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汇报会讲话稿

来源:注会 发布时间:2020-08-15 点击:

  XX年度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汇报会讲话稿

 XX年度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汇报会讲话稿同志们:

 召开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汇报会,今年已经是第三年,这是中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的一个规定动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昨天和今天上午,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市纪委委员用了整整一天半时间,分别当面听取全市18个乡镇(街道)和6个部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当场评议和质询。

 从汇报会情况看,可以看出大家对这项工作都十分重视,事前作了充分准备,整个报告会有“辣味”、有“痛感”,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其中,三个特点比较突出:一是认识更加到位。各报告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从不很理解、被动应付、被动报告,逐步向渐渐深化、形成自觉、主动报告转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体现了较强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二是内容更接地气。各报告单位从注重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的面上工作、笼统做法,逐步向注重报告具体工作做法、重点难点突破转变,切合实情,较好地反映了本地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和特色亮点。三是举措更为务实。各报告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真正融入业务工作、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作为凝聚力量、推动工作、弘扬正气、提升形象的重要抓手,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得到明显改进。

 一直以来,江山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去年,市委常委会先后1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厘清责任清单,严格责任报告,加大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但从日常监督检查、年度考核和去年省委第一巡视组来江巡视发现问题情况看,仍有少数单位存在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缺位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淡漠,抓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做表面,上级检查时抓一阵,出了问题紧一阵,平时会议口头强调多,具体“真刀真枪”行动少;个别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虚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平衡,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问题,有的甚至认为只要自己廉洁自律就行,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对分管工作、下属干部疏于管理和监督,对一些不良风气没有及时批评和纠正;还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认识上仍有误区,担心抓得过严过紧,可能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干部干事创业主动性,没有真正认识到消极腐败的严重危害性。这些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主体责任落实的成效。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的建设,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深入贯彻“两个没有变”,继续保持“四个足够自信”,进一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转变。相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涵更丰富,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下面,我着重围绕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就进一步做好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纪严于法,把严明党的纪律贯穿主体责任落实全过程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一项新的具体要求,也是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一种形象化表述。王岐山书记指出,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落实主体责任,首先必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

 (一)继续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准则》和《条例》,明确了党员干部追求的高标准和管党治党的纪律戒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大会、乡镇干部夜学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持久地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在本地和本单位营造人人讲纪律、事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一方面,要让大家知纪律守纪律。要搞明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具体有哪些内容,搞明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特别要搞清楚其中的新规定、新要求。要克服惯性思维,自觉用新标准来对照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另一方面,要让大家强修身重品行。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加强自我修养,提升人格魅力,守望精神高地。毛泽东同志曾经用这样一句话教导大家如何做人,他说我们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一个言行一致的人”。对照这句话,我们要做到自醒、自警、自重和自爱。

 (二)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纪律建设,永远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位置。一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就必须懂政治、讲政治,时时刻刻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识有些模糊,觉得政治纪律是虚的、软的,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干部在茶余饭后,甚至在单位内部会议等场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有的党员干部“两面人”问题突出,信仰不真信、修身不真修,表里不一、欺上瞒下,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这些行为说到底,都是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十分危险的。二要进一步提升执行力。要强化一级对一级负责,自觉维护市委的权威。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全民创业创新、“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等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执行不力现象,坚决纠正纪律松弛、推诿扯皮、“踢皮球”、“门好进、事难办”等消极腐败问题,严肃惩处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大力营造争先创优、奋发有为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把纪律和规矩体现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纪律和规矩意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了解掌握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情况,既要掌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情况,也要了解思想动态、生活状况等,切实把严明纪律和规矩贯穿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之中。一要注重抓早抓小。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早抓小上,把警示教育、诫勉谈话作为常用的工作方法,对个别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做到管早、管小、管经常。二要敢于较真碰硬。要聚焦主业,在建设“能上能下”的干部任用机制上下功夫,特别要在“下”字上面做,对单位中极少数心中无纪律、目中无规矩的干部,要拉得下“脸面”,敢于批评教育。三要树立正确导向。正确处理严管与厚爱的关系,把是否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基础条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抓具体、具体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主体责任有没有真落实,不是靠嘴上说说、纸上写写的,而是要看真行动、见真成效。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等重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抓牢具体事,盯住具体人,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

 (一)继续坚定不移地抓好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点要突出三个字:第一个是“常”字,就是正风肃纪要成为常态,要继续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高频率、全覆盖的明察暗访,做到正风肃纪无盲区、不漏点,常抓不懈,常敲边鼓。第二个是“严”字,就是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对无视纪律规矩,依然我行我素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坚决处理、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对所在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第三个是“准”字,就是要精准发力、有的放矢。要抓牢关键,从抓饭局、酒局、土特产、香烟等抓起,进一步加强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转移接待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的监督检查,不搞形式,不放空炮,见事见人。

 (二)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王歧山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过去,我们一些党委(党组)认为只要单位不出大的腐败问题,一些作风纪律问题纯属正常,是小事,不必小题大作。我们纪委也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对“小问题”视而不见。现在,中央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除了要坚决对那些问题严重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执纪审查,还要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等问题。今年,我市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两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落实,扎实推进。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组织对下属单位、基层站所开展监督检查或专项督查,层层传递压力,开门听取群众意见,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让基层群众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同时,要与系统作风纪律问题整治相结合,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持续深化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扎牢扎密制度“笼子”。

 (三)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抓好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是我市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凡是涉及整改任务的部门单位,都要充分认识巡视反馈问题的危害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把整改工作牢牢抓住手上,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要立即采取行动,严格按照市委部署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立说立行、即知即改。要坚持从根源上剖析、从要害处发力,一条一条剖析,逐项逐项分解,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鉴,不断深化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提升管党治党水平。三、坚持责任担当,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关键在“四个得益于”。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是一个单位的“一线总指挥”,对管党治党必须负首责、主责和全责,必须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关键要做到“四个亲自”、负起“六大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即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负起“六大职责”,即一要负组织领导之责,严带班子、严管干部,把严明纪律贯穿党的建设、干部管理和各线业务;二要负学习教育之责,明纪律、立规矩,切实增强每个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三要负起建章立制之责,对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内控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四要负起管理督查之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纠错,做到防患于未然;五要负起撑腰壮胆之责,大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六要负起以上率下之责,带头严守纪律和规矩,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

 (二)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新的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责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今年,我市已对公安局、环保局、广电总台、人民医院等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单位的相关履责不力行为进行严肃问责。今年1月,衢州市纪委还制定出台了“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对存在12种情形的问题,要求启动“一案双查”。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如果一个部门单位发生了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力,我们都要抓住典型问题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典型问题还要公开曝光。

 (三)大力支持纪委(纪检组)开展工作。纪委(纪检组)是协助和推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离开了党委(党组)的坚强后盾,纪委(纪检组)就会“腰杆”不硬、震慑不力,协调不动、说话不灵,监督责任也就难以落实到位。首先,党委(党组)要旗帜鲜明、主动带头接受纪委(纪检组)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监督当作是组织的最大关心和爱护,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这也是对纪委(纪检组)工作的最大支持。其次,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组织领导、指导和支持。要给纪委(纪检组)压担子、给任务、提要求,更要毫不含糊地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撑腰壮胆”,特别是在执纪审查和执纪问责方面,纪委(纪检组)所做的大多是得罪人的事,面临思想负担、人情干扰、人际关系处理等问题,党委(党组)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鼎力支持,为纪委撑腰壮胆、提神鼓劲,共同把“两个责任”扛起来。再次,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纪委(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这里,特别强调要加强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安全是执纪审查工作的生命线和底线。我们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不要认为平时没有大案、要案,安全工作离你们很远,从上级纪委通报的执纪审查安全事例来看,很多事故都是因为思想认识不到位造成的。审查谈话前,一定要做实做细初核工作,并了解掌握被调查对象的思想和身体状况,遇到被调查对象出现身体明显不适的,要停止谈话并及时送就近医院;要严格执行谈话制度各项规定,谈话时不能少于2人,重要谈话要事先向市纪委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报告,对一些特殊的被调查对象和谈话,要尽量安排在一楼进行,确保执纪审查工作依纪依法、安全文明。

 同志们,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都是责任主体。各位党委(党组)书记要本着对党负责,对本地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新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幸福江山、打造华东地区最具活力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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