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局长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

来源:初三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省粮食局局长在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局党组决定召开的。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部署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重点的全省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下面,我讲三方面内容。

  一、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和批示精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结合我省的情况,王宪魁书记、陆昊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沉痛教训,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开展一次以易燃易爆危险品为重点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完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汲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紧急部署我省安全生产工作。X 月 X 日,省委、省政府下发明传电报,紧急部署全省立即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X 月 X 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X 月 X 日,省政府组织各地及省直单位收听收看国务院召开的安全生

 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X 月 X 日,省政府安委会印发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 月 X 日,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陆昊省长进一步部署做好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坚决克服易燃易爆危险品与粮食行业无关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举一反三,结合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际,深入剖析查找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共同努力下,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上保持了较好态势。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随着粮食收购量逐年增多,生产作业隐患相应增加;企业粮食库存尤其是露天储粮量屡创新高,安全防火任务更加艰巨;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粉尘防爆管理等方面安全隐患也一定程度存在,不容小觑;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大,时间紧,任务重,在抢抓工期的同时,个别企业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给库区储粮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埋下隐患等等。从今年春防大检查和以易燃易爆危险品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要求看,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与面临的形势还不相适应,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一定程度存在隐患。目前,省委、省政

 府正在组织全省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虽然我省粮食系统不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高危行业,但我们绝不可以掉以轻心。一些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上了水稻加工生产线,车间内易产生粉尘;有的企业粮食清理入仓作业过程中,也会产生粉尘,如果清理等管理措施不到位,当这些粉尘处在封闭空间且浓度达到爆炸临界值时,一旦遇到火源即刻会发生爆炸,破坏效果极强。另外,有的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对自己储存的化学药剂品种不详、数量不详,给安全管理带来较大隐患。从国家粮食局近年来通报的粮食粉尘爆炸事故看,都与我们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业务工作息息相关,比如,201X 年 X 月 X 日,某公司淀粉车间清理设备表面和车间仓库粉尘,违规使用铁质工具开展维修作业,工具撞击产生火花,导致爆炸,事故造成 X 人死亡,X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X 万元。201X 年 X 月 X 日,某企业在实施库存集并作业过程中,因浅圆仓地下通廊气垫输送机内外粉尘清理不彻底,同时设备故障出现火花引发爆炸,导致 3 人受伤,大量设备被毁,造成重大损失。

  (二)企业消防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消防设施设备达不到要求。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满足不了库区消防要求;部分消防器材没有按时进行年检或没有按照规定摆放到指定位置,不能按要求始终处于完好临战状态,无法保证在突发火情时随时派上用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二是部分企业消防演练达不到预期效果。消防应急预案不完善,预案启动速度慢,耗时长,达不到火灾初期应急救火打早、打小、打了目的。在检查过程中,有的企业按检查组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指定地点喷水“救火”,从下达指令到消防车打出水,已经过了五六分钟时间。三是个别企业用火、用电管理不到位。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未严格按照用火用电有关规定,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在露天囤垛附近用火用电进行施工作业;有的企业线路老化严重,电机皮带无防护罩,库区高压线没有按规定埋入地下,仓内照明

 灯不防爆等。四是部分项目建设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按照“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没有按规定建设安全设施,未通过消防验收就投入使用。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领导重视不够。有的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依然存在,麻痹松懈侥幸心态依然没改。二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当前,有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还没有牢固树立,安全投入不够,重生产轻管理现象较为普遍,安全教育,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制度没有建立长效机制。安全责任没有明确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存在分工不明,责任不清现象。消防应急预案启动后,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分工,一帮哄,没有有效的组织。三是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排查治理为了谁、谁受益认识不清的问题;存在隐患排查一阵风,走过场的现象;存在整改措施、时限不明确,跟踪问效不及时现象;存在安全生产制度坚持不好,有的应急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演练不够的问题;存在有的企业法人代表对一些基本的消防设备使用方法不掌握、不了解,安全工作各项制度记录流于形式的问题;存在事故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四)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项目建设和储粮区未分区管理。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项目建设与储粮区没有分区管理,现场管理混乱,有的企业项目施工区域紧邻储粮区,没有按要求进行物理隔离,管理上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部分储粮罩棚包打围麻袋已经明显涨出,装粮线超高等现象,存在安全隐患。秋粮收购期间,粮食

 收购、烘干、捣运管理不到位,库区内人员随意走动,作业区域没有明显标识,作业没有按照规范操作。

  (五)安全生产信息报送不及时。按照规定,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但有的地方存在侥幸心理,有的推迟上报,有的甚至瞒报,也有的地方虽然及时上报了事故,但对事故发生过程表述不完整,不准确,使省局难以对事故原因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和处置。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今年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库存量大、露天储粮形态多、仓储设施建设任务重,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树立底线思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本着对国家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汲取近期省内外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会敏感性,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时刻装在心里,抓在手上。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职责,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包企、包县的监管工作责任机制。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包企包县抽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巡回检查、邀请安监和消防部门联合检查的监管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人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细化岗位责任分工,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责任,

 确保安全管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

  (二)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明传电报关于立即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省局印发了《全省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一要加大隐患排查的深度和广度。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入企业,深入生产一线,逐项、逐环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各地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明确每次排查工作的时间、排查人员、隐患明细、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效果。要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及时回访检查隐患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要挂牌督办,严格问责。三是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地要按照《XX 省粮食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XX 省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和《XX省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完成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级管理,明确安全管理级别,确保将有限的安全管理资源用于需要重点监管的企业。

  (三)进一步加大消防建设投入力度。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帮助企业算好安全投入的经济账和安全事故的政治账,紧紧抓住近年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库存大,经济效益提高的有利契机,督促企业不等不靠,本着“省啥不能省安全,缺啥不能缺设施”原则,对照《粮食存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范》,缺啥建啥、坏啥修啥,自觉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当前,各地要配备消防专兼职人员,要加强消防车辆使用与管理,确保消防车专门用于防火,始终处于满水满油的战备状态,形成较强的初级灭火能力。

 (四)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一要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投入,树立企业安全管理理念,营造安全工作氛围,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二要加强教育培训。结合本地粮食工作实际,制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把企业负责人和生产作业一线人员列为培训重点对象,使其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相关操作规程,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严格执行粮食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重视对企业临时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才能上岗,否则不准聘用上岗。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组织学习安全生产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故能力,做到“临危不乱”、“从容应对”。

  (五)加强值班值守和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客观报送安全事故信息,有利于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情况,迅速组织救援,真实披露信息,最大限度控制不良影响。各地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加大巡察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在妥善处理的同时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一经发现存在迟报、瞒报等行为,将严肃问责,并在全省通报。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省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粮食企业根本利益,全力抓好这项工作是我们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为推动全省粮食流通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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