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司法局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来源:四年级 发布时间:2020-09-17 点击:

 上栗县司法局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一: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王沟学校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及“三乱” 自查自纠汇报材料

  依据《王沟学校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从4月1日起,学校认真组织人员根据 岗位职责,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并且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广泛接受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举报投诉,通过社会调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收集各方面意见,对问题比较集中,反映强烈的,立刻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限时进行整改。

 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每个教师的声誉,关系到学校的形象。因此,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直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在开学时我校召开全体教师大会,组织开展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现象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加强领导不放松

  学校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与全体教师签定了《禁止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规范教育行为目标责任书》,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不掉队

  治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

  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学校或教师个人进行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群众的强烈不满。,我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在学习了文件基础上,又进一步领会了精神,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方针,坚决打击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三乱”行为。

  三、张贴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不隐瞒

  每学期开学之初,学校都及时在显眼的宣传橱窗内张贴永久性县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不隐瞒。并制定严格的收费制度,规范教育乱收费的行为:一是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二是加大收费公开力度,做到收费公开透明;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四、撰写自查报告,自我剖析不留情

  学校要求每一位教师对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行为,针对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等情况作深入、全面的自我剖析,不留情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立即纠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廉洁从教,净化自身行为与灵魂,树立领导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的形象。

  五、深入学生当中,明查暗访不遗漏

  学校对全体学生采用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问学生、看作业、翻书包、访家长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调查结果如下:

  1.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现象。

  2.未发现乱订教辅资料、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3.未发现教师在讲课、辅导、考试过程中,采取主观故意的做法,专门选取一种或几种教辅材料的内容,诱导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使用这些资料,从中谋取利益的现象。

  4.未发现教师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或上课前、放学后等时间,在校内外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收费补课和违规办班的现象。

  5.未发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6.未发现以家长要求或同意为理由,组织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六、明确责任制度,加大处罚不手软

  对参与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材料或乱收费的教师,一经查实,在全校通报批评;全额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发12个月绩效工资;取消三年评先评优。

 篇二: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办通知要求,我局严格对照《州贯彻落实省XX年改革方案的27项改革内容》逐一梳理,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所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州司法局梳理出的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事项,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改革事项集中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工作、社区矫正等5项业务工作方面。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

 坚持“应援尽援”要求,XX年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案件46件(其中刑事辩护1件、民事代理2件、民事非诉讼调解43件);为来访人员代写法律文书和提供咨询283人(次)。XX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提供法律援助375人(次),超过全年目标任务1.3%;截止目前,全县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3个,其中XX年新建2个。

 (二)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按照以牧民定居点及村级活动室建设为依托设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要求,全县共建成牧民定居点调委会3个。

 全县共有村级人民调委会63个,覆盖全县18个乡镇。

 (三)进一步拓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坚持依法组件、党政主导、便民利民、循序渐进、开拓创新五大原则,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创新工作理念及载体。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综治委、“大调解”牵头协调,主管部门组织,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参与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格局。

 人民调解组织向医疗、重点项目、交通、旅游景区、小区等领域延伸。成立了水电资源开发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征地拆迁纠纷、教育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伍须海景区、三和小区等10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健全完善普法工作制度机制

 XX年,“六五”普法工作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法律七进”活动为依托,紧紧抓住重点普法对象,选准教育内容、突出普法实用,创新普法载体,掀起普法热潮。全县各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共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5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400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达8000余人次。

 (五)不断优化普法工作中长期规划

 为进一步固化普法工作制度机制改革成果,促进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重点突出,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在日常普法工作中注重案例收集整理,系统分析法宣效果。严格按照“六五”普法总体要求推进工作开展的同时,做好验收迎检各项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参考性依据。

 (六)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专职机构和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积极推进社区工作专职机构和队伍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37名,均已落实社区矫正帮扶措施,无脱管、漏管现象。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亟待加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知晓度不够。

 (二)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有待健全,目前虽设立了覆盖乡镇村、行业性调解组织,但在机构运行方面缺乏系统指导,缺(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上栗县司法局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乏监督制约,在实际调处工作中,部分机构功能未得到发挥。

 (三)法制宣传工作与法治建设还存在差距,因个别部门认识不到位,“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格局发展相对迟缓;同时,因经费等因素制约,在创新平台、创新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中缺乏主动性。

 (四)社区矫正工作因起步晚,上层制度设计未完善,该项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加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等方面缺乏保障性配套制度,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人手紧、缺经费、无专业人员等现象导致该项工作推进迟缓。

 (五)律师顾问制度的执行方面,根据省律师协会相关规定,为有效规范律师执业,律师异地执业时需在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在实际操作中,因缺乏沟通衔接,个别企业及政府聘任的异地执业律师均未报备,存在律师执业监管盲区。

 (六)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方面,因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并不像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一样具有执法权,律师的权利来自于国家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授权。而受《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效力冲突及传统的公权至上观念影响,造成律师执业过程中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困境依然存在。

 四、解决方案

  (一)依托法律宣传等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拓展法律援助面,严格执行“应援尽援”方针。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完善人民调解机构运行机制。

 (三)完善法制宣传部门责任制度,加强督促指导。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六五”普法验收,进一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手段,拓展法制宣传渠道。

 (四)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强化社区矫正调研工作,探索适合地区实际的社矫工作方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完善。

 (五)在律师顾问制度的宣传执行方面加大力度,严格执行异地律师执业报备制度,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及时掌握律师执业情况。

 (六)加强《律师法》宣传力度,强化律师执业道德教育,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善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机制。

 篇三:司法局综治自查报告

  路南区司法局综治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做好暑期安保工作,根据区综治办要求,路南区司法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民调组织制度建设

  我们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作为切入点,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全区各级民调组织机构健全,全区7个乡(街)、38个村、53个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98个。全区调解干部429人,各村(居)落实民调专员263人,楼院调解信息员、十户调解员3892名,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区域全覆盖。另外路南区司法局已向新建立的惠民道街道办事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完善司法行政相关工作。

  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在卫生、工会、人社、教育、工商、民政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方案,建立专业调解中心,解决办公场所,组建相应的专(兼)职调解队伍,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信息库,完善第三方调处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专业性调委会组织实施、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与路南法院联合建立

  了诉前调解中心,在民事案件立案审理前,建议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条件下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在缓解法院办案压力的同时也极大的维护了全区的社会稳定。同时,路南区司法局积极研究推进人民调解进驻公安分局、检察院,建立公调、检调、诉调、援调对接机制,确定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规范对接流程,密切衔接配合,提升调处质效。

  结合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路南区司法局将组织举办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全区调解员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我们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积极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根据全市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路南区实际,“五一”期间,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一次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路南区司法局专门成立了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秀山任组长,副局长王志强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科,具体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

  效。全区各级民调组织深入扎实地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集中治理矛盾多发地区和重大疑难的民间纠纷,通过大规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把全部矛盾纠纷纳入视线,对各类纠纷苗头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抓住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减少信访隐患,切实将矛盾解决在内部,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街),疑难纠纷不出区。今年以来,全区各民调组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6起,调解率100%。大量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社会治安、交通事故、劳资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了解决,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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