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X县脱贫攻坚考核实施方案

来源:六年级 发布时间:2020-12-16 点击:

XX县2020年脱贫攻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总体部署,根据《xx县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帮扶责任人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近期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结对帮扶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全县选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 (二)全县帮扶责任人的派出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帮扶责任人考核。帮扶责任人的考核内容,主要是《雄县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相关内容,重点考核帮扶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走访联系制度和帮扶记录等制度的落实情况、所帮扶贫困户满意度等。

(二)派出单位考核。派出单位结对帮扶考核,同帮扶责任人考核一并组织,坚持以下看上,注重实际效果。重点考核派出单位给予资金支持、扶贫项目支持落实情况;
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班子成员到村调研指导情况;
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履职尽责情况。

三、考核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四、考核方式 (一)帮扶责任人考核工作,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是帮扶责任人考核的主管部门,帮扶责任人填写《结对帮扶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由驻村工作组和村党组织逐户征求意见,贫困户提出初评意见后,驻村工作组和村党组织综合贫困户初评意见,提出年度拟评价意见,拟评价意见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结对帮扶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由乡镇党委收齐后对考核等次进行汇总,填写《结对帮扶工作年度考核等次汇总表》。《结对帮扶工作年度考核等次汇总表》由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乡镇党委印章后,报县扶贫办,电子版报送至邮箱。县扶贫办对各乡镇评价意见进行汇总,并根据各乡镇年度拟定意见,结合日常管理及督查反馈情况,最终确定帮扶责任人年度帮扶工作考核等次,并反馈派出单位。

(二)派出单位结对帮扶考核工作,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各派出单位填写《派出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交帮扶贫困户所在乡镇党委(若一个派出单位对应多个乡镇,需分乡镇报送表格),由乡镇党委收齐后,结合派出单位日常扶贫工作,提出初评意见并填写《派出单位结对帮扶考核工作初评意见汇总表》,初评意见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派出单位结对帮扶考核工作初评意见汇总表》由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乡镇党委印章后,报县扶贫办,电子版报送至邮箱。县扶贫办根据初评等次,综合日常派出单位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最终考核等次,结果暂不公布,待国家扶贫脱贫成效考核结束后,再进行公开通报。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年度评价意见,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帮扶责任人年度帮扶工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派出单位或乡镇党委要采取适当方式予以表扬;
被评价为“不合格”等次的,一律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或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

(二)派出单位结对帮扶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其中结对帮扶工作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工作站位。帮扶责任人和派出单位考核工作,是压实各级各部门和帮扶干部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发现突出题、推动问题整改的重要契机,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务求实效。

(二)确保考核质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始终把考核质量放在首位,各乡镇、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要主动配合考核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三)推动问题整改。在全面了解帮扶责任人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基础上,县扶贫办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对点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确保在国家扶贫成效考核前全部整改到位。

(四)严肃考核纪律。各乡镇党委必须严守考核纪律,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开展考核工作,妥善保管考核资料,并对考核结果负责。被考核的帮扶责任人和派出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对提供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干扰阻挠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考核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篡改数据、编造虚假材料等行为,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同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应付了事、厚此薄彼,对不负责任、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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