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安全生产监查工作计划2篇

来源:四年级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交通局安全生产监查工作计划 1 为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强化隐患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地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切实推动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和交通运输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监督检查范围和对象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货运、公交、出租)等企业;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施工现场、公路施工队伍、路政管理、公路养护、桥梁维护使用等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三、监督检查 (一)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运管所 1、监管对象:全县道路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等运输企业。2、检查时间和次数:(1)责任单位针对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及重要时段前期要开展一次专项检查。3、检查内容:客运站:(1)客运站客车发车前是否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记录是否详细;(2)灭火器、消防栓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3)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4)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客运企业、

 营运车辆:(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旅游标志牌)的;(4)具有定位装置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5)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的;(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普货企业、营运车辆:(1)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的;(2)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3)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4)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4、检查方式:(1)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2)现场检查和上路检查相结合;(3)查阅有关资料、台账、报表。(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责任股室:局建管股、1、监管对象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2、检查时间和次数:(1)责任单位开工前对施工企业的有关证照、相关制度、安全机构和安全合同,安全施工方案进行 1 次检查。3、检查内容:(1)公路新、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包括在施工路段前后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和分离交通的锥形交通标)的; (2)施工企业有关证照不齐全的; (3)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5)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6)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7)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4、检查方式(1)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2)现场检查。(3)查阅有关资料、台账、报表。(三)公路路政、养护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公路段、州路政支队大队 1、监管对象:辖区内公路桥梁涵洞的道路养护安全监管工作。2、检查时间和次数:(1)责任单位对辖区内的四、五类危桥每月检查不少于 1 次;安保设施每月检查不少于 1 次。(2)冬季在急弯、陡坡路段备足防滑料,责任单位雨雪前检查 1 次,雨雪期间每天巡查 1 次。3、检查内容:(1)公路、中修工程、小修保养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包

 括在施工路段前后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和分离交通的锥形交通标)的;(2)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3)冬季急弯、陡坡路段未按要求储备足够防滑料,制定落实扫雪破冰相关措施的;(4)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没有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5)中修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6)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7)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9)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10)夜间施工必须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11)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12)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13)整治路域环境,路产路权得到有力维护;(14)对陡坡、急弯、临崖路段、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15)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4、检查方式:(1)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2)现场检查;(3)查阅有关资料、台账、报表。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检查力度,狠抓隐患治理,推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二)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环境。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情况,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安全

 生产法定教育培训的内容,突出警示教育和案例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做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监管人员”三落实。同时明确监管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将监管责任细分到每一个工作岗位,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 XX 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 XX 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 100% 。

  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 100% 。

  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 患整改跟踪率达到 100% 。

  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 案率达 100% 。

  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 性。

  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 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 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 、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 、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 、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 、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 、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 、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 、市、县挂牌 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 、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 、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 、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 、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 、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 、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 、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 、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 、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 、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 、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客运场站

 1 、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 、客车发车前没 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 、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 、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 、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 、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 、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 、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 、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客运企业、营运车辆:

 1 、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 、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 、客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 、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

 5 、 GPS 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 、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 、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 、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 、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 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 、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 、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 、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普货企业、营运车辆:

 1 、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 、普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 、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 、 GPS 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 、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 、安全设施设 备不齐全的。

 7 、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 、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 、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 、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维修企业:

 1 、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 、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 、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 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 、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 、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 、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驾培企业:

 1 、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 、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 、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 、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 、企业的消防设施及 设备配备情况。

 6 、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 、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 、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 、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 、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 、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 、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 、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 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 、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 、“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 、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 、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 、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 、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 、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 、其他影响水上通行 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 、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养殖、围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 、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 、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 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 、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 、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 、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 、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 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 、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 、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 、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 、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 、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 、应急预案 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 、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 、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 、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 、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 、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 、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 、 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 、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 、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 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 、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 、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 、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 、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 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 、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 、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 、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 、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 、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 、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 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 、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 、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 、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 、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 、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 、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 、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 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 、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 、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 、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 、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 、未按规定 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 、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 、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 、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 、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 、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 、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 、是否 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 、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 、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 、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 、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 、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 、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 、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 、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 、其他 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 、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 、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 、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 、严格落实凌晨 2 点至 5 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 、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 、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 24 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 、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 、 GPS 值守人员是否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 、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 、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 、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 、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 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 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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