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快办实施细则

来源:高一 发布时间:2020-09-24 点击:

 酒泉市 “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细则
根据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4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务服务“简便办”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2020年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以下简称“快办行动”),通过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总体要求  以“持续推进清减压、人社服务更快办”为主题,推动材料齐全一次受理、关联事项一次办理、更多事项网上办理。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10个以上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10个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50%。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打包办理
重点围绕10个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包括企业招用员工、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创业、职工退休、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退休人员过世、申领社会保障卡等(见附件1),推进每个“一件事”所涉相关服务事项打包办理,设置场景、明确项目、整合材料、优化流程、改造系统。每个打包“一件事”所涉经办机构均能按统一标准受理,后台并联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每个“一件事”时,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打包一件事”办事场景中涉及的系列服务事项中的几项一次性打包办理,企业群众只需通过“一个窗口”或“一个平台”,提交“一套材料”,即可“一次办理”“一窗通办”。“打包一件事”业务流转为“一包受理—包可大小—拆包推送—按责办理—分项反馈—统一办结—按责归档”,打包办理所需材料要少于当前单项办理所需材料,打包后总办结时限须不超过原分项办理时限之和。有条件的县、区,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事项,打包为“一件事”。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根据本地实际,对每个“一件事”所涉相关服务事项分步推进打包办理。

  (二)推进提速办理 人社部要求各地要聚焦高频服务事项,在25个“提速办”服务事项备选清单(件附件2)中选取10个以上事项,大力推进提速办理。可一次办好、立等可取的即时办结事项,从接收材料到办结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限时办结事项要在规定办结时限基础上提速50%以上,具备条件的要及时转为即时办结事项;
暂不具备条件的,受理后要第一时间提交后台审核;
需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要及时推送办理请求、跟踪办理进度;
需现场调查或情况特别复杂的,可暂按法律法规规定时限执行。   (三)推进简便办理
严格落实已取消证明事项材料的要求,不得变相保留、明减暗留。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六个一律取消”的要求,不断推进“能减尽减”。认真总结人事考试、社保经办领域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经验做法,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企业群众办理相关事项,只需作出符合规定的承诺,无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三、推进步骤
(一)工作筹备(6月上旬)
  1.组织传达学习。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4号)至各县、区,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工作部署。(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2.参加酒泉市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工作部署会
组织本局各有关科室、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加全市“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视频部署会,明确重点任务,行动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二)制定全市实施方案(6月下旬)
  1.制定工作细则。各牵头单位加强与省人社厅有关牵头单位请示、对接,组织责任单位、专班人员等分头召开工作细案碰头会,结合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从全市角度出发,提出每一个“打包办”“提速办”具体目标、关键步骤、事项清单、流转过程、系统需求等。(牵头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2.印发全市实施细则。草拟《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细则》,确定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推进步骤等。征求各科室单位、各县区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方案,印发实施。(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三)推进实施(6月下旬至12月)
  根据省人社厅部署要求,整体上同步启动,采取逐包(项)推进,成熟一批,推出一批;
完成一包(项),发布一包(项)的模式。

  1.研究完善事项清单。各牵头单位加强与省人社厅牵头单位请示、对接,组织责任单位、部分县、区人社部门人员等,结合“快办行动”要求提出信息系统建设需求等。(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组织系统开发。信息化技术部门根据“快办行动”各业务牵头单位提供的工作细案相关需求,研究提出应用开发需求,并与业务牵头部门确认一致,组织系统开发、测试、试运行等,确保成熟“一包”开发一包,完善一项开发一项。(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3.分步应用推广。各牵头单位加强与省人社厅牵头单位请示、对接,分步推进完成清单发布、系统完善、业务培训、技术应用推广等。(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快办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从事项规范、业务联通、系统融合、上下联动等角度考虑问题,推动工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确保“快办行动”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二)整合优化窗口服务
加快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服务改革,做好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建设,大力推广综合柜员制,加快推进人社全业务“一窗通办”;
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按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业务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要根据业务办理量合理配置窗口资源,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对服务对象确有特殊情况需特事特办的,可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整合各类网上经办系统的登录入口,力争实现“单点登录、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方便群众线上办理“打包一件事”。

  (三)推行服务规范承诺制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根据“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办理时限、反馈方式、监督渠道等,在窗口大厅、网上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公开发布,向社会作出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对反映未履行承诺的问题,要件件有核实、有反馈,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强化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酒泉市人社系统跨业务、跨层级、跨地域“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业务协同机制。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配合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如“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注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一并办理),不得要求企业群众跑本部门办理;
会同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应主动协调联办,不得要求企业群众再跑其他部门。要细化信息共享场景,梳理共享需求,完善共享机制,加大共享频次,加快推进系统内信息共享和互认,逐步拓展与相关部门的共享范围。加快推进甘肃“数字人社”信息系统的应用完善,为“快办行动”提供平台支撑。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大力推行“快办”的同时,要坚持依法依规经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精准监管。通过内部核查、部门间行政协助、必要的现场勘查等方式,对有关办理要件进行核实。严格制度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预案。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服务全程可追溯、服务安全有保障、服务规范不走样、服务质量不降低。

   附件:
  1.酒泉人社服务10个“打包一件事”清单
2.酒泉人社服务“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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