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考核办法

来源:注会 发布时间:2020-09-01 点击:

**职业学院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对学校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建立党员干部的长效学习机制,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增强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科技文化水平和教育业务能力。

二、学习方式 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学(学文件)、议(讨论)、看(影视、展览)、听(辅导报告)、讲(宣讲文件等)、写(写心得或考核)等方法,不断提高学习质量。

三、学习时间 坚持平时以自学为主,坚持周二下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党员干部在规定时间必须参加由学校党委、所在党组织或部门组织的集中学习。

四、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政要闻、教育法规、上级文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规定的学习内容等。

五、学习要求 1.增强自觉性。要进一步增强建设学习型校园、做学习型干部的自觉性,按时参加理论学习、专题讨论、辅导报告、警示教育和其它集体教育活动,处理好工学矛盾,有计划地安排好学习、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2.营造浓厚氛围。全体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
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重视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3.确保学习质量。党员干部要遵守学习时间,完成好规定的学习内容,做到自学有摘录,听讲有记录,发言有提纲,体会有文章。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
党员干部学习由党总支、党支部等按计划组织实施,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为自学时间;
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学习由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组织进行,学习每次不少于2小时,并做好学习记录。每位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或学习心得每次不少于1000字以上,每 月不少于1次。

4.学习教育活动实行考勤制度。党员干部要认真参加学习,遵守学习制度和学习纪律,学习时间不安排其他工作,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要履行请假手续。学习考勤由组织学习的部门进行。

5.注重学习效果。学习方式可以采用学习、交流、座谈、参观、走访、考察、调查、看录像、报告会等形式进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

六、学习考核 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进行考核。按照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量化考评,考评结果纳入个人量化考核体系,与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提职晋升挂钩,对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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