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政协办公室等空调、电子产品等询价采购公告3092

来源:注会 发布时间:2020-09-26 点击:

 采购编号:盐政采询[ [ 2020] ]7 27 号

 盐源县政府 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知

 书

  中国·四川(盐源县)

 采购单位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

 同

 编

 制

 0 2020 年 年 9 9 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2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3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5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4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35 第八章

 评审方法„„„„„„„„„„„„„„„„„„„„„„49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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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盐源县政协办公室、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街小学、金河九年制学校(采购人)委托,拟对空调、电子产品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盐政采询[2020]25 号。

 2.采购项目名称:盐源县政协办公室、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街小学、金河九年制学校空调、电子产品项目采购。

 3.采购人:盐源县政协办公室、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街小学、金河九年制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

 财政性资金,各包预算金额详见第五章。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电子产品项目采购。(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及询价响应产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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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及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

 1.报名登记时间、地点:2020 年 9 月 3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邮箱:824057911@qq.com,将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在邮箱里,在一至二个工作日内经我中心经办人确认并在邮箱回复报名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如报名资料有问题,也只会通过邮箱回复,请报名供应商密切关注邮箱,不用打电话询问。报名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书上必须提供联系电话,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进行登记;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所提供资料都需加盖单位鲜章,确保资料、公章清晰,如不清晰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

 2. 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供应商报名登记成功后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 )。

 八、递交响应文件起止 时间:0 2020 年 年 9 9 月 月 0 10 日上午 09 :

 :00 --0 2020 年 年 9 9月 月 0 10 日上午 10:00 。

  九、开标时间:

 2020 年9 9 月 10 日 14:4 40 0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盐井镇太安中街 9 号 3 楼开标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

 十一、询价地点: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盐井镇太安中街 9 号 4 楼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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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源县政协办公室、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街小学、金河九年制学校

 地

 址:盐源县境内

  采购代理机构: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 9 号 3 楼 联 系 人:付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4-6364545

 2020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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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方式和数量 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数量:报名登记成功的所有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详见第五章预算。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限价。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响应。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 50% 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 40%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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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询价保证金

  由于受新冠肺炎影响及上级文件‘川财采《 2020 》 28 号 ’通知,在疫情期间不再收取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XX元(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转帐,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XXX。

 开 户 行:XXX。

 银行账号:XXX。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可自行与采购人商定。

 10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付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4-636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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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1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石女士

  联系电话:0834-6364545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吴先生、石女士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34-6364545 地址: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盐井镇太安中街9号3楼)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就询价文件中资格条件、项目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其他商务要求等方面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就询价文件相关条款、采购过程及程序等方面提出的询问由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采购结果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中心配合处理。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付先生、陈女士。

 电话:0834-6364545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就询价文件中资格条件、项目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其他商务要求等方面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就询价文件相关条款、采购过程及程序等方面提出的质疑由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采购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中心配合处理。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付 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0834-636454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只能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必须以合格的书面形式在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或业主单位当面递交,不接受电话、邮寄或电子文档等方式的质疑函。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盐源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4-6363301。

 邮编:6157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包括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各包询价采购需求中如涉及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询价响应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根据财库【2019】9 号及财库【2019】19 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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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对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货物(以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及要求为准),政府采购时实行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仅限于品目清单中 标注“★”的品目)。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时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7 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单位预留份额 根据川财采 [2020]6 号及盐财政 [2020]1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的采购品目执行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单位预留份额。

 18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 在同等条件下,采购人可以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

 19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 具体金额标准:5 万元(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注:1、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2、四川省省外询价响应人按所在地相关标准执行。

  3、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20 验收方法和标准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询价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21 合同实质性条款 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采购文件要求、询价响应文件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2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由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盐源县财政局采监股备案。

 23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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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盐源县政协办公室、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街小学、金河九年制学校。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并进行了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参加询价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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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得参加询价。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详见第五章描述。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 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由于受新冠肺炎影响及上级文件‘川财采《 2020 》 28 号 ’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再收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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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0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 .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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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申请,由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和相关采购人共同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无)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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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 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单三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 1 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 2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报价单一份(需单独密封);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18.2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插图及附件不能编码的可以不编。

 18.6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文件及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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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及名称、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 9 号 3 楼开标室),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询价须知中总则的 7.5 条”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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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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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5.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签订的合同交财政局采监股进行合同编号。

 25.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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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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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将纸质合同交盐源县财政局采监股和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32.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合格的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验收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验收报告交盐源县财政局采监股和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34.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支付程序为:

 (一)交货验收。

 (二)供应商提供发票及相关手续。

 (三)采购人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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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询价纪律要求

  35.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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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 (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39.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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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供应商及询价响应产品资格条件要求

 (一)应 当提供的询价响应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5.提供 2019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询价响应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投标文件均由询价响应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询价响应的,则可不提供。);

 (三)各包询价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 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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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供应商及询价响应产品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询价响应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5.提供 2019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无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7.提供询价响应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投标文件均由询价响应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三)

 各包询价响应产品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

 1. 本章要求询价响应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询价响应人印章(鲜章)。

 2、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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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删除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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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包 一 :

 盐源县 政协办公室 ( 电子产品 )

 预算控 制价:

 898800 .00 元

  序号 品目名称 参数、技术配置(要求)

 数量 是否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范围 1 台式电脑(核心产品)

 商用台式电脑(不接受家用产品投标) 1、CPU:≧Intel Core i5-9500 3.0G 6C

 2、主板:≧Intel 300 系列及以上芯片组; ★3.

 机箱:标准 MATX 立式机箱,采用蜂窝结构,散热更为有效,顶置电源开关键、方便使用, 机箱体积小巧,机箱不大于 8.4L,110/220V 180W 节能电源;

 4、内存:≧4G DDR4 2400MHz 内存;提供双内存槽位 ; 5、硬盘:≧1TBG SATA3 7200rpm 硬盘, 6、显卡:集成显卡; 7、声卡:集成声卡,具有至少 3 个音频接口; 8、网卡:集成 10/100/1000M 以太网卡,选择独立网卡时可实现双网口; ★9、USB 接口:8 个 USB 接口(至少 6 个 USB 3.1 Gen1 接口)、1 组 PS/2 接口、双视频输出接口(至少 1 个非转接 VGA 接口);

 ★10、配置网络同传功能;USB 屏蔽技术,仅识别USB 键盘、鼠标,无法识别 USB 读取设备,有效防止数据泄露(投标时提供功能性截屏); ★11、≧21.5 寸液晶显示屏 VGA+DVI 双接口,与主机同一品牌; 12、 预装 Windows 10 正版操作系统; 1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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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彩色打印机 ★黑彩同速 :不少于 21 页/分钟;打印分辨率:600*600dpi;首页打印时间:仅需 11 秒;处理器:800MHz;标配内存不小于 256 MB DDR;标配自动双面打印;月打印负荷:40000 页;2.7 英寸彩色触摸屏;纸盒:单页优先进纸盒、1 个 250 页进纸盒;接口:高速 USB 2.0 端口;内置高速以太网10/100 Base-TX 网络端口;802.11n 2.4/5GHz; 无线;主机 USB 端口;支持双频无线网络;移动打印功能:包含 AirPrint;★语言及字体:包含PCL 6, HP PCL 5c, postscript level 3 emulation, PCLm, PDF, URF;★耗材:鼓粉一体,最大支持黑色 3200 页,彩色 2500 页大容量硒鼓; 1 是 3 黑白打印机 首页输出时间:不高于 7.8 秒;打印速度:20 页/分钟;内存:30MB 及 500MHz 高速处理器;★耗材:原装加粉式耗材,随机硒鼓打印量不少于 2 万页,随机粉容量不少于 2500 页;★标配打印语言:PCLmS、URF、PWG;产品通过信息安全(ISCCC)认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打印分辨率:1200x1200dpi;★加粉方式:原装智能闪充粉盒实现几乎无间断的打印,并实时粉盒余量提醒;接口:USB2.0 高速;纸盒:150 页进纸盒+100 页出纸盒。

 6 是 4 便携式计算机 1、CPU:Intel 酷睿 ≧I5-10210U 处理器

 4、内存:≧8G DDR4 2400MHz

 ★6、屏幕:14” FHD 全高清防眩光 IPS LED 窄边框显示屏(1920x1080), 配置合金转轴,屏幕180 度平放,更加牢固、美观、耐用; 7、显卡:≧R625 2G 显卡; 8、网卡:802.11AC 2x2 无线网卡(带蓝牙功能)

 ★9、定位设备:多点触控触摸板

 10、防泼溅背光键盘 ★11、摄像头:720P 高清摄像头 ,支持物理防窥功能,保护个人隐私

 ★13、接口:2 个 USB 3.1 G1 接口(其中 1 个PowerUSB),1 个 type-C 3.1 G2 接口;HDMI 接口、耳麦二合一接口

 14、电池:内置 45WHr 以上锂电池 ★15、体积:重量≤1.5KG (含电池),厚度≤17.9mm 16、配置 Windows 10 正版位操作系统 17、配件:笔记本电脑礼包(原厂笔记本电脑包、USB 光电鼠标)18、售后服务: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厂 400/800 技术支持,可通过网络、2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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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邮件等方式提供软硬件技术支持,以上硬件/软件必须出厂前完成,机器生产日期晚于中标日期,不接受改装及库存机器,到货 400 电话查验产品配置,按出厂标准保修,如有改配零部件,所有货物拒收,。

 5 数码复合机(核心产品)

 1.A3 数码复合机:双面输稿、双面打印、彩色网络扫描、落地纸盒 2.复印原稿:纸张、书本。3.A4打印复印速度:≧30 页/分钟,4.预热时间:20 秒以下,首张打印时间:5.2 秒, ★5.标配:双面自动输稿器(50 页)、双面打印功能、作业分离器(复印、打印,双出口)★6.复印分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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