积为76626.67公顷,现聘用森林管护人员473名,其中天保护林员195人,公益林护林员139人,生态护林员139人,建立了护林员小步外勤管护系统,实行网络化监控管理,加强护林员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3.林业精准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县林业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总要求,紧盯大地增绿、农民增收总目标,以脱贫攻坚为总揽,加快富民产业培育,稳步推进苹果产业和苗林产业发展,自2014年以来,累计完成苗林结合培育62.44万亩,投资17790万元,受益贫困户7265户;完成苹果新栽8.11万亩,郁闭园改造1.42万亩,创建各级各类示范园21处8580亩,优质苗木繁育基地建设966亩,技术培训4.02万人(次),投资22484万元。干部帮扶贫困户156户,脱贫41户。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生态护林员是指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购买劳务,符合选聘条件、受聘参加森林资源管护服务的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平”,突出重点,统一管理。成立由林业局、财政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协调组,按照省上下达的生态护林员计划数,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选聘生态护林员。

 (二)基本原则

 生态护林员管护对象为森林资源,重点是退耕还林和苗林的管护。

 1.坚持精准落地原则。备选对象必须为当地贫困户。

 2.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一个贫困户只安排一人参与护林。少数民族家庭、贫困程度较深的家庭优先考虑。不得与天保、公益林管护人员重复。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以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面积大的地区和生态区位重要的乡镇为重点,集中安排。

 4.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录用。

 5.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乡镇林业站统一管理,不得跨越乡镇聘用,原则上在村内进行管护活动。

 (三)实施目标

 本次选聘生态护林员60名,主要目标是管护好当地未纳入天保工程和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内的退耕还林和2014年以来实施的苗林结合培育工程,同时利用中央下拨资金带动60户贫困户脱贫。

 三、主要任务

 (一)人员分配及选聘

 我县新增生态护林员60人,按照全县未纳入天保工程和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内的退耕还林面积和已实施完成的苗林结合培育面积,确定各乡镇生态护林员人数。(见附表)

 选聘由各乡镇依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由乡镇负责严格按程序要求进行选聘,乡镇对选聘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总责。

 (二)业务培训

 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由县林业局统一组织,12月中旬完成岗前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

 (三)护林员管理

 生态护林员管理按照《镇原县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管理办法》(镇林发〔2014〕116号)由所在乡镇林业站统一管理。生态护林员与现有天保、公益林管护员由乡镇统筹安排使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资金管理

 省上下达我县生态护林员管护资金48万元,按照每个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拨付。生态护林员报酬发放由所在乡镇林业站依照《镇原县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管理办法》每半年考核一次,依据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一折通兑付到人。

 五、效益评价

 选聘生态护林员可加强对当地未纳入天保、公益林管护面积的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同时也可以增加贫困户的收入,解决一部分当地劳动力就业,能带动贫困户脱贫,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快脱贫攻坚步伐,与全省、全国同步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六、保障措施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林业局、财政局、扶贫办负责人任副组长,19个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对生态护林员的选聘、监督、资金

 管理使用和绩效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庞好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九旭办理具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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