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工作计划 [镇人民政府关于制定xxxx年河长制工作计划]

来源:六年级 发布时间:2020-03-04 点击:

  镇人民政府关于制定2018年河长制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镇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根据《东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结合我镇水流域现状,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上级全面实施“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强化项目建设、问题销号,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推动镇域五条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河道水体感观变清、变净,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河道清淤及景观工程。加大河道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潘径溪、梅塘溪及其支流、坝头溪安东水系、龙下溪上游河段、金瓯至萧下沟清淤整治工程、龙下沟振东段北岸景观提升工程,打造水清、岸美的生态环境。

 (二)抓好违章违建清理整治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清除河道违建和违占行为。

 (三)抓好污染源防治工作。加强入河污染源排查,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

 “十五小”企业,重点推进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改造、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井林、萧下、大房下庄、洪塘等村级污水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要建立健全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转。

 (五)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围绕整治工作目标内容,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要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六)发挥监督平台公众监督作用。要通过通讯、网络等快捷方式联合建立社会监督平台,充分发挥公众舆论监督作用,推动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镇域河道清污治理,既是河长制工作的法定作业,也是我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各工作点、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力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河道治理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二)上足措施。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实行一个项目、一个责任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个责任人;倒排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进度清单、时限清单,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拟定目标全面完成,力争在春节前完成前期工作。

 (三)加强协调。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办公会等工作会议,及时交流先进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强化督查。镇效能办、河长办要严格执行督查、考核、通报制度,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活动,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要将治理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确保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2017年总结及2018年工作要点

 一、2017年改革工作总结

 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要求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2017年5月3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7〕27号),对我区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市水利局牵头承担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任务。

 (一)完成情况

 一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在全市江河湖库推行河长制工作。二是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体系,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双总河长”。三是建立了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验收等6项制度,为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提供制度保障。四是设立河长制办公室,配置了相应的工作力量。五是明确了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保障了河长制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六是开展了河长巡河工作,实地察看河流健康状况,并就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整治措施。

 (二)主要工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防城港市推行河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召开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 做好基础支撑。我市组织辖区各县(市、区)开展了全市江河湖库名录信息调查工作,由各县(市、区)水利局负责调查、填报,市水利局进行审核汇总,并经自治区委托的技术支撑单位对信息调查数据成果审核,最终形成了我市河长制江河湖库名录信息调查成果汇编。

 3. 大力宣传动员。市水利局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开设10期《今日河长》专栏,解读河长制相关政策;并于西湾跨海大桥头展示了大幅河长制宣传广告牌;此外,在防城港日报十八大水利成就专题报道刊载我市推行河长制情况。

 (三)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1. 经济活动往往围水而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仍然难以与发展经济、提高GDP的诉求相抗衡,保护和开发两难协调。尽管“河长制”明确地强化了诸如实施离任审计、自下而上负责等考核问责内容,但“绩效评价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震慑力可否比肩政绩考核需待实践来检验。地方政府的利益冲动、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仍将是流域治理的隐忧。

 2. “河长制”从本质上属于人治而非法制,其推行效果主要取决于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决策科学性,但行政手段具有不稳定、阶段性和易于权力集中等弊端,况且“河长”会在长期的河流污染治理期间不断更迭,不同的河长对水环境重视程度、治理思路不一样,治理之策可能丧失连贯性,影响治理效果。

 (四)对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 完善配套法律法规。河长制是一个全新的制度,虽然有着良好的成功经验可借鉴,但其运行效果是否良好,当前更多地取决于行政压力。新制度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终究只能是纸上谈兵。为避免落入

 “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窘境,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与之匹配,并赋予职能部门相应的权力和手段。权责对等是改革成功道路的重要基石。

 2. 加强形成工作合力。河流环境综合治理涉及方方面面,推行河长制要避免相关工作最终归结于水利、环保等少数几个主要管水职能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执行高效的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为河长制的全面推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2018年度工作要点

 (一)加快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

 实行江河湖库“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原则要求、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落实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和硬性指标,全市须尽快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梳理提出问题清单、明确目标清单、制定任务清单、提出措施清单、确定责任清单,使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得到落实。

 (二)引导公众参与监督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引导群众自治自管,是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能够长效推进的保障。通过在江河沿岸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公示各级河长名单、管理保护职责及监督电话,借助社会力量对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三)打造智能化管理平台

 构建涵盖河道基本信息、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水污染变化等功能的实时监测管理平台,提升河库空间动态监管、分析预判、问题处理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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