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局关印发三明市农产品

来源:注会 发布时间:2020-09-24 点击:

  三明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产品

 质量安全发展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茶叶)局:

 为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 “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 “十二五”规划》。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农业 农产品 质量安全 规划 通知

 抄送: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市食安办

 三明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发

 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入推进农产品(含畜产品、水产品,下同)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相关部署,推进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特制定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成效与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厅的指导下,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建立与完善监管体系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0年全市农产品例行监测,蔬菜、水果、茶叶合格率分别为98.67%、100%、100%,鲜奶抗生素合格率100%,生猪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合格率99.56%。农药、肥料、兽药监测合格率明显提高,禁用农兽药残留检出占不合格产品比例大幅降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增强,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一)监管体系逐步建立。2010年市农业局计划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确定了专职干部负责。12个县(市、区)的农业部门均在相应站(中心)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兼职人员。增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二)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通过对全市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整合,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形成,其中有市级检测机构2家,县级10家正在建设。2010年全市3个蔬菜种植面积超过10万亩的生产大县(市)配置了流动监测车和快速检测设备。从2007年开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在省厅例行监测和普查的基础上,组织各县(市、区)对蔬菜、水果和茶叶农残,茶叶重金属残留,畜禽水产品药残,尤其是生猪瘦肉精和生鲜乳三聚氰胺进行检测,2010年已检测“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8393头份,其中市级检测2128头份;检测“瘦肉精”莱克多巴胺 3075头份,其中市级检测873头份。已开展水产品甲醛检测7531批次,合格率100%。本地养殖水产品药残抽检99批次,全部合格。县(市、区)农业部门也积极开展内部检测资源整合,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配置,着力提升检测能力,使全市监测预警能力快速增强。

 (三)执法监管深入推进。按照市政府和省厅的部署,较系统地开展了问题乳粉专项核查、“助奥行动”、供沪世博会和供粤亚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活动。根据我市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试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农业标准化扎实开展。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框架下,突出地方特色产品和侧重于标准综合体,全市共制定了91项农业方面的地方标准,都是推荐性地方标准。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手段,推行农业的标准化生产。全市建成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5个,其中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7个,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场3个。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8个。通过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开展示范推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促进了农产品生产过程用药的科学、合理和规范。

 (五)农业“三品一标”等品牌农产品稳步发展。通过严格执行认证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年检制度,规范档案、包装标识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全市“三品一标”总量规模持续增加。截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并有效使用农业“三品”认证的有166家企业、283个产品,其中有机食品6家企业、30个产品,绿色食品54家企业、78个产品,无公害农产品106家企业、175个产品;农业“三品”认证的生产基地控制面积达16.5万亩。7个县(市)列入福建乌龙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1个县(尤溪县)获得无公害茶叶基地县称号,1个县(大田县)获得绿色食品茶叶原料基地县称号。全市累计有10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1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2枚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十一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为我市今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十二五”期间,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快速推进,两岸农业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全市农业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将不断提高,农业各行业在产业发展中将更加注重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面临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同时,“十二五”时期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一是工作基础仍然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部分监管职责不够明晰,相关的执法依据不足,具体监管工作难度很大。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尤其是应承担质量安全监管主力军作用的县乡村级工作力量薄弱,绝大部分既无机构人员,也无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检测机构整体力量薄弱,资源配置不合理,体系还不能满足监管的需要。二是生产经营的监管风险隐患客观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有限,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觉守法意识淡薄,农产品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监管难度大,一些农户缺乏农兽药使用知识,违规用药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农药、兽药、鱼药禁用后,新的药物无法迅速替代,违法使用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随着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问题农产品越来越敏感,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关联度也越来越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越来越高的要求。

 面对“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海西现代农业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夯实工作基础,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指导,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主要目标,把加强体系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作为主要任务,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强化政策导向,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强化生产控制。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地准出监控,积极推进市场准入监测,强化各环节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生产源头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坚持强化风险应急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舆情监测,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努力将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风险预警、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科学、有力有序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

 ——坚持强化体系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强化技术支撑,切实提高执法监督、检测监测和服务指导能力。

 ——坚持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联防联控等制度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依法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形成生产经营者者负第一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三)发展目标

  通过5年努力,基本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执法监管能力显著增强,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具体指标为:

  ——农业标准化生产。力争从2011年起每年制定或参与制定3-5项农业方面地方标准和一批农业标准规范、农业企业标准,逐步建立我市主要农产品的标准体系,使我市各类农产品实现有标可依,为我市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打好基础。申报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1个,园艺作物标准园2个,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场5个。建立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县)1个,省级畜禽水产品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8个,园艺产品标准化示范园(区)5个。示范区域内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场)全部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登记,辐射带动能力和增收效果显著。

 ——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的规划,建立健全和完善2个设区市质检中心,10个县级质检中心,并加快推进其他县级质检中心建设,新建县级质检中心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范围覆盖产地环境、投入品、农产品及其生产全过程。监测能力能够满足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检测需要。在开展例行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体系的风险监测和信息预警功能。以现有的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增加一部分设备仪器,配备熟练技术人员,开展与台湾农产品检验检测的技术合作,扩大检验检测领域,增强检验检测功能,提高检验检测的精度和水平。

 ——“三品一标”认证发展。全市力争每年有20家以上企业的相关产品通过“三品”认证,使我市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每年争创2—3个省著名商标、省级名牌农产品。每年有1—2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农业投入品安全。农药、肥料、兽药、鱼药等主要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面建立农业投入品销售台账、生产使用档案记录制度,基本杜绝假劣农资导致的重大恶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和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职能、人员和条件,建立和健全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普遍建立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并实现“有职能、有人员、有经费、有手段”的要求。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形成市县(市、区)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推广、监督抽查、应急处置、综合执法紧密衔接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按照“消除隐患保安全、控制源头上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深入开展执法监管

 1.严格投入品监管。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立足源头治理,以加强农资打假、促进农资市场规范有序为执法重点,构建放心农资供应体系为重点,着力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突出重点时节、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产品监管;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作,大力提高放心农资覆盖面,促进放心农资市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县级农业部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现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的“四统一”规范执法。

  2.深化监测检验。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深化例行监测和质量普查,扩大农药、兽药、鱼药残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控范围。强化监督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透明度。

 3.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依法监管的体制机制。学习福州、厦门、泉州等三个城市开展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试点的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配套的产销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的功能,加快重点产业的试点示范,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检打联动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动执法监管深入开展。

 (二)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

 1.深入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蔬菜、水果、茶叶、奶牛、生猪、蛋鸡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水产品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小区)创建,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鼓励各地以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基地为载体,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示范乡(镇)、示范场(社)等,发挥示范区以点带面功能,带动全市标准化生产上新水平。

 2.大力发展“三品一标”认证。严格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管理,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社会公信力。强化政策扶持,将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等创建活动与“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优势,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3.积极实施农业名牌产品战略。继续做好品牌农产品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选择一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制定好发展规划,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和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创名牌农产品,推进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充分利用市场手段,整合品牌资源,集聚品牌效应,努力在全市形成一批知名度高、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农业品牌。

 (三)强化应急管理

  1.加强风险预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和运行机制。赋予全市重点质检站点风险监测职能,规划建设和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点,在例行监测和执法监测中逐步形成和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动态掌握风险隐患。

  2.强化应急处置。要在《三明市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反应快速、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形成全市“一盘棋”、信息畅通、联防联控的应急处置网络。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条件保障,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建立畅通、便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渠道,完善社会监督和舆情分析报告制度。

  (四)强化体系队伍能力建设

 1.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以生产规范规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快跟进配套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大力支持和鼓励各地农业部门制定符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的操作手册和明白卡(明白纸)。

 2.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二期规划,建立健全以市农产品质检中心为骨干、县(市、区)级质检站为基础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市县(市、区)检测网络与农业厅“上下贯通、运行高效、参数齐全、支撑有力”。强化质检机构考核评定工作,实行检测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全面规范质检机构管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过程中,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不断增强农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

 3.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和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认证队伍培训计划,构建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才队伍。

  四、重点建设工程和财政专项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

 积极申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改扩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补充完善质检机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全方位建设市级综合质检中心和县(场)级综合质检站。强化质检中心的风险监测与信息预警能力建设,构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形成覆盖主要产区、重点农产品、关键危害因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风险预警网络体系。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机构,强化执法监管公益职能,完善机构设置,科学核定编制,创新管理体制。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纳入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工程中,在充分整合利用已有资源基础上,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抽样巡查交通工具、业务用房等基本条件。通过投资建设,实现市县(市、区)乡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职责的机构“办公有场所、执法有手段、下乡有工具、服务有能力”,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及时、周到、客观、科学的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

 加快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项目建设,完成可追溯政府管理平台及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蛋鸡和茶叶等产业可追溯企业管理系统建设,稳步推进试点企业的试点示范工作。通过不断积累经验,以统一规划、分区编码、数据共享、通查通识的原则,在省厅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架构下,建立1个设区市中心和3个县(市、区)中心及15家企业可追溯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使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农产品纳入质量追溯管理,基本实现“菜篮子”产品的可追溯。

 (四)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依据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特点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片的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建设好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示范效果强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对已验收的示范区,要做好跟踪评价,促进示范区的扩大、巩固和提高,形成较为完备的农业标准化示范网络,扩大示范面积,提高标准覆盖面,增强示范的辐射效应。

 (五)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财政专项资金

 及时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准确分析、评估事件影响,实施应急监测和管理。开展应急处理和执法,实施技术补救,启动应急评价鉴定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处置专家等专业化队伍建设,开展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防控制度,规范应急处置工作。

 (六)设立推进农业标准化财政专项资金

 加大农业标准制修订专项支持力度,作为国家行业标准的补充,重点制定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农业地方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强化产地环境、安全控制、种苗繁育、生产规程、产品等级、规格包装、质量追溯等标准的制修订,为农业标准化和全程质量控制提供支撑。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规模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产品规模养殖场等“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创建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示范乡(镇)、示范场(社)。加快发展“三品一标”,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综合规划和部署。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充实人员,完善监测检测、监督执法等监管手段,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切实保证规划有效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法履行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支持,加强与食安、卫生、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农业系统各相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行业协会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培训宣传、行业自律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功能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形成“依法监管、分类监测、专业服务、综合执法、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农业部门要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条的规定,积极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经费投入,并在农业项目经费中逐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比重。要做好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可追溯体系和应急处置等方面重大建设工程的配套资金落实工作,加快启动当地相应的农产品质量重大项目工程,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财政专项投入,加大支持力度。

 (四)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层级责任分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市、县(市、区)、乡三级农业部门监管职责,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协调有序、行动有力、管控有效的监管机制。完善农产品监测预警制度、农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等建设,努力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的全程监管。

 (五)加强技术支撑。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门技术人才、专家队伍培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才队伍。要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体系。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环境、过程控制、药物残留、检测技术、危害评价等科学研究工作。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高效低毒农业投入品研发和推广力度。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逐步增加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批次和频次,为打击假劣违禁农资和建设放心农资市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六)加大舆论宣传。要充分应用现代化的公共媒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宣传,广泛开展生产引导、消费指导和公众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质量安全法制意识。健全与媒体的快捷、联动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媒体引导和推动作用,为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完善激励机制。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社会各方参与投资的给予政策上的优惠。要积极落实各项奖励政策,激励和保护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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