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高二 发布时间:2020-09-19 点击:

  县委宣传部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规范机关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本。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凡到检查、指导、联系工作的客人和,律由分管领导和

 第四条 审批控制制度

 1.严格审批。因公确需接待的,相关业务科室在收到派出单位发出公函后(告知时间、内容、行程和来咸人员及职务)予以接待。公函发到办公室的,由办公室转到相关业务科室。相关业务科室持公函和填写好的接待审批单,报办公室出具接待意见,再送各块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2.规范接待。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活动中,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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